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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我们会经常使用到报告,在写总结报告时,必须注意发掘事物的本质及规律。到底如何才能写好报告?编辑精心筛选的这篇文章名为《加入工会报告》,让我们都努力变得更加优秀吧!

加入工会报告 篇1

党建责任制是党的一项根本性制度建设,党建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影响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党的xx大报告强调:“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这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到实处的根本保证。x镇党委立足实际、积极探索,通过不断加强党建制度、党建责任、党建目标、党建满意度四项建设,强化党建责任制落实,基层党建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了明显加强。

1、建制度,理顺党建工作机制。制定《x镇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充实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建立党建工作长效机制,镇党委和党总支每月、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推进会,分别由党组织负责人汇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党建责任人联系点制度,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定期到基层调研走访,每月到联系群众家中走访一次、到联系点开展一次活动;推行党支书记、机关党员干部“驻村工作日”活动,党支书记、机关党员干部每月至少到所属村党组织、帮包村党组织蹲点工作1天,指导村党支部研究党建工作、帮助党支部书记解决党建工作难题;党支部书记每月至少要深入10户群众家中,宣传党的政策,解决群众难题。把每月28日定为“党建工作日”,镇党委召开专题党建会议,听取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党建工作。

2、定职责,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围绕“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建立党委书记为党建第一责任人、党支书记为主要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的“三位一体”党建责任体系,真正实现“一岗双责”。年初分别制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级党建责任人目标,区分党建工作重点。党委书记着重从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方案、创新党建项目等方面抓统筹、抓全局;党支书记主要从党建工作推进、党建工作提升上抓落实;党支部书记侧重于突出个人和党员作用发挥,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下功夫。制作党建工作责任牌,把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方党建责任人承诺的年度目标公开,明确完成时限。每年开展一次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清零”行动,党总支在年度党组织考核中,选择1个党组织作为帮扶提升对象,逐年“消化”处理。每年开展一次“书记上党课”活动,组织党委书记、党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分别于6月底7月初,集中为党员上一次党课,履行党建责任人职责。

3、抓考评,突出党建目标落实。制定党建目标考核办法,细化党建考核内容。采取“上考下评”的办法,每年12月底,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对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党员活动开展、党内生活制度执行、党建责任落实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评比。开展“党建专项述职”活动,每年12月底,组织党委书记、党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述职,现场接受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评议打分。专门设置党建目标完成奖,依据检查评比结果、党建专项述职及平时督导情况,排出名次,在年度综合表彰会议上给予表彰。对党建工作连续两年位列全镇前三名的党组织书记,优先推荐参加上级党组织评先树优活动;对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后五名的党组织书记,由党委书记对其约谈、提醒,对连续两年位列后两名的党组织书记,予以免职。

4、办实事,提升党建满意度。明确“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目标,在基层党组织中推行“党建目标公开承诺”制。党委书记每年初主持召开年度党建工作目标承诺会,结合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确定“十大民心工程”,并进行公开承诺。党委书记、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与镇党委签订责任书,把民心工程完成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主要目标。在基层党组织推行“三件实事”办理制,党支部书记结合实际,每年都要确定需要为群众办理的“三件实事”,提升群众党建工作满意度。仅去年55个村级党支部完成教育、卫生、道路、水利等实事办理172件,解决了群众在道路硬化、农田水利、路灯安装等方面的需求。“三件实事”实施来,已成为村党组织利用党建发展成果推动服务联系群众的主要平台,受到群众欢迎。对群众反映的即知即办事项推行“三联督办”一站办结制,党委设立群众反映事项督办室,对群众反映事项分类建档,按照“党委书记签批负责制”的要求,首先由党委书记审阅签批开出承办单,督办室专人送达分管领导干部,由其作出具体督办要求,职能部门具体办理。对办结事项由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由交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向反映人当面告知办理结果,并听取反映人评价意见,对办理结果和反映人评价意见公开公示,提升办理事项透明度。

1、完善了党建工作制度,明确了党建责任人。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使党建责任主体更加清晰,实现了党建工作由“幕后”走上“前台”,形成了抓党建“有制度可依”、“有具体责任人落实”的“两有”目标,改变了以往党建工作责任人积极性不高、抓党建目标性不强的问题。通过推行“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建责任人体系建设,让党组织书记都能明白自己就是党建“第一责任人”,切实增强了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x办事处党支书记赵勇在基层工作多年,但对党建责任也曾一度认识不足,认为:抓党建是镇党委的工作、是党委书记的事,党总支只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就行了,推行党建责任制以后,其个人在思想上得到了根本转变,真正把自己融入到了党建责任人的行列,并带动了辖区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提升。

2、党建工作有了抓手,责任人身上有了担子。目标是行动的指南,成效是检验工作的主要标准之一。通过推行党建责任制建设,让党建工作责任人目标更明确,行动更具体,形成了“层层抓、分头负责”的齐抓共管工作体系。同时,党建工作明确到人、明确到事,让“说了办、定了干”更具操作性,党建工作一目了然,避免了以往“层层分解、分头行动”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冯庄村党支部曾是全镇有名的党建工作薄弱村,支部书记关祥水想抓党建干着急没办法,后来在“第一书记”的指导下,按照党建责任制要求,建机制、定目标,党建工作抓的“有角有楞”,还建成了党建示范点。通过抓党建带动,党员群众对村干部信任感增强,村级发展步入了快车道,去年该村成功流转土地亩,建成现代农业示范园,村集体收入不仅增加4万余元,群众每年也能通过收取租金、赚取劳务报酬等方式,提高了家庭收入。

3、实现了党建工作量化考评,党建工作有了推力。定期开展党建责任制考评是抓好党建工作的有力推手,也是检验党建责任人工作成效的主要平台。通过建立党建工作考评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让党建责任人心里时时想着党建、处处围绕党建,切实形成党建工作“经常抓、抓经常”的长效机制。党建责任制考评最大范围吸收社会层面不同群体人员参加,让普通党员群众直接参与考评,既提高了党建工作透明度,也增强了党建责任人抓好党建工作的压力感和紧迫感,让党建工作更贴近基层实际,形成“敞开大门抓党建”的良好局面。

4、明确了党建工作落脚点,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党建工作的好与差,群众最有发言权。作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始终做一个“明白人”,要真正理解“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从思想深处真正理解党建工作最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党建责任制建设,避免了党组织负责人“就党建抓党建”的“就事论事”思想。一方面解决了部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实了党建内容;另一方面提升了党组织负责人党建工作能力,丰富了党建工作形式。

党建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党建责任制建设是抓好党建工作的有力抓手。因此,首先要从抓党建责任制建设入手,通过开展党建责任制建设,能够较好地解决了党建工作“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和看成效”四个环节的问题,切实构建起责任清晰、目标明确、考核科学、奖惩严格的责任目标体系。

1、从责任分工上,要进一步明确“谁来抓”。要进一步明确党建责任制主体,切实把“书记抓、抓书记”纳入党建责任制建设的核心内容,不动摇。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党组织负责人,既要抓好安全生产、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责任追究工作落实,同时还要练好“分身术”,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日程。党组织书记作为“多面手”,要切实摆正党建工作“谁来抓”的问题。在镇级不仅要建立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制,更要明确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及组工专职队伍“分级负责制”,明确党委书记抓统筹,党委副书记抓推进,组织委员及组织工作专职队伍抓落实的“三级推进”措施;在村级要建立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双向负责”,党支部书记是村党组织第一责任人,既要落实镇党委的党建责任目标,也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党建计划,组织委员要要切实发展专职作用,做好普通党员的学习教育,提升基层党员能力和素质。

2、从工作内容上,要进一步明确“抓什么”。“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党建工作面广量大、程序严、系统性强,党建工作要有“建树”,首先要明确“抓什么”。要细化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重点,党委书记既是党组织的负责人,又是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在突出抓好镇党委班子自身思想、作风、制度和能力建设的同时,重点抓好全镇党建整体谋划、安排部署、指导检查、考核奖惩、机制创新、党支部书记管理等重点工作。村党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要按照“五好”标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执行好各项制度,把党支部建设成党委放心、群众满意的先进基层党组织。

3、从工作方法上,进一步明确“怎么抓”。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建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党建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要结合实际建立党建目标责任制,对党建工作的任务目标、责任分工、推进措施提出明确要求,明确镇党委书记抓什么,党支部书记抓什么,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抓、什么也抓不好的现象。要结合实际探索制定“精而实用”的党建和村级工作制度,党委书记每年要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筛查,确定一批软弱涣散党组织,以点带面,重点攻关。要建立定期督导检查机制,对照党建目标责任,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比,充分调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从奖惩措施上,要进一步细化考评标准。要进一步细化党建工作考评标准,通过调查、座谈等方式切实掌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状态,制定符合实际的党建考核方案,切忌“大而空”,脱离基层党组织实际。考评标准要简单、易懂和便于操作,立足于“上级要求什么、基层需要什么、党员群众需要什么”为目的,要简单、易懂和便于操作,避免搞花架子。在检查评比中,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通过检查评比,达到调动积极性,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的目的。

加入工会报告 篇2

农民增收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是乡镇干部必须深入研究的课题。结合县委组织的这次调研活动,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一些研讨,并提出了一些增加农民收入的初步意见。

一、现阶段农民收入的基本情况从调查的情况看,我镇农民近几年的收入变化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贫富差距也在逐渐拉大。二是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但种植业收入仍然是主体。农民从事其它行业创收的只占30,纯靠种植业为生的占50,从事种植业与其它行业兼营的仅占20。三是农民现金收入的比重不大。在走访的农户中,除少数先富起来的农民外,正常年景农民的现金收入仅占家庭经营收入的30左右。

在宏观经济环境、客观条件及农民自身等方面,制约农民增收的因素还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思想观念制约着农民增收。思想观念是影响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一是小富即安。有的贫困户经过多年奋斗,摆脱了贫困,家中略有节余,就自认为日子过得很舒心,表现出一种满足感。二是求稳怕变。存在不思进取的思想,缺乏敢闯、敢试、敢冒的精神。三是得过且过。有的农民坐井观天,对外面的世界不了解,也不愿意多了解,对如何加快致富步伐根本不去考虑。

2、自身素质制约着农民增收。自身素质是影响农民增收的内因之一。目前有四个方面的素质在影响农民增收:一是文化素质差。有的农民看不懂农药、化肥以及其它生产、生活工具的使用说明书,蛮干瞎干。有的农户不仅自己文化素质低,还不支持子女求学,导致文化素质低下的状况长期难以解决,快速致富更难。二是心理素质差。很多农户对挫折的承受能力较差,生产和生活中的一点小问题都会导致他们想不开,看不到发展的希望。三是科技素质差。很多贫困户对科技知识一概不懂,也不重视。四是村级干部素质差。许多村干部自身素质不高,习惯用土办法、老经验解决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不利于工作开展。特别是有的干部带领群众发家致富的思路不清、点子不多、措施不当,不足以帮助农户迅速致富。

3、农业结构调整滞后制约着农民增收。目前,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不适应市场需求的问题比较突出。不仅农业内部各产业之间的结构不尽合理,各业内部产品种类和品质档次也不能适应市场需求,致使农民增产不增收。在农业发展上,缺少对农产品市场的`超前预测,一哄而上,导致了结构雷同、低水平重复生产等问题,增大了市场风险,却未能达到通过调整增效增收的目的。

4、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制约着农民增收。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化建设虽然收到了一定成效,但离产业化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突出表现在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缺少“龙头”,以及现有“龙头”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等方面。由于缺乏产业化“龙头”的带动,农产品销售基本处于一种自然发展的状态,主要靠零散的运销户分销,没有形成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更谈不上以契约为基础的紧密产业体系。农户几乎承担着全部的市场风险,却无法分享加工、运销过程中产生的丰厚利润。当市场风险增大时,农民的利益往往受损。

5、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低制约着农民增收。长期以来受财力限制,政府对农业的投入严重不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低,绝大多数农民靠天吃饭,一遇旱涝灾害就会减产减收,甚至血本无归。

1、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农业结构的调整是农业内部农林牧副渔及其产品结构不断调整提高的过程,核心问题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应在确保农产品总量平衡、供应充足的前提下,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向农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进军,不断开拓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空间。具体要做到“四个优化”和“四个提高”。一是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科技含量。在保证粮食生产安全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同时大力发展特色产品,向特色要效益。依据地域差异、季节差异和市场差异,利用当地特色资源,不断增加特色产品的内在价值和附加值,力求特色、特质和特价。农技部门要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在农村普及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增加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建设一批能让农民看得懂、学得会、投资少、见效快、易于推广的农业示范园区,真正起到“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作用。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畜牧业比重。畜牧业是产业关联度高、比较效益大的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畜牧业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增强农业综合效力、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有效途径。应重点抓龙头企业建设、资金投入和政策落实三个关键环节,按照“基地化建设、科学化饲养、规模化经营、主业化发展”的思路,采取龙头牵动、政策促动、帮扶拉动、典型带动等措施,推进畜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实现总量增长和规模经营的“双突破”,真正把畜牧业发展成为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和农民增收的主要产业。三是优化生产结构,提高农产品加工深度。农产品加工业是经久不衰的“朝阳”产业,是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效益的重要环节。从市场角度和发展眼光来看,破除一般农产品的“资源性、趋向性、低度化”的劣势,必须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应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扶持组建一批产品档次高、市场前景好、竞争能力强、能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农产品的加工增值,真正实现产业链条的延伸和资源配置的优化,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四是优化区域结构,提高产业化比重。当前,有些地方在农业结构调整上也有些闪光点,而农民增收却不明显,原因之一就在于没有形成区域化、规模化种养。农业结构调整要提升层次,农业生产必须上规模,这样不仅能够强化千家万户小生产固有的不足,还能提高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2、加快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为此,必须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打破城乡分割“二元结构”,搞好城乡就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由限制农民进城向主动吸收农民进城转变,推动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把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镇中来,努力减少农村富余劳动力和相关人口。一是加快发展,努力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领域和空间。首先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在大力发展林牧渔业的同时,重点加快发展以农林牧副渔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并尽量延长产业链条进行深度开发。这不仅可以带动农业本身发展,而且可以实现产业互动,带动相关的建筑、餐饮等行业发展,提高农业自身对富余劳动力的消化能力。尤其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依据资源条件,科学调整乡镇企业产业、产品结构,按照“重组、转移、改造、提高”的要求,深化改革增强实力,把乡镇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我镇现已有相当一部分人从土地中脱离出来,这部分人都搞起了“副业”。其中,木材加工、搞特色养殖等,这部分人取得的经济效益也十分可观。二是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多途径多渠道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经过多年实践,创造了一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形式,如政府组织、中介组织、亲朋帮助等,我们要不断完善和充分运用这些有效途径。三是搞好服务,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有力支撑。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必须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实现劳动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要健全组织体系,形成一个网络化的组织机构。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镇村劳务输出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场所。要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各地都要掌握城市就业供求信息,建立起农村富余劳动力信息储备库、劳务需求信息库、劳务中介组织和经济人及各类致富能人资料库等。同时搭建信息平台,通过政府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印发传单广告等途径和方式,向外界传播本地劳动力资源开发信息,主动寻求劳动力供求对接,拓宽劳动就业市场;向农民快捷准确地发布和传播外界劳动力需求信息,引导农民有序流动就业,避免盲目转移。要提供职业培训服务。根据实际情况,依托政府劳务培训机构、农广校或通过开展科技之冬,开展各类培训。具体要做到“五个结合”(即坚持县级与乡级培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技术工种培训与熟练工种培训,进厂培训与引厂入县培训,专业培训与务工常识、法律常识培训相结合),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四是完善保障体系,推动劳务经济的战略升级。出台扶持政策,对外出务工人员减免各种税费,免收困难外出务工者的培训费,为其购买车票,解决输出后子女上学困难,以及地没人种、羊没人放等问题。在稳定原有基地、保证常规输出的同时,组织专门人员,定期研究劳务市场,做到快反应、快决策、快部署、快输出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法律维权保障机制。聘请当地有关法律部门为务工者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外出务工过程中的劳动争议。

3、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实践证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有序流转,可以使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原料基地集中,可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构筑农产品价格和竞争优势,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要着重把握稳定、规范、维权、发展的原则。一是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是土地流转的前提。要坚持家庭承包的基本经营制度不变,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引导转接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合理确定转让金。二是引导鼓励农民采取转包、转让、互换、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只要有利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有利于长期稳定地增加农民收入的土地流转形式,都要提倡和支持。三是完善和规范土地使用权流转程序。土地流转要在村集体组织备案,明确权利、义务;要签订合同,明确土地用途、流转形式、年限等事宜;要进行合同认证,经过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鉴证,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要加强合同档案管理,乡镇经管部门和村集体组织对流转合同要立卷归档,使土地流转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4、统筹镇村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在当前时期,保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必须统筹镇村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农民的浓厚氛围,为增加农民收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一是把农民增收摆上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高度重视农民增收问题,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在制定发展规划、确定投资方向时,把促进农民增收放在优先位置,真正把上级关于农民增收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强化为农服务职能。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是农民的迫切要求。目前,主要应从技术、信息、培训及营销等四个方面搞好服务。三是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增加投入是农民增收的必要条件。实现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既要靠农民自身努力,也要依靠各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增收提供支撑。四是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与农民增收密切相关。要把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列为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步提高支出比重,以提高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和健康水平,全面增强农民增收的能力。

5、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有利于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加快农民增收致富的步伐。一是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落实农业税全部免征政策,加快推进配套改革。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精简乡镇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实现减人、减支、减事的目标。加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推进力度,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税外各种不合理负担,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同时,要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和监督运行机制,认真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工作。二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按照中央的精神,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三是创新农村经营组织。引导农民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依托优势主导产业和产品开发,大力兴办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行业协会等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带领农民共同进入市场。要把农村经纪人视为新型人才资源来开发,加快壮大各类经纪人队伍。发展“公司 农户”、“公司 协会 农户”等一体化经营模式,把专业生产的农户纳入到一体化经营体系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竞争力。

加入工会报告 篇3

1.改变观念,明确在任何时候都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重视发挥农电职工的主观能动性,一定能够在电力生产和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这就需要把他们有机地组织起来,切实地理解他们、关心他们,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并通过定期的业务培训、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合理化建议,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还要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使他们在学习和活动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陶冶情操。

2.必须最大限度地把农电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现在我局在农电体制改革过程中也存在一个维护农电职工权益的问题,由于农电体改后我局对各供电营业所的考核模式,无形中就拉大了工资奖金的差距,就需要增加班所分配工作的透明度,不能一人说了算。我们局有个别班所就有分配不合理的现象,侵犯了农电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要依靠党的领导,勇于代表和维护广大农电职工的利益,坚持执行奖金工资待遇全部公开管理制度,以保证农电体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总之,维护农电职工利益与促进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我们要善于思索,勇于实践,通过积极维护农电职工的合法利益,把广大的电力职工劳动热情和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

3.要加大群众监督力度。首先要保证职工的`生产安全问题,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是贯穿整个生产过程中的一项群众性工作,由于广大农电职工长期在生产第一线,他们不仅了解生产情况,也了解哪里存在事故隐患,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所以在生产过程中只有依靠广大的农电职工,充分发挥他们监督作用,才能搞好电力安全工作,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4.农电体制改革后工会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首先是工会要利用一切阵地宣传教育广大农电职工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主人翁思想,不论是正式职工还是合同制农电职工都是企业的主人,都处于平等竞争的地位,要引导他们消除不平衡心态,与企业同舟共济,以企业为家,与企业共命运,处处维护企业的形象和利益。按工会章程,吸纳他们积极加入工会组织,建立健全农电职工的个人档案,掌握第一手资料。工会干部也要经常深入到他们中间去,了解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经历、家庭经济状况、个人特长及爱好。对违反合同和规定的班所,工会要理直气壮地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配合党支部在政治上热情关心农电职工的进步与成长,及时发现他们之中积极向上的闪光点,予以鼓励和支持。在工会开展业务培训、劳动竞赛、评选先进、表彰奖励时要作到公平、公正,工会在主持选举职工代表时,确保他们的正当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引导他们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工会组织要积极协助行政部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农电职工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和纪律规范约束作用,要从实际出发,关心他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情况,为他们的衣、食、住、行创造更好的条件,安排好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在他们中着力培养一种艰苦奋斗、奋发图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让他们成为供电局的一支能打硬仗的生力军。

加入工会报告 篇4

一、《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根据全总总工发[20xx]18号文规定“凡是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工作)关系(含事实劳动或工作关系)的职工,均可以申请加入工会,取得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会籍。如职工所在的企业暂未成立工会组织,其本人可向企业所属的街、镇工会或产业工会提出申请,在他们的指导下加入工会组织。

二、职工入会由本人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基层工会批准,即为会员,发给《中华全国工会会员证》。

三、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发生变化后,由调出单位工会组织填写会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目中有关内容,并加盖公章。会员的《工会会员登记表》随个人档案一并移交。会员以会员证证明其工会会员身份,新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应当予以登记接纳。

四、会员会费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缴纳。

加入工会报告 篇5

截至__年底,__市共有社会团体__家,其中学术类__家,专业类__家。近年来,__市民政局对如何进一步做好社团收费管理,加强监督,并在着手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近期,经过对我市部分社会团体的收费情况尤其是会费收取深入调查及暗访,发现我市的社会团体在收费中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超范围收取会费。社团收入项目有:政府资助,社会捐赠,会费,有偿服务费,科技成果转让费等。其中会费收取是社会团体的主要资金来源,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按照社会团体的章程规定,会费应由自愿入会的会员缴纳,但在现实中,社会团体会费的收取往往也存在一些违规问题,存在超范围收费的现象。如我市有的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把一些党政机关也纳入会费缴纳对象,但是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机关不能作为社会团体的会员,所以社会团体向党政机关收“会费”是超范围收费。

2、提高标准收取会费。社会团体的章程中应明确规定会员会费的收取标准,但实际收取时标准却有大幅度提高。如我市某协会在我局备案的会费收取标准为每位个人会员每年10元,但该协会却按每位个人会员每年50元的标准收取。

3、违反社团票据使用管理规定收费。我省社会团体使用的收费票据主要是《湖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社团会费专用收据只能用于收取会费,不能用于收取其他费用。我市部分协会、学会用会费收据收取捐赠款,这是违反规定的。

4、会费缴纳标准不透明。我市个别协会、学会没有明确会员会费标准,没有制定会费缴纳管理制度,也没有到民政局进行会费收取备案,会费收缴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如我市某协会,经过我们查阅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发现,有的个人会员每年收取会费70元、有的收取50元,还有10元、25元等不同标准,收费混乱,极不规范。个别协会还存在收费不开收据、不入账的问题。

1、社会团体的财务和会计制度建立不完善,缺乏系统性监督约束机制。社会团体会费没有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规定: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向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备案,收取会费时必须使用统一的《湖北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并严格按照票据使用管理规定收费。

2、社会团体发展缓慢、能力不强,自身建设不足。我市社会团体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服务功能不健全、内部管理不完善、组织行为不规范、社会公信力不高等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大多数的社会团体,包括我市的社会团体行政色彩浓厚,还不能很好的担负起自检、自评、自律等自身管理功能。

3、行政部门直接干预,行政部门和社会团体没有分开。“政社不分”是社会团体收费不规范的主要原因。社会团体的人事权、财产权都是其业务主管单位的行政部门直接管理,社团的主要负责人、会计、出纳等人员大多由行政部门人员兼任。在我市的社会团体中,有90%是我市行政部门要求成立的,社会团体往往成为了行政部门的派生机构、附属机构,具有较强的半官方性质,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团体。

1、政社分开,划清权力和责任界限。严格约束上级主管部门直接干预社会团体具体事务,社团组织要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彻底分开。严格执行中央和国家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规定,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得领取社会团体的任何报酬,不准在所兼职的.社会团体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真正实现会员自主入会、独立法人、独立管理、自主运营、收费合理,改变行政机构附庸的错误做法。

2、部门联动,完善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社会团体收费的监督职能,增强社团收费的透明度。切实加强民政与财政、审计等部门之间配合,形成对社会团体齐抓共管的合力。民政部门和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社会团体的行政业务管理;财政部门负责社会团体的票据管理和财务监管,其中非税收入收入管理机构负责社会团体的收费监管和票据管理。一是要加强登记管理机关的建设,业务主管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民政部门要具体负责社会团体的管理,真正负起监管责任。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指导、监督和管理职责。建立起职责明确、职能清晰、运转通畅、精简效能突出的社会团体运作机制。同时要督促社会团体通过公开栏、会员(代表)大会等形式,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广大会员监督。二是建立对社会团体评估体系,由民政部门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社会团体评估指标。建立诚信档案、诚信公开查阅平台和信息披露机制、失信处罚制度。确保规范社会团体的收费行为和业务行为。三是加强对社团收费项目的监督,有效防止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只能用于收取会费,且会费收取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确定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后方可收取。其它收费项目,需提供相关材料(收取款项的批准文件)报市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收取。未经审核的收费,依据

有关规定按乱收费处理。以此为切入点,加强对社团收费行为的监督。四是财政、物价、审计等相关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既要定期与不定期加强对社会团体收费的监督与检查,又要通过建立收支定期报表制度,加强对社会团体收费行为的监督。要求凡在市民政部门注册的社团组织,必须按季向财政部门报送收支信息报表,年终报送全年收支决算报表。将社会团体的收费行为纳入财政监督管理的范围,填补了财政对社会团体财务监督管理的空白。

3、加强社会团体自身建设,切实做到依法自治。鼓励社会团体开展行业自律,探索建立社会团体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和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独立的财务制度,社会团体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使社会团体的日常活动有章可循,形成一整套自律性运行机制,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律性能够使社会团体的成员具有正义、民主、平等、良心、诚信等优秀品质,自觉抵御违规收费、超标收费等现象。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做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社会团体科学合理发展。三是加强社会团体党建工作,做到应建必建,不留盲点。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社会团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健康发展

加入工会报告 篇6

农电体制改革同国有企业改革一样,是一场攻坚战,必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强大的合力,才能确保农电体制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在这强大合力的组成中,作为党领导下的代表工人阶级群体利益的工会组织,就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

作为工会组织必须参与和推进企业改革与发展,要积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工会管理体制,做到工会组织建设与企业改革同步进行。对农电体制改革,我们党政工齐抓共管,在体制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废止了旧的农电管理体制,把基层电管站改制成供电所,作为供电局派出机构,建立了由供电局对农村电工统一聘用和管理、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采取每年一聘,保持农村电工队伍的活力,增强了农村电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农电体制改革中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决定了工会在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工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维护的统一上,既要维护企业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利益。体改后实行实行量化考核,绩效挂钩,以新的收入分配机制拉开了工资水平的差距。在这方面既要维护职工的基本合法权益,又要坚决支持农电体制的顺利进行,这就需要我们深入基层,作实际了解。我们首先提出在职工中必须坚持“分配透明化”“奖惩公开化”,激发农电职工的工作热情,为他们定期发放劳保福利用品,为他们制作企业标志服,逢年过节为他们发放慰问品,让他们处处感受到他们就是企业的主人。除此以外,我们还必须辩证地、正确地看待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暂时困难,农电体制改革虽然符合电力企业的发展需要,但它毕竟是一次重大的利益关系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在调整的过程中有一部分农电职工因为种种原因,他们的利益受到一定影响,特别是因为文化程度、技术、年龄等多方面原因被裁减下来的农电职工,过去他们为电力事业的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如今由于改革的需要不能再从事电力工作,思想上想不通。我们工会组织要紧密配合党政工作,对被裁减掉的农电职工,务必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引导他们从大局出发,从整体利益出发,正确对待改革。

对于农电工加入工会组织,我们有这样的思考:

1.改变观念,明确在任何时候都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重视发挥农电职工的主观能动性,一定能够在电力生产和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这就需要把他们有机地组织起来,切实地理解他们、关心他们,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并通过定期的业务培训、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合理化建议,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还要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使他们在学习和活动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陶冶情操。

2.必须最大限度地把农电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现在我局在农电体制改革过程中也存在一个维护农电职工权益的问题,由于农电体改后我局对各供电营业所的考核模式,无形中就拉大了工资奖金的差距,就需要增加班所分配工作的透明度,不能一人说了算。我们局有个别班所就有分配不合理的现象,侵犯了农电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要依靠党的领导,勇于代表和维护广大农电职工的利益,坚持执行奖金工资待遇全部公开管理制度,以保证农电体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总之,维护农电职工利益与促进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我们要善于思索,勇于实践,通过积极维护农电职工的合法利益,把广大的电力职工劳动热情和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

3.要加大群众监督力度。首先要保证职工的生产安全问题,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是贯穿整个生产过程中的一项群众性工作,由于广大农电职工长期在生产第一线,他们不仅了解生产情况,也了解哪里存在事故隐患,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所以在生产过程中只有依靠广大的农电职工,充分发挥他们监督作用,才能搞好电力安全工作,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4.农电体制改革后工会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首先是工会要利用一切阵地宣传教育广大农电职工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主人翁思想,不论是正式职工还是合同制农电职工都是企业的主人,都处于平等竞争的地位,要引导他们消除不平衡心态,与企业同舟共济,以企业为家,与企业共命运,处处维护企业的形象和利益。按工会章程,吸纳他们积极加入工会组织,建立健全农电职工的个人档案,掌握第一手资料。工会干部也要经常深入到他们中间去,了解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经历、家庭经济状况、个人特长及爱好。对违反合同和规定的班所,工会要理直气壮地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配合党支部在政治上热情关心农电职工的进步与成长,及时发现他们之中积极向上的闪光点,予以鼓励和支持。在工会开展业务培训、劳动竞赛、评选先进、表彰奖励时要作到公平、公正,工会在主持选举职工代表时,确保他们的正当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引导他们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工会组织要积极协助行政部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农电职工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和纪律规范约束作用,要从实际出发,关心他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情况,为他们的衣、食、住、行创造更好的条件,安排好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在他们中着力培养一种艰苦奋斗、奋发图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让他们成为供电局的一支能打硬仗的生力军。

加入工会报告 篇7

在我国现行税法中,只有增值税和营业税有起征点的规定,且只适用于个人。税法中起征点的规定,其本质上是一种税收优惠,是对经营规模小的个人纳税人的一种税收照顾。起征点的高低,对定期定额户的税负公平与税收征管都有着深刻的影响。由于税务机关认真执行了起征点这条税收政策规定,有不少纳税人因未达起征点而享受到了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优惠。但现行起征点政策仍有不合理、不完善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1、起征点对达起征点户和未达起征点户的税负影响。不论是增值税的起征点,还是营业税的起征点,只要达到起征点以上,就要全额依率计征,起征点以下的就不征税。这就对起征点上下一定范围内的双定户税负产生很大影响。现行按期纳税的个人纳税人起征点的规定是:(1)我省增值税的起征点是月销售额5000元;(2)我省营业税的起征点,月营业额1000元,现在调整为5000元。以下以例子说明起征点对征税户征与不征税的影响:

设某镇有商业双定户甲和乙,甲月含税销售额为5200元,乙月含税销售额为5140元,月含税销售额甲比乙多600元。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甲月不含税销售额为5000元,乙月不含税销售额为4942元。甲户为达起征点户,乙户为未达起征点户,甲户应纳增值税,乙户不纳增值税。甲户应纳税额计算如下(不考虑个人所得税): ①应纳增值税=5000×4%=200(元);②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00×5%=10(元);③应纳教育费附加=200×3%=6(元)。甲共应纳税为216元,乙应纳税为0,经过征免税后,甲实得月销售额为4984元,乙实得月销售额仍是5140元,乙反比甲多得销售额156元。同理,起征点对营业税个人纳税人也同样存在这样问题。这就是起征点对达起征点户与未达起征户的典型税收影响。

2、起征点较低,对达到起征点以上一定幅度内的`双定户带征个人所得税有失公平。从20__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为1600元,(从20__年3月1日起为20__元)对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业主或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也为1600元。(从20__年3月1日起为20__元)以现行起征点计算分析,与此比较,对起征点以上一定范围内的双定户带征个人所得税有失公平。

例如:某镇双定早餐饮食业户丙月营业额为3000元,达到起征点,应征税,其应纳税额计算为:①应纳营业税=3000×5%=150(元);②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50×5%=7.5(元);③应纳教育费附加=150×3%=4.5(元);④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3%(附征率为3%)=90(元)。应纳税费总额为252元。假设早餐饮食业的毛利率为35%(就高不就低),那么他的毛利为1050元,减去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62元,所得等于888元,再减去业主费用扣除标准1600元,则亏损712元。理论上计算其为亏损户,但在税收实践中,由于其是双定户,仍要带征个人所得税90元,这就是明显的税负不公了。

以商业户为例说明,也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例如:某镇双定副食商业户丁不含税销售额为5000元,达到起征点,应征税,其应纳税额计算为:①应纳增值税=5000×4%=200(元);②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00×5%=10(元);应纳教育费附加=200×3%=6(元);④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附征率为了1%)=50(元)。假设副食商业户的毛利率为20%(就高不就低),那么他的毛利为1000元,减去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6元,所得等于984元,再减去业主费用扣除标准1600元,则亏损616元。理论上计算其为亏损户,但在税收实践,其是双定户,仍要带征个人所得税50元,这也是明显的税负不公了。

(2)、征纳双方有矛盾。20__年在调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时,由于经过了公开听证程序,新闻媒体又予以了大量报道,所以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反响,16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几乎人人皆知。有些双定户以自己为未达起征点户或自己月经营所得达不到1600元为由,认为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地税机关则认为双定户无账可查,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无论是达起征点户还是未达起征点户,均不考虑成本费用因素,按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带征个人所得税符合税收政策规定。双方各执一词,从而产生征纳双方的矛盾。

起征点对税负公平与税收征管的影响,有些可通过政策调整达到完美目的,有的则是与起征点政策相伴而生,无法克服的。

1、适当提高起征点。乡镇村个体工商户中,共管户主要是商业户,纯管户中主要是饮食业户、理发户、医疗户。由于存在着激烈的商业竞争,商业户的毛利率一般在10%―25%之间,纯管户的毛利率一般在20%―40%之间。从理论上讲,毛利率越高,起征点可以越低,毛利率越低,起征点就得起高。如果把共管户的毛利率定为17.32%,纯管户的毛利率定为34%是比较恰当的,以1600元为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那么以此为依据,可以测算出较为合适的起征点。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分别计算如下(不考虑其他费用,因其他费用不具可比性):

设增值税的起征点为x,那么:

1600+ (x×1%)+ (x×4%)×(1+5%+3%)=x×17.32%,解得x=10000(元)。式中的1600元为业主费用扣除标准,1%为个人所得税的附征率,4%为商业增值税的征收率,5%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3%为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设营业税的起征点为y,那么:1600 +(y×3%)+( y×5%)×(1+ 5%+ 3%)=y×34%,解得y=6250(元)。式中的1600元为业主费用扣除标准,3%为个人所得税的附征率,5%为服务业的税率,5%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3%为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因此,增值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额10000元为宜,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月营业额6250元为宜,况且现在个人扣除标准已经上升为20__元每月。

2、对未达起征点户不带征个人所得税。就业是民生之本,没有创业,就没有就业,没有就业,就没有收入,没有收入,就没有生活来源。有了创业,就业,就有了生活来源,人就可以有尊严地生活,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有很大益处。目前我国劳动力供给远大于需求,就业压力巨大,为缓解就业压力,为扶持、鼓励个人创业、就业,也为了公平税负,在提高起征点的基础上,对未达起征点户不再带征个人所得税。这样,未达起征点的个人纳税人既不必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也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保证他们的辛勤劳动所得能维持他们的基本生活,为他们的发展壮大创造宽松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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