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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书心得感悟 篇1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这句话出自林黛玉的口中。是啊,林黛玉就宛如春花,她纵然芳香红艳,但春色退去后,她将被突如其来的春风吹入到尘土中,谁还有心去珍惜这落英缤纷的美景,也无人体察林黛玉心中的寂寞与悲苦。
有情人却无法终成眷属,读了红楼梦一书后,我悲愤交加,悲的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在家族阻挠下无法圆满,愤的是世态炎凉,封建社会的腐败及世人迂腐的封建观念。这本书主要记叙了体弱多病的林黛玉在荣国府与性情顽劣的贾宝玉相恋,但后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了薛宝钗,林黛玉因此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看破红尘,并随僧远去。每当看到《红楼梦》的结局,我就不禁思绪万千,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与贾宝玉的爱情是悲惨的,但也同样是命中注定的,因为玉与金本就不是同类物种,尽管玉再美,金再珍贵,但因所处环境的缘故,他们终究不会在一起。而林黛玉与贾宝玉,永远不敢坦露自己对对方的爱意,只是将彼此之间的爱通过言行举止表现出来,虽说他们有情,但是在我看来是无缘的,就是因为旧时期年代,老百姓都崇尚封建理念,导致一对情人在爱河中苦苦挣扎啊,并最终陷入苦海。
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当黛玉泪尽归天时,我心中感到十分的难过。黛玉气绝之时,正是宝玉娶宝钗之时。真的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叹宝玉,无缘娶黛玉为妻,惜黛玉,无力挽宝玉为夫。两人之情只怪世人破坏。佳人笑之,且俏且无奈,公子叹之,且俊且悲伤。笑宝玉太痴,为情痴,为爱痴;哭黛玉太惨,无情惨,无缘惨。黛玉化清风归天,宝玉随僧侣而去。日日想,泪泪尽,母丧情人散痛之谁知晓。红楼啊,愿有情人终成眷属。
思红楼,梦黛玉。看了《红楼梦》一书,我又怒又悲。曹雪芹通过黛玉的生平,讽刺旧社会的封建迂腐,也让我深深体会到黛玉与宝玉有爱却无缘的悲痛。
高一读书心得感悟 篇2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这首名叫《送别》的小曲妈妈在我小时候经常哼唱给我听,以前我还不懂其中深意,直到我最近看完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后,我便深深被吸引在这部小说里。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最负盛名的作品。作者林海音以自己六岁到十三岁的生活背景,创作完成这部自传体小说,用英子稚嫩的双眼去观察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透着一股淡淡的悲伤。小说里面的人物在作者的笔下都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主人公小英子,勇敢的宋妈,还有“疯女人”秀贞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文章中的人物最后都离小英子而去,表达了告别童年的悲伤和对童年怀念的情感。
小说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种说不出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通过看似狭小的描写,却反映了当时北京的整个历史面貌,有极强的社会意义。带领人们重温了当年那笼罩着愁云惨雾的生活。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英子经历了一件又一件事情,岁月匆匆,她也长大。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小英子也不得不成长。
读到全文的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朋友了”我的眼眶渐渐湿润了,这是我感触深的一章。“走过院子,看到那垂落的夹竹桃,我默念着: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了。”每每读过这句话,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面对父亲去世的噩耗,英子看似平静,但我们却能感受到她内心的那份波澜,她是家里的孩子,看似淡然的她必须要积极的面对一切,承担起她应尽的责任。我在她的淡然中却真真切切的感受到——那种影响自己一生的最真挚的父爱,是何等的伟大!
故事虽然在“濛濛细雨”中结束了,但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它就像是夏天的风,吹散热浪,带来凉爽。让我回味童年,不断向前。
高一读书心得感悟 篇3
我知道人为什么惧怕死亡,因为人有求生的本能,更有对生的渴望。曾有一段时间,我是那么希望接近死神,我的软弱与对生的绝望让我陷入死亡的迷惑,渴望到达那传说中永恒的世界。
我可以想象原始人对死亡的恐惧。在我热爱生命,觉得生活是那样美好的时候,我怕死。原始人对死亡的排斥可以理解,那是非正常死亡给我们带来的无奈。但连自然死亡都排斥的话,这让我有些迷茫。难道他们真的渴望“永生”吗?
我不渴望,也不想长生,我不要无穷无尽的生命,也不相信有来生,我只相信今生也只拥有现在。如果现代医学克服各种各样的基因缺陷,生命就可以永生的话,我不要。
生命为何珍贵?因为它有终。也正因为它有终,人们才如此重视它,才会尽全力在有限的时间里绽放生命的光彩。如果有一天生命无终了,人们还会如此重视它吗?《今日歌》《明日歌》对我们又还有什么意义呢?
无法面对死亡并不能逃避死亡,这恐怕是那些“长生”人的无奈。我喜欢活着即使这并不是我可以选择的,我无法想象自己“永生”的时候,不是有句话说“永远不死是的痛苦”吗?
我庆幸我是一个人,会有死亡的时候。生命不只是活着,更是一种责任,我只希望在我死以前已完成我生的责任,也希望死亡对人类不再是一种阴森恐怖的现象,更希望我们对死亡有真正豁达的态度。
高一读书心得感悟 篇4
在疫情期间,我读了许多书,如:充满英雄气概的《水浒传》、神通广大的《西游记》、有战争气息的《三国演义》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
有一次我们一家一起读了《西游记》中的三打白骨精,并用角色扮演的方式演义它。爱唠叨的妈妈扮演唐僧,喜欢用武力的爸爸扮演孙悟空,精明能干的我扮演沙僧,好吃懒做的弟弟扮演猪八戒,长的漂亮的姑姑扮演白骨精。
我们师徒四人从卧室走到客厅时,“唐僧”饿了,就让“猪八戒”去找吃的,他在寻找食物时累的在沙发上睡着了。“唐僧”命“沙僧”去找“猪八戒”。“唐僧”和“孙悟空“见两徒弟一去不回,便去寻找他们。“白骨精”变成了一个穿粉色衣服的姑娘,朝他们师徒二人走过来,“孙悟空”一眼就看出她是妖精变得,便用棍子把她打“死”了。唐僧说:“出家人理应慈悲为怀,你为何要打死她?”说这念起了紧箍咒“悟空”躺在地上求饶的说:“师傅,头疼,头疼,莫念,莫念。”“白骨精”趁在地上躺着的时候把先前准备好的白色的假发套在自己的头上,以及把粉色的外套一脱变成了穿黑色衣服,弯着腰,手里扶着拐杖的老公公。
“孙悟空”看见老公公又一棍下去,“妖精”又倒下了。絮絮叨叨的“师傅”生气的说:“你这泼猴,怎么又打死了人?”“他还是那个妖精变得”悟空说到。“唐僧”又念起了紧箍咒。正当“孙悟空”疼得在地上直打滚时,老公公又摇身一变,变成了身穿红色外套的老婆婆。
这时“沙僧”与“猪八戒”一起过来了,他们徒弟三人认得老婆婆是妖精变得,把她团团围住,把妖精打死了。知道地上变出由许多筷子拼成的白骨的样子,“唐僧”才信以为真。
剧中姑姑被“打”的好惨,而且换装速度如此之快,让我们开心不已。
很简单的角色扮演让我们在疫情期间感受到很多快乐,同时加深了对书中内容的印象。通过亲子阅读与角色扮演,使我的写作能力不断提高,也增长了独立的自主意识,得到老师和家人的认可和表扬,我会继续一直坚持下去,在书海里享受读书带给我的快乐。
在我的学习生活中,我读过很多的书,有调皮贪玩的《淘气包马小跳》,有惊险破案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有郑春华老师风趣幽默的《萝卜老师》,还有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真挚友谊的《夏洛的网》……在所有所读书中,最让我久读不厌的书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西游记》这本书是一部古代长篇神话小说,它活灵活现地描述了唐僧师徒四人不同的人物形象。这本书主要写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一起去西天取经,一路斩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雷音寺取得真经的故事。
在这本书中,有善良可亲的唐僧、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忠诚老实的沙和尚,还有机智勇敢的孙悟空,我最佩服的人是孙悟空。起初,他因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足足五百年,后因机缘是唐僧不畏艰险把他救出来,于是,他一路保护唐僧,打死了作恶多端的强盗,又三打狡猾的白骨精,保护师父的性命,可善良的唐僧却认为他在滥杀无辜,狠心把他赶走。孙悟空见师傅这么生气,只好依依不舍的离开了。
唐僧、猪八戒、沙和尚师徒三人继续西行,可八戒和沙僧护师不利,唐僧被妖怪抓去变成了老虎,八戒和沙僧打不过妖怪救不出师父,一筹莫展。这时小白龙告诉猪八戒,只有大师兄孙悟空才能救师傅,猪八戒就去了花果山找悟空,开始没敢说实情,后来八戒用激将法说妖怪要剥他的皮抽他的筋,惹恼了悟空。他气得抓耳挠腮,暴躁乱跳,一个筋斗云来到波月洞,施展计策把里面的妖怪打的落花流水,救出了宝象国的公主。悟空看着变成老虎的师傅,心里又好笑又难过,就念动咒语,把自己的师傅变回了原来的样子。唐僧一见是孙悟空,激动的一把拉住了他,并告诉悟空错怪了他。从那以后,师徒二人冰释前嫌,重修旧好,继续去西天求经。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会遇到类似于“妖魔鬼怪”的困难。例如我小时候学自行车,开始总是掌握不好平衡、遇到小坑不敢过、遇到汽车电车不知往哪走,总骑不好,但是慢慢的,不停的想办法克服这些困难,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其实在今后的日子里,还有很多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我们只要像师徒四人那样勇敢面对困难,努力的想办法,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高一读书心得感悟 篇5
每个人都体会过父母的慈悲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子,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子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像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傅雷是我国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正直的学者,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善良,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理解良好的家庭教育,最终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能够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非常是学钢琴的能够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我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我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并且是他敢于剖析自我,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我吧。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地提高,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能够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
高一读书心得感悟 篇6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齐,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齐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可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终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能够牺牲自我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能够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明白,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我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我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终,他不仅仅自我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齐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终,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高一读书心得感悟 篇7
《家》在巴金笔下,以辛亥革命前后四川成都为背景,写了大家庭高公馆三代中的四类人物:封建大家庭的维护者,高老头太爷;一类是封建大家庭的败家子;一类是封建大家庭的反抗者,觉慧,觉民;最后一类是封建家庭的受害者,梅,段玉和凤鸣。作者通过一系列美好生命的毁灭,控诉了封建家庭的黑暗腐朽,和封建家庭的罪恶,更描绘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和反抗。
让我有所感触的必定是觉慧,时代的久远,可能使我不能正确体会到当时封建大家家庭的家规,究竟有多严,至少我能体会到晚辈对长辈命令的绝对服从,因为觉新说:正因为没有得到幸福的希望了。我不反抗,因为我不愿意反抗,我自己愿意成为一个牺牲者!
字里行间透露是一种无奈和迷茫,是一种懦弱。其实不然,不能说其是懦弱和胆怯,更是一种被任摆布后的的麻木,是封建家庭,封建思想击碎着无数人追求幸福的梦想。与其说是麻木,不如说是顺从。而觉慧不然,在学生和军人的冲突时,觉慧满带热情地参加了学生的*,即使被老爷禁锢在家中,而那颗赤诚的心却飞到府前,与其他学生并肩作战。觉慧带带我一种震撼感,他用的不仅仅是言行,更重要的行动,抨击着黑暗,追求光明,满腔热血,不甘平凡,这就是觉慧,这就是他带给我带来的财富。
高一读书心得感悟 篇8
故事大意是有一个叫克雷斯的驾驶员,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汽车坏在野地里,饥寒威胁着他的生命,有一个骑马的中年男子路过此地。把克雷斯的汽车拉到了一个小镇。使克雷斯脱离了危险。克雷斯拿出钱对这个陌生人表示感谢,哪个中年男子不要他金钱的回报,只要求他回报社会,中年男子对他说:“我不要求回报,但我要你给我一个承诺。当别人有困难的时候,你也尽力去帮助他。”后来克雷斯真的这样做了,帮助了许许多多人,当别人感谢他时,他就将中年男子对他的要求同样告诉了他所帮助的每一个人。若干年后,克雷斯又遇到了困境,一位少年帮助了他,克雷斯感谢少年的时候,想不到少年说出了克雷斯永远也忘不了的话;“我不要求回报,但你要给我一个承诺,当……”。这使克雷斯心中涌起一个暖流。
想想自己的经历,似乎有些相同,二十七年前,有一天我抱着女儿去苏州看病,公交车上很挤,有一位中年妇女把座位让给了我,使我激动万分,因为当时车上没有像现在的那种语音提示,很少有人会这么做。直至今天,无论我乘汽车还是火车,只要看到有需要帮助的人,我就会把座位让给他。几年前我在火车上,从无锡上车的一位北方老年妇女,我把座位主动让给他以后,她感动得几乎要流泪了。而对我来说,这似乎已经成了习惯。前些天我和妻子去苏州探望病人,在公交车上,我已经把座位让给了一个老人,看到还有一位抱着小孩的妇女没有座位,就劝妻子给那位妇女让座。回家吃晚饭的时候,又说起了车上的事,我对妻子说,如果你现在让座,等你老了自然也会有人给你让座。
爱心的传递多像在编织一条美丽的项链,它会串起一个个萍水相逢的人,爱心是无价的,它不需要回报,但却可以心心相传。每一件事都是一颗珍珠,我们每一个人的爱心都是一根金线。用金线把颗颗珍珠串起来,就是世界上一条最珍贵的无价项链。
高一读书心得感悟 篇9
翻阅《红楼梦》就不觉的感到这是女人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就不得不否定“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点,但这也是女人的悲剧。这种悲剧是脱离不了社会的关系的。书主要是围绕宝黛的爱情来写四大家族的盛衰。在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中就已预示了各人的命运会是如何。“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这里写了两个人:林黛玉,薛宝钗。红楼梦引子中写道:”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誓。“预示了他们三个的未来。不只是大观园中的十二钗,就连宝玉身边的袭人,晴雯也都被预示了结果。似乎这些都是命中注定的,她们跳不出命运的圈子,被压迫着,演绎着这悲伤的《红楼梦》。
这里有着太多的美,有遗憾的,也有伤感的。倘若林黛玉听了赖头和尚的话不去贾府不流泪,那么红楼梦的故事又怎么会有,倘若宝钗进宫金玉良缘,木石前誓又怎么会引出来,大观园中也就少了这样的有才之人。或许故事正是由许多的一不小心组成的。你看黛玉葬花很美,宝钗扑蝶很美,湘云醉卧芍药丛很美,晴雯撕扇很美。
当然这里的红颜薄命是最多的。首先想到的便是秦可卿,她既有林黛玉的婀娜也有宝钗的丰韵。她可以说是十二金钗中最美的一位女子了,却在第十三回中就去世了。其次是尤二姐,她也是很美的,她嫁给贾琏,被逼迫,只好吞金而死,这也不免符合了她的个性。说到迎春只能感伤,提到她的丈夫也只能是气愤可想而知她的结局。黛玉是最熟悉的。她们都凝结了太多的悲哀,正如水中月,镜中花。每当读到史湘云的时候,我的心里就会有一种很轻松的感觉,也许是她带着的欢乐很多吧!可是她也是很苦的一个人。当她还在襁褓中时就失去了父母,她寄人篱下,她的舅舅为了减少开支居然把所有的手工活都交给她做,而她每天也要做到三更。她是很乐观的一个人。我觉得这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能够带给身边的人快乐就是最大的快乐!
高一读书心得感悟 篇10
一本《三国演义》使我爱不释手,因为里面塑造了好多栩栩如生的人。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有重情重义的关羽;有奸诈狡猾的曹操;求贤若渴的刘备。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介绍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战役。其中最著名的战役要数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夷陵之战这三大战役。
官渡之战主要是由于袁绍不听别人的好心相劝,才打败,而在这场战役中,袁绍的兵力多,占优势,失败是因为袁绍不善于用人的结果。就连曹操也说过:“如果袁绍善于用人,我对冀州连正眼都不看。”
赤壁之战和夷陵之战中,曹操和刘备兵力都是占优势的,可是最后还败了。曹操被周瑜火攻破,而刘备也被陆逊火烧连营攻破。相比之下,刘备不如曹操乐观,曹操在危难中还大笑三次,还说:“北方还是我的。”而刘备兵败后竟自己觉得无颜回成都,病死在白帝城。
《三国演义》我最佩服的人是曹操。虽然他很奸诈狡猾,也说过:“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话,但是他善于用人,曾经颁发过好几道《招贤令》引得无数豪杰来投靠他,曹操那里才形成了“猛将如云谋臣似海”的局面。他的五良将之首张辽,曾经差点活捉孙权。就连吴国的小孩只要听见“张辽”这两个字,都吓得不敢哭了。
《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以为自己很厉害,永远不能骄傲,否则就会让“关羽大意失荆州”的历史再次重演。
高一读书心得感悟 篇11
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一书,真是受益匪浅啊!《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代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正文第一句话这样写道:“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从周朝末年七国纷争,并入于秦统一天下开始,楚汉相争,又并入于汉……书中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入人心。罗贯中笔下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董卓,心胸狭窄的周瑜,长厚的鲁肃,机智的孔明……这些鲜明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受到感染的就是关羽。文中描述的文字极其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骑一匹“赤兔马”,他降汉不降曹、秉烛夜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刮骨疗毒,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作所为真的是值得我们学习。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其所描绘每个有血有肉的人物笔法令我敬佩,抓住人物个性,突出人物的特点,还巧妙地运用了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等手法。故事中“赤壁之战”令我最为激烈,使读者都有身临其境之感,真为作者高超的笔法折服!
《三国演义》——四大名著之一,值得同学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