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计划要进行某项工作时,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方案。如果你对撰写方案感到毫无头绪,我们励志的句子的编辑整理了一些关于“监管方案”类的内容,希望能帮到你,记得收藏起来哦!
监管方案 篇1
一:为进一步加快各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步伐,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指导,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步伐,因地制宜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条件,逐步提高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尽早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减排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目标任务
今年12月31日前,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转一批、试运行一批、管网建设动工一批。
三、具体安排
(一)监利县新沟镇、上车湾镇污水处理厂,洪湖市小港镇、峰口镇污水处理厂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已基本建成,尽快完善各项运行条件,确保年底前正式投运。
(二)监利县毛市镇、朱河镇、福田寺镇、汴河镇污水处理厂等4个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已初具规模,具备一定的收水能力。进一步加快各纳污支管网与主干管的连接以及纳污主干管与污水处理厂的连接,加快完善运行条件,确保年底前具备试运行条件,xx年初正式投运。
(三)沙市区岑河镇,江陵县普济镇、熊河镇,监利县汪桥镇、棋盘乡、柘木乡、白螺镇,洪湖市戴家场镇、汊河镇、万全镇、曹市镇、瞿家湾镇、沙口镇、新滩镇等1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积极争取和落实管网建设资金,年底前启动配套管网建设;监利县福田杜刘村,洪湖市万全镇全丰村、瞿家湾镇月池村等3个乡村污水处理站年底前完成污水管网的规划编制和建设设计,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尽快启动配套管网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细化整改方案。各地要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实施方案,安排工作和资金,制定管网建设时间表和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时间表。
(二)完善运行条件。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完善运行条件,老城区充分利用和改造现有雨污合流管道和明渠,新城区加快污水管道建设力度,充分收集污水,力争项目高负荷运行。
(三)保障运行经费。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乡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若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由各地财政按比例予以补贴。各地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征收、管理、拨付污水处理费等方面的职责,实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运营监管。建立乡镇污水处理运行监管体制,实行三级监管,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县市区责任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机制的落实;乡镇政府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的实施。争取年底前正式投入运转的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60%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荆州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李国斌任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洪湖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各地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
(二)明确工作职责。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和洪湖市政府为各辖区内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整改工作的主要任务。负责组织协调当地住建、财政、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和单位,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设计和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机制研究和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监管,明确财政补助和电价优惠办法,制定污水处理技术人员培训方案,完善运行条件,为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必要的保障。
(三)强化考核问责。市政府将对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和洪湖市政府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整改工作实行考核,作为各地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整改目标未落实的地区不得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表优对象。
(四)建立长效机制。对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投运后1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或无故不运行的地区,将暂缓审批该地区涉水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和省建设资金。
监管方案 篇2
《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今天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省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饮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为贯彻落实“禁塑”新规定要求,12月1日上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禁塑执法统一大行动。
早上九点,市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先后来到东风路广百家超市和环球春天广场等商业场所开展禁塑执法统一大行动。重点检查超市、餐饮店正在使用的购物袋、食品袋是否具有全生物降解塑料、禁塑监管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标识,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的同时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禁塑新规和环保知识,呼吁市民参与禁塑行动。
东风路广百家业务经理李全:现在我们超市所有的塑料制品已经下架,都已经更换了全生物降解的购物袋,今后在经营当中我们也会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去严格做好这一块工作,坚决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购物袋,履行好企业责任。
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位于环球春天广场的一家名为“coco”的茶饮店,在经营中使用含有聚乙烯(PE)的纸杯和封膜,属于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违反我省禁塑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业,并对该店铺进行立案查处。
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室负责人王启泉:我们按照那个法规的要求进行了一个登记保存,然后后续我们会移送给综合执法局那边进行一个行政处罚跟没收相关的后续处理,指导这个店的负责人进一些符合我们海南禁塑规定的制品。
据悉,为推动商业机构的禁塑工作,20xx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先后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环保购物袋和禁塑造宣传折页等形式开展“禁塑令”宣传活动,倡导环保消费,共建生态文明家园。
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室负责人王启泉:我们还是会继续加强(禁塑)这一块的工作,从生产、销售和流通使用环节来进行一个监管,让消费者也清楚具体的一个禁塑规定跟禁塑目录产品,确保我们琼海市禁塑工作顺利开展。
监管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保护资源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连日来,县市监局深入开展“禁塑限塑”宣传整治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该局机关大楼和各分局在辖区内主要街道悬挂了“拒绝白色污染,提倡环保生活”等宣传横幅,并且督促指导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店在电子屏幕上循环播放“绿色生活始于点滴,全面禁塑从我做起”等宣传标语。
实地发放张贴倡议书。各分局工作人员走街串巷深入实地现场向各相关企业主、经营户发放“禁塑限塑”倡议书,要求广大经营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尤其对销售塑料袋、使用塑料吸管、塑料餐具量大的企业现场重点督促做好“禁塑限塑”工作。
突出重点执法检查。该局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要求相关企业严禁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严禁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严禁餐饮行业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等。尤其是对餐饮行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县城区部分餐饮行业召开了集体约谈会,要求各经营户依法经营,严禁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若有违法违规行为,都将予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监管方案 篇4
为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种业违法行为,全面州内净化种业生产经营市场,持续推进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结合全州实际,现制定2022—2023年XX州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国家和省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按照州委州政府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要求,树牢效率意识,有效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以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为重点,综合部门法律、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实行实现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全州种业市场,有效激励原始创新,为种业生产经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品种管理不断优化,品种“身份证”有序建立;种业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行为得到遏制,种子生产经营逐步规范,种子质量稳定,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种业市场净化成效明显。
——州级目标。组织对辖区内县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种业监管执法工作现场指导检查、交叉互查,覆盖率不低于50%;组织对州级发证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被检查企业问题整改合格率100%;市场检查和州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对辖区内良繁基地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书面反馈率达到100%。
——县市级目标。对县市级发证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抽查检查覆盖率为100%,对被抽查门店备案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及生产经营品种备案率为100%;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率为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书面反馈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贯彻实施新修改《种子法》,认真落实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推进修订《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强化《种子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局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科、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科、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州种子管理站、州畜牧站,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
2、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培训及普法宣传。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综合运用,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州种子管理站,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
(二)严格品种管理
3、狠抓品种审定监管。提高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积极参与加快《云南省玉米品种审定标准》和《云南省稻品种审定标准)》修订,健全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制度,加大审定品种撤销力度,大幅减少同质化和重大风险隐患品种。强化主要农作物联合体、绿色通道试验监管,建立健全试验主体退出机制。(局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科、州种子管理站,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种子和种畜禽监管
4、严格制种基地监管。以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为重点,严查未按规定备案行为。开展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行为。开展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检测,严禁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出基地。(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5、加强种子企业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品种、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等。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投诉举报多、过往发现问题多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对开展种子质量认证、诚实守信的企业减少检查抽查频次。(局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科、州种子管理站)
6、加强种业市场检查。农作物种子方面,在春季、秋季等用种关键时期,重点检查种子包装标签、生产经营备案、购销台账和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等。强化属地电商渠道种子经营行为的监管。种畜禽方面,重点检查无证(含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假冒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各县市应将许可信息录入“全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对工作进行自查。开展种畜禽质量监督,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桑蚕种质量抽查。(局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科、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科、州种子管理站、州畜牧站,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7、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全面落实种子法、畜牧法及配套规章制度规定,严格落实种子、种畜禽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严格查处未按规定备案行为,确保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全覆盖。(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四)加大种业执法力度
8、严查种业违法案件。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般案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级查处,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由州级组织查处、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及时公开。(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州支队、局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9、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强化跨区域种业执法联动响应、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一处发现、全州通报、各地联查”。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州支队、局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科、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0、提升种业执法能力。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强种子法等法规学习培训,提高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能力水平。加大执法抽检经费投入,确保满足执法需求。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种业执法效能。(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州支队,各州市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主体责任,抓好组织落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于2022年4月25日前在本单位官网公开和上报州局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科、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科、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州支队。我局将对相关工作进行核查,并作为“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双打考核”及种业延伸绩效考核相关指标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压实监管责任。州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作用,按照方案要求,州级相关部门抓好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部署要求,抓好具体实施。要加强简易种业案件及纠纷的快速处理,建立“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案件纠纷就地化解。
(三)加强宣传总结。要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及时开展工作总结,并于2022、2023年11月10日前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及附表(含种业典型案例1—2个)书面报送州局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科、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科、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州支队。
(四)强化社会监督。州农业农村局设立种业监管举报联系方式,各县(市、区)也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或网络邮箱,保证举报信息畅通,建立健全社会和群众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实现精准打击,依法维护品种权人、诚信企业、农民的合法权益。其中州级举报联系方式:
局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科:XXX,XX,邮箱:XX;
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科:XXX,XX,邮箱:XX;
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XXX,XX,邮箱:XX。
监管方案 篇5
九月初,召开廉政文化建设座谈活动。全体党员畅谈本年度开展廉政教育学习活动的收获和体会,让大家充分认识到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廉洁从政的关键是教育学习,不仅要从理论上过关,还要在工作实践中落到实处,树立廉政道德新风。
九月上旬,与区纪委、区文联联合在行政服务中心举办“迎国庆讲廉政树新风”廉政文化进家庭书画作品展,以书画的形式,弘扬廉政文化之风,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和群众在鉴赏之中,既受到高雅艺术的熏陶,又受到深刻的廉政教育,有效推进我区的家庭文化建设和社区文化建设。
九月中旬,举办妇女干部“迎国庆贺中秋”工作联谊会,传达人们共度传统节日的美好愿望,并通过丰富多彩的文艺表演,展示我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活跃社区群众的文化生活,推进团队精神的建设。同时,还通过工作交流学习,加强各级妇联组织之间的联系沟通,促进妇女干部之间的联谊交流,加强妇女干部群众对我区创文工作和广州亚运会的了解。
本次活动将使广大妇女干部群众的沟通得到提升,精神文化生活得到丰富,社区文化特色品牌建设得到加强,社区文化创新得到进一步发展。
九月下旬,在街道和社区举办父母大学堂,以讲座的形式,把文明科学的教育方法带进社区、带进家庭。区妇联将邀请的教育专家现身说法,与社区的家长们交流家庭教育的体会和亲子教育的感受,传授如何寓教于乐,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让孩子热爱学习、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区妇联将围绕“社区文化月”的创文活动主题,深入领会“社区文化月”的精神,和我们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监管方案 篇6
为进一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力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市安全监管局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执法检查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共、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省、市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及省、市安全生产会等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五个一律”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着力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除隐患、防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目标任务,为全市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执法检查内容
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三)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七)应急救援管理情况。
三、执法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3月31日结束。
四、执法检查方式
紧紧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等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组,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根据执法领域划分,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项小组,其中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执法工作组由黄立岩牵头;非煤矿山执法工作组由郑承怀牵头;综合领域执法工作组由杨俊牵头,邵保贵、苏友明、余飞予以配合。监管一科、监管二科、监管三科负责人为联络员,抽调局职业健康科、事故调查统计科、执法大队、应急中心专业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
各专项执法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采取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暗查暗访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对企业规模较大、工艺较复杂的企业,应聘请有关方面专家参与。原则上各专项执法小组检查企业数不少于5家,查处企业立案数不少于2家。
五、执法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牵头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制定领域内具体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精心谋划。各执法专项组要加强组织协调,根据执法力量和辖区内企业的分布、类型、数量等情况,明确检查企业的数量和具体名单,确保覆盖一定数量和比例的高危行业企业,细化执法检查项目和内容。
(三)严格执法。要以对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深入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形成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检查多立案少和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四)信息报送。请各执法专项组于2月6日前将工作方案及检查企业数量、名单报至局法规科。同时,按照省安全监管局要求,认真填写《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于每周五报至局法规科。
监管方案 篇7
猪肉及猪肉制品是人民群众日常食品消费的重点品种,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生猪养殖屠宰流通消费等环节监管,对使用瘦肉精猪肉注水制售“病死猪”肉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实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落实流通和消费环节索证索票和亮证经营等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部门职责细化
市畜牧局。负责生猪养殖环节的监督管理。在生猪养殖环节,实施防疫检疫监督管理,监督养殖场病害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违禁添加物等生猪养殖投入品的安全监管监测。在生猪屠宰环节,实施屠宰检疫查证验物;对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并加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监督对病害死生猪及不合格猪肉产品无害化处理;开展对“瘦肉精”的抽样快速检测。
市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监督管理。实施对定点屠宰场的资质条件审查;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开展“瘦肉精”自检;督促屠宰企业建立生猪来源及猪肉产品销售台账;在定点屠宰场,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对检验合格的猪肉产品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加盖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对病害猪及检验不合格产品作无害化处理;依法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死肉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监管长效机制和肉品质量追溯体系。
市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查验猪肉及猪肉制品证章标识是否齐全有效合格。在市场销售过程中,检查鲜猪肉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经营场所实施清洁消毒;冻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或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在冻猪肉运输过程中,检查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等。在猪肉冷藏过程中,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猪肉制品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等。督促经营企业建立猪肉及猪肉制品购销台账,检查索证索票。
市食药监局。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猪肉及猪肉制品监管。学校食堂伙食团的猪肉及猪肉制品监管。督促用肉单位,购鲜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购冻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或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购进猪肉制品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对供货商实施资质审查等;督促用肉单位建立购进和使用猪肉及猪肉制品记录,索证索票,保存票据。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监督学校食堂采购来自定点生猪屠宰场(点)的猪肉产品。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违法收购贩运宰杀加工销售病害死生猪及其猪肉产品注水猪肉等行为,依法查处使用暴力抗法案件,受理并查处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事件。
质监部门。负责猪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在生产加工环节,开展猪肉制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监测;督促生产加工企业建立猪肉及猪肉制品购销台账,检查索证索票,保存票据;审查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资质条件。
二工作流程
猪肉及猪肉品监管工作流程
公安局
负责打击违法收购贩运宰杀加工销售病害死生猪及其猪肉产品注水猪肉等行为
养殖环节屠宰加工
生产环节
餐饮消费环节销售流通环节
工商局:
市场运输贮藏销售过程中的监管,执行市场准入制查验各类标示证件。食药监局:
餐饮食堂伙食团饮食消费场所监管
畜牧局:
屠宰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畜牧局:
防疫检疫
投入品监管
质监局:
屠宰加工企业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商务局:
屠宰加工企业监管定点屠宰监管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教育局: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监管方案 篇8
根据《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甘环委办发[20XX]10号)要求,为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夯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共同做好环境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构建一个覆盖全面、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全县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
三、网格划分
按照上述原则和工作目标将理塘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划分为二级网格,三级网格,四级网格。
(一)总网格长和第一网格长。
设“总网格长”1名,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监督指导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设“第一网格长”2名,由县委及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分别负责监督指导各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对总网格长负责。
(二)二级网格∶各乡(镇)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
(四)三级网格:各村(居)委员会。
各村(居)党支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四级网格员”,负责日常网格化环境监管巡查工作。各共建共创单位为各四级网格的“县乡联络单位”,按照“三级网格”和“总联络员单位”的要求,配合“四级网格”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四、网格责任
(一)县委县政府。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对环境监管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并对辖区内环境监管负有主要责任,作出具体监管安排和落实监管任务。
(二)乡镇党委政府、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对环境监管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并对辖区内环境监管负有直接责任,落实监管任务。
(三)生态环境部门相关环境监管责任。
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贯彻执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监管的相关精神;协助县委县政府和海管委落实对环境监管的具体要求,对我县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四)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责任。
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海管委和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监管的具体要求,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五)村(居)党支部、委员会相关监管责任。
负责本辖区内环境日常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县级部门和乡镇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五、网格监管要求
(一)巡查。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应制定污染源年度监管计划,按要求填写巡查记录(台账),及时发现、制止、上报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日常污染投诉,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应于8月30日前将本部门、本乡镇20XX年度网格化监管计划报送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备案。以后年度每年1月30日前报送。
县级领导每2个月深入责任区域和行业开展巡查不少于1次,“县乡联络单位”每月深入“二级网格”配合开展巡查工作不少于1次。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及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县级相关部门及海管委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二级网格)每1个月至少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开展巡查不少于1次;各乡镇党委政府、每月开展辖区内巡查不少于2次;村(居)党支部委员会(三级网格)每个月开展辖区内巡查不少于3次。
(二)查处。三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巡查和监督人员的报告后,及时上报二级网格并进行调查,对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及时进行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县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三)反馈。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通报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同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四)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研究改进措施。自查自评情况于每年12月1日前报送至县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后报县委县政府和州生态环境局。高城镇、海管委、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汇总后报州生态环境局,并抄送理塘县。
(五)目标考核。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乡镇统筹协调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收集汇总网格化工作计划、总结和信息简报等,装卷归档,制定对村级网格化工作的考核办法。网格化成员单位在做好自身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同时,督促指导乡镇开展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及时调度工作情况,建立工作专卷归档。生态环境部门将于每年12月前对各乡镇、成员单位进行网格化工作考核,并纳入本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各级网格主体及相关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依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附件1、2)
(六)落实网格责任。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明确网格主体责任领导、网格单元主要负责人、网格直接责任人(网格员)。网格直接责任人(网格员)要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五定”监管,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并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示意图(附件6),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并上墙。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处理好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网格监督
(一)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责令下级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各乡镇联系县级领导要坚持经常性深入乡镇调研督导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开展专项巡查;各乡镇农建联系单位、共建共创支部要经常性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帮扶式环境监管巡查工作。
(二)公众监督。鼓励各网格设立专(兼)的生态环境保护巡查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三)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和海管委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县级领导任组长,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局长、海管委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管局相关科室等为成员单位的理塘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并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联络处。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和相关工作的落实。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和省环境保护督察甘孜州反馈问题整改,修订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并报县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根据乡镇监管范围和工作需要,每个乡镇可探索聘请1-2名专职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员,按照相关程序招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由各乡镇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作指导。
(二)强化督查督办。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网格内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
(三)完善各项制度。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各乡镇、各部门的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及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二是采取联合执法制度。由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实施统一协调调度,研究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行动方案,督办重点案件。主要内容包括:围绕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环境安全等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整治医疗废物储存等大型环保专项行动的联合执法;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安全事件的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及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执法合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三是严格审批把关制度。坚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对全县建设项目,发改、规划、土地、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联合查看场地,召开联审会议,共同研究审定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选址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用地、环保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定期协商等有效方式,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四是建立完善移交移送等制度。严格落实各部门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以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五是信息公开和报告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提升能力。一是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相关部门综合预算,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二是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尤其是加强二级三级网格监管责任人员业务能力的指导和培训,适应监管工作任务要求,县网络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乡级、村级网络至少开展两次业务培训,各乡镇要适时开展对村级网络的培训;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充分借助各部门现有网格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四是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环保宣教或公益活动,切实提高干部、群众、企业等的环保意识。
(五)严格问责。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各责任单位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对其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监管方案 篇9
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制作条件差,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低,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人群健康造成危害。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工作,应制定有效管理办法。坚持乡镇(街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一部门职责细化
乡镇(街道)政府。对辖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开展辖区农村群体性聚餐登记备案与管理工作(食品安全信息员每月月底汇总本村社群体性聚餐信息,报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站协管员;乡镇街协管员将本辖区群体性聚餐的情况汇总,每季度末报区县食药监局和当地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制定并督促落实辖区内群体性聚餐各项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切实解决工作经费,村级信息员开展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指导工作,应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
区县食药监局。负责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农村厨师的培训和管理,督促厨师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协助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取样等工作。
区县食安办。负责组织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区县卫生局。负责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申报备案流程。
农村家庭宴席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凡举办10桌以上(含10桌)的家宴举办者或者厨师需提前48小时向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申报,信息员将举办者姓名就餐地址厨师来源主要凉菜菜品进行登记造册,并了解其加工制作卫生条件。接到20桌以上的就餐信息,信息员应在24小时内报告乡镇街协管员。接到100桌以上的就餐信息,协管员应在24小时内报告区县食药监局。举办家宴的村民应与厨师签订餐饮安全合同书。
(二)指导服务家宴工作流程。
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由所在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书面指导或现场指导,填写《农村家庭宴席制作指导意见书》,并与家宴举办者签订《农村家庭宴席制作食品安全管责任书》。
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由乡镇街(景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填写《农村家庭宴席制作指导意见书》,并与家宴举办者签订《农村家庭宴席制作食品安全管责任书》。
就餐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由区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乡镇街(景区)配合。
监管方案 篇10
清理整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巡查监管
具体方案 为坚决遏制建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建立对违章建筑的日巡查制度和属地监管制度。按照xxx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专门的违章建筑监管巡查小组(名单附后),主要职责如下:
1、大力实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监管责任制。各联系村(社区)的副职领导为巡查监管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巡查监管责任人。
2、要履行对本村(社区)范围内违章建筑的监管职责,组织巡查人员做好违章建筑摸底登记工作,还要做好对新发现的违章建筑及时制止上报建立台帐工作。
3、实行每日巡查报告制度,巡查人员每天不间断巡查,由各村(社区)确定的信息联络员将巡查情况汇总报xxx清理遏制违法占地和建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由区包镇挂点领导负责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书记、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详细责任人,各社区书记、主任为监管责任人
4、对发现不及时,制止不力,玩忽职守,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监管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5、巡查组成员名单位及巡查区域、时间如下。
6、成立xxx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巡查监管综合督查组,负责督促检查各巡查组对各自辖区范围的巡查监管情况,随时灵通各类信息,综合协调,确保巡查监管落到实处,
监管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深化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省、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定于2022年4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二、活动时间
2022年4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宣传月活动工作小组,负责此次行动的组织协调、宣传等工作。工作小组成员为:
组长:XXX、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XXX、县医保局基金监管和政策法规股股长
XXX、县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XXX、县医保局医疗保障和医药管理股股长
XXX、县医保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基金监管和政策法规股。
四、宣传内容
(一)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5号令)、《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展示相关工作进展成效,增强正向引导。
(二)曝光典型案件。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应曝尽曝”的原则,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加强自查自纠,勇于曝光违规案例,形成震慑,强化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
(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国家、省和地市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等举报渠道,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对举报办理流程等的解读,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全面监督的作用。
五、宣传形式
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以打击欺诈骗保、学习宣传《条例》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为中心,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印发宣传栏、宣传手册等资料,进一步加强公众防范医保欺诈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多种形式宣传。各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开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着力推陈出新,通过张贴海报、派发宣传折页、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资料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形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
(二)多种载体宣传。组织媒体集中报道,主动发布新闻线索,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媒体对《条例》等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发布,加强信息公开,构建良好舆论氛围。一是利用县融媒体中心等渠道播放打击欺诈骗保专栏,宣传贯彻条例;二是利用公交车等载体推送“打击欺诈骗保”专栏、举报投诉和奖励等内容;三是视疫情情况,开展宣传医保政策现场活动。
(三)积极参加市局开展的医保基金监管知识竞赛。为提升定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保政策掌握和运用水平,市医保局局在全市组织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知识竞赛,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参赛并做好线上承诺,营造医务人员学医保、懂医保的良好氛围,执行医保政策,坚守医保红线,切实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四)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宣传。深入基层,通过进街道、进乡镇、进村社等形式,广泛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以定点医药机构为主要宣传场所,在定点医院门诊大厅、定点药店门店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短片、悬挂宣传标语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定点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开展形式多样、深入人心的宣传活动。
(二)广泛动员,集中宣传。定点医药机构要在省、市、县开展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的基础上,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强化法制意识,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医保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培训,积极做好医保信用承诺工作,严禁诈骗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播放载体、咨询服务平台等工具进行科学、有效地宣传医保政策,解答群众疑问,贴近群众做好医保服务。
(三)发动社会,全民参与。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配合县医保局加强社会舆论造势,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宣传,使《条例》家喻户晓,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告知本县举报投诉渠道与电话,宣传解读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告。两定机构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资料,及时整理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将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含《2022年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及有关视频、照片、媒体报道等素材于2022年4月28日前通过粤政易报送县医保局。(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
监管方案 篇12
春天是万物复苏,气温逐渐升高,各种细菌滋生的季节,也是郊游踏青赏花休闲的高峰期,发生食物中毒的几率增大,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辖区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从20xx年3月上旬至8月底在全街道辖区开展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重点
(一)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商店、小卖部、学校、医院和建筑工地食堂、露天餐饮业、大、中、小型餐馆;学校和医院周边的饭店、小餐馆等餐饮业、小食品店、饮食流动摊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
(二)重点品种:粮食、食用油、饮料、酒类、儿童食品、奶制品、糕点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生鲜肉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散装食品等。
(三)重点内容: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状况调查、企业自查和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抽查。清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进一步加大食品质量抽查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查生产经营单位供货渠道和索证制度执行情况等,严厉查处使用回收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窝点。各有关单位要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把握规律,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协助农业部门加大对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在园蔬菜、瓜果农药残留的抽查以及养殖水域的环境检测,加强畜禽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重点解决种植业、养殖业产品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确保夏季蔬菜、瓜果、水产品等源头食品的安全。
(二)协助质监、工商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小企业、小食品加工点、小作坊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加工的行为。要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和奶粉备案制度。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以及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加强对幼儿园、学校、医院、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就餐场所的监督检查,将防亚硝酸盐中毒作为集体就餐场所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检查餐饮业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及食品加工环境、场所、设施、布局、储藏和餐饮器具消毒等情况;加强对农村群体聚餐工作的指导,切实落实5桌以上农家宴申报备案聚餐制,严防农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协助工信部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全街道屠宰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五)各社区要认真落实农村宴席申报制,在农户举办宴席前两天,食品安全信息员要认真填写《农村宴席申报单》,及时向社区进行申报,社区接到申报单后,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指导、监管,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六)加强对冷冻饮品、儿童食品的检查,严格执行冷冻产品、儿童食品的生产、包装标准,严厉查处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添加剂、色素等行为,重点查处制售“三无”、过期变质儿童食品及非法分装、罐装冷冻饮品的违法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狠抓落实,有效防范夏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使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部门管理职责。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落实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做到发现一件,依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一件,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按照食品安全“五进”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调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请在8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至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