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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合同的重要性愈发显著。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经济或利益上的损失,合同签订工作尤为关键。因此,我们在起草合同时需注意以下几点,以促进我们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并分享这一有益的信息。

代销合同【篇1】

甲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一、原则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具体是指:

第三条 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进入甲方位于

城市客厅展区进行销售。乙方负责提供陈列产品,甲方负责销售。

三、名词解释

第四条 产品:是指由乙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的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第五条 销售支持:指甲方在销售乙方产品过程中乙方无条件给予甲方的优惠条件、资金、物质支持。

第六条 残次品:指商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过程中,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 观、性能、质量等任何一项不符合中国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售后服务三包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一标准的产品。

第七条 滞销产品:指甲方从乙方购进的,自进入甲方库房之日起超过__天未能形成销售的剩余产品。

第八条 返利:指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乙方以甲方在乙方的进货额(或回款 额)为根据,()依照双方约定的条款给予甲方的进货折扣。

第九条 回款额: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加上甲方扣抵的乙方在甲方处欠款的金额(降价款、退货款除外)。

第十条 利润补偿款:指按合同约定,在甲方销售的乙方产品的零售价格降低,使甲方销售乙方产品的帐面毛利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水平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用于补足甲方利润损失部分的款项。

第十一条 合同年度:指合同有效期。

第十二条 货款结算周期:指甲方销售乙方提供的产品,每隔一定期间,甲方向乙方就该期间内甲方所售出的产品进行结算,该期间即为结算周期。

第十三条 名誉损失:本合同中所称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情况是指给甲方或甲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因乙方产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曝光的;2、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体曝光的;3、因乙方产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质量监督部门等公告的;4、虽未被曝光,但因乙方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人员认为或知悉甲方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5、乙方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 2 %,致使甲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响的; 6、其他乙方给甲方或甲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四、进 场

第十四条 乙方产品进入甲方销售,必须提供下列有效证件:

1、最新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明;

3、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等市场准入证明;

4、相关产品的各类有效证件;

5、商标注册证和质量认证标准;

6、专利产品应提供专利证书、专利号或专利使用授权书;并承诺提供的产品均未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以及其他专有技术等商业秘密。

7、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的商检、报关等一切合法手续;

8、乙方如为产品代理商,应提供代理商资格证明。

9、甲方指定的其他证件。

乙方提供的上述各类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上述证件如需年检、更换或变更的,乙方必须及时变更,并在甲方备案。如乙方提供的上述证件中,存在虚伪、伪造、变造、不真实、不完整情形的,乙方需支付相应违约金 ,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赔偿,且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对乙方产品作清场处理。

第十五条 乙方应保证产品应付的一切关税、税款、征税和费用已经缴纳,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未违反国家及地方的任何法律法规,未被用作抵押等一切担保形式,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索赔,并且不存在依法被禁止或限制销售的情况。如乙方违反本条款而导致甲方遭受经济、商誉等一切损失。由甲方向乙方赔偿。乙方提供捆绑销售的赠品/附件以及说明书、宣传资料、POP等也受本条款约束。

五、产品价格

第十六条 乙方有制定产品零售价的权利,但零售价不得超出同等销售规模商场的零售价。乙方制定的零售价需在甲方备案,并采用甲方统一标签标价后,方可陈列。

第十七条 甲方所发行的各类礼券及贵宾卡,乙方产品也享受同等优惠,乙方并承担贵宾卡优惠金额的 %的费用。

六、产品订购

第十八条 甲方从乙方处进货时须提前 日向乙方传真送交进货计划,乙方在接到进货计划后 日内书面答复甲方(书面答复上应加盖乙方的公章),并于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按进货计划送达甲方指定地点。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在书面答复中所进行的任何特别注明无效。

第十九条 甲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 日有权撤消或变更进货计划,而无需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七、产品运输

第二十条 乙方负责所有产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其间的一切费用(含装卸费)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一条 乙方货物在交付甲方并经验收(验收以乙方入库单为准)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货款结算

第二十二条 乙方产品的销售货款,统一缴甲方收银台,不得漏缴少缴。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下列方式提取收益:

甲方按乙方产品每月销售额的 提取收益。

第二十四条 货款结算周期为 ,在次月5号双方对帐签字确认,次月10号前甲方支付乙方销售货款。甲方与乙方帐目未对清,甲方有权暂不结算。

第二十五条 货款结算方式为 (在以下几种方式中任选一种)

1、支票或电/信汇

2、个月无息银行承兑汇票

第二十六条 货款结算采取“钱票两清”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必须 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票。乙方向甲方支付返利,增值税票可按以下办理:

(一)甲方向乙方按扣除返利后的差额付款,乙方在增值税票上直接列明折扣率和折扣额,不得在价格中直接低开,甲方不再向乙方开具发票。

(二)乙方向甲方全额开具增值税票。乙方向甲方支付返利,甲方向乙方开具零售发票或办理折让证明,然后向乙方全额支付货款。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按上述规定按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票,在增值税票未交讫之前甲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九、销售支持

第二十八条 门店营业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甲方同意乙方派出具备该项商品专长、具有良好素质的.人员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及考核,并将此列入该员工的考评、升迁依据。

第三十条 甲方销售人员工资、餐费、制服费、物品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举办的各项促销活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参加,如乙方参加,应全力配合,合作细则由双方共同协商。乙方单独推出的各项促销活动,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

乙方如需作任何折扣促销或调整商品原售价格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实施。

乙方产品设置任何广告时需经甲方审定同意后进行。如在任何媒体作广告时,涉及使用甲方名称,均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三十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样品,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需确保产品安全,乙方如需调换产品,应经甲方商场主管同意,并开具放行单由保安人员检查后,依规定出入口进出,违者按甲方管理规定予以处分。

第三十三条 对于甲方售出的乙方产品,如遇顾客投诉,由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先行负责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尊重甲方的处理意见。若乙方不当拖延,应视为认可甲方处理意见。

第三十四条 因乙方产品的质量问题或本身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甲方及第三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十、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无约定的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第三十六条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货款结算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以 (任选一种)(1、自合同签字之日起5日内以现款;2、第一次结算时扣除)方式向甲方交纳 万元的售后质量保证金,在双方合作期间内,售后质量保证金发生扣除的,乙方应于扣除之日起三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逾期应承担日千分之一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从产品清场之日起至甲方已经销售的乙方所有产品保修期满止发生的一切退货、维修及赔偿责任等费用,由甲方直接用乙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抵补。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清场后12个月后且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保修期均已届满后10日内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如该质量保证金不足抵补上述费用则甲方享有追偿权。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期满

第三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九条 乙方产品进入甲方营业场所销售,试销期为两个月。试销期内,如乙方产品连续两个月在甲方的销售额在 元/月以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试销期内乙方的所需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四十条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在下列情况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1、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向甲方供货的,或乙方收到甲方订单,逾期5日未向甲方按订单约定数量供货的;

2、合同约定甲方应交纳的各种款项逾期一个月未交纳的;

3、乙方可能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之一的: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出现重大负面新闻形成经营风险的;

转移资产抽逃资金的;

丧失商业信誉的;

丧失履行合约能力的;

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

重要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的;

企业产生重大诉讼的等等。

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催告7日内仍不改正的。

第四十一条 双方因任何原因停止合作后,乙方的保修义务和售后服务义务均 不免除。

十二、不可抗力条款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抗拒,也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事件或者事由。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48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 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证明,否则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责任;任何一方延迟履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时,其应采取一切可以减少对方损失的措施进行挽救,否则其应就因其没有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当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因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不能全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仅就不可抗力事件涉及的本合同有关条款或者约定可以中止、暂停或者延迟履行,而对于其他没有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条款或者约定仍应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因另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停止本合同的履行。

第四十六条 当不可抗力事件已经结束,不再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者约定的履行产生任何影响时,本合同双方应尽一切可能恢复本合同的履行。

十三、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有效期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九条 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合同。如本合同已到期,但新的合同尚未签订,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本合同有效期自然顺延至新合同签订之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新的合同签署后乙方有权选择在该顺延的期限内适用新合同或原合同,如最终没有签订新协议按本协议执行。

第五十条 合同期限届满未再续约,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一周内(含双方约定的撤柜日期),负责将所列销售商品撤离,如拖延未履行时,甲方有权自行腾空,乙方物品因此而有遗失或损毁,概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要求赔偿。

十五、 其他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为准)生效。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 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于/甲方注册地)签订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代销合同【篇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自愿订立协议如下: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的商品名称、规格、产地、计量单位、代销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物品的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质量标准:

四、包装规格: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交(提)货方式、地点和时间: 六、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七、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八、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九、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十、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

1. 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品种交付货物,由甲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承担。 2. 接受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销售的存货,以及因质量问题第三人退给乙方的退货,无理

拒收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多支出的费用。 (二) 乙方

1. 妥善保管代销货物,因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应予赔偿;

2. 以适当方式销售代销的货物,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迟延销售或不能销售的,应负赔偿责任;

3. 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

4. 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销售完货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第十条对其约定的条件,发生纠纷和经济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第十条对其约定的条件,造成发生纠纷和经济损失的,由受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 乙方若欠总货款超过______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 甲方委托乙方在区域内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乙方不能超区域经营。乙方超区域经营,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 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独立承担责任。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2.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盖): 受托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代销合同【篇3】

甲方(零售商):

乙方(供应商):

开户行帐号:

住 所 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销关系,委托零售商出售商品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二、商品价格

1.商品的价格:

进货价格:甲方以代理价为乙方的进货价格。

售货价格:由甲方参考乙方提供的建议零售价及市场价格自行决定。

三、乙方责任及商品要求

1.代销商品的范围为:冰淇淋类、食品类、饮料类(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2.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5日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依据。

3.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

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

4.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乙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5.乙方负责派出不少于1名驻场销售人员,并对甲方的服务人员培训相关方面的知识。

6.乙方提供相应设备和作业工具,并负责支付其驻场销售人员的工资。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应当将书面订单或口头订单指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甲方约定地点。

2.甲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甲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包装、标识、有效期等方面存在不合格情况,有权拒收;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退、换货要求的,乙方均应无条件退、换货。

五、货款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的货物后,以实际销售的数量及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单价,向乙方进行汇款结算(每月10日结算)。如对货款结算有异议,经双方核对后,应于五日内向对方提出,逾期则视为双方对结算结果无异议。

六、知识产权的保护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乙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乙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留追究乙方责任权利。

八、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5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

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或口头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2)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 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满前五日,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十、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摁手印)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零售商)(章): 乙方(供应商)(章或手印):

居民身份证号码:

时间: 年 月 日时间: 年 月 日

代销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提供的玉米种“吉单420、银河62”授权于乙方,在xx区域内作唯一总经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责任及权利:

1、应具备较好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运输条件。

2、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确保资金的周转。

3、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政策和市场范围。

4、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销售季节分批提货,按协商的提货,现款现货。

5、按照甲方的要求和《种子法》有关规定建立代理品种的销售挡案,在销售季节结束后15天内交甲方备案,作为双方结算和进行种子质量跟踪服务的依据。如因乙方销售档案不健全造成质量纠纷或结算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甲方提供种子质量鉴定和加工包装进度,及时将供种信息通知乙方,并按照商定的供种计划分阶段向乙方供种(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提货,视同放弃计划)。

2、为了更好维护乙方市场的正常秩序,甲方尽量将去年该品种总代理商的剩余存货收回,并尽量保证同样该品种不再在市场上出现。

3、在第一年度销售季节结束后,乙方从甲方手中提出的种子未销售完,甲方应帮组乙方贮存、保管,并不收取贮存保管费。

4、甲方应出示委托总经销的各项资料给乙方,这样有利于乙方的工作开展。

5、乙方在壹年内销售完贰万公斤该种子,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肆万元及所压的实际销售量的每公斤定金0.30元。保证金可用作提最后一批种子。若乙方未销售完贰万公斤,则甲方有权不退乙方缴纳的肆万元保证金和实际销售量的每公斤0.30元定金。

6、甲方保证提供的玉米种子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外包装及宣传画,须符合《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包装袋及宣传画由甲方负责提供。

三、违约责任处理办法:

1、若因甲方提供的种子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大田损失,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后,责任由甲方全权负责。如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妥善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满足乙方需种数量,须提前通知乙方,否则甲方承担违约部分的5%为违约金。

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代销合同【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合作的运作流程,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销售 服装事宜,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合法共赢、友好协商的原则的,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类款式的 服装,由乙方通过乙方的销售渠道(包括实体店铺以及网络店铺)进行销售。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进展和发货指令进行发货,甲乙双方根据服装实际销售情况定期进行结算。

二、具体合作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提供产品报价单(包括产品款号、图样、规格及产品价格),并与乙方协商“产品结算价”。

2、产品结算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双方签章盖章予以确认,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3、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商议价格,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价格。如同类产品出现市场价格波动或产品销售情况出现异常,双方可协商调整产品价格,价格调整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4、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负责把货物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运费,由方承担。

5、具体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销售量每半月和甲方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两次,结算时甲方应提供详细发货清单,供乙方核对,双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产品结算价”进行对账,对账一致后,甲方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按时发货的,不得延误,否则甲方须按该单产品的销售价向乙方进行赔偿。

2、甲方保证委托乙方销售的产品符合以下质量条款的: , 若在乙方销售过程中,发现服装质量不符合国家质量要求以及约定的质量,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因网络销售的特殊性,如销售过程中的,发生任何原因的客户退换货,责任与后果均由甲方进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3.1如发生客户调换货,甲方应按照乙方指令协助调换,并承担因调换货而发生的运费。

3.2如发生客户退货,甲方应按照乙方指令接受退货,并在收到退货的三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已付的货款,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在后续货款中予以扣除。

四、乙方义务

1、乙方须对合作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机密保密,不得泄密。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款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五、合同终止与解除

1.因不可抗拒力因素(战争、自然灾害等)致使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可解除本协议。

2. 因甲方公司突发状况(公司解散、破产等),严重影响经营,甲、乙双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但需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六、纠纷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对争议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影响此款约定的效力。

七、其他

本合同如有任何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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