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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范文需要我们不断地积累,范文可以帮助我们自身的写作,有哪些范文值得参考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索赔报告(精选11篇)》,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索赔报告【篇1】

变更、索赔作业指导书

一、总则

索赔是外资标施工单位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要求发包单位偿还施工过程中所遭受的费用损失,是挽回经济损失的重要手段。索赔工作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以书面材料为依据,并具有时效性。

二、索赔依据

1、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

2、证明材料,包括施工日志、来往信函(工程师指令)、气象资料、备忘录、会议纪要、工程照片和工程声像资料、工程进度计划、工程核算资料、工程图纸

3、真实准确的索赔报告

三、索赔工作流程

1、意向通知

在引起索赔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的28天内,要将索赔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业主。

2、证据资料准备

a施工日志。有关人员应详细记录施工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包括天气、出工人数、设备数量及其使用情况、进度、质量情况、安全情况,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有什么指示,进行了什么试验,有无特殊干扰施工的情况,遇到了什么不利的现场条件。多少人员参观了现场等等。这种现场记录和日志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正确分析索赔,可能是索赔的重要证明材料。

b来往信函。对与监理工程师、业主和有关政府部门、银行、保险公司的来往信函及有关工程项目的信件、文件、工程通知单、补充图纸、材料表单、试验报告必须认真保存,并注明发送和收到的详细时间。C气象条件

天气是影响施工进度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要保持一份如实完整、详细的天气情况记录,包括气温、风力、湿度、降雨量、暴雨雪、冰雹等。D备忘录

对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用书面记录,并请签字,给予书面确认。事件发生和持续过程的重要情况记录。

E会议记录。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定期组成或临时召开的各种会议的记录。对其主要问题形成纪要,并由会议各方签字确认。

F工程照片和工程声像资料。这些资料都是反映工程客观情况的真实写照,也是法律承认的有效证据,应拍摄有关资料并妥善保存。

G工程进度计划。所有经监理或业主批准同意的工程总进度、年进度、季进度、月进度计划都必须妥善保存,任何与延期有关索赔分析、工程进度计划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据。H工程核算资料

设备、材料和零配件采购单、工人劳动计时卡和工资单、工程成本分析、会计报表、物价指数、收付款票据都应分类保存,这些都是进行索赔费用计算的基础。I工程图纸

工程师和业主签发的各种图纸,包括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及其相应的修改图应对照检查。设计变更一类的索赔,原设计图和修改图的差异是索赔最有力的证据。J施工合同和招投标文件

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将每日实施合同的情况与原合同分析的结果相对照,一旦出现合同条款规定以外的情况,或合同实施受到干扰,就要考虑提出索赔。招投标文件是编标报价的依据,对施工所需设备材料列出了数量和价格,也是索赔的基本依据,因此要认真分析合同与招投标文件。

三、编写索赔报告

1、说明索赔的合同依据。即基于何种理由,根据合同某条款规定,有权索取补偿。

2、详细准确的损失金额和时间的计算。计算依据要正确,计算结果要准确。

3、证明材料。要求详实可靠。

四、提交索赔报告

索赔报告编写完毕后,应在时效期内及时提交监理工程师、业主。并隔一定时间,主动了解索赔处理情况。根据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索赔报告,取得索赔成功。

索赔报告【篇2】

离职索赔辞职报告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在公司工作了三年多,现因个人原因不得不辞去我在公司的职位。在此,我要对公司和领导给予我的支持与关爱表示由衷的感谢!我在公司工作期间从领导和同事们学到了很多东西,这些经验和知识让我受益匪浅,一定会在我的职业生涯中发挥很大的作用。

但是,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我不得不离开公司。离职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关系到许多方面的问题。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误解,我想向公司提出以下几点希望得到公司的支持和配合:

一、合法权益的保障

1. 在离职前,公司应当给予我足够的时间来做好离职前的交接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将认真完成分内的工作,并把相关文件、资料以及工具交接给接替我的同事,以确保公司的业务顺畅运转。

2. 离职后,公司应当及时向我发放工资、福利和奖金,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如果存在问题或者延迟,公司和我应当协商解决。

3. 在离职前,公司需要与我签订一份离职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防止产生纠纷。离职协议中应当包括工资福利清单、结算方式、社保缴纳情况、离职原因、赔偿事项等。

二、离职赔偿

1. 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需要向我支付未到期的复合利息、加班费、年假折现等离职赔偿。这是我依据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希望公司能够认真履行。

2. 根据劳动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向我进行经济补偿。离职赔偿的标准是月工资×在职年数×赔偿金比例(参考劳动法相关规定)。希望公司能够按照规定履行经济补偿的义务。

3. 我在公司工作期间,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技能,这些都是我为公司作出的贡献。在离职后,公司应当给予我相应的赔偿,以承认和回报我对公司的贡献。

三、辞职报告的处理

1. 辞职报告是我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的书面文件,应当得到公司的认真对待。我希望公司在接收辞职报告后能及时回复和处理。

2. 辞职报告中应当包括离职原因、离职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感想、离职赔偿等,希望公司能够认真阅读和理解我的意图和要求。

总之,我非常感谢公司和领导在我工作期间的支持和教导,但随着个人发展需要,我不得不离开公司。我仍然希望我们能够保持良好的关系,共同为彼此的发展和进步作出贡献。如果您对以上要求有任何疑问或者建议,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我所能为您提供帮助和服务。

谢谢!

此致

敬礼

姓名: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索赔报告【篇3】

淮北市长山南路南延污水泵站工程

工程索赔报告书

建设单位:淮北市重点工程管理局施工单位:阜阳市同济路桥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

2015年11月18日

【索赔事项概述】我单位于2013年4月底进场施工,由于地方村民以污染地下水源为由多次阻工,经多方、多次协调未果,致使工程于2013年5月25日被迫停工。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间我单位4次组织进场施工均遭到村民强行阻工,并对我方施工人员采取了一些过激行为:如辱骂拳打脚踢,抢夺铁锹等工具并用锹把轮打、损毁抽水泵等施工工具等等。村民多次推倒施工围挡、阻扰施工,使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我方多次报警求救无果。

阻工理由为:工程拆迁补偿、工程立项手续不全、水源井保护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6月间,建设单位补办相关手续(土地、环评、规划等)。2015年6月10日,按照业主下达的指令,确保在环保部要求期限内完工,我单位再次进场施工。上午八点整我方人员机械进入院内立即遭到村民强行阻工,打砸我方挖机玻璃及漫骂厮打我施工人员,打人者被赶来的警察控制。至此,阻工才得以制止,施工才能继续进行。

上述阻工行为致使工程延期,也导致我单位在人、材、物等多方面的损失和众多合同构成违约而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多项直接和间接损失。

【索赔要求】由于村民阻工事由是贵单位拆迁补偿、工程立项手续不全、水源井保护等原因造成,故索赔要求包括下列方面:

(1)人工费。包括以下4个项目,合计538900元:

A、2013年5月25日至2013年6月底,按照业主要求,业主承诺协调后可以复工的前提下,原施工班组原地待命待工费用计168000元;

B、2013年10月-2014年12月间5次按照业主要求组织进场施工,人均100元/天,每次组织10人,每次按照2天计算,计20000元;

C、停工后项目现场看守人员工资,2人*709天*50元/天/人,计70900元; D、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工资:4人*709天*100元/天/人,计280000元; 合计532500元。

(2)材料费。包括以下4个项目

A、租赁材料(钢管、模板):按原施工组织设计租赁,但超过实际使用周期的材料租赁费损失。钢管共计5000米,原计划使用4个月(120天),单价为 0.008元/米/天,合同租金4800元;实际使用2年5个月(883天),实际支付租金35320元。超期支付损失30520元。

B、购买材料(黄沙、水泥、管道、钢材、木材、红砖等)进场后不能使用,2年时间,丢失、失效、分化、固结、上锈等自然损失50%。总进场材料80万元,损失40万元材料(进场材料详见计算表)。

C、按原施工组织设计租赁但超过工期实际的防护材料的租赁费损失,防护彩钢瓦、钢管等材料,合同租金2000元,实际租金15000元。超期支付损失13000元;

D、因拆迁原因不能按照原图纸施工,房屋建筑面积变小,实际人员、材料、机械按照原合同房建面积采购、合同签署,违约损失9850元;

(3)施工机械损失。包括以下3个项目

A、2013年4月20日——2013年6月10日,为了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而使用的长臂挖掘机、铲车(含实际使用费和违约金)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违约损失5000*2=10000元;

B、2013年6月25日、10月10日、2014年3月18日、2014年12月5日,4次分别应业主要求进场施工而租赁施工机械,进出场费用及租赁费;进出场费19481*4=77926元,租赁费(按照每次2天):长臂挖机5000*8=40000元、挖机1000*8=8000元、铲车500*8=4000元、车辆2辆500*8*2=8000元。

C、2015年6月-10月,因拆迁、变更原因工期延长致使施工机械使用费用增加1000元*20=20000元;

(4)工地管理费。指我司按照计划工期与实际工期差异而额外支付的工地管理费;包括A、增长活动板房、临时房屋、道路、围墙等临时设施投资损失及生活用品损失35000元;B、2015年9月30日前,为了满足贵司施工期限要求,我司加大施工现场人员配置和各方面管理而增加的支出15000元;

(5)利息。由于工程延期而我司实际多投资资金的利息,包括:A、履约保证金利息损失;B为满足施工需要,多支付商品砼合同预付款利息损失;B、多垫付工程款资金利息损失;

(6)利润。指原计划和现在实际施工部分利润差额。

二、索赔根据部分

索赔事件发生情况:我司从2013年4月20日正式进场施工至2013年5月20日,除我司与监理工程师及贵司正常往来的工作联系外,三方没有任何分歧意见,特别是我司在接到贵司的相关指令后,均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处理,没有任何违约或其他原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及延误工期。2013年5月20日,当地村民以污染地下水源为由阻工,经多方、多次协调未果,致使工程于2013年5月25日被迫停工。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间我单位4次组织进场施工均遭到村民强行阻工,并对我方施工人员采取了一些过激行为:如辱骂拳打脚踢,抢夺铁锹等工具并用锹把轮打、损毁抽水泵等施工工具等等。村民多次推倒施工围挡、阻扰施工,使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我方多次报警求救无果。导致我司在施工组织和材料准备、人员安排等方面没有任何时间和机会避免和减少损失,致使我司损失特别大。

索赔事件处理情况:2013年5月20日遭遇阻工后,按照业主要求:协调后可以复工,全部人员、机械、材料待工等待通知。现场60余民工及劳务负责人立即到项目部和公司总部提出要求:

一、立即结算并支付所有工资,离场停工;

二、如果不立即结算并支付,可以暂时继续待工,听从业主安排。但在待工期间,应按照劳务合同约定发放工资,补偿民工一个月工资并支付返家或展转他处的单边路费。我项目部获悉消息后,为了稳定民工情绪,减少施工现场因民工问题而震荡和复工人员问题,顺利完成余下施工任务,立即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到现场办公,最后与民工达成协议,同意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补偿被减民工一个月工资并支付返家或展转他处的单边路费;同时通知正在履行的其他合同立即暂停履行,并积极协商处理善后事宜,尽力减少因阻工而造成的损失。我司在处理本事件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化解了众多矛盾,协调了各方面关系,也支付了许多额外费用,我司认为在避免和减少损失方面,已竭尽全力。在阻工事件发生后,我司与贵司是积极配合的,在处理、协调事件时是快速有效,不存在任何过错和不当行为。

2013年6月25日、2013年10月、2014年3月、2014年12月,2015年6月4次分别应业主要求进场施工,我司每次都是积极响应贵局甲方代表指示命令,及时有效的组织人员、机械进场复工。

索赔要求的合同依据: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书及其附件;

3、合同;

4、开工令;

5、施工组织设计;

6、施工计划。

三、计算部分

索赔总额:依据本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涉及的范围,我司按照建筑行业施工索赔及淮北项目部实际损失分为六大项,共计索赔总额为:1515856.00元

各项计算单列如下(详细计算清单见索赔计算书):

1、人工费

(1)阻工后待工费用损失60人*30天*100元/人/天,合计为:168000元(2)第二次至第五次进场怠工费用损失为:人均100元/天,每次组织10人,每次按照2天计算,合计20000元;

(3)项目现场看守人员工资,2人*709天*50元/天/人,计70900元;(4)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工资:4人*709天*100元/天/人,计280000元;

2、材料费

(1)周转租赁材料(钢管、模板)租金损失:钢管共计5000米,原计划使用4个月(120天),单价为 0.008元/米/天,合同租金4800元;实际使用2年5个月(883天),实际支付租金35320元。超期支付损失30520元。

(2)购买材料损失:损失。总进场材料80万元,损失50%计40万元,材料(进场材料详见计算表)。

(3)防护租赁材料的租赁费损失,防护彩钢瓦、钢管等材料,合同租金2000元,实际租金15000元。超期支付损失计13000元;

(4)因拆迁原因不能按照原图纸施工,房屋建筑面积变小,实际材料、机械按照原合同房建面积采购、合同签署,原建筑面积115平方,实际建筑面积94平方,钢瓦、门窗已订购,违约损失9850元;

3、施工机械费

(1)2013年4月20日——2013年6月10日,为了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而使用的长臂挖掘机、铲车(不含实际使用费)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违约损失5000*2=10000元;

(2)2013年6月25日、10月10日、2014年3月18日、2014年12月5日,4次分别应业主要求进场施工而租赁施工机械,进出场费用及租赁费;进出场费19481*4=77926元,租赁费(按照每次2天):长臂挖机5000*8=40000元、挖机1000*8=8000元、铲车500*8=4000元、车辆2辆500*8*2=8000元。

(3)2015年6月-10月,因拆迁、变更原因工期延长致使施工机械使用费用增加1000元*20=20000元;

4、工地管理费

(1)增长活动板房、临时房屋、道路、围墙等临时设施投资损失及生活用品损失35000元;

(2)2015年9月30日前,为了满足贵司施工期限要求,我司加大施工现场人员配置和各方面管理而增加的支出15000元;

5、利息。

(1)履约保证金利息损失61173.7元:履约保证金46万元,计划工期150天,利息11342元;实际工期959天,利息72516元;多付利息损失611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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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报告【篇4】

西充县化凤山森林公园工程建设项目

误工补助报告书

致:四川飞虹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西充县化凤山森林公园改造指挥部

一、事件概述:

2010年11月,我公司参与了西充化凤山旅游公路工程招投标,且我公司获得中标,在施工合同尚未签署时,西充县华凤山森林公园改造指挥部通知我公司按照招投标相关内容进场施工,并于2010年12月1日举行了开工典礼。按照贵指挥部和监理工程师指示,我公司成立了西充化凤山旅游公路工程项目部。并委派贾万忠为项目总指挥,项目管理人员于2010年12月2日进入施工现场。正当我公司准备全面正规化,正常化,正在紧锣密鼓布置施工具体细节时,贵指挥部以坟地迁移、土地、青苗赔偿等问题要求延后施工,期间也未向我公司出具停工通知,造成我公司在人、才、物等多方面损失。停工一直持续到2011年3月8日,我公司再次得到贵指挥部通知要求进场施工。在得到通知的当天我公司就组织好机械、人员等于2011年3月9日进场开始清表工作,施工至K0+380段遇当地百姓阻扰施工,无法继续。截止到2011年4月26日,多次因人为阻工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具体停工时间等见附表),由于机械人员全面进场对我公司造成了直接的重大经济损失。

二、补助要求:

由于我公司向贵指挥部提交的误工补助事由是贵指挥部前期工作未完成造成的,直接造成我方经济损失故补助要求包括下列几方面:

(1)人工费:包括2011年3月9日到2011年4月26日停工期间管理人员工资

(2)施工机械损失:包括2011年3月9日进场因停工所产生的机械租赁费用

(3)工期索赔:工期按耽搁天数予以顺延。

三、递交误工补助意向书情况:

我公司在3月20日就对该停工情况递交了,《关于阻扰施工的报告》向贵指挥部发出了误工补助意向通知,充分表明了我公司的误工补助要求。

四、计算部分

停工时间计算见后附表

索赔报告【篇5】

变更索赔策划书

为了规范变更、索赔工作,强化业务管理,提高全项目变更索赔水平,充分调动全员、特别是各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进行变更索赔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工程项目减亏、增盈及效益最大化,参照局及公司有关意见和办法,经过对本标段合同认真研究,我分部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发包方的索赔工作。

1.工期延期引起的费用增加索赔

1.1如果发包人不能按合同要求为我们提供施工条件,或者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如为了迎接上级领导的检查,而停工整理现场的情况)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的;

1.2发包人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力、物力、财力增加的费用;

1.3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指监理或业主、甲方)非承包人原因下令暂停全部或任何部分工程时,承包人不仅可以得到工期延长的权利,也可以就其停工损失获得合理的额外费用补偿;

1.4发包方未能及时交付施工图纸、未能及时审批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时,承包人不仅可以得到工期延长的权利,也可以就其停工损失获得合理的额外费用。

1.5发包方未能及时支付预付款或工程款;

1.6发包方未能及时交付合同规定的甲供材料和设备,或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合格而造成的工期延长,从而引起相关费用的增加;

1.7发包方的工程师拖延关键线路上工序的验收时间导致下道施工延误;

1.8发包方的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延期、工程师提供的数据错误导致的延误或工程量增加导致工期延长;

以上所述几条是工期索赔常见的情形,在施工过程完善的资料记录,为我们后期开展索赔工作提供重要证据。

2.工程变更的索赔: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了结算时合同价款变更的条件:工程量差的调价差的调整、设计变更的计价及结算。

2.1变更设计

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建设完成正式验交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2.2施工图量差

初步设计与经建设单位审核合格并下发的施工图之间发生的变化称为施工图量差。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大于施工图数量为负量差,反之为正量差,如投标工程量中的软基处理CFG桩、路基土石方数量、桥梁钻孔桩桩长等方面一般招标清单数量均会大于施工图数量;但如拆迁房屋的面积、地下管线迁改、三电迁改、地方道路的改移等方面,一般招标清单数量小于施工图数量为正量差。

双方以施工图为界,之前的活动定义为施工图量差,之后的活动定义为变更设计。

3.变更设计分类:分为I类、II类变更设计

3.1 I类变更设计 3.1.1 I类变更设计程序

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勘测设计单位按处理意见完成变更设计。建设单位对变更设计文件初审后,连同变更设计原因、责任单位、费用处理方案报原初步设计批准部门。经审查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勘测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并组织对施工图进行审核。

3.1.2 I类变更设计申报条件

I类变更设计申报应具备的条件符合《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才可以申报I类变更设计:

3.1.2.1 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 3.1.2.2 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

3.1.2.3 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

过难度较大,主要有:

1.原地面线变化引起的土方数量增加。2.抛石挤淤。3.土石比例成分变更。

3.1.5.2 对下列I类变更设计需要有充分的依据支持,才可能通过审查

1.大范围基底换填。

2.路基土石方料源地点更换,运距调整。3.C类料改良变更为AB类填料。3.1.5.3 变更设计费用计算应注意的问题

1.采用“115”号文编制的项目,费用编制执行铁道部铁鉴函【2004】860号文件,铁鉴函【2006】16号文,对变更增加投资部分不计小临、企业管理费、计划利润、施工机构调遣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

2.采用“113”号文编制的项目,对变更增加投资部分不计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

3.应注意的是:铁道部鉴定中心对350万元左右的变更设计,较为敏感,一旦变更数量审查出现问题,变更总额极有可能小于300万元,列为II类变更列入风险包干。因此,要求各单位在与设计院协商变更方案和估算变更设计增加数量时,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先进行内部估算。设计院编制上报的I类变更设计预算增加总额扣除小临、企业管理费、计划利润、施工机构调遣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费和投标降造后应尽可能大于350万元,防止变更设计工作上报后陷入被动局面。

3.1.5.4 I类变更设计审计或审价时应注意:

施工单位检验批、施工记录、旁站记录、材料消耗、工程数量计算资料最好与变更设计上报数量保持一致或略大于变更设计批复数量。

3.1.6 由建设单位组织研究认为的重大复杂Ⅰ类变更设计(大面积拆迁、重要文物、重大地质引起的线路方案变化、桥梁重大方案变化)按规

(3)规范变化;(4)方案变化;(5)建设单位要求新增;(6)地质条件变化;

(7)“三改(改路、改沟、改渠)”工程。3.2.3 II类变更设计办理需准备的资料

3.2.3.1 施工、设计、监理、建指四方签认的会议纪要;涉及地方原因的II类变更,还需提供地方政府行政批复或文件,会议纪要为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地方政府或部门五方签认的会议纪要;

3.2.3.2 经施工单位、监理、设计、建设单位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的工程数量计算单和工程数量增减汇总表,单项预算表;

3.2.3.3 较小的II类变更设计,各分部可自行绘制变更设计图纸,并要求设计人员签字。较大的II类变更设计要求设计院绘制变更设计图纸。资料要求内容详实,工程数量、计算过程、示意图清晰明了。

3.2.4 II类变更设计预算编制原则:

包干内II类变更设计预算编制,按合同约定的风险包干费用计算原则计算有关费用。包干外II类变更设计按招标概算的编制原则计算有关费用,同时与建设单位协商争取不扣减降造率。4.价差及其他政策性调整

根据《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46号)要求,建设、设计单位依法合规计算材料差价并按I类变更设计程序办理。价差费用调整按铁道部价差调整办法调整材料差价,费用暂由降造费列支,并报部核备。降造费用不足时,应由原铁道部给予批复。

5.一章征地拆迁费用▲铁建设函(2009)644号文“关于加强验工计价管理的通知”

5.1 三电迁改费用调整

5.1.1 一般迁改实际数量较工程量清单数量会有所增加,在施工过程

构出具的房屋损失报告。

6.2 地方道路占用赔偿费用资料收集和整理:

提供地方道路赔偿的有关文件,省、市、县均可,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高等级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暂行标准》、《公路路政执法手册》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或法律法规。施工单位与道路所属产权单位的占用补偿协议、付款凭证、发票或收款收据。

6.3 洪水损失的资料收集和整理:

首先要按地区所属范围,提供市级气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50年一遇以上气象局资料,一遇灾害情况的发生。提供监理、设计、施工、建指四方在灾害发生后共同进行现场查验的原始记录(附相关人员签字)。查验范围:仅针对正式工程(包括已完工程和正在施工的正式工程),查验内容:工点里程、损毁程度、损毁数量、可修复程度、现场初步处理意见、对水毁正式工程原因分析、落实责任。依据上述资料整理工程数量计算单、工程数量汇总表及单项预算表。

7.按照《经理部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7.1 施工图量差处理的应对方法

合同约定施工图量差纳入风险包干费的项目:在施工图出图阶段做足工作,按以下建议尽可能在施工图中消化负量差。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子目和《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铁建设【2007】108号)中的计量规则调整施工图数量。应注意: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单独计量子目且不符合计量规则的项目,刻意增加施工图数量将无法计量,如钢护筒、平台、钢板桩、围堰等措施费。

一般做法:⒈路基工程以消化软基处理负量差,修改土石比例成分,调整路基挡护形式等。⒉桥梁工程以桩径调整,桩基数量增加方式消化钻孔桩负量差。

7.2 CFG桩、钻孔桩施工图负量差的审计处理:

增加的圬工方量并不大,争取将φ1.25米钻孔桩改为φ1.5米钻孔桩;

7.3.2.4 在喀斯特地区上施工的桥梁,建议在施工图中增加溶洞回填方量,应注意设计将取消原设计扩大基础变更成桩基数量,根据计量规则,施工图中的措施费(报价中以元为计量单位)调整将不会对验工计价产生影响,修改钻孔桩直径,抬高承台标高;

7.3.2.5 建议桥梁下部结构(墩身承台调整等)应统一墩身外观尺寸,统一模板制作,减少周转料投入角度出发,同时尽量将空心墩改为实心墩。尤其是紧邻既有线地段,应减小基坑挖土,降低既有线边坡防护难度,考虑提高承台标高至原地面;

7.3.2.6本施工地区地形复杂,大部分地区防护工程设计不到位,争取香坝河特大桥0#~2#墩增加防护措施,例如增加抗滑桩、土钉墙、挡土墙等施工措施。

7.3.3 站改工程由于初步设计概算中房建、站设工程多采用概算指标估列,每座房屋的具体结构形式、规模、内外装饰装修标准都未明确。目前,路局接收单位和建设单位对路基附属、防护栅栏、绿化、房屋装饰装修、站设工程擅自提高建设标准的情况较为普遍。原铁道部多次明确指出,对路局或建设单位擅自提高建设标准的工程,一般不予批复超设计标准的投资,超出部分由建设单位或路局自行解决。分部应随着工程进展,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首先应确保施工图达到概算指标的设计标准即可,对建设单位提出的超标准部分(主要集中在房屋装饰装修),要求设计院提供变更设计图纸,并由建设单位发函及时办理I类变更设计或新增工程II类变更设计。

7.3.4 除上述在施工图解决中的变更设计内容之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7.3.4.1 总承包风险费

1.初步设计招标的施工图量差、承包人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及全部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增减的费用;

2.非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灾害损失及其采取的预防措施费用; 3.甲供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及15.4.1(4)以外的材料、设备价差;

8.6 各分部物机部每月25日前做好地材价差价表,上报经理部物机部,经理部物机部每月汇总保存(包括发票、证明、协议书等),以便于今后调概索赔用,因地材单价随时都在变动。

8.7 各分部征拆部每月25日前做好永久用地赔偿费用表,上报经理部征拆部,经理部征拆部每月汇总保存(包括补偿协议、评估报告、丈量评估表、会议纪要、审批单、付款凭证、发票证明等),以便于今后对业主计价调概索赔用(合同规定:施工场地中,属于永久用地的,由业主提供,施工单位协助;属于临时用地的,由施工单位负责,业主协助)。

8.8在本项目变更索赔计划任务:300万元,以上计划任务暂按分部预计产值进行计算,待施工图大部分到位后,及时调整和增加变更设计任务。

变更收入本着公平合理、利益共享的原则进行分劈,按“谁工作,谁受益”的原则,在各分部之间进行分劈。希望经理部和分部共同努力,一定把变更索赔工作做好、做到位,为公司和经理部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

索赔报告【篇6】

湘潭县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及归集工程

停工索赔报告书

致:湘潭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湘潭县建设局

(建设单位)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 条的规定,由于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我方要求索赔金额(大写)

壹佰伍拾肆万肆仟元整

,请予以批准。

一、索赔的详细理由及经过:

2009年6月,我公司参与了湘潭县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及归集工程招投标,且我公司获得中标,并且于2009年6月29日签订了施工合同。按照贵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指示,我公司成立了湘潭县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及归集工程项目部,并组织项目管理人员于2009年7月23日正式进场施工,开始清理合同之内龙江渠、百花渠、低排渠淤泥及新建龙江渠和进入污水处理厂外围的归集工程管网和箱涵建设工程,这些项目于2009年10月30日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竣工。

但是同样属于合同之内的飞羊路、海棠路、荷花南路、荷花中路、鸿雁路、天马东路、银杏北路、玉南北路、云龙东路等管网改造至今还没有接到开工通知(另已出图的道路我们做了施工方案并已审批完毕),同时也未接到明确的停工通知。在不明确具体开工时间的情况下,我公司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及少数工种只好一直在项目部待命,项目部办公室、员工住房及仓库场地也一直没有退租。从归集工程竣工(2009年10月30日)一直延续到2011年

2月24日才接到新的施工指令,至此已停工待命16个月,给我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索赔内容: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条的规定,我公司向贵单位索赔以下几方面费用:

(1)人工工资:从2009年10月30日到2011年2月24日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

(2)项目部办公场地及员工住房租金:从2009年10月30日到2011年2月24日项目部办公室、员工住房及仓库场地的租金;

(3)工期索赔:工期按耽搁天数予以顺延。

三、计算部分

停工期间索赔金额计算见后附表

附证明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归集工程的竣工资料竣工日期表

3、施工方案审批记录

承包单位:湘潭县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冯雪林

期:2011年2月24日

索赔报告【篇7】

工程索赔函

(漯河义乌商品城)工程索赔函

一、总论

前言:2014年3月,郑州建达劳务公司参与了由河南国基建设有限公司(下称贵司)承包建设的漯河义乌国际商品城商铺及主楼工程,建筑面积98427㎡。在施工合同尚没有签署商铺及主楼施工图纸未正式时,贵司通知我司先期做售楼部及现场文明施工等相关内容,并要求加班加点,必须在2014年6月1号前完成售楼部及现场文明施工等所有施工内容。按照贵司要求,我司迅速编制并向贵司递交了施工组织编排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专门成立了漯河义乌商品城劳务分包项目部,委派魏某为本项目总指挥,组建了以洪某为现场负责人的项目部领导班子,我司积极筛选各种技术骨干和优质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从领导班子、技术和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根本保证。我司于2014年3月20日正式进场施工,按照设计施工内容和贵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需要,我司不但投入了几百万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还在项目部下设立了材料采购组,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需要数量,2014年5月上旬所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2014年5月31日前,施工需要模板、方木已经陆续采购并运抵工地,2014年6月中旬前后四台80塔吊安装调试完毕,钢管、扣件等租赁材料陆续进入现场,并于2014年7月4号正式进入商铺基础施工。为相应贵司号召在2016年春节前商铺地上六层主体封顶,我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模板、方木、钢管、扣件等周转材料按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所需配备,施工高峰时期民工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500余人,部分班组实行两班倒轮休制,加班加点施工。为了改善施工工地管理人员及民工的生活环境和保障良好的休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我司投资数十万元搭建工棚,购买空调,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按照贵司要求我司与2015年2月15号顺利完成商铺六层封顶。

索赔事项概述:2015年3月5日,当我司施工现场全面正规化、正常化,正在紧锣密鼓,井井有条的按贵司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要求及我司的施工组织设 计、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且工程已经完成基础部分和商铺地上六层的主体结构工程时,贵司口头通知公寓以上22层约20000㎡施工暂停等待下步调整(后确定取消),且在此期间商铺基础及地上六层工程款支付迟迟未到位,致使我司的所有计划必须重新调整,也导致我司在人、材、物及各项租赁费用等多方面的损失和众多合同构成违约而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多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索赔要求:由于我司向贵司索赔的事由是贵司单方变更施工内容,故索赔要求包括下列方面:

(1)人工费。包括:A、2015年3月1日前,为了完成原工程总量加班、加点而额外支付的人工费用;B、因总工程量减少,按照劳务合同支付给民工的补偿金。

(2)材料费。包括租赁材料(钢管、扣件)、购买材料(模板、方木)等各方面辅材。A、由于购买材料超过实际用量而造成大量材料不能再次有效利用增加的材料购买费用;B、按原施工组织设计购买但超过实际需要的周转材料的租赁费损失;C、工程款不到位,导致现场租赁钢管、扣件等不能及时退场所产生的租赁费用;

(3)施工机械损失(塔吊)。A、2015年3月5日到2015年6月1日,停工期间的塔吊租赁费用;B、2015年8月1日到2015年10月25日,主楼因质量问题的调整后确定取消六层以上21层期间的塔吊租赁费用;C、因减少总工程量致使塔吊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违约损失;

(4)工地管理费。指我司按照计划工作量与实际工作量差异而额外支付的工地管理费;包括A、增大活动板房、临时房屋等临时设施投资损失及生活用品损失;B、为了满足贵司施工期限要求及近10万平方米工程量的施工,我司加大施工现场人员配置和各方面管理而增加的支出;

二、索赔根据部分

索赔事件发生情况:我司从2014年3月20日正式进场施工以来,除我司与监理工程师及贵司正常往来的工作联系外,三方没有任何分歧意见,特别是我司在接到贵司的相关指令后,均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处理。2015年3月5日,监理工程师及贵司事前没有透露任何信息的情况下,贵司突然通知主楼部分暂停施工,2015年6月1日通知继续施工,但2015年7月3日后施工至六层后因质量为借口又再次暂停以上施工,直至2015年10月25日通知确定取消公寓七层以上施工,导致我司在施工组织和材料准备、人员安排等方面没有任何时间和机会避免和减少损失,致使我司损失特别大。

递交索赔意向书情况:我司除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外,也按照施工行业索赔普遍做法,在索赔事件发生后 28 天内(实际在2015年10月 31 日递交索赔意向书),向贵司工程师发出了索赔意向通知,充分表明了我司的索赔要求,并列明了索赔的基本项目。

索赔事件处理情况:我司获悉消息后,为了稳定民工情绪,减少施工现场因民工问题而震荡和停工,顺利完成商铺二次结构施工任务,最后与民工达成协议,同意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补偿被减工程量的部分损失费用,已完成部分单价工程量每平方米增加5元计算;同时通知正在履行的其他合同立即暂停履行,并积极协商处理善后事宜,尽力减少因工程量变更而造成的损失。我司在处理本事件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化解了众多矛盾,协调了各方面关系,也支付了许多额外费用,我司认为在避免和减少损失方面,已竭尽全力。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我司与贵司是积极配合的,在处理事件时是快速有效,不存在任何过错和不当行为。

索赔要求的合同依据:由我司和贵司签署的施工合同中的条款及补充协议中的建筑面积、付款方式及单价等。

三、计算部分

索赔总额:依据本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涉及的范围,我司按照建筑行业施工索赔及我司项目部实际损失分为7大项,共计索赔总额为: 元 各项计算单列如下(详细计算清单见索赔计算书):

(1)前期投资损失合计为: 元。(2)周转材料损失为: 元

(3)工程管理费用、经营费用损失及公司完成减少工程合法的利润损失合计为 元。

(4)塔吊设备的租赁损合计为 元.(5)工程临设费用增大的损失: 元(6)工程垫付资金利息损失合计为 元(7)提前解除劳务合同损失合计为 元 各项计算依据及证据:

(1)前期投资损失: 元

按照工程原设计建筑面积98427㎡,设计变更后的建筑面积78055㎡,减少建筑面积20372㎡.减少工程量比例为20.69%,本工程的所有前期投资为500多万元,按照比例损失额为1048000元,相应资金利息为100000元(预计6个月期限,即2015年10月31止,超过此期限,利息损失继续计算);两项合计为1148000元。

证据:财务报表。

(2)周转材料损失: 元

A、钢管租赁损失:因商铺六层封顶后工程支付不到位,现场钢管、扣件的租赁费用不能及时拨付,导致租赁钢管和扣件不能及时退还而积压在现场,造成租赁费用的额外增加,两项合计为约 元。证据:租赁合同

B、模板、方木损失:我司按照原签订的合同面积为98427㎡配备所需的材料,现因工程量的减少,导致模板、方木不能有效利用,比实际需要模板、方木多出1/3,其多采购部分模板、方木损失 元。

证据:采购合同

(3)工程管理费用、经营费用损失计为 元。证据:财务报表(工程管理费用汇总,各项经营费用汇总)(4)塔机 元。

(5)工程临设费用增大的损失: 元 证据:购销合同,财务报表

(6)工程垫付资金利息损失合计为 元 证据:财务报表

(7)提前解除劳务合同损失合计为 元

证据:劳务班组签署的补偿费用清单

四、证据部分

证据:本索赔书的证据由(1)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进度计划;(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施工图纸(5)2015年7月4日变更通知;(8)所有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合同书(材料购销、设备租赁、劳务合同及领取补偿费登记表等);(9)我司有关的财务报表;

对证据的说明:

1、对作为本索赔书证据使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的标准执行,本索赔书证据中没有提供相应标准文本;

2、施工图以贵司提供的施工图为准作为计算工程量标准;

3、涉及财务问题方面的证据,鉴于财务保密规定,只提供综合报表,不提供列支明细;

4、由于签署劳务合同的民工多达40多人,无法提供全部合同文本,仅提供文本之一作为证据,其余文本保存在公司,可以查阅;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司按照贵司的要求组织工程施工,服从贵司工程变更的要求;但因施工内容和期限的变更而导致的损失属于贵司责任范畴,且我司在计算索赔时,充分考虑主客观因素,仅计算了我司因此而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利润损失),我司认为计算是实事求是的,本着既不夸大,也不添项,更不虚构的索赔态度向贵司提出本索赔内容,我司的态度是诚恳的,数据是客观的,要求是合理的,希望贵司在接本报告书后,立即着手研究解决。我司为了明确责任,减少我司在施工中的损失,也为了顺利完成尚没有完成的施工内容,保护双方共同利益,我司在原工程索赔意向书的基础上,报送本索赔书,望贵司予以审查并尽快书面答复或组织面谈。

郑州建达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时间:2015年 10 月 31 日

索赔报告【篇8】

及时应对既有线复杂情况采取措施减亏增效

一、案例背景:

**至**增建二线铺架工程1标,工程规模大,工期紧,造价低,在既有线上施工,协调力度大,需多次封锁要点施工,施工难度非常大。

本标段主要工程量为:一次性铺设无缝线路84KM,换铺无缝线路48KM,制梁、架梁及横向联接662孔,上碴整道21万方。

开工前公司对本标段的成本进行了预测评估,预计整个项目资金缺口为4600万元。截止目前,全线投资检算与清理概算已批复完毕,截止到2010年2季度,整个标段已验工38289万元,其中合同内验工31347万元,合同外调整验工6942万元,为合同内验工额的22%。

二、情况分析

项目上场后,据分析,本项目预计会发生4600万元的资金缺口,主要原因是:

1.按工期安排,线下路基不能按时拉通,造成我单位无铺架通道,梁及线上料等物资只有在既有线上进行运输,和投标时在工程线上运输概算相差甚远,增加了运杂费,同时也增加了架梁等设备的转场费;

2.双绕地段的道碴,投标时按照火车运输进入的概算,而按实际情况只能用汽车运输,造成了汽车和火车运价差;

3.施工方案的重大调整:原设计价购梁改为现场制梁,增加了制梁厂的建场费用(虽然原合同价中价购梁部分包含部分建场费,但与实际建场费相差较大);**段的21孔2051型梁变更为200KM的2201型提速梁;**院设计范围内的桥梁支座由原设计盆式橡胶支座变更为KT铸钢支座;

4.在既有线施工,许多项目都是经过封锁要点来完成施工的,如架桥机的进场、材料运输、线路的开通等,在尽量的不影响既有线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增加了过渡工程,并且增加了和设备运营单位之间的配合费,这些内容在设计概算中都没有包含在内;

5.施工设备的租赁费用比较大;

6.工费和料费的涨价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

7.既有线施工,施工要点批复不及时,可能造成工期的延误。

开工前项目部通过一系列的预测和分析,做到心中有数,在施工中不断地积累和整理相关资料,并且把以上的问题在施工中经常和业主及设计院进行沟通,增加了业主和设计院印象,这些工作都为以后的投资检算和清理概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减亏创效措施

1.充分利用施工图投资检算机会,确保施工效益不受损失

施工图投资检算是建设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已批复的初步设计阶段的概算进行修正,从而达到控制项目投资的手段。本项目是2008年初建设单位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的,首

先由施工单位对施工图中存在的量差、漏项或错项进行审查,业主指挥部进行汇总,然后和设计院出的投资检算文件初稿进行比对,经过这样反复的过程,最终由设计院定稿形成施工图投资检算文件。

(1)在投资检算过程中要多和设计院进行沟通,尽量降低不利于我方的因素,对施工图工程量认真核实,参照投标概算,对设计院下发的投资检算概算文件逐个分析,杜绝投资检算概算中出现漏项错项。如在投资检算时,设计院没有把桥梁的横向联结混凝土进入概算,横向联结张拉钢筋按普通钢筋进入概算,漏掉了预应力钢筋制作费、张拉费和压浆费用,我们及时书面通知了设计院,设计院给予了修正,为单位挽回损失400多万元。

(2)在审核投资检算时,要对运输方案、概算取费、采用的定额等认真地复核,对投资检算的指标与中标工程量清单指标进行对比,发现低于工程量清单指标的要找出原因,以便及时给予修正。能在投资检算中调整的项目尽量纳入投资检算,以防将来放在清概当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本项目铺架基地,原中标价为180多万元,在投资检算中经设计院现场确认,最终按300万元进入投资检算。

(3)铁道部对投资检算批复后,按照铁道部的决定,本项目要在投资检算的基础上,重新签订补充合同,在投资检算基础上按投标降造率进行降造,确定一个新的合同价。对此各施工单位意见不一致。我标段铺架标的甲供材数量比较大,如果甲供材料也按照投标降造率来降造,对我单位会造成250多万的损失,后经过和业主多次协商,确定甲供材不参加降造。

2.通过清理概算机会,增加梁厂和过渡工程费用

本标段原设计为价购梁,施工时改为现场制梁,投资检算时设计院按初步设计价购梁进入的概算,虽然价购梁的梁价中已分摊了部分梁场建场费,但是大型梁场生产的梁比较多,建场费用分摊到每孔梁的费用很少。本项目600多孔梁要建一个梁场,且许多周转性材料都是一次性摊销,造成梁的成本增加比较大。项目部一边与业主和设计院沟通,一边制定出完善的梁厂建场施工方案,生产出的梁得到业主、监理和设计院的认可,最终梁厂建场纳入清理概算的大临项目,为单位挽回损失445万元。

过渡工程在既有线铺架过程中是肯定要发生的,但是在投标概算和投资检算概算中,该项费用根本没有列入。项目部在每项过渡工程施工前都认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报监理、业主和设计院审批,审批的资料归档保存,以备清理概算增加费用的有力证据。过渡工程概算编制原则要与115号文的规定相吻合。由于资料齐全,清理概算时该项工程为项目部增加投资180多万元。

3.梁型发生变化,自制梁变更为价购梁,扭亏为盈

本项目原设计**段21孔2051梁变更为200KM的2201提速梁,这项变更是由设计院根据技术规范所发的指令性变更。当时我们的梁场只有2051梁的模板,如果考虑预制,投入大成本高,最终考虑购梁。当时按购梁的价格计算(包含运输及架设的费用),与变更前相

比,这21孔梁就亏损200多万。

该项变更费用由设计院直接向铁道部上报审批,项目部及时对该项变更引起的亏损进行了分析,并且对由此项变更引起的费用的增加进行了详细的计算,发现设计院在上报变更概算中没有考虑32米2201梁运输中的D型平板车的使用费,梁价也没有参加取费,由于梁重的增加,梁的架设定额中采用的架桥机型号与事实不符。

项目部经过与设计院沟通,这些费用都纳入上报,并得到批复认可,最终使此项变更扭亏为盈。

因此对于指令性变更,我们要对费用考虑全面,至少不能因此类变更对项目造成损失。

4.II类变更合并为I类变更,化解桥梁支座类型变化引起的亏损

本标段桥梁盆式支座变更为KT铸钢支座,增加费用100多万元,达不到I类变更300万的标准,如果不采取措施,将直接对项目造成100多万的亏损。

项目部和业主及设计院协商,能否把全线的此类变更作为I类变更进行上报,最终业主和设计院采取了该建议,为项目挽回了损失。

对于II类变更,虽然合同规定II类变更的费用不做调整,但是我们一定要把II类变更的资料准备充分,因为现在大多数合同规定II类变更包含在风险包干费中,即使风险包干费在验工中已经支付,如II类变更费用不充足,将来审计是过不了关的,因为所有费用支付都是要有依据的。

5.正确套用调差系数,避免价差少调

政策性调整是由国家、铁道部或地方法规文件的变化引起的费用的调整,主要包括外来料价差、汽油柴油(汽车用燃料除外)、火车或工程列车运价差等。在实际操作中必须要细心,外来料调差价差系数要套用准确,不能出现漏项的现象。

(1)对于正差调整,在验工计价的时候,尽量不出现超验工的现象。因为调差是根据验工计价的工程量来调整的,如果每个的价差系数是递增的,这就出现价差少调的部分。

(2)对于没有价差系数的项目,不要盲目的套用以往的价差系数,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如果是正差的,要积极争取。比如本项目T梁的价购与架设在进行调差时,在季度公布的价差系数中,没有T梁的价购与架设这一工程类别,建设指挥部要求按2007的价差系数进行调整。根据2007年4季度以后材料上涨的水平,我们根据实际材料价格进行测算,发现比使用2007的价差系数调整多了1300多万元。我们及时上报了建设指挥部,虽然到目前该费用还没调整,但是指挥部已同意按合理的测算系数进行调差。

(3)I类变更和新增工程材料费的增加部分不要忘记进行外来料调差。

6.通过索赔,补偿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

我标段由于线下单位不能及时交出路基、施工要点批复不及时、铁道部、**局及业主下达的停工令的影响,使工期延长了一年多,造成铺架方案的变更增加了运杂费,等一系列费用的增加。我项目部对此项索赔准备了充足的资料,争取在这次竣工结算中业主能给予一个

公平合理的说法。

四、案例点评

1.在铁路项目施工中,特别是铺架项目,大临设施和过渡工程往往费用不足,在以后的铁路项目施工变更索赔中,尤其是个突出的问题;

2.变更意图及目的要清晰明确,要充分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变更部分的条款规定,并制订合理的变更策略;

3.铁路项目施工工期的延长问题,势必要造成各项成本费用的增加,这点也是在变更索赔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索赔报告【篇9】

变更/索赔申请报告的编写(案例)

案例

1、南水北调宝郏段一标承包人提到渠道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降排水措施费用增加的问题,承包人提出地质情况与投标时不一致、2011年雨季下雨特别大沿渠渗水量明显增大及由于雨季雨量大,延误工期进而增加渠道降排水、有一段在开挖过程中发现是中膨胀岩,根据设计要进行水泥土改性换填,所以渠底开挖面比原设计底高程低2米左右,要保证工程旱地施工需增加降排水,由于以上原因承包人提出索赔请求。

一、根据以上承包人诉求,查阅合同文件,本标段渠道施工降排水工程为总价承包项目,总包降排水措施费为311万元。专家建议,1、针对承包人提出的地质情况与投标时不一致的情况,建议承包人请第三方地质勘探单位(资质不低于投标时岩土勘探单位的资质)或原岩土勘探单位进行工程地质条件复勘,根据复勘取的岩芯芯样判定地质层理情况,复勘岩土勘探报告报建管单位转交地代处确认复勘结果;进而与投标时岩土勘探报告相比较,最终确认工程地质条件是否发生变化。

2、有地质复勘单位根据复勘情况绘制复勘时最高地下水位变化曲线,按以上确认程序确认,再与投标时岩土勘探报告中地下水位变化曲线进行对比分析,确认确实地下水位增高,需增大降排水措施。

3、有地质复勘单位进行渠道开挖作业区土体渗透系数测定(注:渗透系数测定分为室内测定和原位试验两种,室内测定以复勘时取的芯样送室内试验室测定;原位试验又分为抽水试验和压水试验两种),测定报告经地代单位确认。经以上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情况复勘报告与投标时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确认是否属于地质情况发生变化。进而判断地质情况发生变化引起的降排水增加属非承包人原因。

针对承包人提出2011年雨季下雨特别的情况,建议承包人到气象部门收集下雨量的气象记录,与招标文件中气象水文与工程地质情况对比分析,确认是否属于超合同气象水文情况,确认属于非正常气象水文条件变化引起增大降排水措施属非承包人原因。

针对承包人提出非正常气候条件(超标准大雨)引起延误工期进而增加渠道降排水的情况,首先收集气象记录,判定是否属非正常气象条件情况。若属于非正常气象条件,则确认非正常气象条件的天数,根据气象记录和合同内气象水文情况对比分析,根据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变化情况,推算出合理受雨面积,计算

出超合同标准的增加降排水水量。根据合同总进度计划及时时调整的进度计划分析,由于非正常气象条件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是否影响总排水工期,若不影响合同总排水工期,则由于非正常气象条件变化引起的工期延误天数增加的降排水措施费用则含在总价承包的降排水措施项目内,不于补偿。若影响合同总排水工期,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减小发包人损失,承包人应采取经济合理的赶工措施,经方案比选能经济合理地赶上合同总排水工期,则不于补偿。若影响合同总排水工期,虽经采取经济合理的赶工措施仍不能赶上合同总排水工期的,则考虑超实际合同总排水工期延误时长的补偿。

针对水泥改性土换填段,由于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比较发生了变化,由原设计的开挖高程直接铺反滤料衬砌变更为老师超挖2米后进行水泥改性土换填到原设计高程后铺反滤料衬砌施工工艺,本部分属设计变更引起的,属非承包人原因,建议承包人在编写变更申请报告时附对应的支持性资料。

根据以上各方面影响因素综合分析后确认本变更属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变更定性成立。

二、变更定性成立后,承包人要根据降水井安装的水表、降排水渠道安装的量水堰或其它能实测降排水量的计量工具测得的总降排水量,根据测得的总降排水量与合同内正常气象条件下,正常合同总排水工期内降排水总量对比分析,确定本变更应予补偿的降排水工程量。

三、根据合同约定,合理考虑承包人投标时为了中标的竟价因素,编制或采用合同内降排水工程单价。

四、根据以上本变更工程项目的定性、定量及定价分析,测算出本变更引起的合同投资的增减情况;确定合同变更的性质属一般变更还是重大变更及对合同工期的影响情况。

案例

2、南水北调某设计单元中的6个标段提出一个共性的问题,由于设计太理想化,没有考虑到土方开挖和土方回填易受外界因素干扰的实际情况,理想化的提出甲位置开挖的可利用土料不用堆存都可直接在乙地回填。实际基础处理及土方开挖过程中存在天气超正常雨水、村民阻工、设计的回填方案迟迟未定下来、桥梁占压段迟迟交不了工作面、根据设计要求要往其它标段调可利用土料而要调入标段回填作业面没有及时开挖结束及为了赶工期开挖作业又不能停止等

等原因,致使开挖的可利用土料不能直接填筑到回填面上,发生开挖可利用土料需临时堆存,回填时二次倒运的情况。

1、在招投标文件中有“开挖时将可利用渣料和弃置废渣分别运至指定地点分类堆存。渠道开挖可用土料直接运至渠道填筑场地,避免二次倒运”的描述,根据招投标文件的描述是不应该二次倒运的,所以专家建议:

从施工总进度计划、时时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施工进度横道图、网络图及提供实际施工过程中的阻工情况资料、气象资料等支持性资料分析,确定是否属于承包人提出的合同缺陷(设计太理想化),没有合理考虑各方面非承包人因素引起的延误时间。延误的时间是否可以通过工序调整或赶工措施弥补。

针对为了赶工工期而填筑作业面还不具备填筑条件,已开挖或调进来的可利用土料不得不临时堆存时,要进行合理的工期延误分析,分析工期延误的原因,延误的时长及延误责任的界定,若是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发生的为赶工而临时堆存的可利用土料二次倒运,则承包人提出的变更或索赔的定性问题就不能成立;若是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要在索赔报告中附赶工措施报告,进行赶工效果分析,分析采取赶工措施后在合理期限内是否达到赶工的目的,这要与总进度计划及时时调整的进度计划对比分析,若达到预定的赶工目的,则定性可以成立。则在赶工期内发生的必要的二次倒运量是否可以作为索赔工程量,同样要做哪些量是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发生的二次倒运量,哪些不属于的定量分析。

索赔报告【篇10】

离职索赔辞职报告

近日,我决定提出我的辞职报告,由于公司一些不当的做法,强制劳动的要求,极差的工作环境以及其他问题让我无法继续在公司工作。此外,这份报告还包括了我对公司索赔的要求。

我想首先提出的是关于公司不当的做法。在我加入公司时,公司承诺我将会给我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尊重我的权益。然而,事实上却并非如此。公司很少提供员工福利,也没有按照规定支付社保,年终奖等福利。同时,公司也经常让员工加班,拒绝支付加班费,甚至不按照规定给员工休假。这些做法是违反了相关法规的,也使我们员工处于极大的压力之下,在此我要求公司赔偿我们的权益。

另外,我也要提出公司的强制劳动要求。在我加入公司后,我发现公司要求员工每天工作时间很长,而且每天连续工作时间也很长。这样的工作要求会导致我们的身体逐渐走向崩溃。更重要的是,公司还强制要求我们在加班期间不得离开公司,即使是我们手头已经没有工作要做了。这种强制性的工作模式是无法接受的,也让我们感到非常沮丧和困扰。

最后,我还要说一下公司的工作环境问题。在公司,我发现周围的环境很差,包括空气、卫生、垃圾桶等都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这样的环境非常不利于我们的健康。此外,公司也没有给我们提供良好的工作设备,例如电脑、椅子和桌子等等,这些设备已经非常陈旧,无法满足我们的工作需要。

因为以上的原因,我不得不提出我的辞职报告,也要求公司赔偿我们的权益。在此,我强烈希望公司能够认真对待这些问题,尽快改变不良的经营模式,优化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权益。在这个过程中,我也热切期待着公司的积极配合和回应。

索赔报告【篇11】

汉口时代中心工程

项目变更索赔策划书

编制:

审核:

审批:

一、工程概况及环境......................................................................4

1、工程概况............................................................................4

二、变更索赔人员组成....................................................................4

三、变更索赔预控管理情况及成果................................................4

四、变更索赔主要内容....................................................................5

五、常规变更设计............................................................................7

六、常规索赔分类............................................................................7

1、外部环境:..........................................................................7

2、不可抗力:..........................................................................7

3、工期变化:..........................................................................8

4、价格变化:..........................................................................8

5、工程保险:..........................................................................8

6、政策性调整。......................................................................8

7、其他:..................................................................................8

七、合同涉及到的变更索赔............................................................9

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9

2、变更权..................................................................................9

3、变更程序..............................................................................9

4、变更的估价原则................................................................11

八、施工方案和设计优化预控......................................................12

1、施工图出图方案预控........................................................12

2、设计方案深化预控............................................................12

3、设计方案优化预控............................................................13

1、变更设计分类....................................................................14

一、工程概况及环境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汉口时代中心工程

建设单位:武汉二七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武汉市汉口后湖大道与百步亭花园路交叉口 本工程总用地2.8公顷,总建筑面积 127074.05㎡,由1栋14层办公楼,2栋26层住宅楼,1栋21层的服务型公寓,1栋2层商场,1栋3层幼儿园以及地下2层的地下室组成。

二、变更索赔人员组成

为推进汉口时代中心工程变更索赔工作,合理预测及控制项目变更带来的风险,我项目部成立如下变更索赔管理小组,负责项目全过程变更索赔管理工作。

组长:刘勇利(项目经理)、副组长:朱杰(党支部书记)、胡晓勇(总工程师)、王志辉(项目副经理)、吴吉庭(工程部)、冯志强(物资机械部)、陈礼(工经部)、苗永广(安全质量部)、赵鹏(财务部)

三、变更索赔预控管理情况及成果

1、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受法律保

护的当地居民的合理要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定,国家或地方公布的调价文件,当地少数民族的习惯等。

2、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投标书及附件、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

3、设计文件包括施工设计图、补充设计图、变更通知单等。

4、概预算定额。包括本行业概预算定额、补充定额、需参考的相关行业定额等。

5、现场技术资料及数据。包括施工过程中有关图片、文字记录、音像资料、收发资料记录、试验资料、相关签证、施工日志、验工计价等。

6、当地环境资料: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情况、气象资料、海拔高度、含氧量、水文资料等。

7、不可抗力气象资料和工程损失相关影像音像、签证资料等。

8、建设单位(业主)委托或指令,业主及设计单位的书面通知(指令)。

9、建设单位与地方政、或行业管理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的相关会议纪要。

10、经建设单位(业主)签审的地方或行业管理部门书面要求等。

四、变更索赔主要内容

汉口时代中心工程涉及到1#办公楼、2#商业、3#服务型公寓、4#幼儿园、5#住宅楼、6#住宅楼、7开闭所及公共变电房、8#公共变电房及地下室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路面工程。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主要涉及以下变更内容:

1、对地下室、1#办公楼、3#服务型公寓、5#住宅楼、6#住宅楼地基处理、结构施工方案、设备安装进行优化,从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两个阶段节约成本并做好索赔准备。

2、对装饰工程,由于业主提高标准所造成的工程量变化,应做好变更索赔的准备。

3、对于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由于设计和现场实际情况所造成的工程量变化,标准提高做好变更索赔的准备。

4、对于给排水工程,由于设计和现场实际情况不同造成的工程量变化,或者应业主要求所临时增添的排水工程,应做好变更索赔的准备。

5、工程施工条件复杂,拆迁可能影响施工实际进度,造成工程实际进度慢于合同进度,做好与业主的沟通,做好工期及管理费用索赔。

6、开闭所和公共变电房及附属构物可能会出现较大变动,应复核相关工程量及投入做好设计的协调工作,如投入加大应及时做好索赔准备。

五、常规变更设计

变更设计根据其形成原因分为设计方案变化、技术标准规范变化、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和工程内容变化、项目规模变化、工程措施变化、主体结构变化、工程数量变化、施工工艺变化、消防环保要求(强制性规定、方案、措施等)变化、地质条件变化、施工环境变化、相关专业接口条件变化、安全因素影响及安全评价要求、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满足民生要求、设计优化等因素引起的变更设计。

六、常规索赔分类

索赔根据其发生的原因不同,主要分为以下七类:

1、外部环境:

由于业主的行为或失误(如供图、供料不及时)、村民干扰等原因造成停工、工期拖延和费用增加。

2、不可抗力:

不可预见的自然条件(如施工环境、气候、水文、地质等)和人为或社会因素(如战争、政府禁令、罢工、骚乱等)变化,超出合同文件约定的承担范围。

3、工期变化:

由于业主要求提前竣工或非施工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业主仍要求按期竣工,引起的费用增加。

4、价格变化:

材料价格上涨、运费变化、工程实际造价的变化等超出合同约定的不调价范围;固定总价承包的工程项目,非自身责任使总包价增加等。

5、工程保险:

施工单位在遭受损失时,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的索赔,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施工方投保的机械设备险、施工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6、政策性调整。

指国家、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等政策性调差,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建设项目的标准发生变化,引起工程数量和工程造价的增加。铁路工程中主要指材料设备价格信息调差、建设标准提高增加工程造价等。

7、其他:

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的其他索赔事项等,如非施工方责任引 8

起的合同终止而发生的经济损失。

七、合同涉及到的变更索赔

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进行变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2、变更权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3、变更程序 3.1 变更的提出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更约定情形的,监理人可

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变更意向书应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变更意向书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和竣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的,由监理人按约定发出变更指示。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约定情形的,监理人应按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3)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出的图纸和文件,经检查认为其中存在约定情形的,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的14天内作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承包人。

(4)若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

3.2 变更估价

(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报价内容应根据约定的估价原则,详细开列变更工作的价格组成及其依据,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和有关图纸。

(2)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承包人应提出调整工期的具体细节。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要求提前或延长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应施工措施等详细资料。

(3)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根据约定的估价原则,按照既有单价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3.3 变更指示

(1)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

(2)变更指示应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有关图纸和文件。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

4、变更的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4.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4.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既有单价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4.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既有单价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八、施工方案和设计优化预控

1、施工图出图方案预控

设计方案管理与控制的首先应在全面分析、了解掌握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原则、设计规模、设计标准、设计意图和工程特点的基础上,结合招标文件、招标施工图、现行标准规范等诸要素进行综合分析,与设计单位充分沟通,以满足初步设计批复原则(或招标文件要求的功能要求)为根本确定施工图应载明的设计方案、工程数量、设计标准,确保合同内收入。

2、设计方案深化预控

项目部组织工程、工程经济、安全质量、物资机械等管理部门,结合现场调查预控、技术标准预控等预控管理成果,对设计文件载明的施工方案进行深化研究,在设计标准、安全生产措施、物资类型、标准及质量要求、施工组织、结构形式及构造特点、地基或基础处理方式、专业接口、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消防、环保、地方管理要求以及设计图纸的差错漏碰等影响安全、使用、强制性规范标准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深化设计建议,并与建设、设计单位沟通。

设计方案深化一般以单位工程或独立构筑物为基本单元提出,重点从以下(但不限于)方面综合考虑:

①国家、行业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消防环保要求。②地质变化或水文变化、地震强度变化、土石比例变化。

③线路方案、结构物位置、孔跨、通航净高、地下水位变化、线缆敷设方式及类型、取弃土场位置。

④设计标高变化及相关专业平面布置的衔接、填料(填筑材料)类型的变化。

⑤结构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及措施项目、地基(基础)处理方式、特殊材料要求、开挖方式变化、辅助坑道变化、岩溶处理、围堰类型变化、承载力要求、支护类型变化。

⑥主要材料设备类型、容量变化和专业接口要求、传输或列控方式变化等。

⑦主体工程、大临(过渡)工程施工方案或措施方案变化。⑧电源T节点变化或电源线路供电方式变化。⑨地方政府、行业的其他管理要求。

3、设计方案优化预控

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安全质量、物资等管理部门,以施工图或深化设计施工图为依据,本着满足使用或设计功能及安全质量、工期和环保要求,不降低原设计技术标准且降低成本支出的原则,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设计方案优化的主要内容和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 3.1土建工程:结构形式,材料设备类型及标准,消防环保方式,地基处理方式,土石方工程;附属工程等。

3.2装饰工程:水泥、涂料、砖等损耗及用量,材料供应地点及 13

运输方式。

3.3给排水工程:管道铺设方式及数量,材料运输方式,材料类型等。

3.4强电工程、弱点工程:电缆的铺设路线,基础处理方式,材料设备运输方式,材料设备类型及容量等。

3.5采暖工程、通风工程:设备的类型,安装方式等。

九、武汉市变更索赔相关

1、变更设计分类

一般按照工程变更的性质和费用影响把变更设计分为第一类变更(重大变更)、第二类变更(重要变更)、第三类变更(一般变更)。

第一类变更(重大变更):包括改变技术标准和设计方案的变动,如结构型式的变更、遂道位置的变更、重大防护设施及其它特殊设计的变更。

第二类变更(重要变更):包括不属于第一类范围的较大变更,如标高、位置和尺寸变动;变动工程性质、质量和类型等。

第三类变更(一般变更):变更原设计图纸中明显的差错、碰、漏;不降低原设计标准下的构件材料代换和现场必须立即决定的局部修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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