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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报告 篇1
区安监局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安监局的正确指导下,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线,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xx),紧紧抓住职业病防治工作重点,落实“管业务必须管职业卫生、管生产必须管理职业卫生、管行业必须管职业卫生”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理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和执法行动,认真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形成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监管到位”的工作格局。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XX区加强了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在职业病防治法的学习宣传,依法加强监管,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区职业卫生监管水平明显提升,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职业病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断落实,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有效改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有序开展,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总体情况良好。
二、《规划》完成情况及评估结论
按照《规划》职责要求,XX区安监局在全区开展了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调查摸底工作。经过调查,全区共涉及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达600多家,其中重点行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161家,主要分布在非煤矿山、化工、农副食品加工、建材、印刷业、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业。经过落实《规划》职责要求,截止20xx年6月31日,全区实现网上申报企业146家,重点行业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90%;重点企业中44家企业开展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检测率达63%;56家重点企业组织劳动者开展了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达80%;136家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了职业卫生培训,培训率达84%。
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同时,XX区安监局广泛开展职业卫生“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木材加工行业和家具制造业等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治理,20xx年开展了职业健康执法年专项行动,均取得良好成效。尤其是在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检查中,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联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建立了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全区各单位同心协力,共同发力,按照一体化监管方案和《规划》既定的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大部分企业能够较好的落实本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自觉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检测、职业健康体检、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为全区如期并较好地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至目前为止,较好地完成了《规划》中期目标任务。
三、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一)加强职业病防治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政府依法监管,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立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20xx年12月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卫计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水产畜牧局、区民政局、区林业局和区总工会等11个单位组成的XX区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职业病防治的有关问题,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有效提高了职业病防治联防工作水平。
(三)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根据《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每年度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制定每年度执法计划,并按工作要点及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开展职业病防治基础工作的严格处理,该处罚的坚决处罚,20xx年XX区安监局对两家未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木材加工企业处罚12万元,对全区木材加工行业起到了震慑作用,有效提升企业职业病防治意识。
(四)开展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与宣传。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于20xx年和20xx年各组织开展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同时,结合每年度“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送法律法规送知识到基层入企业,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防治职业病的意识。
(五)存在问题: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没有完全到位
一些企业负责人认识不足,对职业病危害存在麻痹和侥幸的心理,管理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不懂职业危害,作业现场没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有的甚至防护口罩都没有发放。
2、个别部门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
少数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怕担当、怕得罪人,认为职业病防治工作与己无关,监管执法不严,隐患排查力度不大、质量不高。
3、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仍然薄弱
基层职业病防治监管队伍人员少,专业水平不高,开展监管工作难度大。部分乡镇(街道)、单位还不能有效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等级风险实现差异化、动态化监管,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四、下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是扩大监督检查覆盖范围,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积极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积极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举办职业健康专题培训班,督促用人单位重视工作场所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将继续以《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明确的总目标和具体任务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同时,按照国家机构改革要求,做好职业健康工作交接。
职业病报告 篇2
尊敬的领导:您好!
生病了,站在门口的岗位上,昏昏欲睡,让我明白现在生病了,不能够在岗位上做好任务,我们保安的责任,就是保护好自己小区内大家的安危。
我不能工作了,一个是自己身体变差,一个是因为我也想走了,毕竟一直做一个保安,虽然能够守护一方平安,但是却也不甘心一直平凡下去。这次生病打乱了我的安排,也让我重新下定了决心,我不会在犹豫,毕竟在岗位上犹豫不好这样做也不符合我的要求,耽误时间也影响工作还不如早点下定决心。
趁着这次我正好辞职,把自己的病治好,之后我也有时间选择更好,适合自己的道路,我虽然不在年轻,但是心并为老,当初选择成为一个保安因为自己想要安静的工作,但是工作了一段,发现这样每天成为一个守门人,感觉自己的时间都流逝在了每一天中,这样让我非常尴尬,不是我想要,也不是我要做的最求,我想要的是做一个自己可以做主的人。不是成为一个不知道如何做事的人。
或许领导说我这次生病是我辞职找的借口,也没错,毕竟因为生病让我想明白了也有了决心,不在踟蹰下去了,早点下定决心早点完成自己的任务,这样也很好,我辞职是因为不想做一个保安,或许保安的工作非常重要,但是并不是我的最求,我想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所以决定到广阔的社会中打拼,去努力。
以前因为害怕,也因为自己胆怯,所以我没有去打拼,选择了最轻松的保安工作,但是我现在想明白了,如果这样工作一辈子或许可以轻松生活但是却不是一个人应有的追求如果自己没有对自己下达目标,只知道成为一个混日子,不愿意努力和奋斗的人,只会在一天天中消沉下去,慢慢的浪费时间。
或许我不是一个优秀的人但是我确实一个知道拼搏的人。能够想明白也是我终于下定了决心,我不想在等待这,机会到来,也不想一直都沉默下去,我想要好好的努力,重新开始,但是离开这里我才会有机会做更多的事情。以前一直在为自己找借口,一直都不知道努力,好多次都放弃了,现在想要重新捡起早已经被我遗忘的勇气,去选择迎击海浪的袭击,去战胜自己的怯懦,做一个更优秀更加努力的人,选择了离开,我写下这份辞职报告给领导一个交代。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职业病报告 篇3
随着现代工作方式的改变,职业病也日益普遍,而很多人却对职业病缺乏一定的了解和认识。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职业病这一概念,以及如何自查,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了解职业病
职业病是由于工作环境和职业所带来的疾病,主要是由于工作环境或者职业所带来的危害因素长期作用于身体而造成各种身体疾病。职业病的发生需要一定时间的累积,通常不同的职业会出现不同类型的职业病,如肺癌、职业性骨关节病等。
职业病不仅会影响职业者自身的身体健康,还会影响其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对职业病进行预防和治疗非常重要。
二、职业病自查报告
为了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病,每个职业者都应该及时进行职业病的自查,自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环境和职业的分析
首先,对所从事的工作的环境和职业进行分析,了解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是否存在职业病,以及危害因素是否会长期影响身体健康。
2、相关职业病的了解
其次,了解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职业病有哪些,以及其发病机制、症状及防治方法。
3、身体检查
接着进行身体检查,如血液、尿液、肺部、骨关节等方面的检查,以及视力听力等。
4、生活方式和习惯的调整
除了进行身体检查,还需要对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习惯进行调整。例如,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正确的饮食习惯、劳逸结合、经常进行体育锻炼等。
5、心理健康的关注
最后还需要关注自己的心理健康,保持良好的心态,不焦虑、不紧张、不压力过大,保持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状态。
三、总结
职业病对于职业者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都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每个职业者都应该关注自身的身体健康,及时进行职业病的自查,同时还需要注意日常生活的细节和习惯,从而更好地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病报告 篇4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因为急性肺炎病我身体越来越差,为了自己的健康着想,我决定离职治好自己的身体,然后在考虑工作,虽然我们单位工作轻松,但是请长假也是会耽误工作的,我就是想自己有事那就干脆及时辞职,这样我也不需要在治病的时候心中有负担,公司也不需要为我专门空出一个岗位。
我得了肺炎是因为自己对自己的健康不太重视,尤其是发烧感冒之后身体明显感到不适还继续和冷水,吹着冷空调,让原本可以得到缓解的病情更加严重使得我的健康受到严重危害,我也因此感到非常的难受,因此我就抽时间到医院检查了一份病情,发现原来自己得了这么严重的病。
肺部已经感染,形成了肺炎,医生建议我尽早治疗,如果时间拖得长了会严重损伤肺部器官,我考了几天,觉得医生说的有道理,现在我的情况也不适合在岗位上继续坚持,那我还不如趁早辞职,做好治疗的打算,按照医生的说法我可能会住院,因为我咳嗽都出血了明显已经非常严重,如果自己在漠视下去,就会留下终身的遗憾,我不希望自己办的这让脆弱,以前在岗位上工作的时候,因为没有疾病的困扰自己也不怎么重视,导致自己现在情况越来越严重,收到的伤害也越来越困难。
而且我有不是一个喜欢运动的人,所以自身的健康非常没有保障,我也感到了懊恼,如果我一直都这样做下去,只会让我们自己一直遗憾下去,当断就必须要做出决断,不然拖延这是在浪费生命,我的这次问题给我敲响了警钟,在平时工作的时候更多的是要重视自身的健康,重视自身的安全,不能忽视,一旦忽视,就会像我现在这样。
对于公司我非常感激,毕竟在公司工作了这么多年已经有感情了,一个可以发挥自己实力的.平台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地方,我也喜欢,更何况这样的生活也早就适应了,可是因为身体原因,因为自己生病了我需要辞职,还希望领导能够理解我,毕竟我不是有意这样做的,我必须要为自身的安全考虑,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相遇是一份愿,我非常感激,我也会认真对待,不会在忘记自己的基本工作,一定会好好做好自己的任务的,首先就是把病治好,以后可能也不会再来公司发展,我会回到家乡去发展,对于大家我只能说再见了。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职业病报告 篇5
为了搞好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的规定,确定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由单位负责人总负责,安全部分工负责,相关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的劳动者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
3、按照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根据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对从事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作业等的特殊管理。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管理。如作业场所的隔离、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包括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特殊管理措施还包括对这类作业实施特殊的监管手段。如实施许可制度,即作业许可和人员许可。作业许可是指用人单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特殊卫生规定和要求,取得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该项作业。人员许可是指从事特殊职业的人员,也包括这类作业的管理人员必须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并掌握特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许可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也应该参加专业培训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职业病报告 篇6
【前言】
目前,职业病防治问题日益严重,我国多年来经济高速发展、劳动保护力度薄弱积累下来的职业病隐患进入了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根据卫生部提供的数据,我国现有约1600万家企业存在着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约2亿劳动者在从事劳动过程中遭受不同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十分严峻和紧迫。由于劳动保护水平普遍较低,处于煤矿、加工制造业、建筑业等低产业链的职业伤害比比皆是,这意味着大量劳动者承受了极大的病患痛苦,甚至失去生命,政府和社会则要付出巨大的经济成本。
xx年以来,全国人大连续两年将《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列为一类立法计划。xx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草案的立法建议。与此同时,不断在媒体上曝光的职业病案件,如苹果公司供应商员工职业中毒事件等,也屡屡牵动着社会神经。由于涉及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保护义务、多个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力度、经济发展产业格局、全球化经济供应链等问题,职业安全与健康问题,已经被推到舆论的风头浪尖、制度变革的前台。
xx年12月至xx年2月,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开展职业病调研,力求了解职业病患者群体的生存状况,寻找职业病防治制度的顽疾和解决之道。
【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的目标群体为全国的职业病工人。开展有关职业病工人的实证研究,我们所做的是首创性工作。由于缺乏系统的相关统计信息,我们的样本选取面临着很大困难。考虑到职业病的种类分布情况(尘肺、矽肺发病最多)、患者从事行业的分布情况(中小煤矿、劳动密集型产业居多)以及群体性发病特点,我们构筑了由以下重点人群构成的调查总体(抽样框):1、媒体报道的典型案例,如在深圳患尘肺病的79名湖南耒阳、张家界工人;2、我们机构直接接触的职业病人646人;3、其他民间组织掌握的职业病案例,涉及在广东、浙江、重庆等地中小型企业务工的共301名职业病案例。我们的抽样框兼顾了全国劳动力的区域分布情况,包括珠三角、长三角、中西部地区及北京周边等重点区域。
通过前期处理职业病案例及访谈职业病工人掌握的情况,我们编制了具有较高信效度和针对性的"全国职业病工人劳动保护现状调查问卷".为保证问卷完成质量,我们对调查员(包括中心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了培训。然后,在xx年12月至xx年2月期间,我们在抽样框1026名职业病工人中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通过单独面谈或电话访谈的方式进行,完成每份访谈约需1个小时。我们共完成有效访谈问卷172份。回收问卷后,我们使用spss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了分析。未成为样本的职业病案件,也将在本报告的描述性分析中体现。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调查报告所采集的样本均为已经经过法律程序确诊为职业病的劳动者(也就是在法律上已经解决了职业病诊断难题的个案),不包括只是在临床医学诊断上确诊为职业病人的个案,因此调查报告所反映出来的情况与社会大众及媒体关注的案例有些出入。特此说明!
【调查结论】
一、职业病患者基本生存状况
(一)职业病及生产行业
调查显示,职业病患者中最大的群体为尘肺病患者(70.2%)。其次为职业中毒群体(19.1%),主要为苯中毒、镉中毒、铅中毒。这些职业病多具有不可逆的特点,无法根治。例如,尘肺患者已经发生纤维化的肺部,无法再复原,只能采取治疗措施延缓病情进展。而慢性苯中毒会对脊髓产生不可逆的损害,严重时将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白血病。其他职业病种类,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炎、职业性肿瘤等(10.7%)。患者主要来源于矿业(36.4%)、加工制造(14.7%)、电子(10.5%)、化工(6.3%)、建筑(5.6%)等行业,主要从事的是采掘、加工制造、装配、风钻爆破、切割等工作。这些生产企业,66.7%为民营企业、21.4%为国企、8.2%为外资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1]企业的比重分别为50.7%、29.1%、20.3%.可见,中小型民营企业在劳动保护条件方面尤为薄弱,但国企、大型企业的职业健康工作也并不乐观,亟待加强。
调查还显示,这些职业病具有爆发时间短,爆发率高的特点。职业病患者从开始生病,到身体出现病症,经历的时间中值为6年。其中在3年内就出现病症的达到32.2%.根据患者对生产企业的生产人数和患病人数的回忆,煤矿企业的采掘工人患病率达到13.3%;
也正是因为如此高的患病率,使得职业病案件常以集体形式爆发。xx年5月华北某市关闭煤矿后,该地区检查确诊为职业病的人数超过500人。河北张家口某矿山企业矽肺病案中,涉及职业病患者119人。而义联关注的香港力奇珠宝首饰制造厂职业病工人索赔案中,矽肺患者人数也高达76人。
高发病率与职业病患者工作的高强度是分不开的。患者们平均每天工作9.774小时,56.1%的患者平均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26.1%的患者每天工作12小时及以上。患者每月平均工作27.67天,48.5%的患者平常没有一天的休息日,只有过年放假;而每月工作26天以上的患者更是达到了81.8%.这种密集的与有毒有害物质的接触,使得职业病爆发的时间越来越提前。
以北京郊区某装饰公司x某为例,他在从事喷漆工作仅7个月后,就患上了白血病,然而,职业病诊断机构拒绝对他进行诊断,因为其接触史尚未超过一年——尽管算上他的加班时间早已远远超过了一年。
(二)职业病患者基本信息
被调研的职业病患者出现病症的平均年龄为37.5岁。由于职业病的严重危害性,患病的青壮年往往将与病痛一同度过艰难漫长的岁月,而家庭和社会也将蒙受沉重的损失。
男性在职业病患者中占绝大部分,为80.1%,女性占19.9%.这主要是因为职业病第一大类的最主要来源产业是煤矿业,而从事煤矿开采的主要为男性。尘肺患者中的男性占到91%.女性职业病患者主要产生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因此较多患上职业中毒,占职业中毒患者的51.5%.男性为构成主体的职业病群体,将对家庭经济生活产生更大的打击。据调查,92.7%的家庭中男性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收入来源,他们一旦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给家庭生活的维持、子女的教育等,带来巨大的困难。
患者的文化程度并不高,初中及以下的占78.3%.同时,患者绝大多数为农民工,占到了总体的84.3%.由于缺乏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农民工成为职业病危害的最大受害者,这些农民工65%工作在中心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在为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后,患病返乡,进一步拉大了城乡、东西部地区的差距。
34.4%的患者在一个以上的同行业单位工作过。这种流动性,加上某些职业病的潜伏性,在有效岗前、离岗体检制度的缺失下,进一步恶化了职业病患者的及早发现病情和维权。
46.1%的患者所在用人单位从未进行过职业健康检查。
二、职业病存在重大预防漏洞——对于职业病的认知和预防情况
(一)职业病工人对于职业病相关知识的了解
1.对职业病的了解根据我们的调查,职业病工人对于职业病的了解并不多。这点可以从两组数据上显示出来:一,关于职业病患者在患病前是否知道职业病是什么。我们的调查显示,在172个人中,有153个人不知道,占到总数的89%;知道的仅有19人,占到11%.二,职业病工人在患病前是否听说过自己得的这种职业病。在163份有效地调查数据中,知道的仅有37人,占到22.7%;不知道的则占到126人,达到73.3%。
2.对于职业病的相关法律的了解有效的调查数据有168个,其中155个职业病工人在患病前并没有听说过《职业病防治法》或《工伤保险条例》,比例占到92.3%;仅有13个职业病工人知道上述两种法律,仅占到7.7%。
(二)劳动合同签订及其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情况
1.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我们的调查显示,在166份有效的调查数据中,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工作单位中,有84家和职业病工人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仅占到50.6%.而没有签合同的单位有82家,比例达到49.4%。
2.职业病危害告知情况签订过劳动合同或存在相关证明的108家单位中,除去37个职业病工人不知道这方面情况的,只有3家单位告知过职业病工人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比例仅占2.7%;有68家并没有告知上述相关情况,占到总数的63%。
(三)社会保险情况
1.工伤保险情况在调查的172个职业病工人中,有效的数据共171份,其中有80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给其上了工伤保险,占到46.8%;有78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则并没有上工伤保险,占到45.6%,有13个人并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占7.6%。
2.养老保险情况在调查的172个职业病工人中,有效地数据共171份,其中有56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给其上了养老保险,占到32.7%;有102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则并没有给其上养老保险,占到59.7%,有13个人并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占7.6%。
3.医疗保险情况在调查的172个职业病工人中,有效地数据达到170份,有58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给其上了医疗保险,占到34.1%;有95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则并没有给其上养老保险,占到55.9%,有17个人并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占10.0%。
(四)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在调查的172个职业病工人中,有效数据达到170份,仅有29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给其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占到17.1%;有136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并没有给其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占到80.0%,有5个人并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占2.9%.
(五)劳动防护情况
根据我们的调查,企业对工人进行劳动防护的情况并不乐观。
1.公告栏设置情况
在有效的161份调查数据中,仅有20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只占到12.4%;有131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则并没有设置公告栏,占到81.4%;有10个人并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占6.2%。
2.防护设施设置情况
在有效地163份调查数据中,仅有38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设置有一些职业病防护设施,例如粉尘工作环境中有防尘洒水设施等,只占到23.3%;有117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则并没有设置防护设施,占到71.8%;有8个人并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占4.9%。
3.政府对企业劳动防护的检查情况
关于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于企业劳动防护的检查情况,调查数据显示,在153份有效地调查数据职业病中,有81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政府部门进行过检查,占到52.9%;有53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则没有接受过政府检查,占到34.6%;有19个人并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占12.4%。
然而,政府检查的成效并不明显。根据我们关于单位针对政府检查是否做过相应措施的调查,在88个有效的调查数据中,仅有36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针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检查采取过一些防护措施,比例只占到40.9%;有40个职业病工人所在的单位则没有任何针对性措施,占到45.5%;有12个职业病工人并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占13.6%。
三、职业病诊断难
(一)材料之难一纸职业病诊断书,是职业病患者获赔的全部希望所在。然而,现实中患者却需要花费大力气,才能获得这张写着坏消息的纸片。
一位在人造革面料厂工作患上接触性皮炎的女士这样告诉我们,由于她所在的市没有职业病诊断机构,她每次都需要坐车到地区里去做诊断,在申请诊断的过程中花了大量精力、时间和费用。
职业病诊断机构太少,是患者面临的第一个问题。虽然按照规定医疗机构可以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相关资格,但是实践中的职业病诊断多被各地方专门设立的职业病防治所垄断。而且这些防治所往往只在地级市设立,导致患者们要拖着病体长途奔波。然而,更大的困难还在后头。
患者要申请职业病诊断,首先要准备如下材料: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等材料。
对于患者来说,更难的是,从单位手中获取自己职业病接触史的材料。一旦患者的职业病获得认证,就可能意味着单位的赔偿义务。因此用人单位往往拒绝提供职业史证明,甚至干脆否认劳动关系。调查中,提出诊断申请的患者中,48%曾经因为材料不齐全而被职业病诊断机构拒绝受理过。这其中,因为缺少劳动合同、职业史证明而被拒绝的共达到83%,其他单独或并存的原因依次为缺失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44.4%),缺失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19.4%),缺失职业健康检查结果(5.6%)。而这些材料缺失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拒绝承认劳动关系(34%)、单位拒绝给这些档案材料(40%)和单位自己也确实没有或丢失了这些档案和资料(5.7%)。
26.2%的患者曾经为了证明劳动关系而进行了劳动诉讼。而部分职业病患者采取的是上访、罢工、媒体曝光甚至是采取过激手段来引起政府、媒体与社会的关注。
为了准备齐所有这些材料,25.1%的患者表示用了超过3个月的时间。有1/3的人则表示他们为准备这些材料的花费超过了1000元钱。
(二)等待时间过长
据调查,患者等待职业病诊断结论的作出,花的时间中值为34天。50%的患者认为自己等待的时间太长了。
职业病患者绝大多数是外来农民工,在等待诊断结论期间要付出许多的住宿费和生活费,他们的生活会陷入更加困苦的境地。因此,应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诊断的期限要尽量缩短,如限制在15天以内。不过,这一困局的根本打破,仍然需要改革职业病诊断的准入机制,让职防院以外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顺利地获得职业病诊断的资质,为患者提供更加快捷的诊断。
(三)职业病诊断的监管主体未在法律上明确
在职业病诊断遇到障碍后,患者往往不知晓去寻找真正的监管主体。安监部门自设立后开始负责监管职业卫生工作,但这在《职业病防治法》中一直未予以明确。大众往往也未能得知。
根据对工友们患病后会向谁求助的调查,其中求助于劳动部门的人数最多,有50%,卫生部门26.2%、而安监部门只有12.2%.获得响应的情况是,14.5%的职业病患者获得了劳动部门的帮助,卫生部门7.6%,而安监部门仍然最少只有2.3%.这种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劳动者的朴素意识,职业病应该是一种劳动权利,所以他们才会想到首先去找劳动部门。
从其中可以看出,职业病患者并不了解负责职业病防治的主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不知道向其求助,而安监部门也较少地回应此种求助。但事实上,例如,在XX年的卫监督发《卫生部、安监局明确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中就明确了安监部门"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职责。而在中央编办发《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安监部门在职业病监管方面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地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安监部门负有帮助职业病患者顺利进行职业病诊断的义务,但是基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能力上显然与其法定职责存在较大的落差。
因此,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律应尽快明确安监部门的监管主体地位,使其权责统一,为患者提供畅通救济渠道。
四、求偿路艰待遇微薄——患职业病后的处理和待遇
(一)程序繁多职业病患者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后,才能进入工伤处理程序。
据调查,57.8%的患者需要经过30天以上的等待,才能领取到工伤认定书,但其中调查发现最长的达到1461天。此后,51.8%的患者又要经过30天以上的等待,才能获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但其中调查发现最长的达到122天
在和工伤系统衔接时,还有可能出现因为时效问题,导致职业病患者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由于工伤认定必须在职业病诊断作出的一年内进行,而一些患者如果因为不知情或者因为治疗的原因未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则很有可能因为过期而不被受理。以下表格能够反映工伤处理程序繁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工伤处理的程序可以达到10项。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与工伤处理实务的操作情况,正常走完全部法律程序(不包括执行程序)的时长可以达到1149天。见下表所示。
注:1.上述法定时限指根据规范性法律文件明文规定的时限或者根据明文规定的时限折算得出。
2.折算方式:规范性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月"折算为30日,"年"折算为365日。
3.规范性法律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如民事诉讼二审起诉审查的时限没有统计入上表。
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如果用人单位在时效期结束前提起仲裁申请,则上述一般工伤处理程序可能为1514天。
福建某化工厂的杨先生,在XX年被专业机构诊断为慢性铅中毒。然而正是由于超期的问题,他的工伤认定申请并没有得到受理。
因此,职业病患者的诊断和工伤认定两个程序应该得到简化,加以合并,由劳动部门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共同对患者的申请作出一次性的认定,从而使患者尽早获得治疗和赔付。
(二)赔偿过低
虽然经过了漫长的道路,但是职业病患者获赔的情况却并不那么令人乐观。37.8%的职业病患者没有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而获得一次性赔偿的患者,平均每人领取到的赔偿也只有90742元。领取了一次性赔偿的患者中的78%表示这些赔偿无法保障其后续的医疗和生活,47.5%表示这些赔偿最多只能维持2年以内的医疗和生活。
(三)"非自愿"的一次性待遇赔付滥用
虽然《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规定,但许多地区对1-4级伤残的工伤患者制定了一次性待遇赔付的办法。然而,这些一次性赔付金额远远低于患者按月领取的总数,许多患者是在不知道自己可以按月领取的情况下,不得不选择了一次性待遇。
例如北京市的一位尘肺病人赵先生,45岁,尘肺二期,四级伤残,患病前月薪5000元,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只获得了一次性共计133596元的待遇。然而他如果按月领取,则累积到60岁其领取到的总额为76万余元。并且如果不领取一次性待遇,他的工伤保险关系不会被注销,还可以报销其后续的医疗费用。但可惜的是,由于其在领取待遇时,相关方面并未告知其可以选择按月领取,甚至告诉他,如果不及时领取一次性待遇,将来都无法领取。
(四)非法解除劳动合同5-10级伤残患者每月待遇无法保障
据调查,5-10级患者中,34.4%被用人单位非法解除了劳动关系,此外,他们中的34.4%的用人单位注销了。这对于在法律上不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每月伤残津贴的5-10级患者来说,是一个坏消息。因为他们将无法按月从单位领取到伤残津贴或者工资。尤其是5-10级的职业病患者,虽然伤残等级较1-4级患者轻,然而由于病情多不可逆,甚至会逐渐恶化,他们需要持续不断的治疗。
因此,在立法上,对于5-10级职业病患者如何提供更全面的保障,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否则,这些职业病患者即使拿到了工伤保险待遇,一旦恶化,仍难逃晚景凄凉、家贫人亡的结局。在执法层面,政府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恶意注销的处罚。
五、患病后的待遇和影响
职业病给工人及其家庭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家庭有返贫的风险
患职业病后最大的影响就是家庭收入减少很多,同时支出增加很多,生活相当困难。在受访者中,有86.6%的表示患病使得其家庭没有收入或收入减少,生活相当艰难;还有25.6%的家里子女无人照顾。在受访者中,患病前,仅37.2%的月收入低于1500元;患病后,变成88.5%的低于1500元,而且有51.6%的仅医疗费开销就在500元以上。可见,患病后,很多工人连支付医疗费都相当困难,更别说正常的生活了。
(二)患病后难以继续工作
调研显示,在受访者中,有73%的病情在不断加重,劳动能力不断减弱。受访者中仅29.7%在继续工作。而继续工作的人中87.2%无法再做之前的工种。
因此,在立法上,工伤保险基金要逐步扩大到保障5-10级职业病患者的每月伤残津贴;在执法层面,政府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恶意注销的处罚。
(三)地方政府的救助不利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不利是造成职业病工人返乡后困难生活的重要因素。有80.6%的受访者表示老家政府不会为其提供低保等福利;仅13.2%的受访者表示老家政府会为其提供低保等福利;而还在继续工作的受访者中仅有一人表示老家政府会提供低保等福利。
(四)认识和意识变化
在对我国对职业病患者的保护存在问题的访谈结果中,受访人中有53.5%选择了"政府的执法、检查力度薄弱";48.8%选择了"虽然国家政策法律制定的很好,但是用人单位违法情况严重";34.3%认为"普法和培训严重不足".这几大问题也多次出现在我们设置的两道主观题中:"您在整个维权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和"您希望补充的其他情况。"受访者认为遇到的最大困难主要有:首先是政府执行不力,包括不作为、互相推诿、不帮不管、地方保护、甚至阻碍维权;第二大问题就是缺钱,很多职业病工人都因为没有钱放弃维权、因为维权四处借债生计困难、维权过程中得到的赔偿极为有限,不足以支持下一步的维权等;第三是很多工人由于不懂相关法律、不知自己的权利等不知维权或者不知向哪方求助;第四是耗时长,很多工人因为怕耗时而不维权,或者花费了很多时间但是迟迟得不到赔偿而放弃或进退两难。在补充情况的回答中,大部分受访者希望政府强化执行力度,加大普法和援助。也有部分希望完善立法,降低职业病认定门槛,提高赔偿标准,强调治疗。
职业病报告 篇7
为切实发挥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作用,实现和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天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甘肃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实施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甘安办发电〔20xx〕16号)文件精神和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区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现将我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目前从全区来看,尤其是近几年职业病患者上访事件的不断恶化及升级,区总工会高度重视各基层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从基础工作干起,不断建立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
配备了相关专业人员,定岗、定责,专门负责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督导检查等工作,定期为企业提出建设性合理化建议,并与效益工资奖励制度相结合。
二是建立完善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企业实际,定期将协调企业把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发放到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手中,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受侵害。
三是建立培训制度。
有专门的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培训,提高职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认识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他们对企业、家庭的责任感、使命感。
四是建立了职工职业卫生定期检查制度。
坚持对新进企业职工进厂体检,例行每年定期对职工进行免费体检,每年至少一次,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做到底数清、责任明。
二、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重点
(一)建立三方协调机制。
去年,我们与区卫计局、安监局积极配合,先后召开了两次劳动安全卫生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会议,及时研究和分析了全区劳动安全卫生关系的状况,对一些劳动安全卫生争议案件中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和意见,维护了全区劳动安全卫生关系的和谐稳定,限度地调动了广大企业职工和企业的稳定性、积极性。
(二)抓好安全宣传教育。
全区各级工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逐步促进职工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一是“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区总工会于6月10日,安排组织工会干部在二马路步行街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安全生产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共计2000余册,并于六月下旬深入企业为企业职工发放《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
二是督促各企业工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要求新进厂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岗位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之后才能上岗,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是号召各企业工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与安全生产相关联,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四是区总工会深入全区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了以职工群众自我教育为主,职工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营造了“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讲安全,我会安全”氛围,极大地增强了我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素质。
(三)组织开展健康体检。
一是组织开展职工健康体检活动。
去年2月份至今年上半年,区总工会协调天水协和医院拿出60多万元,对全区34家企事业单位和11家非公企业的2700多名职工免费进行了健康体检。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职工职业病防护保健意识,受到了全区广大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和赞扬。
二是为企业职工建立健康档案。
在去年体检的基础上,根据职工体检的情况及结果,我们分别对11家非公企业的356名职工建立了企业职工健康档案,进一步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三是扩大职工互助补充保险覆盖面。
去年我们在全区各基层工会中普遍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摸底工作,通过摸底筛选,已为全区3家非公企业的122名职工建立了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四)大力开展劳动合同签订。
为进一步维护我区职工群众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区总工会制定了《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合同》与《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保护合同》同时签订、同时续订制度,保证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合同的制度化与长效化。
1、截止目前,全区新签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1份,覆盖企业11家,涉及职工214人;续签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98份,涉及职工7840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累计达209份,涉及职工11034人。
2、对今年上半年新建会的11家非公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涉及职工214人;对今年上半年到期的28家非公企业续签了集体合同,涉及职工984人;今年上半年累计签订企业集体合同39家,涉及职工1089人。
3、配合区社保局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今年上半年共签订劳动合同718份,其中农民工512份。
4、区总工会免费为全区基层工会女职工举办了妇科病普查和妇幼保健知识讲座,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保护合同34份。
5、截止目前,对全区11家非公企业签订了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涉及职工477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职业病发病缓慢,短时间内难以引起政府、企业、职工及社会普遍重视,加之近几年很少发现职业病病例上报,客观上由于缺乏人力物力财力,导致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2、机制不全,制度完善不够。
一些基层工会的劳动保护规章制度没有健全完善,存在着有的工作项目无章可循,有的制度运行机制差而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制度没有考核内容而缺乏工作制约,有的制度内容过时没有及时修订,有的制度没有通过一定的形式(如文件、职代会等)发布而缺乏权威性,导致一些规章制度的严重缺位、形同虚设与不能落实。
3、管理不当,档案规范不够。
多数单位工会的劳动保护档案不够规范,有的没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有的未开展工作而没有劳动保护资料,有的开展了工作而没有及时整理归档,有的没有定期汇总而资料缺失,导致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前后没有传承性,工会对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和职工的劳动保护状况不能完全掌握,工会工作的经验不能全面总结、存在的问题难以及时诊断。
四、今后的工作措施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领导及各基层工会、用人单位要从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