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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石购销合同【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甲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乙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地点及期限:
1、交货地址:
2、供货起止时间:
二.供货单价:
元/立方米(产地:灞桥);沙子:45元/立方米(产地:渭河);毛石:70元/立方米(产地:灞河以东)。
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则该批沙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五.供货期限:
从甲方发出材料需求单之日起计,乙方须在每日内将甲方需要的立方米材料供应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供需量万立方米。
六.运输费用及费用负担:
运输费及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1、工程首付款按照每个标段万元人民币(共两个标段)动工后按每周完成沙石总价款的预付。工程结束个月之内支付尾款。
2、材料到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送货单传回给乙方,以便乙方结算。
3、乙方提供有效的材料销售发票和开户银行,甲方将结算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户口。
八.如有未经事项在此填写: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无故不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因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份货款的%作违约金。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7、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一式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沙石购销合同【篇2】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优质快速地建好丁字镇园区路C1标路段,就甲方丁字镇园区路拓宽工程项目部用砂、石材料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 购销范围:
甲方修建丁字镇园区路拓宽工程C1标路段稳定砂项目及后段工程所需砂、卵石。
二、价格:中砂21元/吨,石31元/吨。
三、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四、交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从签订合同之日起,送足壹拾伍万元砂、卵石作为合同履约金,之后三天一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应由甲方材料员根据收货量开出证明,经审核后再付款。
七、质量要求:
1、砂为粗砂,粒径为0.2-0.35mm,含泥量不大于3%,无杂质;
2、卵石为粒径10-24mm颗粒级配均匀良好的卵石,含泥量不大于2%,无杂质。
3、量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供货数量,按车定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采取不定期抽取车辆过磅,重量与数量依据抽样按实计算;
八、供货要求:
乙方按照工程进度需要保质保量供应砂、石材料给甲方。质量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必须保证砂、石材料的供应,铲车搅拌四合料的场地,以及水泥等材料的堆放场地。
九、计量标准:
数量验收方法:
供方每批货物到达需方施工现场后,由需方材料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并签认,双方签认后,由需方材料员提供(工地收料单)一式三份,交供方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十、安全措施:
乙方在砂、石材料开采、运输过程中,一切作业施工运输过程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质按时提供甲方工程施工足够的砂料、石料,造成人工停工或耽误甲方工期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砂、石材料,后八轮及铲车施工场地〉
2、甲方保证此合同项下的材料自用,乙方有权对甲方倒卖的材料收取双倍货款,并有权终止合同且保留追索的权利。
3、合同双方应严守有关商业秘密(如合同单价、数量等),如因泄密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因此给受害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受害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自应当付款之日起如果欠款超过15天,从第16天起,按未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否则追究违约方责任。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沙石购销合同【篇3】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及地点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供应各种石材至乙方场地内。
二、供货单价(已供货当日的市场价为准)
1、沙
2、石子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根据双方确认样板进行验收;
四、供货期限
从乙方发出材料需求单之日起计,甲方须在一日内将乙方需要的材料供应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如延期,甲方每日支付元违约金。(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五、运输费用,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
1、运输费及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1、材料每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结算一次,如果一个月不足十万元石材款则以每月结算一次,每次结算的款项乙方应在10天内支付给甲方。
2、材料到场后,乙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送货单传回给甲方,以便甲方结算。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需的沙石全部从甲方购买。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沙石,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如乙甲不能按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乙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无故不交货或乙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因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份货款的50%作违约金。
八、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沙石购销合同【篇4】
需方: xx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产品供应:
需方在恩施市板桥镇云龙河20xx水土治理工程施工中,使用供方的砂石料,供方保证分批按需按时按规格向需方供应砂石料。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由需方电话通知,按工程进度需要进场,但必须提前通知所需数量。
2、交货地点:恩施市板桥镇云龙河水土治理工程。
3、交货方式:供方负责汽车运输到需方指定工地,运费、材料费及卸车费均包含在单价内。
三、价格、结算和付款方式:
1、石子每立方元整,沙子每立方(单价一次性包死)。
1、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现场签证单据为准计算。
2、付款方式:水土治理工程完成50%时,付乙方实际供货量的80%,水土治理工程完工后付到实际用量80%,余款二个月内全部付清。
四、技术要求:供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及需方要求的,供方必须清除现场,结算时不予计量。
五、验收标准:按照GB/T14684-20xx,石料严格按GB/T14685-20xx标准验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甲方验收质量及方量时,供方必须配和,如遇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期限:材料款结清,合同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供方:需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沙石购销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甲、 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砂石的供需事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乙方提供的砂石必须为合格产品,不允许出现不合格产品,否则视乙方违约;材料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确定,数量甲方签收为准。
二、交货地点:甲方堆料场 。
三、交货方式:由乙方运至甲方现场,一切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所有安全事故产生的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四、数量验收:砂石按实际方量计算,以甲方验收人签收为准。
五、质量验收:乙方所有砂石含泥量、压碎值、强度、级配等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月底结算,甲方向乙方全部货款。
七、违约责任: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砂石供应,如不能保证砂石供应, 造成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或人民法院调解。
九、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沙石购销合同【篇6】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建铁塔基础生产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产所需的沙石质量应满足乙方质量要求、数量以乙方现场收方为准,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生产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 甲方应在次日内将该沙石送到乙方指定地点。甲方在承运过程中自觉遵守一切交通法律法规,发生任何安全及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价格;按甲乙双协商价格 结算。
4.沙石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2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同时甲方在 2 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质量问题及违约责任,该沙石尾款在双方终止协议后一月内由乙方向甲方付清。
6.乙方付款实行滚动付款,月底结算。乙方并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沙石款。
7.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沙石后应当就方量进行签收确认,乙方指定专人出具的签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8.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