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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在我们踏入识海未知的区域之后,不妨将此经历妥善写进一篇心得感悟。反思能充实我们的思维,开拓我们的眼界,我根据您的需求为您提供了一份“传销心得”的应对策略,点击链接可以获取更多我们的相关信息!

传销心得(篇1)

反传销电影观后感

在整个人类历史长河中,我们反对一切违背公平、伤害人和自己、危害社会的活动。这源于我们热爱和平、崇尚公平、追求社会和谐的一颗永不懈怠的心。就在当今,社会经济飞快发展,物质资源丰富多彩,有些人不惜违法国家法律,强制买卖,利用谬论和说教企图构建自己的财富帝国梦,那就是——传销。

传销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一项非法活动,这是反国家***的一项危险活动,它企图在强制买卖中快速成长。如今,传销如同一群万恶的昆虫不断的变异,变种同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平做斗争,令不少学生,青年陷进其中,强以**,有的人无法自拔,与之为伍,伤害伤己,又有的人被其控制,施以暴力,难脱干系。这颗毒瘤不断的变换各种形式,拉拢人群,危害社会,我们对此极其深恶痛绝。

通过**反传销电影,让我认识到,对于社会鼓吹的“快速赚钱法”,“一夜暴富”,“年赚百万”等等虚头名目万不可相信,诚然我们大学生毕业后都渴望得到一份好的工作和满意的薪水,但是在追求的过程中应秉持正确的人生观,循序渐进,努力奋斗;若只是投机倒把,玩弄小聪明,甚至越过法律的边界,这是绝对不可行的。我们大学生在学校苦修四年,这并不能代表我们拥有卓越的能力,最多只是我们拥有该专业的初步知识,我们考进大学说明我们的学习能力和智力不差,不代表拥有超高能力,在出外择业中应充分审视自己的各方面能力,是否能与回报相持衡。社会上到处都是骗人的把戏。如果非要找出诈骗团伙的漏洞,我们几乎做不到。但有一条获胜的规则,可以处理所有欺骗我们的事情:

“凡事无便宜可占,是人都有得利之心,勿信天降馅饼,勿急于成事,一日之寒不可就冰,知不积跬步不致千里真言”。

可能我们道理人人会道,人人会说,但是偶尔的糊涂令我们走向深渊,这是令人惋惜的。为此,希望国家加大宣传和打击力度,社会各界同舟共济,同舟共济,相信**的传销终将在我们面前消失!

传销心得(篇2)

**《黑梦》有感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们迎来了关于“反传销”的课题讲座。内容很精彩,讲课的真实性让我们吃惊。其中,我们**了有关反“反传销”的教学电影,通过荧幕,我们看到了传销组织的黑暗。

影片描述了一个国家的政法机关联合打击传销组织的过程。在这段**中,记录了传销组织的日常活动、受害者的日常生活和内心的痛苦,以及他们的无知和幻想。人们一旦被骗入传销组织就会被**,就会放弃自己的思想,不自觉的认同他们灌输的思想,最后心甘情愿的留下来,而且受害者的有效证件将会被扣押,然后怂恿他们去骗别人,在传销组织的窝点,被骗者过的是人的生活,缺少吃的和穿的,完全与外界隔绝。

电影《黑梦》取材于山西省运城工商行政管理局联手山西省公安局打击传销的奇特经历。影片讲述了一个在**打传联合行动小组的指挥下,两省三地的工商、公安人员联手行动,化妆卧底,辗转千里,与传销分子斗智斗勇,最终摧毁网络遍布全国的:“y·h”传销组织的精彩故事。

影片真实地揭示了传销的生活,揭示了传销欺骗的真相,揭示了传销欺骗的本质和传销的丑恶面目。 影片较为详细地揭露传销组织“**的种种拙劣手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残忍手段以及以及泯灭人性、扭曲良知的丑恶行径,同时塑造新一代工商、公安队伍忠於职守、爱岗敬业的良好形象

《黑梦》这部电影真实、生动的展现了传销组织的活动和行为。作为一名大学生,我认为学校有必要让我们看这部电影。这部电影让我更了解传销,也让我知道传销是可怕的。

传销已经不是一个离我们很远的名词。片中传销的疯狂让我们感叹,同时也让我们感受到传销组织对传销的恐怖**。而传销组织者内心的黑暗和欲望就像一个无底洞。

因此,我们要坚决的远离传销。

现在传销的变种很多,当你刚刚接触的时候,寝室所有的人都需要配合起来,给你一种家的感觉,让你开开心心的玩,就是为了“卸”下你的戒备心理,同时也会消耗你的精力,让你不能单独思考问题。

传销组织会给你一个美好理想让你去看,然后说行业把你曾经的梦想变成理想,让你感觉这个理想离你很近,只要你闷头干上一两年,理想就会成为现实,名车,美女,洋房,什么都有了,在金钱至上的社会之中这样的**,没有人不会心动。

因此,非法传销的最大危害不是行动,而是思想。在经济社会转型期,传销迎合了某种浮躁的商业文化与暴富心态,扭曲了正常的社会需求和价值观念,对社会诚信造成极大冲击。

然而,大学生参与传销的危害也是巨大的:

首先,大学生参与传销必然会浪废学业,不利于自身发展。对大学生所在学校和所涉及的家庭关系群体也有不利影响。

第二,摧毁大学生的生活观念,参与传销的大学生迷失自我,再也无法**。改变大学生的人生轨迹和思维方式,有的同学即使被解救出来,但已经造成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失,也会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从长远来看,大学生参与传销不仅危害我们社会的稳定和长期可持续发展,也会影响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创建创新型国家、以及民族的伟大复兴。

由于大学生涉世未深、阅历较浅,对社会上存在的各种“**”,缺乏防范意识,让大学生参与传销活动,是传销组织改变策略,将发展对象转向另一个免疫力相对较差的社会群体的明显信号,必须引起我们的认真思考并加以防范。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自身的公民道德教育,自觉抵御“拜金主义”、“机会主义”、“享乐主义”等各种错误思想思潮的影响,有针对性地加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大学生自身要树立防范意识。认清传销真面目,端正就业态度,积极接受学校、家庭的正确建议,和同学多进行交流,拿出自己正确的就业意见,从根本上杜绝被传销团伙欺骗的可能。

传销心得(篇3)

[主持人]经济损失可以弥补,但是整个人被魔怔化了,那就完了。

[张辉]我们叫打一场争夺人民群众的战争。

在我们对待直销和传销时,我们认为,传销组织对群众撒谎的最好办法就是**。所以我们现在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不让人上当受骗。

与教育部门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的活动,在全国推广广东省的“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重点抓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打击、防范、控制、管理四为一体的长效机制。

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模式。负责**的副省长建立信息传递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度化是保证。同公安机关也有制度化的协作规定,如情报共享制度、协同办案制度、督查督办制度。

我们认为,在整个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中,组织者、策划者和关键分子是起着重要作用的链条顶端的人。传销应该是利益相关者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少数违法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教育和警示大多数参与者。

进攻范围不宜过宽,要打击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

法律规定,对于传销的组织者、策划者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与传销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高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很多活生生的事例使大家尽快的清醒起来,确实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世上没有白捡的**。进行反“**”宣传工作,宣传工作非常重要,要把在传销中中邪的人拉过来,使没有参与传销的远离传销,就像远离毒品一样。

组织者、规划者和骨干都应该受到打击。对于广大参与人,也存在一定的欺骗行为,工商部门有必要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损失能找回吗?

[张辉]参加者既是受骗者,也是违法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对参加传销的人员来说,受骗的款项是不可以返还的。

无论是被传销组织者带走,还是被执法部门查封,这些钱都不能退还。不但不能返回,按照我们国家的禁止传销条例第24条规定,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高峰] 参与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是一种非法经营的行为,非法经营投入的成本一律都要没收,不予返回。

**分工

[张辉]对于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拉人头”式传销、收取入门费式传销、团队计酬式传销,依照行政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主要是对异地聚集,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并限制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部门来查处,尤其是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要立案进行查处。

[高峰] 工商管违法,公安管犯罪。

条例还规定,商务、教育、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电信、税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规定了农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这样基层组织的职责。他们在当地人民**的指导下,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组织。

最近,我们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和评估的范畴,正在全社会共同声讨。

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传销心得(篇4)

[高峰]首先纠正一下,这里边不存在非法传销和直销的区别,只存在直销和传销的区别。

因为传销是违法的,传销就是犯罪。

什么东西都可以作为传销的道具,但是他们传销的是一种所谓的传销理念和盈利方式,也就是你交多少钱参加进来,你再去拉进多少人。

首先,首先,你得付钱。你不付钱就不能加入。

第二,当你加入进去以后,你发展多少多少人才能拿多少回报。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无论经营的是林地还是什么,当遇到这种情况,99.99%就是传销。

是拉人头式的传销,彻头彻尾就是犯罪。

拉人头式的传销,主要是精神控制、人身控制和资金控制,要求你加入这个团队来以后,交了多少钱,实际上已经对你在资金上进行控制了,因为你交了钱了,希望得到回报,按照他的盈利模式,要得到回报必须拉更多的参与者进来,拉到一定量的时候才能得到回报。你会从你的下线得到回报,这是公牛队的回报。

[张辉]大家知道,我们国家2005年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场所以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首先,直销是一种消费品的营销方式。

第二,由直销员向最终消费者销售,所以它是单层次的。

而传销往往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的旗号,甚至传销产品都是多层次的。现在80%—90%是没有商品可销的,在整个链条当中以传为主,不是以销为主,传的是人头。整个传销链没有价值可言。

我们识别传销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组织方式来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参加者高额回报,参加者在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以此组成上下紧密的传销网络,这是人员链。

第二,从计酬方式上看,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以下线销售的业绩为给付报酬,这是金钱链。

最后,从销售模式来看,与直销不同,传销是一个多层次的销售网络。

从商业目的来看,传销的目的不是销售产品,而是开发人员数量,最终目的是骗取钱财。

传销与非法集资诈骗的最大区别在于,集资诈骗的受害人是无辜的;

交出的钱如果在案发后,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是要返还的。

而参加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参加者既是受骗者也是违法者;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对参加传销的人员来说,受骗的款项是不可以返还的。(未完待续,每天一篇)

传销心得(篇5)

从传销团伙逃出来后,我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平静下来。传销已经存在十年了。为什么不能引起有关单位的重视?有谁知道在被困传销团伙的三十三个小时里,我甚至计划要引爆煤气炸掉那栋楼层?我相信如果我没有逃走的话,我会那样做的。

难道有关单位非要等到类似毒奶粉事件的严重程度才会去管吗?

我被**成功解救后,福清市石竹镇**只核对了我的身份,没有询问我传销团伙成员的外貌特征、姓名、年龄和地址。从法律意义上讲,我国的软禁相当于非法监视居住、限制出入自由等对公民人身自由具有现实强制侵害的行为。传销团伙在我一进入他们居住的房间就把我软禁起来。

我的手机在进入房间的那一刻被强行没收了。他们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罪。如果这些罪名成立的话他们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但是当地民警并没有意识到这些。所以我认为传销之所以会永远存在的真正原因就在这里。

而且,我逃走后,传销人员跟踪打及报复,也涉及打及报复。在我发表《本人误入传销三十三小时的真实经历》后曾遭到腾讯论坛的阻止,我非常不理解是为什么吗?难道国家真的像传销团伙说的那样传销是被国家所默认的吗?

从传销团伙逃出来后,我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平静下来。传销已经存在十年了。为什么不能引起有关单位的重视?有谁知道在被困传销团伙的三十三个小时里,我甚至计划要引爆煤气炸掉那栋楼层?我相信如果我没有逃走的话,我会那样做的。

难道有关单位非要等到类似毒奶粉事件的严重程度才会去管吗?

我被**成功解救后,福清市石竹镇**只核对了我的身份,没有询问我传销团伙成员的外貌特征、姓名、年龄和地址。从法律意义上讲,我国的软禁相当于非法监视居住、限制出入自由等对公民人身自由具有现实强制侵害的行为。传销团伙在我一进入他们居住的房间就把我软禁起来。

我的手机在进入房间的那一刻被强行没收了。他们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罪。如果这些罪名成立的话他们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但是当地民警并没有意识到这些。所以我认为传销之所以会永远存在的真正原因就在这里。

而且,我逃走后,传销人员跟踪打及报复,也涉及打及报复。在我发表《本人误入传销三十三小时的真实经历》后曾遭到腾讯论坛的阻止,我非常不理解是为什么吗?难道国家真的像传销团伙说的那样传销是被国家所默认的吗?

从传销团伙逃出来后,我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平静下来。传销已经存在十年了。为什么不能引起有关单位的重视?有谁知道在被困传销团伙的三十三个小时里,我甚至计划要引爆煤气炸掉那栋楼层?我相信如果我没有逃走的话,我会那样做的。

难道有关单位非要等到类似毒奶粉事件的严重程度才会去管吗?

我被**成功解救后,福清市石竹镇**只核对了我的身份,没有询问我传销团伙成员的外貌特征、姓名、年龄和地址。从法律意义上讲,我国的软禁相当于非法监视居住、限制出入自由等对公民人身自由具有现实强制侵害的行为。传销团伙在我一进入他们居住的房间就把我软禁起来。

我的手机在进入房间的那一刻被强行没收了。他们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罪。如果这些罪名成立的话他们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但是当地民警并没有意识到这些。所以我认为传销之所以会永远存在的真正原因就在这里。

而且,我逃走后,传销人员跟踪打及报复,也涉及打及报复。在我发表《本人误入传销三十三小时的真实经历》后曾遭到腾讯论坛的阻止,我非常不理解是为什么吗?难道国家真的像传销团伙说的那样传销是被国家所默认的吗?

传销心得(篇6)

传销是一种非法的商业活动,它是通过不断发展人员,加入一定的资本,经过口口相传的方式来推销一种产品或多种产品的方式。传销的原理就是每个新参加者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以便成为这个系统的一员,然后再付出一定的努力才能获得收入来源。但是,传销的这种模式往往是一种大骗局,许多人因为贪心和没有理智地跟从这种模式而导致了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我在亲身经历传销的过程中,痛苦地体验到了传销所带来的心理和经济压力。一开始,我的朋友向我介绍了一个非常诱人的商业机会,他告诉我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获取更多的收入。但是,当我开始进入这个系统时,我发现这是一个巨大的骗局。我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来维护自己在这个系统中的位置,并发现大多数人最终都会失去他们的投资和希望。

在我的传销经验中,我学到了许多教训。首先,我必须要明确自己的目的,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并独立思考,仔细思考你是否有足够的资本、经验和能力来参加这种系统。其次,面对传销的实际情况,我决定从失败和错误中学习,从而更好地了解这种商业模式的危险性,学习如何避免贫困和经济损失的风险。

传销对我有着深刻的心理影响。在参加这个系统之初,我感到非常兴奋和自豪。当我了解到这个模式的缺点后,我感到非常失望和失落。我需要调整自己的心态,寻找自己可以从中受益的地方,不让负面情绪影响我的正常生活和思考。

总的来说,传销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商业模式,它并不是为了我们的利益,而是为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对于那些想通过传销挑战自己或者将它当做经济机会来看待的人,我建议要保持头脑清醒,避免过度乐观和贪婪,充分了解传销的危险性和风险。当你不再认为这是一个好的投资机会时,就应该及时退出,保护你自己的利益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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