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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每日的工作和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写公告通知的任务。公告通知通常都具有新闻性质,因此需要我们经常练习写作。希望大家喜欢我的作品,并能传递美好的力量!

教育局通知格式 篇1

县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通知第1篇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 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办发〔2018〕45 号)精神,落实县委《关于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学先改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在全县各学校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建立完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和管理体系,着力提高广大师生的垃圾分类和环境资源意识,形成自觉行动。确保到 2019 年底,实现全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全覆盖;到 2020 年底,师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达到 100%。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开展主题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结合《生态小公民》教材,落实垃圾分类教育课时。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融入校园教育教学管理、融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世界环保日、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活动、校园文化节、科技节等,组织开展社团、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环保创意展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参与热情。

(二)推进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学校志愿服务组织作用,动员组织师生积极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深入开展“生态垃圾分类我践行”等活动,把绿色环保理念带回家庭、带进社区。

(三)完善配套设施。配置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

设置分类垃圾投放点,做到“数量合理、种类齐全、标识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方便师生分类投放,确保各类垃圾投放到位。全面实施校园垃圾分类管理,做到厨余(餐厨)垃圾定点储运、有害垃圾建档管理、可回收垃圾循环利用、其他垃圾源头减量。

(四)创建达标学校。全面开展秭归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学校创建活动,并纳入申报市级生态绿色学校和文明校园的必备条件。

(五)辐射家庭社会。开展“小手拉大手,践行垃圾分类”活动,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宣讲垃圾分类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自觉行动的浓厚氛围。

(六)总结推广经验。适时召开全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进会,交流推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典型案例,推动形成经验。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学校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迅速完善工作计划、制度,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

(二)密切协同,合力推进。各学校要积极寻求属地政府的支持,完善校园垃圾分类管理的收集储运体系。

(三)督创并举,注重实效。各学校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管理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各学校将初步自查整改情况(主要从宣传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置投放、活动落实三个方面自查整改,并附上相应图)电子版于9月26前传教育局后勤中心(各乡镇学校由中学汇总上传),后期活动按要求实施。

县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通知第2篇

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学校,县局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温州市大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温委办发〔2019〕66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温教办体〔2019〕73号)等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育人水平,现将全面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温州市大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的“2020 年 10 月底前,县城区全面实施强制分类”的要求,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师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为建设美丽平阳作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把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强制分类,落实责任。学校是开展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学校要将其纳入年度教育工作总体安排,抓紧部署落实,要制订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

(二)密切协同,合力推进。各学区、学校要加强与属地垃圾分类办、综合执法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学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的工作机制。各校要积极寻求属地政府的支持,完善校园垃圾分类管理的收集储运体系。

(三)督创并举,注重实效。教育局将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学校日常工作督导考评、安全检查和文明校园创建,确保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建立通报制度,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三、全面落实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狠抓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按照节约型、绿色型公共机构建设要求,实行绿色办公,推广无纸化办公,优先采购节能、节水、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开展教材循环使用。学校食堂大力开展“光盘行动”,在显要位置设置节俭消费标识,推行可重复使用的筷子和餐具,不得使用一次性餐具和水杯。

(二)完善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根据校园教学、运动和生活等不同区域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投放点。做到“数量合理、种类齐全、标识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易腐垃圾定点储运、有害垃圾建档管理安全处置、可回收垃圾循环利用、其他垃圾源头减量”。

(三)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教育。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班会、进课堂,与德育工作相结合,融入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结合世界环保日、生活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校园艺术节、科技节等时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各学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常态化。

(四)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学校。2020 年12月前,全县创建10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开展学校垃圾分类优秀案例、教案汇编推广,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同时,将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德育示范学校、绿色学校、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的评测体系。

(五)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志愿者的引领示范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让垃圾分类成为大家的新习惯、新风尚、新规矩。把绿色环保理念带回家庭、带进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平阳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26日

县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通知第3篇

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计〔2018〕61号)和《瑞安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瑞委办发〔2018〕17号)等文件精神,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经研究,决定加快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照《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与规范》(附件1)和《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学校检查评价表》(附件5)等文件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管理体系。2018年底,全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幼儿园)10所、20所、30所。到2020年底,全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实现垃圾总量零增长;确保全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先行示范点走在全市前列。

二、工作要求

主要针对分类垃圾桶设置、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宣传氛围营造和垃圾减量等内容,尤其是按照要求做好垃圾桶“四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设置工作,在教学楼各楼层设置2分类桶(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每个校区定点设置4分类桶(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在合理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桶,如每幢教学楼出入口或学校某一公共区域,特别要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安全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供餐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设置餐厨垃圾桶,并做好日常记录工作。要将环境保护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广泛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新生入学培训、主题教育等活动形式。宣传氛围营造,可通过宣传栏、LED、横幅标语、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附件2、3)。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加强对垃圾分类教育的宣传教育引导,采取多种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让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充分了解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和分类要求,形成自觉意思,培养生活习惯,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召开垃圾分类部署会、发放宣传手册、校园广播宣传、设置垃圾分类场所、制作垃圾分类文化板块、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竞赛和参加社会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师生及家长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与参与率,树立起“垃圾分类,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理念。

(二)组织实施。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9月10日前完成分类垃圾桶设置工作,并以新学期为契机,落实开学第一课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主题班会课,通过校园“环保小卫士”评比、课堂趣味知识问答等方式,对照《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学校检查评价表》(附件5),进行全方位落实。各学校是开展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责任主体,要制订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大校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投入,保障经费到位,不断完善校内设施设备更新;要建立学校教学、德育、后勤等部门多方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内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培育绿色校园、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校园环境。

(三)监督检查。教育局通过开学夜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等方式对学校进行抽查,并将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工作业绩考核、绿色学校评比、文明校园创建等内容,采用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等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引起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专人负责。各教育学区在9月28日前将学校(幼儿园)垃圾分类活动开展情况小结和《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学校检查评价表》(附件5)以电子稿形式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科,直属学校直接上报。联系人:周继造,联系电话:65651871,699875;邮箱:rajyws@163.。

附件1.《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与规范》

2.《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参考标语》

3.《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图片》

4.《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

5.《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学校检查评价表》

6.《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7.《瑞安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

瑞安市教育局

2018年9月3日

教育局通知格式 篇2

尊敬的家长和学生们:

根据教育部通知,2023年学校开学时间将从3月26日开始。以下是有关开学通知:

1. 开学时间:3月26日(周一)

2. 开学条件:学校需要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学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所有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并提供相应的阴性证明。

3. 开学流程:

- 3月26日(周一):所有学生凭有效身份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校园。

- 3月27日(周二):教师、工作人员进入校园。

- 3月28日(周三):学校对校园进行清洁和消毒。

- 3月29日(周四):学生可以回到教室和宿舍。

- 3月30日(周五):学校恢复正常教学。

4. 防疫措施:

- 学校将加强校园卫生管理,保持校园清洁和卫生。

- 学校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学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 学校将加强学生和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提高其防疫意识和能力。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学校办公室。

此致

敬礼!

教育部

2023年2月24日

教育局通知格式 篇3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和“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为了弘扬劳动精神,学习劳动者的伟大品格,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系列庆祝或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7日至5月6日。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以“致敬劳动者—**说”为主题的学生德育活动。各校要组织学生查找有关“五一”国际劳动节的资料,了解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感受身边劳动者的工作,绘制手抄报在学校、班级展示,歌颂劳动者在平凡的岗位中无私奉献的精神。“五一”放假期间,各校要注重社会实践活动的作用,倡导学生走出家门,寻找身边的劳动者,通过一张**、一幅画配合文字说明,学会尊重、关爱身边的劳动者,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

(二)组织开展以“劳动最关荣—实践行”为主题的师生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师生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全员参与清理死角,改善校园及周边环境的面貌。开展“文明校园、文明学生”评比活动,通过各校深入推进文明校园的创建,为恢复xx“全国文明城市”做准备。

放假期间,倡导学生分担家庭生活中的劳动,在父母的指导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培养感恩之情和独立自主的能力。

(三)组织开展以“传承五四薪火—风貌展”为主题的青年、团员活动。在5月4日前后,各校要充分利用国旗下教育等宣传手段,向学生讲解五四运动,让学生了解节日由来和纪念日的意义。组织入团仪式、入会宣誓等活动,加强责任教育。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组织青年和团员进入社区开展志愿劳动。

三、几点要求

(一)各学校要重视“五一”“五四”两节活动,结合校情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突出主题,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务实。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各学校要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二)要积极倡导节俭热烈的过好两节,严禁铺张浪费。抓好宣传引导工作,将活动的意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营造出学校文明和谐、奋发向上,家庭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的氛围。

(三)系列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活动小结,选取部分活动**(各县区教育局10张、局直属学校2张)与活动小结一并报送至市教育局思想道德教育科。

联系人:

联系**:

电子信箱:

xx市教育局

20xx年4月27日

教育局通知格式 篇4

很抱歉,作为一个语言模型,我无法确定兴平教育局官网发布的具体通知内容。建议前往该官网查看,或者联系当地教育部门咨询。

教育局通知格式 篇5

关于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和谐校园”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所有乡镇中心学校、县学校和私立学校:

3月5日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纪念日,也是第13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用雷锋精神教育引导青少年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推动我县中小学校学雷锋活动和青年志愿者行动全面深入的开展,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喜迎党的十八大召开,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主题为“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和谐校园”的学雷锋服务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中小学志愿者在我县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学生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营造相互关爱的人际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时间:

2012年3月5日前后

四、活动内容

1大力开展中小学生雷锋宣传实践活动。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分别组织学生开展“学雷锋红领巾在行动”和“学雷锋共青团员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在学校周边、街道统一悬挂宣传雷锋精神的横幅、展板、漫画等向行人和中小学生宣传雷锋精神,大力营造学习弘扬雷锋精神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组织中小学团队组织开展“我和我身边的雷锋”、“学雷锋谈理想话成长”主题班队会、主题团日、座谈会等,以及在学校周边、就近社区、农村开展“捡拾垃圾美化城市”、“小手拉大手不文明行为劝导”等志愿体验活动,扎扎实实为青少年开展一次生动的德育教育实践课。

2.开展关爱进城务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

要结合关于开展关爱进城务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具体要求,把“关爱进城务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作为此次活动的重点内容,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开展送温暖活动。

走进农村(社区)、学校(特殊学校)、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贫困家庭,积极开展各类帮扶、救助活动,重点关心帮助弱势群体,与贫困户、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开展访贫帮困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产上的困难,让他们分享构建和谐社会的成果。

4.开展帮扶助学活动。

各中小学校和青少年志愿者要主动到贫困学生家庭走访,尽己所能,积极开展爱心助学、手拉手、“一帮一”等帮扶助学活动,努力帮助有困难的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5、开展环保实践活动。

开展美化净化环境活动,清理白色垃圾,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开展环保知识、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等宣传普及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在全县范围营**护家园、共促和谐的浓厚氛围。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3月5日“学雷锋活动日”是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有利时机,要把开展好3·5期间的学雷锋活动作为现阶段工作重点来抓。各中小学要对学习雷锋活动进行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活动。既要强调活动的覆盖面,又要突出活动的重点。

各中小学校要将活动方案具体化,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因地制宜,力求实效。

要充分发挥中小学志愿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发动广大青少年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以主题活动为抓手,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要求,精心设计中小学生乐于参加、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使志愿服务更好地符合中小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努力在志愿服务中体现人文关怀,倡导文明新风。

3.加强宣传,挖掘典型。

充分利用国旗讲话、网络、板报、专题班会等形式,宣传开展活动;要大力宣传学习雷锋在行善、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展示活动成效,营造良好氛围。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热议“我和我身边的雷锋”等学雷锋精神话题,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参与到全市学雷锋活动的热潮。

4.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要充分整合优势资源,弘扬雷锋精神和传播志愿服务理念,结合各中小学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选准自身所能、群众所需的服务内容,并探索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持久长效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5.积极倡导,选树典型。

各乡镇和中小学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学雷锋活动及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努力形**人学雷锋、争做志愿者的良好局面,并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各级各类青年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和青年道德模范宣讲活动。

各单位请于3月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总结、**、音像资料等)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子邮箱:

博爱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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