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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这篇文章是励志的句子在网络上认真挑选的优质“医疗投标合同”文章,非常值得一读。在西方文明社会,契约精神是主流的文化价值观念,合同在许多场合都有重要的作用。签署合同可以使合作的结果更加完美和合法。如果您觉得开心,欢迎告诉身边的朋友,一起分享这份快乐!

医疗投标合同【篇1】

甲方(招标方):_____________

乙方(投标方):_____________

____双方就药品招投标及中标后药品购销事宜经商定,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列药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以后,保证为乙方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会。甲方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确保满足临床用药需要为前提下,遵循“优质优价优先、同质优价优先、同质同价本地优先”并综合其他因素确定中标产品。

二、乙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如实提供完整的相关合法资料给甲方,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竞争,不串标、不围标,对中标品种不撤标。

四、乙方必须按甲方招标品种表所列项目填写,保证投标书内容合法、真实。对中标品种撤标的、虚报零售价的、提供假证明材料的、非法竞争的、串标、围标的、不按合同如实供货等情况(除废止其中标资格的),取消其在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二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对中标所供药品的质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成员单位在使用中因药品质量本身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就诊病人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接到甲方成员单位通知应及时赴甲方处理。

六、乙方中标产品必须按中标的生产厂家、规格供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厂家与规格,否则按撤标处理。生物制品、直销产品、进口药品必须同时提供该批号的质检报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注册证(均盖有进销单位红章)。

七、乙方中标产品接到甲方成员单位要货通知后,本地区二天内,省内三天内,省外五天内(抢救药品本地区5小时,省内9小时,省外 年 月 日起半年内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投标合同【篇2】

甲方(招标方):

乙方(投标方):

??双方就药品招投标及中标后药品购销事宜经商定,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列药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以后,保证为乙方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会。甲方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确保满足临床用药需要为前提下,遵循优质优价优先、同质优价优先、同质同价本地优先并综合其他因素确定中标产品。

二、乙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如实提供完整的相关合法资料给甲方,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竞争,不串标、不围标,对中标品种不撤标。

四、乙方必须按甲方招标品种表所列项目填写,保证投标书内容合法、真实。对中标品种撤标的、虚报零售价的、提供假证明材料的、非法竞争的、串标、围标的、不按合同如实供货等情况(除废止其中标资格的),取消其在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二年。???????????????????

五、乙方对中标所供药品的质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成员单位在使用中因药品质量本身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就诊病人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接到甲方成员单位通知应及时赴甲方处理。

六、乙方中标产品必须按中标的生产厂家、规格供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厂家与规格,否则按撤标处理。生物制品、直销产品、进口药品必须同时提供该批号的质检报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注册证(均盖有进销单位红章)。

七、乙方中标产品接到甲方成员单位要货通知后,本地区二天内,省内三天内,省外五天内(抢救药品本地区5小时,省内9小时,省外24小时)送货到甲方成员单位药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成员单位必须做好计划按月采购,确保满足临床用药;由于乙方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抢救病人造成后果的要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时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提出退货的,乙方必须予以接受,并及时将合格产品送至甲方调换,不得影响甲方临床正常用药。

九、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或使用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破损、短少,乙方应按实、及时调换、补足。

十、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送货时必须告知甲方成员单位药库,双方应协商药品退货办法后,甲方才可入库。对以入库药品,甲方如要求退货应在有效期三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必须标明有效期限,否则甲方不予接受。

十一、乙方产品在甲方成员单位存货在二个月以上或余量较大及合同到期尚存余量的,甲方提出退货,乙方应予接受。

医疗投标合同【篇3】

甲方(招标方):_____________

乙方(投标方):_____________

一、甲方所列药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以后,保证为乙方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会。甲方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确保满足临床用药需要为前提下,遵循“优质优价优先、同质优价优先、同质同价本地优先”并综合其他因素确定中标产品。

二、乙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如实提供完整的相关合法资料给甲方,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竞争,不串标、不围标,对中标品种不撤标。

四、乙方必须按甲方招标品种表所列项目填写,保证投标书内容合法、真实。对中标品种撤标的、虚报零售价的、提供假证明材料的、非法竞争的、串标、围标的、不按合同如实供货等情况(除废止其中标资格的),取消其在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二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对中标所供药品的质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成员单位在使用中因药品质量本身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就诊病人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接到甲方成员单位通知应及时赴甲方处理。

六、乙方中标产品必须按中标的生产厂家、规格供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厂家与规格,否则按撤标处理。生物制品、直销产品、进口药品必须同时提供该批号的质检报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注册证(均盖有进销单位红章)。

七、乙方中标产品接到甲方成员单位要货通知后,本地区二天内,省内三天内,省外五天内(抢救药品本地区5小时,省内9小时,省外 年 月 日起半年内有效。

乙方中标产品接到甲方成员单位要货通知后,本地区二天内,省内三天内,省外五天内(抢救药品本地区5小时,省内9小时。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投标合同【篇4】

医疗投标合同是医疗领域中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在医疗服务行业中,政府机构或私人组织经常通过投标的方式选择医疗服务提供商。医疗投标合同就是为了明确医疗服务提供商和投标人之间的权益和责任而签订的合同。

医疗投标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主体。合同主体包括投标人和医疗服务提供商。投标人是指对医疗服务提供商的选择进行投标的个人或组织,而医疗服务提供商则是被选中为服务提供方的个人或组织。

二、服务内容和标准。合同应详细列明医疗服务提供商需要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这包括医疗设备的配置、医护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临床操作流程等。

三、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合同应明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并约定支付方式和周期。具体的费用标准通常由投标程序中的报价决定,支付方式可以分期支付或一次性支付。

四、服务期限和延期条款。合同应规定服务的起止时间,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条件。同时,合同还应包含延期条款,以处理意外情况导致的服务无法按时提供的情况。

五、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合同应明确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行为的责任和处理方式。同时,合同还应包含相关争议解决的条款,明确各方通过仲裁或法院起诉的解决途径。

六、保密条款。鉴于医疗服务涉及到患者的隐私和敏感信息,合同中通常还应包含保密条款,规定医疗服务提供商需要对患者信息进行保密。

七、其他条款。根据具体情况,合同还可以包含其他的条款。例如,合同可以规定服务提供商提供培训或咨询服务的范围和要求。

医疗投标合同对于医疗服务提供商和投标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投标人来说,合同明确了他们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获得的权益,确保了公平竞争和合法权益。对于医疗服务提供商来说,合同规定了服务范围和服务标准,明确了责任和义务,保证了服务质量和服务安全。

总之,医疗投标合同在医疗服务行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确保了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医疗服务提供商和投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合同的履行也需要双方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好合同中的权益和义务。只有这样,医疗投标合同才能真正发挥出作用,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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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宣传标语


1、轻松一下,快乐一天。

2、护航生活,绽放健康!

3、医疗创新,健康全民。

4、健康常在,轻松永驻。

5、我就知道你对我好!

6、轻松告别亚健康,享受康乐新生活。

7、美好生活,轻松创造!

8、有了好轻松,生活更轻松!

9、简便实用,用后好轻松!

10、健康生生世世,轻松简简单单。

11、治疗疾病,信赖轻松。

12、有好轻松,轻轻松松。

13、携手科技,梦圆健康!

14、关爱健康,奉献快乐。

15、健康人生路,轻松自在行。

16、轻松拥有健康。

17、掌控生活,轻松有余!

18、医疗科技,轻松才是硬道理!

19、幸福无处不在,健康就在身边!

20、呵护健康,关注平安。

21、健康新纪元,生活好轻松!

22、有爱一路同行,好轻松伴着您!

23、新科技、新突破、更健康!

24、轻松医疗,从此轻松。

25、创新无限,轻松奉献。

26、健康生活,非松不可。

27、好人好梦好轻松。

28、轻松相伴,生活无忧。

29、创新科技,传承中医。

30、健康科技,稳操胜券。

31、要想健康,来好轻松。

32、轻松,生活的态度。

33、轻松诞生好活力。

34、健康如此简单。

35、健康伴你行,一生好轻松!

36、轻松的才是最好的。

37、掌中好轻松,健康新生活。

38、好轻松的不只是感觉。

39、好好生活,天天轻松!

40、优越,尽在这里!

41、好在用心,贵在创新。

42、科技新突破,健康好轻松!

43、健康身心,生活轻松。

44、好在轻松,贵在创新。

45、用科技创造健康,用生活体验轻松!

46、万象思维,智者乐水。

47、小毛病,轻松解决。

48、科技祝你健康,轻松伴你平安。

49、非凡科技,分外轻松。

50、让您生活得更轻松。

51、健康快乐,自在生活!

52、选择好轻松,真轻松!

53、健康生活,轻松科技。

54、让您轻松获得健康。

55、有好轻松,生活更轻松。

56、就让生活轻松一点。

57、健康一身轻松,平安百年幸福。

58、引领中式健康时尚。

59、专业支撑,轻松面对。

60、医疗科技好,轻松驱病逃。

定点医疗申请书汇集9篇


写申请书的目的是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很多人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到申请书。在写申请书时应该掌握哪些要素呢?为您提供有关“定点医疗申请书”的一些必要信息栏目小编有准备,希望您能多多留意我们的网站我们会不断更新和完善!

定点医疗申请书 篇1

(1)该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其中涉及到的内容必须与相关部门颁发证件内容一致;

(2)“申请内容”一栏由医疗机构填写申请定点资格的意向。

(3)机构类型为:医院、卫生院、村卫生室、药店、其它。

(4)“大型医疗设备清单”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填写万元以上设备件数,乡镇卫生院填写20xx元以上设备件数,其他医疗机构填写500元以上设备件数。

(5)医疗机构提交本申请书时,要附加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2、特殊诊疗活动如:母婴保健、放射治疗等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2、医疗收费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3、大型设备使用登记(许可)证及复印件;

4、医务人员花名册、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及复印件;

5、上年度医疗机构基本情况书面材料一份及电子文档(包含上年度门诊人次和门诊总费用、住院人次和住院总费用、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每床日费用、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阳性率等医疗机构运营基本情况、人员编制、定编床位数和实际开设床位数、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配置情况、专科技术特色等情况);

6、卫生、药监、物价等部门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7、药品经营品种、收费项目及价格清单(医院提供电子文档);

8、内部管理各项主要规章制度;

9、房契或租房协议及复印件(公立医院除外);

(6)无卫生技术类执业资质、职称的人员不列入统计范围。

(7)根据本单位特色提供不少于十种的单病种种类、价格目录。并提供各单病种详细计算依据。

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机构可以是医院、乡卫生院,也可以是药店。医保的参保人员在这些定点机构购买药品,治疗疾病可以获得医保的报销,如果不是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不能获得保险的赔偿。而成为定点医疗机构也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该机构医务人员的行医资格、设备是否符合规定等等。

定点医疗申请书 篇2

尊敬的县合医局领导:

你们好!

我是X村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利民政策,为了积极配合新农合工作,切实提高我乡群众健康指数,我室特向县合医局提出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申请。

我室在县、乡卫生部门引导支持下,将不断完善硬件设施,规范软件管理,合理处方配方,按规合理收费、热情周到服务。积极参加初保,宣传预防保健、康复科普知识;我室对新农合政策特别支持,努力宣传,接受管理,不断完善设施,加强软件管理,提高业务水平,决心为提高群众基本医疗保证和健康水平而作出贡献,为国家、社会、人民分忧。敬请上级对我室进行校验审核,提出意见,促进我室工作改进。

申请单位:xxx卫生院

20xx年xx月xx日

定点医疗申请书 篇3

尊敬县卫生局、农合办领导:

您们好!我叫万庭芳、女、苗族、35岁。毕业于沅陵县卫校中医士专业,于通过省乡村医生考试,20xx年通过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自19担任马底驿村乡村医生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我村卫生室疾病预防、妇幼保健、残疾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等卫生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热情周到地接待并认真负责处理每一位病人,最大程度上避免了误诊误治,群众的满意度高。在实践中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自已业务技术水平,曾多次参加上级卫生部门组织的'考核和业务培训,均达合格标准.

十多年来,本人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事,从未发生一起医疗事故,也从未同病人发生一起纠纷,在卫生局卫生局、马底驿镇政府、镇农村卫生工作管理站及马底驿村村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农村卫生发展大局,认真开展各项医疗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各级领导安排和布置的各项任务。20xx年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以来,积极协助村干部做好宣传工作,主动向村民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内容及补偿办法。

马底驿村卫生室是卫生局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占地面积70余㎡,建筑面积140㎡,业务用房60㎡;诊断室、治疗室、注射室及药房四室建设齐全并按规定分开;配备有中药柜2个、西药柜4个、病床2床、功能注射台1个、医用消毒柜1个、业务专用电冰箱1台、电脑1台等(已开通宽带)。本卫生室与马底驿村村委会相邻,地处村中心地带,也是周边几个行政村的中心地缘,交通较为便捷,水电设施相对齐全,群众居住非常集中。能及时接诊本村患者,做到小病不出村,基本上缓解了广大村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全村所辖人口1952人,20xx年参合人数1300人,20xx年参合人数1452人,20xx年参合人数1755人。人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逐步增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热情逐年提高。但近年来大部分群众反映门诊及日常小病得不到补偿,一些困难家庭的慢性病患者治疗有相当大的经济压力,甚至有的患者不能接受常规治疗,因此广大群众对开展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定点补偿的愿望十分迫切。

综合以上所述情况,特此申请在马底驿村卫生室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补偿点,迫切希望领导研究批准!

定点医疗申请书 篇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直接关系到中国几亿农民的健康和利益,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工程,我省“新农合”围绕着“大病有保障、门诊有补偿、看病花钱少”的目标,从无到有、从局部试点到全省覆盖,从低水平起步到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力求取得“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三赢”效果。XX年7月2日——7月9日我班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对亳州市谯城区的四个乡镇进行实地调研。内容是新农合对医院、农民、个体医生有何影响。本报告就当地新农合进展情况及所遇到的困难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我们选择亳州市谯城区古城、油河、赵桥、三官四个乡镇,调查了四个新农合的定点医院,寻访十几位个体医生,深入300多户农户家中,采取问卷式与访谈式相结合的调查方式,对谯城区新农合实行的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其目的是想了解各群体对新农合的看法和意见,本次调查我们三个群体共设计了36个问题,涉及农民的有是否参加新农合、对相关政策是否了解、补偿比例是否满意、现在看病会选择那类医疗机构、对新农合的总体印象、农民对新农合的意见与建议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医护人员的有关于个人的基本情况、实行新农合后前来医院就诊的人员有何变化、补偿比例是否合理、对新农合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内容。涉及个体医生的有个人的基本情况、家人是否参加新农合及原因、实行新农合后前来就医人员有何变化、他们对新农合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内容。

选择古城、油河、赵桥、三官的原因是四个乡镇医院规模、医疗设备和地理环境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采用问卷与访谈相结合的调查方式,一方面是考虑到农民的文化水平和理解能力;另一方面是两种方式可以相互补充,相互验证,以克服单一方法的局限性。本次对农民的调查共发放问卷308份,收回308份,有效问卷301份(其中:古城75份、油河73份、赵桥61份、三官99份)。

我们对农民的调查涉及谯城区四个乡镇,共60多个村庄,深入300多户农户家中,这次关于农民问卷调查的被调查者具有以下特征:参与问卷调查的绝大多数为参合农民,占被调查者总数的98.01%,中老年农民占大多数,调查对象基本上普通农民,村干部较少占总数的1.62%。家庭经济状况分布比较均匀,代表性较强。进行随机抽样调查能够真实的反应出大多数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看法及意见。

调查结果显示,98%(见附表1)左右的农民都参加了新农合,一方面反映农民积极国家政策,另一方面新农合总体来说对农民是有益的。但仍有2%的人员不愿参加新农合,这表明政策在实行过程中还存在不足。

在回答“您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吗”的问题时,只有4%(见附表2)左右的人员对相关政策了解,有近50%的人对政策不了解,其余的人只是大致了解补偿比例中的门诊30%和住院70%。这表明新农合的相关政策宣传的还不够。

在回答“您和您的.家人是因何种原因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的问题时,有47.92%(见附表3)的农民选择了应对重大疾病的发生,有16.93%的人认为是政策规定,也有6.08%的人感觉政策好相应政策,其中有29.07%的人是随大流,这表明大多数人选择参加新农合是为了应对重大疾病的发生。

您和您的家人是因何种原因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

调查结果显示,实行新农合后83.05%(见附表4)的人看过病,他们看病时有18.86%的人首先会选择不可以报销的个体诊所,有35.64%到个体诊看病是因费用底,55.44%的人认为方便,8.91%的人认为服务好、医生熟悉,只有0.01%的人认为水平高。有81.14%的农民会选择新农合的定点医院,这表明新农合的定点医院存在费用高、不方便等问题。

在回答“您或家人看病是否住过院”的问题时,有53.06%(见附表5)的人看病住过院,住院人数比以前增加了,在调查时农民普遍反映医院看病增加了很多程序,有时小病也要求住院。

附表4您和您的家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以来是否看过病?

定点医疗申请书 篇5

尊敬的卫生局领导:

你们好!

我是大通乡卫生院,在市卫生局和乡政府的领导下,我院自20xx年以来一直被定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多年来我院始终坚持:

1、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立健全控制医药费用的各项措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

4、设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科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对本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就诊参合农民患者进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协调服务、政策咨询、出院费用审核报销等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提供参合农民就诊及费用发生等有关信息。

5、配备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要求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为今后能更好地支持新农合医疗制度的建设和发展,也为广大农民的健康提供保障,我院自愿申请继续从事合作医疗工作,并作出以下承诺:

1. 积极宣传新农合各项政策,引导农民积极参合。

2. 为新农合参与者提供优质咨询服务。

3. 对患者反映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 不为招揽病人而扣压农合证,不经营非医药用品,不非法执业,合理收费。

5. 对违反新农合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调查,跟踪落实。

新农合得民心,利民益,为了能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做好今后的工作,我院特向您申请继续被定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如违反以上承诺,任凭处罚。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xxx卫生院

20xx年xx月xx日

定点医疗申请书 篇6

临沂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

申请单位(章):—————————————

申请时间 :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一式三份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真实。

二、申报单位需同时附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提供的无违法违规证明材料;

4、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申报上月社会保险缴费单原件,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登记表原件,职工花名册;执业药师注册证和药学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同时报电子版药学技术人员花名册);

5、药品经营品种价格清单(纸质和电子版);

6、单位所处地理方位图及房契或租房协议;

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如《申请书》设置栏目不能满足填报需求,可以附表形式填报。

四、申请单位以A4纸张标准,将上述资料复印件按第一条排列顺序附于《申请书》后,并装订成册。所有报表同时报纸质二份和电子版一件。

基 本

情 况

单位地址 所有制形式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人 单位邮箱 药品经营许可证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职工人员情况

营业人员数职工总人数参加医疗保

单位名称

药学技术人员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有效期

营业期限

其中:高级职称 中级

职称 初级职称

其他

参加养老保险数

险数

签订劳动合

同数

申请单位意

(公章)

见 法人代表签字:

县 区 审 核 意 见

市 局 复 审 意 见

备注:

年 月 日

(公 章)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 章)负责人 : 年 月 日

定点医疗申请书 篇7

关于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 泰安市社会劳动保障局:

根据市政府•泰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泰政发„2001‟7号)和泰安市劳动保障局、卫生局•关于印发†泰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劳社发„2001‟9号)相关文件要求,我中心积极申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我中心位于灵芝小区内,承担全街道3万余人的医疗、保健、康复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辖区内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000人左右,多集中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围的灵芝小区、徐家楼社区及新峪社区,根据目前形式,参保人数逐年增加,为方便社区内居民就诊,进一步解决城镇居民住院就诊报销问题,我们对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申请,根据我中心目前情况在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配备等方面完全符合城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要求。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各种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参保居民的报销工作顺利进行,切实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进一步缓解政府压力,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 为参保居民提供全方位服务。

当否!请批示!

徐家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定点医疗申请书 篇8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课件

第一节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机构

1、医保办:医保办在院领导和医院医保管理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医院医保工作的日常事务,协调医、保、患三方关系,及时传达医疗保险的相关文件和信息动态,确保医保制度的规范、顺利的实施。

2、分管领导: 主抓各项医保政策在医疗机构的贯彻和落实,协调医保办和相关科室工作。

3、主要领导:指导全面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节 就医

1、参保人员就医时,要主动出示社保卡,接诊医生要查看是否人证相符,并按卫生行政管理规定书写《病历手册》,同时进行医疗处臵。

2、医生应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和服务设施范围(即“三个目录”)。为参保人员使用药品时要严格掌握药品适应症、说明书和用量,做到“急三慢七”。

3、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为参保人员使用“三个目录”外的药品或诊疗项目时,应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

4、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入出院标准,不得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患者收住入院,严禁采取挂床住院、分解住院等方式套取医

保基金,并及时为符合临床治愈标准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

5、定点医疗机构为发生外伤的参保人员办理住院手续时,其首诊医生应详细记录其外伤原因、发生经过、发生地点、初诊医院等信息,并经患者签字确认后送院医保办审核,以确认是否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6、市级统筹后,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保卡在六安市全市范围内,任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办理就医结算或在定点药房直接刷卡购药。定点医疗机构如遇计算机收费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参保人员无法划卡记帐时,定点医疗机构应做好解释和继续治疗工作,期间参保人员发生的诊疗费用待系统恢复后再按规定办理补记手续,任何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强迫参保人员用现金支付。

市内就医

1、参保人员患病时,应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就医,也可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出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2、参保人员市内门诊看病,应持本人医疗保险证、历、处方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诊疗和药品费用,可直接从个人帐户中核减。个人帐户不够核减及未建个人帐户的参保人员用现金支付。

3、参保人员因病确需住院治疗的,凭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出的住院通知单和社保卡,到医保窗口缴足住院押金,办理住院手续。参保人员住院时应服从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安排,积极配合治疗,未经许可不得私自离院。

4、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内的诊疗费用,可划卡记帐,其中有自付比例的项目,自付费用直接从押金中扣减。

5、参保人员出院时,应对住院期间的消费情况进行确认,并在住院费用清单上签字,将住院费用的自付部分结清后即可出院。参保人员出院时只能带与病情有关的继续治疗的口服药品,药量一般控制在3日(慢性病7日)量。

转外就医

转院转诊流程: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二级以上)申请市外转院转诊→所在医院审批→参保地医保中心批准备案→办理出院手续→转上级医院治疗→出院持医保有关报销资料→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1、转外就医是指:

(一)参保人员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期间,因疑难病症经多次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需转入上级医院诊治的;

(二)参保人员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期间,因病情严重而本院无条件(无设备或技术)进行检查治疗需转入上级医院诊治的。

2、符合上述转外就医条件的病人,由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转院意见,填写《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院申报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和分管院长签字、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方可转院。

3、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应本着逐级转诊、就近治疗的原则。外地定点医疗机构由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并向社会公布。

4、转出医院要严格执行“首院、首科、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定点医疗机构的转院率与服务质量考核保证金挂钩。

5、转往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医疗费用,其个人费用分段自付比例与市内同级医院住院相同;转往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其个人费用分段自付比例比市内同级医院住院增加10个百分点。

特殊检查与特殊治疗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做特殊治疗、造影术等及使用特殊材料时→由所在医院审批→参保地医保中心审批→记帐结算。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做特殊检查(CT、MR、彩色心脏彩超)时→由所在医院审批→记帐结算。

参保人员在门诊做限定的特检特疗时→由所在医院审批→持医保专用单据,检查报告单→参保地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1、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是指按国家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

2、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的,须经定点医疗机构主管医师填写《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检查(治疗)申报表》(下简称“申报表”),并签署意见后,由医院医保办审核批准;因病情需要进行特殊治疗的,除由医院医保办审核外,需报医保经办机构批准。遇有紧急情况抢救病人需做CT等特殊检查的,先行检查,但必须用个人帐户结算卡划卡结算,并在三天内补办手续。

3、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经批准进行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费用,先由个人负担10%,其余费用并入住院费总额,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解决。

4、参保人员需在门诊做限定项目内的特殊检查,经履行报批手续后,其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由个人负担70%,统筹基金负担30%。参保人员可在门诊进行的特殊检查项目限定如下:

(一)心脏彩超

(二)活动平板心电图

(三)动态心电图

(四)CT和ECT

(五)核磁共振

(六)经颅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

(七)多聚酶反应(只限于乙肝病毒DNA和丙肝病毒RNA检测)

5、参保人员需在门诊做限定项目内的特殊治疗,经履行报批手续后,其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由个人负担20%,统筹基金负担80%。参保人员可在门诊进行的特殊治疗项目限定如下:

(一)腹膜透析

(二)体外震波碎石

(三)高压氧舱治疗

(四)门诊放疗

(五)血液透析

6、参保人员需在门诊进行的特殊检查和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检查、治疗结束后凭“申报表”、报告单复印件、医保专用发票及《职工医疗保险证历》等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7、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安装人工器官(心脏起搏器、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喉、人工关节等)、组织器官移植、射频消融及使用血管支架等体内臵放材料,应由定点医疗机构经治科室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报医保经办机构批准后方可安装使用。其费用分担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8、安装使用人工器官、体内臵放材料等价格昂贵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的,其种类、价格、统筹最高支付限额及支付比例由人社部门向社会公布。因病情需要进行组织器官移植时,组织器官源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慢性病门诊就医

1、慢性病是指允许进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部分慢性病病种。慢性病病种的准入和调整应根据基金的承受能力,由统筹地人社部门征求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专家库成员意见后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2、慢性病门诊实行“四定管理”即:定医疗机构(慢性病患者可自愿选择两家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定用药范围和用药剂量,定诊疗项目,定费用限额。原选择定点零售药店的慢性病患者,待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后,将取消在零售药店购药。

3、参保人员患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慢性病病种之一的,均可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慢性病门诊治疗申请。市医保经办机构组织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专家库成员,按照相关疾病诊断标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申请人的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是否符合统筹基金支付条件。

4、申请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应领取《六安市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治疗申请表》,到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诊断,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及医保办工作人员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申请表并签字、盖章,确认申请人身份及检查结果。

4、慢性病鉴定每年2次,上半年5月份申报,6月份审批;下半年11月份申报,12月份审批。恶性肿瘤及器官移植术后患者可随时申报。

5、通过鉴定的参保人员,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建立档案,领取《六安市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就诊证历》,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自通过慢性病鉴定的次月起,享受六安市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治疗补助待遇。

6、慢性病患者用药仅限于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以内的,维持其病情不再恶化的常用药。

7、慢性病患者购药时须持专用证历、社保卡,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划卡购药,在非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就诊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开具与慢性病患者门诊治疗无关的检查、治疗项目,每次处方用量应根据慢性病病种的不同确定,最多不超过一个月,并详细记录每次就医情况。

8、慢性病患者在门诊治疗时所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病种费用限额标准内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分担。慢性病患者自领取《慢性病就诊证历》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

第三节 医疗保险待遇

1、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一个内,首次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一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一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400元。

2、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3、住院个人自付比例。一个内,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一级医院个人自付6%,二级医院个人自付8%,三级医院个人自付10%;退休人员一级医院个人自付4%,二级医院个人自付6%,三级医院个人自付8%。住院期间,乙类药自理先付10%、15%进口20%。住院时发生的特殊检查(治疗),先由个人负担10%,余费用并入住院总额结算。人工器官及体内臵放材料,使用国产的先由个人负担10%,余费用并入住院总额结算;使用进口的先由个人负担30%,余费用并入住院总额结算。

4、转外住院标准。参保人员转往非统筹地区就医或临时外出突发疾病急诊,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院就诊的,其个人费用自付比例与统筹地区内同级医院就医费用比例一致;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其个人费用自付比例增加10个百分点。

5、慢性病病种及门诊医疗待遇。一个内,慢性病患者门诊治疗时,所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年费用限额标准内,由个人先自付500元,进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报销比例为85%。参加公务员医疗保险的,患慢性病进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报销比例96%。

6、医疗救助基金支付标准。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统一调整为25万元。在一个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至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90%;15万元以上至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95%。

不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

1、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打架斗殴、交通肇事等);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境外就医的;

5、自伤自残(非精神病)、酗酒、违法犯罪等。

第四节 违规处理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

劳社〔2006〕58号

各市、县(区)劳动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监察局:

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我省医疗保险事业的持续和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行为提出以下意见。

一、定点医疗机构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自觉规范医疗保险服务行为

1.设立医保专用窗口,接诊医护人员必须对就诊参保人员是否人、证相符进行审核。

2.按照国家卫生部制定的出入院标准,收治参保人员,严格执行“首院、首科、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

3.对常用药品、医用材料、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进行公示,并及时调整公示内容。

4.为参保人员提供诊疗服务时,应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并实行“费用清单”制度。

5.诊治过程中,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二、定点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保险服务时出现以下行为视为违规

1.违反临床诊疗技术常规,人为的将应一次连续住院治疗过程分解成二次或多次住院的分解住院行为。

2.违反卫生部门制定的住院病人管理规定,虽然办理了住院手续,但病人不住院接受治疗的挂床住院行为。

3.违反卫生部门制定的住院标准,将可在门诊治疗,或门诊观察治疗的病人收治住院的降低入院标准行为。

4.挂参保人员姓名、虚构伪造住院医学文书的虚假住院行为。

5.患者或医患串通,冒用参保人员身份住院治疗的冒名住院行为。

6.采用虚假宣传,擅自减少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或以现金返还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的诱导住院行为。

7.违反“三首”负责制,推诿拒收可在本院住院治疗病人的推诿病人行为。

8.违反临床用药常规及联合用药规范超剂量、超品种、使用非本病种治疗药物、医嘱外用药的滥用药物行为。

9.违反规定,将不可报销药品或物品串换成可报销药品的行为。

10.违反物价规定,分解项目、超标准、虚假、转嫁收费的行为。

11.其他违反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和临床诊疗技术规范等行为。

三、对违规行为认定的标准及办法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违规行为的认定应该遵循严肃、慎重、定性准确的原则,定点医疗机构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再次核实的情况和专家的意见进行认定。

1.同一种病两周内非急诊或常规疗程安排的再次入院,依据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资料,必要时调阅或现场查阅住院病历资料,经过认真审核后,作出是否属于分解住院的认定。

2.发现住院病人不在院接受治疗且无合理原因的,作出挂床住院的认定。

3.对收治住院,但也可在门诊或门诊观察治疗的,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资料,必要时调阅或现场查阅住院病历资料,经过认真审核后,作出是否属于降低入院标准的认定。

4.在对住院参保人员日常巡查时,查验人、证不一致即可作出冒名住院的认定。

5.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或通过举报线索追查核实后,作出挂名住院、诱导住院、串换药品或以药易物的认定。

6.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或对举报投诉定点医疗机构推诿病人行为进行认真核实,参考医院的实际收治能力,组织专家会审,作出是否属于推诿病人的认定。

7.通过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资料,必要时调阅或现场查阅病历资料、或组织临床医学专家会审,作出是否属于滥用药物的认定。

8.通过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资料,必要时调阅或现场查阅病历资料和日收费清单,经过认真审核后,作出是否属于分解项目、超标准、虚假、转嫁收费的认定。

四、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对发生并经认定的违规行为,视其情节,应及时予以处理,并列入考核。

1.对初次发生的分解住院、挂床住院、降低入院标准住院行为采取核减或追回当次人次定额及所拨付的费用。

对推诿病人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批评和改正意见,并做出记录。

对冒名住院,除追回基金损失外并将被冒名参保人员列入重点监控对象,通报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单位。如属医患串通,责令定点医疗机构对相应医务人员做出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理。

对滥用药物、分解收费项目及超标准收费所导致的基金支出予以核减或追回。

2.对发生虚假住院、串换药品或以药易物、诱导住院、虚假和转嫁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以及多次分解住院、挂床住院、降低入院标准住院的行为,除追回当次人次定额和所拨付的费用外,并处2-3倍核减,核减金额从当月应拨付的费用中扣除,并责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整改。

3.对多次违规或严重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黄牌警告,限期3?6个月整改,并予以公布。

4.对发生违规行为情节严重且拒绝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其定点资格,并予以公布。

5.对医疗机构、科室、医务人员、伪造病历骗取医保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重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通报。并对造成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视其违规情节,可采取责令检查、暂停执业、直至吊销执业医师资格。如违反党纪、政纪,触犯刑律的,建议或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监察厅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定点医疗申请书 篇9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年月日

河南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办公室统一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

二、“申请内容”一栏由零售药店填写申请定点资格的意向。

三、最后一栏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填写。

四、零售药店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本申请书时,需附加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合格证、营业执照副本;

2、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

3、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

4、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证明材料;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医疗鉴定的申请书合集(5篇)


励志的句子精选的文章“医疗鉴定的申请书”将为您展示更多的知识和见解。如今人们的工作方式也发生了许多变化,我们对申请书应该都不陌生。无论在学校还是在社会,各个年龄段的人都需要写申请书来解决自己的问题或者申请加入某个组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医疗鉴定的申请书 篇1

医疗过错鉴定意见书

备注:医疗案件的核心是医疗过错鉴定,为了保证鉴定的公正性,我排除了深圳地区的所有司法鉴定机构,因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属于南山医院委托的尸检鉴定单位,我怕有利益冲突,也排除作为本案的鉴定单位。

鉴定的医学答辩我选择了针对性答辩,只讲重点,不讲过程,也不解释,我认为对医学专家来讲,你只要讲出关键点即可,没必要引用很多的医学书籍或文献来佐证,能到专家这一级别的鉴定人员,没有必要跟他们去讲解本科生才学的教科书,这一点,我是不太理解有些当事人将大量的时间浪费在讲解的过程之中。

当事人要知道鉴定答辩会的鉴定专家都是从各机构临时抽选过来的,对医疗过错鉴定的看法,只停留在区区三小时的答辩会上,答辩会一结束就各自归各自的岗位,因此,大段的论文式的阐述明显不合适。

本次的鉴定结论只能说是相对客观,但论证过程明显使用了对医院有利的春秋笔法,这是目前医疗鉴定的现状,换句话说,同样的病倒不良的鉴定机构完全可以用春秋笔法将医院的责任淹没在文字游戏中,仅此角度,我评价南方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此次的鉴定还算是有学术良心的。

委托鉴定事项:1.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2.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的诊疗行为与患者赵卓婷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鉴定材料:1.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委托书原件1份(共1页);2.异地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复印1份(共1页);3.质证笔录复印件一份(共2页);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答辩原件1份(共2页);5.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入院通知书、护理记录、住院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体温单、首次护理记录单、病人健康教育评估表、心电图原件各1份(共9页);6.深圳市卫生系统门诊病历原件1本(共3页);7.深圳南山区人民医院病程记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儿科入院记录复印件各1份(共4页);8.深圳市死亡医学证明原件1份(共1页);9.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报告1份(共4页)。

赵卓婷,女,6岁。于207月1日22时15分因发热就诊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门诊诊断为上感,颅内感染?并于当晚23时收入院。入院后完善各项检查,并予降温、吸氧、抗感染、供给能量、降低颅压等处理。7月2日5时15分患儿四肢末端发凉,体温38.3℃,血压、心率、呼吸均正常,经补液及加大氧流量,患儿四肢变暖。7点05分患儿病情突然加剧,立即进行抢救并通知上级医生,因抢救无效于年7月2日上午8点30分宣告临床死亡。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供已质证的资料,对赵卓婷死亡的主要诊疗过程中存在的争议归纳如下:

患方:医生怀疑颅内感染,但未做进一步确诊工作,患者入院后存在酸碱中毒和换气功能障碍的迹象,但没有及时纠正酸碱平衡和电解质紊乱,对生病体征的检测不充分,各项检查不完善,对病危患者未履行谨慎观察病人病情的'义务,急救措施也不得当,医方的诊治行为为患者赵卓婷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方:医方对患者的诊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及常规,不存在医疗过错,医方的医疗行为于患者赵卓婷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一)2010年7月1日22时15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门诊病历记录记载:患者赵卓婷,女,6岁。因发热2天就诊,无咳嗽、流涕,今呕吐2次,非喷射性。查体:体温41.8℃,神志模糊,四肢凉,咽充血,双肺呼吸音粗,无音、、、、、、、,门诊初步诊断为上感,颅内感染,予来比林及安定治疗并收入院,高病重。

(二)2010年7月1日23时30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首次病程记录记载:患儿于昨日下午无明显诱因出现发热,体温最高时达40.3℃,不伴寒战抽搐、无咳嗽咳痰,无头痛呕吐,无尿频尿急,于家中自服退热药,可逐渐至正常。今下午测体温39℃,伴腹痛,解黄色稀便一次(不含粘液脓血),遂到当地社康就诊,查血常规示:WBC7.1*10 /L,LY 71.8%,NE16.1%,RBC4.85*10 /L, PLT148*10 /L ,诊断为“上感”,给予“头孢他啶、利巴韦林”静滴,疗效不佳,一小时前患儿又出现寒战,无抽搐,伴呕吐2次,呕吐胃内容物(非喷射状),家长急送入门诊就诊,测体温 41.8℃,门诊立即给予静注“来比林0.3,安定3mg”后,随即以“上感 颅内感染?”收入院治疗。患儿起病以来精神欠佳,小便量不多。半月前曾“腮腺炎”,无其他过敏史、家族遗传史。入院查体:体温41.8℃,脉搏146次/分,呼吸28次/分,BP:90/50mmHg,体重15kg,急性病面容,发育正常,营养中等,神志清,皮肤色泽正常,无皮疹,淋巴结未触及肿大。劲软,无抵抗。口唇无发绀 ,咽充血,扁桃体II度肿大,无假膜及脓栓。双肺呼吸音粗,未闻及音。心界无扩大,各瓣膜未闻及病理性杂音。腹软,无拒压,肝脾肋下未触及肿大,肠鸣音4次/分。双下肢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脑膜刺激征(一)。

2010年7月2日8:40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抢救记录:患儿因“发热1天”就诊,门诊以“上感、颅内感染?”收入院。入院查体:体温41.8℃,脉搏146次/分,呼吸28次/分,BP:90/50mmHg,体重15KG,急性病面容,神志清、、、、、、、,入院后给予吸氧、退热、鲁米那防止惊厥,甘露醇降内压。维嘉能营养心肌,罗氏芬抗感染,补液,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等对症支持治疗。后患儿体温降至正常,可少量饮水,7点05分患儿出现口唇发绀,心跳呼吸骤停,双侧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立即给予吸痰(吸出粉红色泡沫痰),胸外按压,呼吸球囊辅助呼吸,给氧,肾上腺素静推,多巴胺,多巴酚丁胺静滴,甘露醇、速尿利尿,地塞米松静推,阿托品静推,抢救持续1.5小时,患儿呼吸心跳仍未恢复,心电图呈一直线,瞳孔散大固定,于8:30宣告临床死亡。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护理记录记载:2010年7月1日23:00,体温41.7℃,心率146次/分,呼吸30次/分,血压90/50mmhg,双瞳孔等大,直径3mm,予冰敷、吸氧退热处理;23时20分,微量血便,未给予特殊处理;23时40分饮水不50ml;2010年7月2日0时30分体温39.8℃,意识清,非喷射性呕吐胃内溶物,约30ml;1时30分,体温40.6℃,心率150次/分,呼吸32次/分,瞳孔等大,直径3mm,出现烦躁不安,遵医嘱静注鲁米那;2时,予冷水擦洗,患儿安静;3时,体温39.2℃,心率144次/分,呼吸30次/分,半小时后出现3次黄色稀水样便;4时,体温38.5℃,心率144次/分,呼吸30次/分;5时,体温37.7℃,心率140次/分,呼吸31次/分,出现黄色稀水样便1次;5时15分,血压90/58mmhg,遵医嘱告病重;5时30分,体温38.4℃,遵医嘱予快速滴入20%甘露醇;7时30分,静注肾上腺素0.3mg,静滴多巴胺15mg,多巴酚丁胺15mg,静注肾上腺素0.5mg;7时52分,静滴多巴胺15mg,多巴酚丁胺15mg,静注肾上腺素0.5mg;静注阿托品0.5mg;8时20分,予胸外心脏按压,10分钟后各项生命体征消失,宣告临床死亡,行尸体料理。

(三)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大-法鉴中心 病鉴字第B6406号)记载:赵卓婷符合因患支气管肺炎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本中心审阅委托方提供的鉴定资料、组织专家会诊、听取医患双方代表的陈述意见、复习医疗相关法规文件和医学文献,根据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知识,对诊疗过程中的主要争议要点进行讨论,分析如下: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鉴定资料,经专家分析,认为患儿赵卓婷因支气管肺炎引起高热、感染性休克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医方根据患儿发热、咽充血、扁桃体肿大,双肺未闻及干湿音等临床表现诊断上呼吸道感染符合常规,怀疑颅内感染也无过错,治疗上给予抗感染、对症、完善相关检查及向家属交代病情重等措施也符合诊疗规范,但是医方在诊治过程中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1)患儿门诊就诊时体温41.8℃,属超高热,入院后一直到第二天上午3点体温还在39.2℃,高热或超高热状态持续了近5个小时,医方在降温治疗效果不满意的情况下,未采取更积极措施,迅速控制体温,如酒精或温水擦寓灌肠、皮质激素药物等;院方存在对该患儿高温及超高温处理不到位的过错(参考文献1-3)。

(2)入院当日23点34分的血气分析示:PH7.47,二氧化碳分压21mmhg,提示存在酸碱平衡紊乱,但是医方没有再次进行血气分析,对酸碱失衡的纠正也不得力;存在对病危患儿没有做到严密动态观察病情变化及纠正酸碱平衡失调措施不及时等过错;

(3)对上呼吸道感染并伴有超高热的患儿没有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也没有进行心电图的检测,对液体出入量也没有记录,存在相关检查及监测不完善的过错;

(4)患儿入院当日病房里有62位患者,但只有一位值班医生在对应,客观上存在人员配备难以满足工作需要情况;而患儿属危重病,二线值班医生应该到场而没有到场,医院对急诊病人增加的应急措施及对危重病儿的抢救措施存在欠缺,违反《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的有关规定;

(5)病历书写不规范,护理记录不完整。

3.关于医方在诊断和治疗上的过失和患儿赵卓婷的死亡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1)高热、超高热是儿童急症,医方对患儿赵卓婷高热、超高热状态,在门诊用过一次来比林,入院后给予冰枕降温,7月2日凌晨1点5分给予一次布洛芬混悬剂口服,说明医方采取了相应的降温措施,进行了针对性治疗,但体温一直到7月2日凌晨3点还处在高热状态,该状态一方面取决于病情的恶性进展,一方面医方在降温效果不佳的情况下,应该加强关注,采取更积极的对应措施,通过物理降温和药物降温等方法迅速将高热、超高热小儿体温降低,但由于医方采

医疗鉴定的申请书 篇2

医疗损害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疗过失行为对病人所产生的不利的事实。一般医疗损害直接表现为患者的死亡、残疾、组织器官的损伤及健康状况相对于诊疗前有所恶化等情形,是对患者生命健康权及身体权的侵害。此外还可表现为对患者隐私权、名誉权的损害,甚至给患者带来财产上和精神上的损害。其后果的表现形式主要分为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丧失生存机会、丧失康复机会等。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医疗损害后果除上述所讨论的几种形式外,还有其他形式(即其他后果),条例虽未对其他后果进行明确定义,但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中列举了所特指的一些损害后果,这些损害后果主要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造成病人正常组织器官的轻微损害或功能障碍。另外,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法规还没有将“丧失康复机会”作为一个独立的损害后果,但在审判实践中已经予以承认并得到运用。

医疗鉴定的申请书 篇3

医疗过错鉴定举证责任

从法医学鉴定理论与实务的角度,通过对“医患双方就某一有争议的具体医疗行为与治疗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评定过程,探讨医学科学内在规律的认识,合理确定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充分发挥法院鉴定机构为审判业务和社会稳定提供技术保障的职能作用。

医疗机构与就医者及其家属之间的医疗纠纷案件,不断见诸报端,诉诸法院,成为近年来社会的关注焦点、媒体炒作的热点和人民法院案件审理的难点。其复杂程度,已经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医患纠纷范畴。医院不得不频频应对法律诉讼,影响了正常的临床医疗与行政管理,法院受理后又可能造成诉讼成本的增加和审判资源的浪费。因此,对于各级、各类医院而言,如何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种医疗纠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救死扶伤、造福人类”的社会作用;对人民法院而言,如何作到在保护患者生命健康权利的同时,尊重医学内在的科学规律,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兼顾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医疗机构和人民法院目前共同所面临的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这一践行司法为民思想重大举措的出台,提醒当事人慎重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避免因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不当而产生不利的裁判后果。无疑对因“医患纠纷”提起诉讼和“医疗过错责任鉴定”活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我室多年从事组织“医疗纠纷过错责任认定”的鉴定活动,深知鉴定结论在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理中关键性的地位和作用。本文拟从法医学鉴定理论与实务的角度,通过对“医患双方就某一有争议的具体医疗行为与治疗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评定过程,探讨医学科学的内在规律,提醒患者方就医时的医疗风险意识和纠纷发生后的诉讼风险意识,增强医疗机构方施诊时的注意义务和纠纷发生后的举证意识,同时希望更好地发挥法院鉴定机构为审判业务和社会稳定提供技术保障的职能作用。

用法律手段处理医患纠纷的目的是实现医患之间社会关系的协调,而不是用法律调整医患之间的自然关系。换言之,不能用法律去解释或解决本属于医学理论和医疗技术上的问题。

在处理医患纠纷时,承办人的观念中交织着法律概念与医学概念,而前者往往占据主导地位。所以要区分法律与医学两个概念,就必须把握客观事物外观与内质的区别,不能把某些行为外观的相似性理解为内容性质的相同性。这也是“医疗过错责任鉴定”活动组织者必须明了的问题。

医学是研究人类疾病发生、诊断、治疗、预防等规律的应用科学。生命活动的规律和疾病纷繁复杂的发生原因将动态地伴随着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个进程。任何疾病都有其起并发展、结局的内在规律,但诸多偶然、突发性因素的存在,可能出现多种意外和并发症,现代医学是难以完全预料、掌握和驾驭疾病发展过程中的这种复杂多变的规律。医疗技术水平的发展是要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制约,与此同时,疾病的种类也在不断的发展,不少疾病又会被重新发现和认识,至今世界上仍存在着并且不断出现若干人类目前无法认识、无法治愈的疾玻医疗行为只是对疾病的发展过程进行干预,力图使其向好的方向转化。应当承认,医疗过程中所遵循的普遍准则是在决定医疗措施之前先“权衡得失”,患者获益必须显著大于因治疗而产生的负面影响。即应以最小的医疗损害换取患者最大限度的`康复。但更应当正视和承认,现代医学的诊疗技术是科学性和局限性的矛盾结合,各项医疗措施(包括手术及特殊检查)都有可能存在着自身难以克服的风险,即在解除病人痛苦、恢复机体健康的同时也可能给患者带来一定的伤害后果,而且这种双重效应是伴随每一项医疗行为而存在的。即使目前认为比较成熟的医疗技术,也可能由于诸多主、客因素的影响,在临床的运用当中出现这样或那样难以预料的情况,在多数情况下即便是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仍然无法阻止和避免这种风险的发生,何况还有很多的医学未知领域仍处于试验、探索阶段。人类的认识水平、识别技术和控制手段始终与疾病的发展存在着差距,故而医学科学具有高深、复杂、未知领域多、涉及知识面广等特点。反映到医疗服务行业即为高度专业性与高度风险性,也就决定了医疗纠纷事件责任认定和调查处理过程中的复杂性与特殊性。因此在疾病的诊疗过程中,具有比其它服务行业更多的不可预测性和不可控制性。病员的个体差异及就医时自身的基础条件和疾病笃重程度,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临床处置经验,对疾病的认识程度,医院的设备条件、检测手段的先进程度等等,对治疗后果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而绝大多数患者到医院就医,本身就是患有这样或那样的疾病,或是某种原因、意外事故等等接受治疗或抢救的,是

医疗鉴定的申请书 篇4

医疗事故鉴定共分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各级的.鉴定机构的确定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盛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盛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就是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

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与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相同,鉴定机构往往设定在各地省会、直辖市卫生局、或者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被告为:XX省(自治区)医疗事故鉴定书。

在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中,还规定了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这也就是我国的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了!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五条 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

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医疗鉴定的申请书 篇5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一、对被申请人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

二、对被申请人的医疗过错行为与申请人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三、对被申请人的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进行鉴定;

四、对申请人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进行鉴定;

五、对申请人的护理期、营养期、误工期,以及后续治疗费数额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现为查明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应付的责任比例及赔偿数额,申请人依法申请贵院委托鉴定机构对上诉申请事项进行司法鉴定,请贵院予以准许并依法指定鉴定机构!

此 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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