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总结(篇1)
今年以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主题,以监管安全稳定为第一责任,创新探索建立“机构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监管精细化、帮扶人性化”社区服刑人员服务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首创“队建制、双配制”模式和建立社区矫正机构兼职法制员制度,得到部领导和省厅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批示。社区矫正执法支队被南通市委政法委、南通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南通市公正司法示范点”。
今年1-11月,全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064人,解除矫正1888人,目前在矫3476人,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控制在1‰以内。
一、以机构建设为切入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水平。首创社区矫正“队建制、双配置”模式,市、县、乡镇分别设置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大队、中队,进一步增强了纵向协调管理力度。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大队分设队长、政委(教导员),坚持业务建设和政工管理并举,增设中层正职教导员监督、审核、协调职能为主;大队主要开展集中性矫正工作,承担社区服刑人员入矫登记、风险评估、动态监管、考核鉴定、集中教育和承办非监禁刑(拟假释)人员审前调查、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司法奖惩建议;社区矫正执法中队主要依托乡镇司法所和乡镇司法社工中心,以乡镇片区设立中队,负责日常监管职能。该做法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高度肯定。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认真总结南通等地经验,抓好实施办法落实”。
二是以素质提升为根本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施行后,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迅速贯彻落实,掀起学习热潮。市局按照部、省厅文件精神,及时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制定学习计划,尤其对从事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弄懂弄通、学深学透实施办法的条款内容,为规范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法律基础。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组织各类培训安置帮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电视扩大宣传面,编辑社区矫正工作简报共16期,加强了各地工作交流,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以监督管理为着力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精细化水平。市局专门召开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推进会,会上明确提出以“机构队伍建设到位、工作制度体系完善、执法行为规范、教育帮扶机制健全、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具体工作要求。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交付对接制度,组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人员到监狱与假释罪犯签订社区矫正入矫保证书,进行集中交付。建立每月释情通报制度,实现与入矫对象无缝衔接。
推行社区矫正风险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的危险系数,确定“危险等级”,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严把入矫、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和请销假关。
实行流动社区服刑人员跟踪管理,在县级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设立“活动区域预设、警报信息互通、行动轨迹追踪”专用监管平台,为1633名社区服刑重点对象配备了GPS定位手机,实行全天侯监控。
在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范围超出预设区域时,监管系统自动向矫正中心监管平台发送警报信息,矫正机构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以短信或通话的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作出警示。
今年以来,先后对居住地变更撤销缓刑撤销假释5人,对4名暂与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累计裁定减刑1人。统一制作下发社区矫正“执行文书和工作档案”范本,确保档案管理规范整齐统一。
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制定《南通市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责任追究范围、处理种类和方法,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实行责任倒查。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篇2)
社区矫正工作在探索创新中取得好效果
近年来,**县司法局着力推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我省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在执法保障、执法管理和执法手段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努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教育质量和效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年10月底,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352人,累计解除617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人数735人,没
有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情况。
一、创新执法保障。优化组织保障。2012年8月,**县编委员下发了《关于县司法局内设社区矫正大队的批复》,高规格设立社区矫正大队,副科级建制,设大队长1名(副科级),教导员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1名。在已成立社区矫正大队的基础上,太和县司法局积极整合人力资源,以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片区)为基础,依托司法所成立4个社区矫正中队,每中队9人,辖8个乡镇,由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中队长和指导员,成员由司法所长组成。社区矫正中队的成立,既加强了执法力量,形成了工作拳头,又解决了工作任务日趋繁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初步构建了具有太和特色的“队建制、双配置、片区化、全覆盖”社区矫正组织模式。落实经费保障。县局制定出台《司法所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按照上一年度各乡镇社区矫正人数划分为若干档次,社区矫正工作量与经费数额挂钩。每年2次对全县32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站队排名。对社区矫正工作考核评比前三名的司法所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的奖励,对后三名司法所给予通报批评,并在经费上相应扣除600元、800元、1000元。考核评比结果除向县政法委、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书面汇报外,还向各乡镇党委、政府通报,进一步提高了司法所的争先进位意识。完善场所保障。2013年10月,太和社区矫正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心内设教育培训大厅、报到登记室、会议室、电教室、心理矫治室、矫正宣告室、训诫室、电子监控室、档案资料室、宿舍(社区矫正人员临时性住宿)等,打造了功能完备的社区矫正执法平台。同时,多举措规范全县32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宣告室建设,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招标采购,统一宣告程序,统一建成时限。
二、创新执法过程管理。规范工作档案。按照缓刑、管制类、假释类、暂予监外执行类,县司法局分类制作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卷内目录》,新修订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类文书26种,以电子文档格式制作文书为主,可从内网点击下载,便于司法所掌握和使用,规范和统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规范执法台账。局社区矫正大队和司法所全部规范建立了《社区矫正接收登记薄》、《适用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评估登记薄》、《社区矫正审批登记薄》、《社区矫正奖惩登记薄》、《入矫(解矫)宣告登记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排查登记薄》、《重点矫正人员登记薄》以及《社区矫正工作日志》等执法新台账,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建立日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大队、各社区矫正中队每日随机抽查、电话联系社区矫正人员,查看是否处在本县辖区,并认真填写《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督查工作日志》,督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司法所。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对日常监督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发现监管安全隐患,及时责令司法所限期整改。成立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分管领导、社区矫正检察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奖惩委员成员,具体负责讨论、决定全县有关社区矫正人员奖惩工作事宜。并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奖惩委员会的议事范围、工作程序、工作原则和工作纪律。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2012年9月,太和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的通知》,正式在县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社区矫正中心建成后,社区矫正检察室正式进驻县社区矫正中心。县司法局和检察院建立健全了联合执法检查、通报、核查、执法监督、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监督员工作机制。推行社区矫正监管安全责任制。对正在接受矫正的每一名矫正人员,司法所与矫正责任人均签订《社区矫正监管安全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入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一份入社区矫正执行档案,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不作为等发生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的,依照《规定》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责任追究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等。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三、创新执法工作手段。运用“影像识别仪”开展日常监管。县司法局投资3万余元,为社区矫正大队和全县32个司法所采购安装了社区矫正“影像识别仪”,对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进行面部信息采集和存储。社区矫正人员报到登记、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当面报告和请销假时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篇3)
2018年以来,XX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精神,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倡导人性化管理思维,在探索中求规范,在实践中求发展,在使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生活,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
(一)截至目前,我区在册服刑人员共269人,缓刑262人,假释5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管制0人。其中男性245人,女性24人。今年累计居住地变更5人,警告9人,非正常死亡1人,重新犯罪率均为0,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
(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OA工作平台和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优势,并为各所配齐了所需设施设备(高拍仪、手签板、指纹仪、扫描仪等),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及时录入社区服刑人员相关信息,做到“三清”“一迅速”,即人头清、监改类别清、矫正时间清,谈心走访、联系迅速。通过网络平台有效地掌握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和思想动态,提高了矫正工作的综合能力,有效的控制了重新犯罪率。
(三)全力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经过一系列综合考察、研究论证和沟通协调,我区社区矫正中心最终选址于XX区建设中路14号,是我区目前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独立的社区矫正中心机构。该中心室内总面积达400平方米,内设集中教育学习室、接收报到室、宣告训诫室、心理咨询室(个别谈话室)、档案室、电子监控室和办公室等功能室,同时室外拥有大面积独立院坝,以供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活动的开展。现目前社区矫正中心室内装修工程基本完成,已进入配套设施采购阶段,为进一步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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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社区矫正理论研究。今年我区各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实际的基础上,结合工作人员自身经验,撰写了多篇质量上乘、理论深刻、操作性强的调研文章,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二、因人施矫,促进社矫工作规范化。
(一)加强规范化建设。我局在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档案和台账,依法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接收、社区服刑人员进入特定场所、外出、居住地变更等事项审批,规范办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奖惩、执行变更、解除矫正、死亡通知、各项审批管理材料及时归入档案等相关工作。组织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等活动,推动社矫工作规范化。
(二)突出重点,抓好六个环节。一是抓好谈话环节,了解服刑人员的心理状态,消除他们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二是抓好宣传环节,按照相关程序,准时通知服刑人员,由司法所所长告知监督人,签订矫正小组协议。三是抓好走访工作,掌握服刑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确保矫正成效。四是抓好教育环节,组织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矫正须知教育,做好集中教育工作。五是抓好公益劳动环节,对公益劳动表现定期考评,严格执行八小时制度。六是严抓请假审批环节,对因重大家庭变故和就医需要外出的服刑人员,司法所报请上级给予批准,由司法所进行外出前思想教育,并提出行为要求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思想汇报活动、工作情况。此外,在中秋、国庆、十九大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排查力度,按时上报异常情况,加大对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三、探索四个结合,丰富教育形式。
(一)个别教育与家长监督紧密相结合。结合未成年人自身特点,改进和丰富教育矫正手段和形式,让家长作为未成年服刑人员第一责任人,并参与监督和配合,提高效率。
(二)专职教育与兼职教育相结合。司法所矫正工作者作为专职矫正人员,对矫正过程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矫正个案,确定阶段矫正目标。将志愿者、社区民警、服刑人员家属纳入社区矫正小组,签订责任书,通过在一些专业领域提供兼职服务,形成层层管理,确保不漏管。
(三)思想道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我们坚持监管、矫正并举的矫正方法,针对有些服刑人员具有冲动好斗的性格特征,及具有自卑消沉的心理,重点采取了多帮一的矫正方式,个别谈心及好友提示交谈来调整他们的心理状态,消除服刑人员不健康心理倾向,促进其心理尽快回归社会,使他们正面看待社会事务,从而走上正常的社会轨道。
(四)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我局每季度开展法治培训班,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法治意识,同时各司法所每季度组织辖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通过社会的认同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并与服刑人员座谈交流,提高其遵纪守法和自觉接受矫正意识。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篇4)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出台了《永阳镇社区矫正试点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永阳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裴敬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综治办主任、镇派出所所长、镇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财政、民政、劳保、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同时,各村(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22个。二是镇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20余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专家、学者、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120余人。三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年龄性别,设置了妇女帮教组、青年帮教组,为社区矫正步入正规化管理渠道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篇5)
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已初步形成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初步形成了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一支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为和谐社区做出了贡献。同时,社区矫正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一)是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群众对社区矫正的认识还很不够,对矫正概念、内容、意义知之很少。所以,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正确理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其法定性、长期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关键环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在矫正”,把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增进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是需要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应当与监狱罪犯有所不同,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类别、自身性格、文化水平、主观恶性、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分类管理、个性化上需要进一步实践、探索、研究和总结,以形成有针对性的、系统科学的教育管理和矫正模式。
(三)是必须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道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同时,要注意和重视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工作,使他们在生活、医疗、保险、就业等方面享受应有的待遇。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篇6)
各位领导,同志们好:
我们xxx街辖区面积文化、活动场馆中心地区。
我们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区司法局、街党工委的关怀指导下,紧紧围绕“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做大做强工作基础”这一工作理念,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下面我就基本情况、具体做法、工作体会、今后打算四个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们自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接管6名社区矫正对象。到目前,1人转到其他社区, 1人已解除矫正,有4人正在接受矫正,案件类型分别为:挪用公款犯罪1人,犯罪1人,交通肇事犯罪1人,放火犯罪1人。刑罚种类全部为缓刑。涉及我街东升一社区2人。朝阳里社区2人。按照社区矫正流程的要求,全部建立了矫正工作站。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到目前,上述矫正对象未发生重新犯罪现象。
二、具体做法
按照社区矫正工作三个有利于的要求,我们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模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我们主要是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第一、 建立组织,做强工作。根据区、街的要求,首先,我们建立起二级矫正组织 ,一是街成立由工委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街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二是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站。组成人员分别为片警、社区管理人员、矫正对象亲属及社区志愿者(主要是邻居),组成了共引、管工作。教,就是给帮教对象在政治上、思想上做好工作,使他们辨别善恶,分清是非。 引,就是想方设法引导矫正对象,摆脱内心阴影摆正生活姿态 ,过上正常人生活。管, 就是加强矫正对象的监管,防止其外出滋事重新犯罪,及时做到“五走访”即新接收的要走访,家庭出现纠纷的要走访,生活有困难的要走访,重大节日前要走访,有疾病时要走访。其次,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的宣传力度。利用法制宣讲员队伍,成立街矫正宣传队,主要是宣传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规定,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社区矫正工作的好的做法。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营造工作氛围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社区矫正,做大做强基础工作。到目前,组织矫正咨询刑种、年龄、工作情况的不同,接受矫正的心理、态度也不尽相同,因此,我们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因人而宜,制定矫正个案。按照“三谈一归”的方法,达到“四心”的效果。“三谈”,即与被矫正对象谈话,谈悔罪的话;与家属谈话,谈帮教的话;与邻里谈话,谈表现的话。“一归”即将谈话内容归纳在一起,进行综合分析,尔后制定有针对性矫正个案。有针对性的个案加上有针对性的工作,使矫正对象树立了“四心”即接受矫正的诚心,弃恶从善的决心,重新做人的信心,立志回归的恒心。
第二、 坚持制度,规范工作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制度。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是规范工作和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依据。因此,我们在认真落实十三项工作的`同时,建立了符合我街特点的一检查二回访三调研的制度。一是检查制度。每季对矫正对象个人档案检查一次,做出评估,对存在的问题予以补正。二是回访制度。对解除矫正人员,定期进行回访,目的是检验工作成效,总结有规律性的做法,指导今后工作。三是调研制度。我们坚持每半年,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向有关部门上报一份调研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求,以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第三、 帮扶解困,巩固工作
我们在工作中注意到,在依法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同时,对这一特殊群体,联合有关部门对其实际困难给予帮扶解困,是一条曲线帮教的有效措施,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矫正效果。2005年初,被矫正对象徐某,因没有正式工作,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其孤独自闭,情绪不稳定,工作站发现后积极为其联系零售《每日新报》的批发点和零售点,进而以帮其经营为名义,了解掌握他的思想动态。徐某在感激工作站同志们的同时,积极配合工作接受矫正,工作开展非常顺利。
第四、 完善队伍,引伸工作
一是完善矫正队伍。基层司法工作承担着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九项工作,任务繁杂而繁重。我街司法所原有一人,为适应工作需要,街办事处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抽调综合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人员充实到矫正办公室,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任务的完成。二是提高队伍素质。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保证社区矫正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我们坚持加强对矫正工作站的人员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采取聘请辅导员授课、开座谈会、体会交流等形式,学知识,学方法,促能力。同时,我们注重发现挖掘社区资源,发动退休老干部、知识分子、有威望的楼门长加入到社区矫正志愿者行列,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有了本质的提高。社区矫正的工作档次在不断提升。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篇7)
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要求各街道、镇要坚持标准、注重发挥优势,彰显特色,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
(一)就地取材,共驻共建。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各自的地域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资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与宁波大学法学院签订地校法制共建协议,率先在孔浦街道开展了“法律人在行动”活动。首先我们聘请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讲师组成社区矫正工作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组,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研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及心理问题,探讨、提出立法建议。其次,我们聘请了在校大学生为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深入到村、社区,提供司法协助。一来较好地解决了社区法律专业工作者紧缺的难题,为基层***法制建设输入新鲜血液;二来为大学生学以致用提供一个实践场地。充分发挥大学的学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实现共建单位的双赢。做到因地制宜,抓出各自的工作特色,努力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配合有力,齐抓共管。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完全的社会环境中实施,必须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我们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与当地敬老院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其中庄桥并自制了矫正对象考勤卡。中马、文教、白沙、孔浦等街道鼓励社会有识之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包括村居、企业、楼道、村民小组等各方力量参与到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中来。以社区老人养老场所为社区矫正人员的公益劳动地点,中马街道还两名矫正人员自源出资帮助贫困学生。截止目前,我们聘请了100余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其中有在校大.......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篇8)
龙王庙乡关于社区服刑人员张丽娟的汇报材料
张丽娟,女,汉族,1969年9月24日生人,身份证号:***200,文化程度:初中,无业,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朝阳街,现户籍所在地变更为辽宁省,犯罪前因婚嫁随夫宋玉国居住在龙王庙乡老院村,户口一直未迁过来,自接受社区矫正时至今一直暂住在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御南路关门口镇,捕前无犯罪记录。
2008年12月9日,该名社区服刑人员因为同案被告人宋玉新(系该社区服刑人员的小叔子)隐匿犯罪所得赃款,依法被一审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后同案被告人上诉,二审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司法所根据文件精神和上级指示要求,方便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统一有效的监管,依据规定要求辖区内剩余刑期在半年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必须配备监控手机。经核实,该社区服刑人员符合必须配备手机的条件,我所已经按规定通知了张丽娟本人。起初,该社区服刑人员称其丈夫宋玉国长期在内蒙古地区打工,只有每年临近春节才能开支领到工资回来几天,自己带两个小女儿暂住在秦皇岛海港区,大女儿正在上小学,小女儿还没有上幼儿园,一直得由自己带着,故自己一直没有到外面找工作,仅靠丈夫上一年的收入勉强维持生活,暂时没有余钱配备监控手机。此后,又经我们先后几次耐心做工作,讲政策和规定,提示是否可以和亲戚邻居借钱,该社区服刑人员称自己家龙王庙乡司法所 201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