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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情说说专题汇总 心情不好怎么办

励志的句子

宪法观后感 篇1

在昨天观看了关于宪法的视频,使我受益匪浅,在2014年,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在我国《宪法》中的第二条也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人民主权也同样是我国宪法的精神!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这“规矩”就是“法律”,就是我们国家的宪法!“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法律,会给人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但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有形之中来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但也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宪法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这是多么使人骄傲,令人赞叹的事情!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这是我们曾在团日活动上唱过的歌谣!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才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大学生,更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弘扬宪法精神,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弘扬宪法精神。在我党的领导下,弘扬宪法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观看了宪法的视频,了解了宪法与宪法日,在日后,作为一名新时代大学生,我将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并且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将法制意识宣传给身边的人,真正做到将宪法刻在心中! !

宪法观后感 篇2

其实从我们出生开始,宪法就一直默默保护着我们,它告诉每一个父母都有义务保护和抚养自己的孩子,子女成年后也有赡养照顾父母的义务哦。

入学的第一堂课老师就教会我们唱国歌,我知道了祖国的首都是北京,当时还迷糊的我并不知道,上学、首都、国徽、国歌等等都是宪法规定的内容。我们在学校受到良好的义务教育,学习的环境和知识越来越丰富,教材教具以及参观游玩都免费提供,这些都是宪法公布的有关普及义务教育带来的成果。

爸爸的单位每年都会给他放好长的年假,让他有更多时间陪伴我们,原来这是享受宪法里规定的劳动者的休假制度的权益。

爷爷奶奶退休了,他们常来北京小住,每天逛逛公园锻炼身体,不上班了每月还固定有退休金,我很是羡慕呢。原来这就是宪法规定的国家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保障……

宪法就像母亲爱着自己的孩子一样,通过各种的法律把我们牢牢的守护在温暖的怀抱里,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我们的权益。

我们能有今天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正是因为有这神圣的宪法一路为我们披荆斩棘,保驾护航。我们平时一定要知法懂法,在成长的道路上,就像多了个替我们遮风挡雨的朋友,可以让我们不受委屈,好好生活。

宪法观后感 篇3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青少年法制意识淡薄,容易受到不法分子侵害,也易受到不法分子的利用。增强法制意识,争做懂法、守法的好青年,正是21世纪的青少年应该和必须做到的。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以前,我也听说过有关青少年犯罪的事。例如,在校的学生因受不了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压力,去网吧上网打游戏,长期下去,没有资金来源,从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他们没能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我们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然而一旦触犯了法律,不仅仅断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伤害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所以,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

宪法观后感 篇4

读《法与宪法》有感

读这本书我感触颇深。英国法学家詹宁斯的这部著作堪称现代英国宪法的理论基础。它的产生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英国宪法理论发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通过仔细阅读和品味作品的内容,我可以说我受益匪浅。

我深深地感到,詹宁斯不仅是英国宪政的老师,也是欧美、中国乃至世界宪政的老师!读过这本著作,我更深深的觉着它可以作为促进我国宪政发展的有力借鉴与指导。

《法与宪法》是要阐释构成现代英国宪法基础的根本理念。作者认为宪法乃是人们的一种结合体,它的特性取决于处于统治和被统治地位的人们的特性。在此方面,宪法是一种转变中的事物,像万花筒的色彩一样变幻不定;对宪法运作的研究包括对各种社会和政治力量的考察,正是这些力量造成了民众及其社会各阶层的观念、愿望和习惯的变化。

他还断言,法学家只有了解法律所产生的社会条件和法律对被统治者施加的后果,才能理解法律。《法与宪法》究竟是什么样的一本法学巨著呢?

下面让我们来一起研读。

本书全文共分八章,分别是英国宪法、宪法、宪法实践、议会、行政、行政法、法院、宪法和基本自由。通过阅读我发现这本著作当中包含着一整套的分权制衡理论,行政权、立法权与司法权的三权分立在著作中表现的十分的鲜明;它除了阐述这一国家的运转机构外还十分深刻的阐述了任

何民众的基本人权应该得到神圣法律的保障,国家体系的正常运转不仅有国家机构的相互监督还要有普通民众的监督;而且它十分深刻的阐述了英国的宪法起源、宪法发展与英国的现代宪法体系;它的总序部分更是十分清晰的阐述了英国宪政的艰难成长史。众所周知,英国是一个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宪法的许多部分是由法院案件,即法官,以及宪法法律和宪法惯例制定的。虽然英国宪政的发展已有相当程度,却仍有许多缺陷与不足之处。

纵观世界,不论是英国还是美国都存在这行政权过分干预立法与司法的现象即行政权过大,而且这一现象仍有愈演愈烈之势。

我国的宪法历史其实并不短暂。中国有自己的宪法近百年了,但是中国的宪政建设还没有完成。总宪政之于宪法,犹如法治之于法制,其盛衰兴废,不仅仅受制于法律之制度,更取决于政制之安排、社会之结构、公民之素质与民众之信仰。

因此修改宪法虽易,行宪政实是困难。我国行宪政之难,也在于此理念与制度皆源于西方而非华夏本土,因此我国的宪政理念源于他方之传播,我国的立宪开始于模仿。模仿并不总是合适的,而且会有这样那样那样的问题。究其根源,在于中国有两千多年的封建传统,人民的宪政和法治意识淡薄。

我国行宪政,该著作的借鉴大有裨益的,虽然不能从根本上促进我国宪政的发展,却可以大大推进我国的民主法治进程!

12级法本21班王世浩作

宪法观后感 篇5

作为中国最大的钢铁生产企业,鞍钢的每一项经营战略都备受关注。然而,在这个看似极重商业化的领域中,鞍钢同样注重了企业文化建设。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鞍钢的宪法。宪法的出台代表鞍钢将“愿景、使命和价值观”等企业理念通过文字表达了出来。作为企业社会责任、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鞍钢的宪法发挥了如同一面旗帜的作用,激励着鞍钢人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发展。

鞍钢宪法中第一条便是明确了“质量第一”的原则。这一条规定的是鞍钢的第一条价值观——注重质量。这一原则释放了质量的重要性,认为质量保障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基石。鞍钢在这一点上一直秉持着高标准、严要求的态度,保证了对客户的高质量服务,得到了极高的客户信任。

鞍钢宪法的第二条规定了鞍钢的“全员参与”原则。这是企业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仿佛表达了鞍钢人对团队和谐的重视。通过“全员参与”这一原则,鞍钢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到企业决策中。这种自发性和参与性不仅仅能有效的调动员工积极性,也能减少企业内部的矛盾,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

鞍钢宪法的第三条规定的是“敬业乐业”的原则。这一价值观所强调的是“以事业为依归”的态度,倡导工作态度端正、高效,最终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双赢。敬业乐业的原则是鞍钢人的共识,也是企业经营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只有在共同认知下,鞍钢人才能全心全意的为企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在这样的企业氛围下,鞍钢社会责任感也有所提升,为当地做出了突出贡献。

鞍钢宪法的第四条规定的则是企业的管理原则。这条规定注重的是工作细心和有条不紊的工作习惯。通过这样一条条规定,鞍钢将现行的企业管理规范凝聚成了具体的行动指南。通过这样的方式,鞍钢宪法鼓励鞍钢人以具体实际的标准来管理和工作。规章制度真正成为了企业内部的自律机制,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而言之,鞍钢宪法的出台对于企业文化的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宪法所阐述的企业理念,代表了企业内部的价值观和经营准则。鞍钢在宪法中明确的规定了质量、参与、敬业以及管理四个原则。这些原则所包含的企业理念和精神已深入鞍钢的企业文化之中,成为鞍钢人的理念信仰。同时,宪法也起到了象征性的意义,为企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成为鞍钢人在工作中的最好的参照。在今日,鞍钢的发展规模达到了一个崭新的层次,能够凭借着自己的实力,成为了中国钢铁工业的优质代表。

宪法观后感 篇6

首先,祝贺天津代表队获得“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团体总决赛冠军!作为一名天津市的小学生我感到无比自豪!

通过收看节目,我了解了我国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是治国安邦的决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和天津队队员一样,我要加强法治学习,了解各种法律法规,做一个懂法律、懂法律的小市民。

今天下午16.30分,我**了在**12台播出的“学宪法讲宪法”比赛节目。

本次比赛共有天津队、辽宁队、重庆队、海南队、河北队、山东队6支队伍参赛。比赛分为三个阶段。正式比赛前,我们抽签。我最喜欢的天津队获得了一等奖。他们可以选择对手。

第一关:“我想说”天津队选择了对手辽宁队。天津队演讲的题目是《宪法的道路》,演讲的姐姐讲得很好,我记住了她说的一句话:

“宪法是一条路,在这条路上,人们可以不受委屈,好好地生活。”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它的意思应该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法律同时也可以保护我们不受侵害。最后天津对得到了203分的高分。

辽宁队演讲得《当8岁遇上18岁》得到了127票。随后出场的是重庆队和海南队分别得到了199票和175票,河北队和山东队分别得到了88票和106票,最后一轮河北队和山东队被淘汰,我们的天津队和另外三支队伍进入了第二关。

第二关:“我知道”。天津队与辽宁队的比赛非常激烈,但天津队在最后时刻击败辽宁队进入决赛。

而海南队战胜了重庆队也进入了决赛。第三关:“我不服”。

天津队和海南队就宪法是否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后还是天津队水平更高,夺得了本次“学宪法讲宪法”比赛的冠军。

从这个节目中,我了解到宪法是母法,是一切法律的基础,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得到保障,我们的生活才能安全和幸福。我也很佩服我在舞台上的兄弟姐妹。他们说得很好,知道很多。我要向他们学习,做一个懂法律、懂法律、守法的好孩子!

宪法观后感 篇7

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教育部要求各级学校组织学生集体晨读宪法、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并且明确校长要主持一次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或者为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学生们上午读完《国家宪法》后的感受

在我国第二个宪法日到来之际,我们学校举办了“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守法公民”主题教育活动,集体晨读宪法,学习宪法知识。

追朔宪法的历史,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4部宪法,即1949年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后来又以修正案的方式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xx年4次修改。xx年开始,我国将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为重点的广泛的普法活动。

xx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国家宪法日的设定,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自古以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正所谓没有规定不成方圆,无论是上至国家还是下至个人,都应该有一定的规定来约束行为,否则便会出现肆虐张狂的人,吧国泰民安的国家搅得一团糟。

正是因为法律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们高中生应该遵守纪律,不应该以身试法,带来严重后果。

遵守纪律应以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遵纪守法不是一向夸大的号召,不是一纸空文,而应落实到实际的行动中去,切实从细微的小事做起。

“爱护公物”,“不随地吐痰”,“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市民,不摘花草树木”,“保护地球,爱护环境”这些都不是空空的标语,而是要我们以自己为出发点付出实际努力的。随手捡起地上的一张纸屑,拧紧打开的水龙头,为干渴的鲜花浇一点水,这些都是我们中学生力所能及的事,举手之劳,却可以创造出一个更和谐的世界。

作为祖国明天的栋梁,我们要以这个宪法日为契机,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遵纪守法。遵纪守法是我们高中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既是珍爱自己,又是关心别人,更是为了一个更加繁荣昌盛的祖国和一个更加和谐美满的世界。

谷物,齿轮和金色的五颗星的耳朵被国徽下的法律神圣性所包围。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很多地方要用到法律,法律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着不可缺少的角色。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

小时候,爸爸妈妈就在我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他们告诉我,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和小朋友一起玩时,他们告诉我不能欺负小朋友,要和小朋友互相谦让,一起玩。及至上学以后学校的老师们和爸爸妈妈一样,也告诉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还请来了很多警察叔叔阿姨给我们讲违法乱纪的危害,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在他们的教育下,我知道了:

做坏事不仅仅是要被警察抓起来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做了坏事会给别人也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会影响别人的生活,也会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向深渊。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也在慢慢长大。在电视报道上,在报刊杂志上,甚至就在我自己的生活中,我看到了,也深深地意识到:遵纪守法应该从小做起,我们应该从小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

否则,很可能触犯法律,如果你触犯了法律,你最终会后悔的!

宪法从根本上和宏观上确定了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方法。而宪法确定这些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的最**值是维护人的尊严,可以说,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维护人的尊严而展开的。在这一最**值指导之下,宪法设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国家机构及其具体运行、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

特别是根据这个最大值,设定了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一切国家权力均**于宪法并受制于宪法,宪法不仅控制着整个国家权力,而且国家权力之组成部分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均需遵从宪法的最**值和由这一最**值所决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因此,我们所直接体验和观察到的国家权力的运行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都是宪法影响社会生活的具体体现。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只有在维权或违法的情况下,才能真正接触到法律法规。在维护我们的权利时,我们会觉得法律是如此平易近人,不可或缺。它帮助我们获得应得的利益并保护我们。而在违法时,我们又会觉得它是这样的冷酷无情又令人生厌,在很多时候我们对于这样一些框框条条总是无法理解。

于是他开始质疑宪法最重要的价值是否真的是保护人的尊严?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将宪法放在心中,保护公民权利,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宪法观后感 篇8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营造学习宪法、崇尚宪法、弘扬法治的浓厚氛围,12月4日,利用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第5个国家宪法日,泰隆社区在巴丹吉林镇的带领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地向广大群众宣传了《宪法》、《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晚上八点,社区组织全体党员、工作人员共同观看了《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入选者是2018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努力奋斗的典型代表,“微观之中折射宏观,小事背后看见转变”,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宪法的精神,他们的每一项具体工作都呈现了法治的力量。每一位获奖者背后都有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每一步艰辛的努力都在推动法治建设的进程,聚焦了平凡岗位上“接地气、敢担当、有作为”的基层法律工作者。

通过观看法制节目,增强了广大居民学法,知法,守法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宪法观后感 篇9

今天,冯老师带领我们收看了“宪法晨读活动”。我知道了我国有许多法令,但这些法令都归属于一部法令——宪法。宪法她恰似一位母亲,其他法令犹如她的后代。

自古以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我们国家没有宪法,一切岂不是乱套了吗?

在我心中,宪法是崇高的,他像是一块盾牌,能够用来维护自己,使自己不受损伤。它使重男轻女的爸爸妈妈们理解了人人平等的重要性;它让遭受虐待的儿童有了维护尊严的保障;它使垂暮的白叟不至于孤苦无依;它使失学的儿童能够重返校园……

通过“宪法晨读活动”,我从四位来自全国各地优秀的演讲者的演讲中,对宪法有了愈加具象的认识,也愈加理解了宪法存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意义。

“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感谢老师组织我们参加这样的活动,让我们知道了宪法就在我们身边,不让我们走错路、走旁门,也约束了我们的一言一行,指引我们用宪法来保护自己。期待能参加更多这样的活动!

宪法观后感 篇10

学习宪法,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好公民,我认真地学习了宪法知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目标,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党要“依法执政”。

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又进一步阐明“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并把“依法执政”纳入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是法治的基础。

1982年宪法第四次修正案是我国宪政史上又一个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次修宪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展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方针,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

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

一、讲政治与**制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的作用。修改后的宪法将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的统一

1、 对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依法治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确立“****”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指导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深入学习贯彻宪法,对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在全面学习宪法的基础上,深刻理解宪法修正案的一般原则,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更好地学习和理解宪法。

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确立“****”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坚持以“****”重要思想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全面准确地认识和把握把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纳入统一战线表述的重要意义,坚持党的爱国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党和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科学内涵,在加快经济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进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握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宪法具有指导和协调的功能,是所有法律规范的共同功能。它是指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的引导和引导作用。法律规范通过明确而原则地昭示人们可以为某种行为、不能为某种行为、必须为某种行为、怎样为某种行为,从而使人们在行为活动中有明确的遵循。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当然具有指导作用。

然而,宪法的地位和内容决定了宪法的指导作用有其自身的特点。首先,就指导主体而言,不仅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还包括公民个人。也就是说,宪法既指导国家行为,又指导公民的个人行为。

宪法不仅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政策,以及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而且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些规定即为国家和公民提供了行动指南。二是在指导范围上,涵盖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宪法规定的内容不仅是国家生活的一个或几个方面,而且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旦然在规定的详略或者抽象程度上会存在差异,但无不可以在宪法中找到原则、精神。因此.宪法指引的领域非常广泛。

第三,就指导方针的效力而言,宪法作为一国的基本法和母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四,就指引的思想基础来讲,既然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那么宪法对机关、组织和个人行为的指引,实际上贯穿着民主的基本精神,或者说是通过对人们行为的正确指引,促进民主的真正实现。

协调作用是宪法对于整体社会的作用。如前所述,宪法的内容涉及整个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因此,宪法通过对各种社会行为的调整,不仅使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规律可循,而且使各个方面形成良性和谐的互动关系。

宪法还具有评价和宣传的功能。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行为总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评价。只有通过评价才能判断其行为的价值和效果。法律作为一种标准和尺度,自然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作用,它通过判断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行为是否有效或合法,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标准,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

虽然社会群体的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规则等社会规范都具有评价功能,但法律评价不同与其他社会评价,具有客观性、统一性、普遍性和强制性等特点。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不仅具有其他法律所具有的评价功能,而且具有鲜明的特点:一是宪法评价范围广。

如前所述,宪法规范所规范的社会关系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就是说,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各主要方面都可以在宪法中找到评价的依据和标准,而其他法律是不可能的。第二,宪法评价具有集中性。

既然宪法集中表现统治阶级意志,是统治阶级管理国家和社会最基本的依据.那么宪法评价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综合评价。第三,宪法评价具有最高性。宪法是母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以此为基础,一切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以此为根本活动准则。

因此.宪法的评价具有至高无上性。同时,宪法不仅是评价人们社会行为的标准,而且它还具有宣传作用,它对于提高公民的思想意识,特别是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比如我国现行宪法的序言,通过总结我国近百年来的历史,特别是20世纪所发生的四件大事,对于人们正确认识历史,深刻理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必要性就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此外,宪法文本中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定,也将有效地促进人们公民意识的增强

通过这次学习活动,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对我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会继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

宪法观后感 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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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读后感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

1、 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障。_-

关于宪法读后感_

宪法读后感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

1、 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障。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

学宪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在这学期的宪法学学习中,我认真学习了民法知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中国社会主依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实现这一目标,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依法执政。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执政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基本执政方式,并将其纳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是法治的基础。

1982年宪法第四次修正案是中国宪政史上又一个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次修宪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展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方针,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

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

一、讲政治与**制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的作用。修改后的宪法将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的统一

1、 对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依法治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这次学习,我增强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这对我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会继续学习和提高自己。

宪法读后感二: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形象地,《宪法》被称为母法。由此可见,宪法的地位处于法律金字塔的顶端,宪法的效力最高。

《宪法》的序言中写到,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如此重要,每个公民都应该维护宪法的尊严,确保宪法的实施,从而成为一个好公民。

通过《宪法》的学习,我树立更为坚实的爱国主义的信念,我要努力学***文化知识,而成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的一员。

宪法读后感三: 对于第

一、二章的理解,我的想法还不是很成熟,但还是有一些自己粗浅的想法,我就简单的说一下我的读后感。

在第一章第二版导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主要描述了1865-1866年的英国宪法。开篇作者便写到了自1865年来政治生活中的变化,在帕麦斯顿勋爵时代不可能发生的事一次次地在1865年后成为了现实,比如说写到的取缔爱尔兰教会等,但是为何1865年能够成为一个分界点呢?这就要从帕麦斯顿勋爵所坚持的观点以及他个人的统治方式谈起了。

帕麦斯顿勋爵主张对外扩张,不热衷于议会改革,且在其统治期间,他并不听取年轻人的意见,年轻人所希望的东西他予以阻挠,以至于当他在1865年此辞世后英国**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1865年后新鲜血液的注入让英国**有了新的生机,1867年第二次议会改革法出台后,各种社会力量争取权利、完善权利的斗争在改革和完善议会制度的框架内进行,使得英国的社会变革踏上了合法化轨道,但是作者似乎低估了这次议会改革法的作用。

在作者第一章的再版导言里,我们便可以看到许多的东西,他谈到了1867年的议会改革法在选举权、上议院和下议院之间的关系的影响,另外对于执政者权利的制约和本国在签订条约等方面也做了一定的阐释,在本章末,作者还谈及了法国的政治实验以及美国和英国的制度比较,我不得不说,再版导言的意义相当重大。首先,在选举权方面,1867年的改革比以前的改革法更为有力,这使得英国下层民众有选举权,这在笔者看来是不应该的。即便如此,由于他们无法形成自己独特而健全的意见,也无法深入了解英国**,他们在选举中深受那些无形的东西的影响。

十万镑户在作出判断时受到了他们认为比他们更有教养的阶层的引导,但事实上,他们的选举不过是对富人们的选举而已。英国小店主们则是在两套高贵的观念中做出选择,而对于他们本身并不理解这些观念。但无论这些新选民们是如何做出他们的选择的,不可忽视的是,他们并没有真正的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见解,而仅仅是在跟随别人的步伐在前进而已。

在作者看来,新的选举阶层并未形成新的见解这一现象对于英国**的稳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并且他担心一旦这个阶层的人民团结起来、联合起来运用这已经普遍的选举权为自己的利益而向那些高层进行抵抗时,这个国家的秩序会发生紊乱,由原来的政要领着公众走转变成公众领着政要走。由于选举权的广泛分配,那些在教育和财富方面富有的人在作者口中乞求穷人和无知者的选票,并对他们的决定表示尊重。这时,下层的声音,用笔者的话说,就是人民的声音会变成魔鬼的声音。

也就是说,此时劳工们的联合是一种灾难。对此,可以由17页的三段文字中明显的体会到。

1867年的改革法对于上议院和下议院之间的关系的调整也相较于1832年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从那时起,贵族在立法机构中的作用变得微不足道。即使是如此,由于人们意识上对于贵族们的景仰和敬畏,在他们的内心深处,还是存在着对贵族的好感的。

正如笔者后来所说,如果建立起终身贵族制度,并且名副其实,那么终身贵族制度的数量将是数不清的,而且还可能引发一场政治风暴。然而,当人们面对现实时,即使心里对贵族有许多好感,也不敢说出来,甚至会以尊严和敌意来反对贵族。由于改革法后的上议院的地位低于下议院,但贵族们又不想丧失他们对富豪们的领导,他们便不得不妥协于富豪集团,向他们作出让步,以此来维持他们表面上的领导权利你,而从实质上来说,这个时候的贵族如果没有历史底蕴的支撑,它将一无是处。

当谈及对于执政者权利的制约时,作者提到了两种制约方式,即**的制约和更换内阁,但这两种制约方式皆是针对大臣们而言,一旦大臣们向女王提出了会危及****的建议,他便会且一定会受到**,但为了避免大臣们是由于善意的错误判断而提出了不应有的建议,便有了更换内阁这一补救机制。然而在更换内阁的过程中,贵族院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原因就在于从未对内阁有过信任,于是贵族院的投票便没有了分量。从作者言辞之中,我们了解到在当时无论是一个签订得多么有利的条约,都会不同程度的受到反对派们的排斥,但是,英国却也是一个爱国的国家,他们不会为使自己及其党派取得某种暂时的国内利益而使国家一种没完没了的对外争夺之中,这也是我最为钦佩的一点。

在章末,作者谈及了法国的政治实验以及将美国的制度与英国相比较。在作者的描述之下我们可以了解到,议会制在法国并不合适。在美国和英国制度的比较方面给人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财政方面,在**制**的管理下,人民对于税负并不敏感,这一点使得**能够获得并保持收入相对支出的巨额盈余。

在英国,这样的税收是不可接受的。

在第二章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英国政治制度中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的关系,它们彼此之间是截然分立的,却又是平衡统一的,它们彼此之间互相独立,却又因着对方另外的毛病和不良倾向而制衡。英国宪法并不是任何国家都是适用的。它给英国所带来的利益一般是历史性的,是其他没有这种文化沉淀的国家所不能效仿的。

英国的政制包括富于尊严和富于效率两部分,富于尊严的部分给予**力量,而富于效率的那部分只是使用了这种力量。英国宪法现代式的简单性可以不拘细节的被移植到其他国家,然而因其富于尊严的部分是复杂、堂皇且非常古老的,若是没有与之拥有相同历史和类似政治资源的国家是无法完全将之复制到自己的国家的。因而,英国宪法独特的效力也只能在英国发挥到极致。

在书中,作者发表了这样一种观点,看似彼此独立的行政权和立法权之间却是完美的结合在一起的,而这个重要的桥梁便是内阁,也就是一个被立法机构选以充任行政机构的委员会,是一个由立法机构从它信任和熟悉的人中选定的控制委员会,它的任务则是治理国家。而当内阁举行会议时极其秘密的进行的,并且没有任何的官方记录,所以说,它是一个完全秘密的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拥有着其他委员会不可能哟拥有的权利,即它可以将产生它的议会予以解散,也拥有着申诉权。在该章中,作者将美国的**制与英国的内阁制作了一个比较。

首先,从和平时期谈起,这个时侯的行政部门时极其需要立法部门的支持的,行政部门如果想要实施某种策略,不如说征税,如果立法部门并不配合制定相应的税收征管法的话,行政部门的权利则会变得名不副实。处于**制下的美国就经常遇到这样的困境。而在英国,内阁则可以以内阁辞职或解散议会相要挟,以迫使议会立法。

那么,上述困窘的局面则不会出现了。其次,英国的内阁制使得政治家们的精彩辩论得到确保,并形成了重要的政治分野。国民们形成了一种公共**,他们热衷于政治,努力形成自己的判断,他们的声音对党派分野有着极大的影响,而辩论及国会中的党派分野则决定了**的去留。

再来看一下**制下面的**,国民们除了在**时刻以外,并不能形成任何影响。因此,可以说,内阁制**教育着国家,而**制则有可能使国家腐化。再次,**制下立法和行政机构之间的分离会导致削弱彼此的力量,从而削弱全部的**力量。

但英国强大的内阁制因其可以解散议会的权利则避免了这种状况的出现。由此,我们可以再次看到内阁制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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