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精华7篇#】随着法律的广泛宣传,我们的生活已经不能和合同分割了。制定合同时,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写好合同都有哪些基本方法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有关“食品委托加工合同”的相关知识,巨佳的文章让我们一起来品味!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篇1】
食品委托加工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___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_________
2、产品规格为:________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___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___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___%,若超过___%,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___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___%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由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具体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___月订货量___万箱以内的,第___天不低于___万箱,月订货量___万箱的,每天不低于___万箱,___万箱以上的,每天___万箱。
第六条 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争议解决途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生效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
(本页为签章页,无正文。)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冷冻饮品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指定的 冷冻饮品 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5、甲方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货品验收,如经验收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改动或降低该标准。
3、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所执行国家标准的要求,保证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4、保证提供的产品配方和工艺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负责。
5、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所带来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7、本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款识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为他人生产或提供。按本合同要求生产的产品由甲方负责销售,乙方不得擅自销售。
第四条 委托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技术标准后,向乙方发出委托加工通知单,乙方接到通知单后即按该单的要求进行生产,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入库冷藏,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结算、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及质量指标,甲、乙双方以此作为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未及时冷藏除外),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5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处理,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品。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带有甲方商标款识的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乙方应立即停止,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后果和损失。
3、如甲方未及时向乙方发出通知单,或未及时提供包装物料,造成交货延迟,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壹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济南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文篇三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加工数量、规格、标准、质量、交付时间、价格等事项,以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双方签订的本形式确定。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每次以订单合同形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每次订单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提供。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标准等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验收甲方新到包装袋和礼盒及瓶罐等,因验收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应保证按时完成交货,如出现延迟交货乙方每日赔偿甲方此批订单总值的1%的违约金,并尽快完成订单,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6、制造材料交付乙方后,乙方应自费承担储存和保管,如造成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将各种原辅料损耗率控制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损耗超出正常损耗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 乙方应给甲方人员提供监控生产过程的便利和协助。
9、 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用于为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项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下不单方面拒绝甲方加工要求,为甲方加工生产所需的资质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资质和生产条件更改时及时告知甲方。
11、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2、乙方应对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13、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向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15、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应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甲方包材、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物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六条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九条 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如有重复和矛
盾之处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如遇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篇3】
甲方(委托方):
公司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乙方(加工方):
公司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红糖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品类与规格
1.1 品类: 牌红糖
1.2 规格:
第二条 原料与辅料的供应
2.1 加工产品所需原料与辅料由乙方负责生产。
2.2 乙方生产的原料与辅料须达到加工甲方委托产品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 包装材料供应
3.1 委托加工产品的包装材料全部由甲方供应,甲方可根据市场销售的需要,自行设计产品标识图案、外包装图案及产品商标图案,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
3.2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应达到包装加工产品的质量要求,并由乙方免费用于包装加工的产品。
3.3 包装材料上应印制甲方商标、销售电话,并应注明甲方为委托方。
3.4 包装材料上印制的生产地址为乙方的生产地址,并注明乙方为加工方。
3.5 乙方不得在委托加工的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甲方的包装材料或包装材料单一的或组合的图案。
3.6 包装材料如有剩余,乙方应全部退还给甲方。
3.7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如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8 甲方须在乙方开始生产原辅料后五日内将包装材料运送至乙方生产地,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9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只能用于包装委托加工产品,乙方不得用于包装委托加工产品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
第四条 委托加工订单
4.1 甲方可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快递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乙方提交委托加工产品的订单。
4.2 甲方应在订单中明确产品的数量、要求及交货的最后期限。
4.3 甲方要求的交付产品期限应当是合理的且能够满足乙方加工产品的需要。
4.4 乙方收到甲方的订单后,应以快递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确认甲方提交的订单。
4.5 如乙方对甲方的订单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的订单后三日内向甲方提出;如乙方对甲方订单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提交的该次订单;甲方收到乙方异议并修改订单后应再次向乙方提交,再次提交的订单为新订单。
4.6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订单后三日内既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确认订单,则视为乙方拒绝接受该次订单,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加工。
4.7 如乙方在确认订单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订单,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加工费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加工费双方可根据市场价格另行协商,或在甲方提交的订单中明确约定,但每吨至少应当高于乙方生产原辅料的成本1000元(即甲方支付的加工费≧乙方生产原辅料的成本+1000元)。
5.2 甲方应在乙方确认订单后二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的所有加工费。
5.3 甲方支付的加工费包含使用乙方生产的原辅料的费用。
5.4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加工费后开始生产原辅料并加工委托的产品。
第六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
6.1 乙方应在委托加工订单中约定的最后交货期限之前将委托的产品加工并包装完毕。
6.2 交货地点为乙方仓库。
6.3 乙方将产品交付给甲方安排的运输车辆即视为乙方交货完毕。
6.4 产品装车由乙方负责安排,如因装车产生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质量检验
7.1 乙方应保证加工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并分别于每年的6月30日之前、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出具两次国家相关部门机构的检验报告。
7.2 每批次产品交付之前,乙方应完成对待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并制作产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单。
7.3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乙方方可安排装车出厂。
7.4 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国家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相同数量的产品;未经确认或鉴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5 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由国家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的损失;未经鉴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6 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7.7 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储存、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承担责任。
7.8 如因甲方提供的包装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9 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单。
第八条 合同期限
8.1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8.2 如任何一方欲在本合同到期后继续合作,应合同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另一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8.3 本合同签订后期限届满前,非因不可抗力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否则解除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9.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加工费,如逾期支付,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百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9.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供应包装材料,因未按约定供应:
(1)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包装产品的,乙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交货的责任;
(2)导致产品因未及时包装而变质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3 如甲方因未按时供应包装材料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9.4 甲方可对乙方的生产过程提出合理的建议。
9.5 甲方负责安排产品的物流运输、购买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9.6 乙方将产品装车完毕后,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应在乙方的出库单上签字,产品相应的损毁、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9.7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产品质量检验单及出库单上签字后,产品方可出厂。
9.7 对于不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必须接受,如甲方拒绝接受或在订单约定的最后交货期限后二日内仍未接收,则:
(1)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保管未接收产品的保管费;
(3)超过一个月仍未接收的,乙方可将该批次的产品提存或者经公证机构公证后将该批次产品重新包装后出售;
(4)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将产品重新包装出售的收入归乙方所有。
9.8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委托其他任何个人、厂家生产、包装或自行生产、包装与本合同约定的相同产品,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如给乙方造成损失,仍应予赔偿。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0.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生产原辅料及产品,委托加工的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10.2 在甲方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期限交付产品。
10.3 甲方对生产提出的建议,乙方的应当予以考虑,对于合理的建议乙方应当采纳。
10.4 乙方应将生产的所有委托加工产品交付给甲方,无本合同约定的特殊情形乙方不得擅自销售或出售委托给他人销售,否则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均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
11.2 前条的损失包括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扩大损失、可期待利益损失等及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出的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各项合理的费用。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12.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本合同的必备内容。
13.2 甲乙双方确认,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订单、材料均通过以下地址及电子邮件送达:
(1)甲方地址:
电子邮件:
(2)乙方地址:
电子邮件:
13.3 如甲乙双方因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前条地址亦是唯一接收所有法律文书的地址,法律文书邮寄至该地址后,不论是否签收或拒收退回,均视为已送达到对方;如送达地址有任何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对方。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3.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冷冻饮品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指定的产品。
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时间等。
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4、甲方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货品验收,如经验收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进行产品的组织加工。
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改动或降低该标准。
3、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所执行国家标准的要求,保证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负责。
5、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款识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为他人生产或提供。按本合同要求生产的产品由甲方负责销售,乙方不得擅自销售。
第四条委托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技术标准后,向乙方发出委托加工通知单,乙方接到通知单后即按该单的要求进行生产,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入库冷藏,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结算、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及质量指标,甲、乙双方以此作为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处理,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违约责任
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品。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印刷品等,一经查证,乙方应立即停止,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后果和损失。
3、如甲方未及时向乙方发出通知单,或未及时提供包装物料,造成交货延迟,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济南
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篇5】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商):_______________
本学期由___________为甲方食堂供应___________。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让甲方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食品,甲方全体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特签定供货合同如下:
1、乙方将本公司(或本商店)合法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送交甲方查验,并向甲方本公司(或商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或商店)经营人身份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2、乙方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原料、调料)品名、规格、等要求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3、乙方所供食品(原料、调料)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符合《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原料、调料)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甲方所需要的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食品检测报告等。
5、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料、调料)价格批发价或优惠价。
6、货款按月结清。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补充。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为一学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另行续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经营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香港)
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律和特区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来料加工各款__________________业务进行了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了如下合同条款:___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___
(1)提供有上盖之厂房__________________栋______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无上盖场地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工厂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名,生产工人首期__________________名、开业后十二个月增至__________________名,(禁止雇佣不满十六岁的童工),如当地劳力缺乏,可到外地雇请,但须经__________________市有关部门批准,在合同期内代乙方加工生产上述产品,加工成品后交回乙方复出香港。
(2)提供现有水、电设备供加工生产之用,如需要安装水、电设施,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3)办理来料加工、装配有关业务的进出口手续及对工厂实行行政、财务和管理,不得把工厂以任何形式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
2.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及装修厂房和建造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简易厂房所需的设备材料(详见清单),分多批运抵甲方工厂,设备总值月__________________万港元。
(2)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物料,具体数量、规格在合同中订明。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一批标志牌杆件承包给乙方在本公司车间内焊接加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
3、乙方工作人员在厂工作期间,食宿由甲方安排,每人每天按十元伙食费标准给予就餐,伙食费在加工费中结算扣除。
4、乙方在焊接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样品加工,焊缝必须平整光滑,焊后清除焊渣(气保焊除外),以确保焊接质量。
6、焊接工程量与单价计算为:___
A、二悬臂主柱套;价格合计价格。
B、三悬臂主柱套;价格合计价格。
C、二悬臂支杆套;价格合计价格。
D、三悬臂支杆套;价格合计价格。
E、羊柱支杆套;价格合计价格。
合计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以上协议为这批标志牌杆件焊接承包任务。焊接全部完工后,在本月内付给乙方加工费,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委托方:____加工方: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代表人姓名:_______
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_________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_________万箱,月订货量______万箱的,每天不低于______万箱,______________万箱以上的,每天______万箱。
第六条: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争议解决途径。
3、合同生效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