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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传记作文 篇1

我的母亲

作者:王思涵

我的母亲是一个勤快的人,做事从不拖延。

我的母亲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虽然当时土地已经分给了每户农民,但生活还是不尽人意,在我母亲五六岁的时侯,别要帮家里干活,在上一年级时就要下地干活了。就符合了那句“每天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因为要上学,我的母亲必须5点多就要起床,步行很远的距离去上学,每天穿的草鞋都有被磨破的痕迹,不下雨还好,一下雨地上的泥巴超级滑,走一步摔一步,因为家里贫穷,没有钱买鞋。一到冬天,那个脚都冻得都快烂到骨头了,尽管这样,还要去上学。在农收季节,学校基本每周放一天假,回家帮大人收地,听我母亲的描述那个时候又热又晒,地里还有许多虫子,我外婆就让我母亲下去抓,第一次下去抓的时候可把我的母亲吓的是四处乱窜。

随着年纪的增长,家里逐渐供不起三个孩子去上学,于是我的母亲在初三辍学了,刚开始还在家里帮助干活,可渐渐地,我的母亲觉得这样不行,于是便出去打工了,她刚开始到了广州那边做流水线工作,后来又干了两年技术人员,因为干活利索,可受他们组长喜欢,每次还都能拿奖金,后来因为跟我父亲结婚,就辞去了这份工作,跟我父亲去海南那边打拼,去那儿不久,我的母亲便怀了我的哥哥,就没有工作了,全是我父亲在干活,后来攒够了积蓄就到贵阳这边,一来就决定自己创业卖服装,刚开始和五户人家合租,每天生活在拥挤的房间里。随着生意越来越好,在我两岁时,我的父母买了房子,我的母亲就每天带着我上班,后来我也慢慢长大,我的母亲也逐渐老去。

我的母亲是一个勤快的人,也是一个坚强的人

人物传记作文 篇2

我的母亲,很平凡,宛如沧海一粟。但她也有属于自己的快乐时光,有属于她自己的隐忍悲伤,有属于她自己的“冬日暖阳”,有属于她自己的努力辛苦。她,活出了独属于她自己的绚烂人生。

她的童年,与众不同。她随着把青春献给国防事业的父亲,来到了祖国的大西北,那必然是一方不同于枣阳的天地。蜷曲着的干涸河床的最深处,流淌着手腕细的水,她却毫不在意那些,与父亲在军用机场的跑道上嬉笑、追逐。她的父亲高大,站在她的面前宛如一棵参天的白杨树,为她挡住了风沙、挡住了寒潮。高大的白杨树伸出宽阔的手掌,很好地将她的小手包在里面。父亲就这样牵着她的小手,慢慢地奔跑在跑道上,看着一架架战斗机划过天空。她的小小心里也在向往着蓝天,这儿,有她的快乐。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她又随着转业的父亲回到了家乡,离开了抬头便可见飞机的平凉。她的母亲为她又添了一个小弟弟,小弟弟的到来改变了她的生活。纵然从前父母对她百般呵护,但现在她感觉一家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小弟弟的身上,像汇聚的一大束光线,刺得人睁不开眼。她认为自己仿佛被遗忘了,也就是在那时她隐约知道,自己的蓝天必须由自己创造。她的隐忍,又有谁能懂?

好在她的花季年龄有那么一个闺密曾陪着她,以一颗真心对待她。秋冬时节,愈渐寒冷的天气让孱弱的她频频咳嗽。天快黑了,校门口的她俩,嘻嘻哈哈、打打闹闹往家里走。张口大笑的她灌了几口偏北风,剧烈的咳嗽声,声声刺耳,次次扎心。闺密见状,麻利地将脖子上洁白的围巾取下,缠在她的面部周围,笑着说:“我家近,你别着凉了。围巾你戴着,别害怕弄脏。”她瞄了一眼面前的围巾,又望向大路,她看到有一条洁白的围巾,为她铺上了回家的路。那一刻,她认识到只要有人真心陪伴,就能有属于自己的美丽蓝天,而闺密便如同冬日里的暖阳,温暖着她的心。

学生生涯就那样在她的叹息声中结束了。许多原因使她没能考上高中。度过了简单的师范时光,便在父母的支持下当了一名小学教师。教师这个职业很平凡,但她却用尽全力对待这份工作:她曾挺着大肚子到学生家里劝辍学的学生上学;她曾把自己和弟弟的衣服拿给学生姐弟俩穿;她曾坚持精心备课,数年从未间断;作文她曾把自己的孩子留在夜晚的办公室去辅导其他孩子,而自己的女儿在孤寂中独自流泪……她把自己所能做到的关爱都给了学生,恨不得把所有的东西都传授给学生,哪怕自己快成了纸片人。我有幸与她成为两年的师生,默默地看着她努力付出。她的辛苦努力使她渐渐发现,天很蓝,路很远,蓝天在心里,自己在路上。她的努力与辛苦不求回报。

我的母亲,很平凡,好似一丝风、一片云,静悄悄地划过天空,无人知晓,只留下了吹拂的草地、滋润的花野。她,活出了自己的意义;她,活出了五彩绚烂的人生!

人物传记作文 篇3

我的母亲

作者:张烨骞

我的母亲,身材中等,稍胖,目光和蔼可亲,说话温和,很能吃苦耐劳。

母亲出生在贫困的农村,家中有四姐妹,外公外婆常年在地里干活,但只能简单的维持生计。

母亲上学的时候,每天,天还未亮,便要出发,走上两个小时的漫长路途去学校。学校的生活也很艰苦,每个星期日的下午,母亲都要背上一个星期的粮食去学校。由于家里很穷,没有任何配菜,只有一瓶自制的胡辣椒。每个星期的生活费最多只有五元。学校的条件也很差,每个寝室都住了40多名学生。特别是冬天的时候,因为怕冷,大家只能围在一起互相取暖。周五放学,母亲回到家后,还要帮助外公外婆做饭、洗碗、割猪草、放牛等等。我的母亲在这艰苦的生活中度过了初中三年。

母亲成年后,来到了城市里打工,因为找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美容院,她发现自己的文化程度不高,也没有工作经验,只能委屈将就。到了那里,却只是给老板做饭,打扫卫生。老板每次都答应让母亲学习技术,可是干了一年多,老板却未信守承诺。技术也没学成,母亲便辞职了。后来,母亲又重新找了一份工作,在酒店里做接待工作。虽然工作比较轻松,但是母亲更羡慕有文化的人,上着朝九晚五的工作。他们拥有着法定节假日,可母亲却要从早站到晚。

母亲说,她当初应该好好学习,同时,她也憎恶不守信的人。母亲特别能吃苦,她想获得更美好的生活。

人物传记作文 篇4

邓飞是盖天军襄阳府人(今湖北襄阳),从小在社会上游荡,吃了很多苦。因生活所迫,有时候没饭吃,就吃人肉。那年月经常发生灾荒,死人很多,吃人肉很容易。慢慢地,他吃人肉上瘾了。由于吃得多,火气上攻,得了红眼病,再也治不好了,人们根据他红眼的特点,送他一个外号火眼狻猊。狻猊发音SuanNi,是龙生的九子之一,形状像狮子,邓飞可能头发蓬松的样子有点像狮子吧。在江湖上用动物形容人是常见的,林冲的绰号就是豹子头,还有什么扑天雕了、青面兽了、两头蛇了等等。

邓飞早年因杀人越货,曾被关进大牢,铁链锁身,没想到他竟然用这条铁链练出一身好武功,后来出狱后干脆用铁链作兵器,一条铁链舞起来虎虎生风,寻常人等近他不得。早年间他在江湖上作案,有时与人合伙,比如和杨林,但主要是独来独往。后来遇到孟康,两人情投意合,相见恨晚,遂结为生死之交。

某天邓、孟两人经过饮马川,看到这里群山环抱,河流蜿蜒,湿地遍布,地势既险要又秀丽,于是就决定在这儿扎下来。他们打败了原来占据这里的小山贼,夺得了这块宝地,逐渐聚集起二三百名喽啰,当了山大王。后来裴宣来了,邓飞看到裴宣见过世面,又有文化,就主动让位,让裴宣当老大,自己当老二。

杨林和戴宗去蓟州找公孙胜时路过饮马川,他正好和孟康一起下山劫道,一看是老相识杨林,就请他们上山,听戴宗忽悠了一番梁山的好处后,决定入股梁山,成为梁山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小股东。

授衔时,他被封为地阖星,阖是门的意思,地阖星没有意思。他的排位是49位,这个位次很高,大概跟他是一路诸侯有关吧。他的职务是马军小彪将兼远探出哨头领。

他也曾立过一些小功,比如征田虎时打死过田虎部将姚约,但总体来说,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表现。

征方腊时,他跟随宋江打杭州,进攻北门时,遇上方腊手下头号悍将石宝。石宝的武功与梁山五虎上将相比,只高不低。索超向他挑战时,他一锤就把索超打下马去。邓飞赶上去想营救索超,石宝又挥起大刀砍将下来,可怜火眼狻猊,被一刀砍作两段,惨死阵前。

人物传记作文 篇5

时迁在水浒中是一个很特别的人物,他在108将里排名107位,仅为倒数第二,星座是地贼星,似乎作者对他很鄙视。但矛盾的是,时迁在书中所占篇幅很多,而且多为表现他聪明智慧的内容。因为这,他在中国老百姓中知名度很高,不仅高于一般的地煞星,甚至许多天罡星也不如他。以他为主角的传统戏曲有《时迁盗甲》、《时迁偷鸡》、《雁翎甲》等,是戏曲行当中丑角戏的经典剧目。

时迁祖籍在高唐州(今山东聊城),后流落到辽国蓟州。是个惯偷,兼带盗墓,偷不了活人就偷死人,有时候还搞一些坑蒙拐骗的勾当。曾因犯事被抓进监狱,是杨雄救了他,因此他视杨雄为恩人。

时迁的绰号叫鼓上蚤,形容他上蹿下跳,飞檐走壁,甚至在鼓上跳都不会出声,说明他轻功极佳。时迁不仅手脚麻利,而且为人机巧敏捷,有眼色,勤快伶俐,很会服侍人。书中描写时迁偷鸡一段情节时,把他这些特点刻画的活灵活现。

梁山泊三打祝家庄,毁掉了三座和平宁静的村庄,杀死无辜百姓不计其数,可以说是一次重大血案,而这次血案就是由时迁偷一只鸡引起的。因此,三打祝家庄又可称为一只公鸡引发的血案。这件事确属时迁不对,不应该偷吃人家酒店打鸣的鸡,那是人家的闹钟啊。被人发现后还耍无赖,诡辩一气,酒店伙计生气不愿接受赔偿也是情有可原的。这本来是件小事,由于时迁偷鸡点燃***,伙计赌气不接受赔偿,杨雄石秀匪气太重把矛盾激化,祝家三兄弟狂妄跋扈不自量力,宋江借机出兵谋取钱财,结果一件小事搞成了弥天惨案。传说中的蝴蝶效应就这么发生了。

时迁三个人上梁山后,晁天王得知原由,很气愤,要把他们三个推出斩了,说明晁天王为人很正直。他也劫过生辰纲,但劫的是贪官污吏的不义之财,而时迁偷鸡,偷的是普通百姓,所以他觉得有辱梁山门楣。

时迁上梁山后,可以说是屡立战功。最著名的有五次:第一次,为了取得梁山泊第一次反围剿的胜利,必须要破掉呼延灼连环马,而要破掉连环马,必须要请钩镰枪教师徐宁上山。结果时迁出马,巧妙偷走了徐宁的宝贝软甲,并在汤隆、乐和的配合下把徐宁引上梁山入伙,从而实现了第一次反围剿的胜利。第二次,梁山泊为了救卢俊义攻打北京城,时迁的任务是在翠云楼上放火,作为行动开始的号令,用吴用的话说,这个差事是为头最要紧的,时迁又是不辱使命。第三、四次,征辽时攻打蓟州,征田虎时攻打盖州,都是时迁和石秀混进城里放火,导致城内敌军军心大乱,宋军趁机攻城得手。虽然石秀是天罡星,但具体行动都是时迁指挥的,石秀也心甘情愿接受时迁指挥。第五次,是征方腊时,卢俊义攻打昱岭关,惨遭失败,石秀等六人被庞万春射死。经朱武推荐,卢俊义派时迁前去侦察,摸清情况后又在关里放火,吓得庞万春手足无措,一片混乱,最后顺利攻下这座难关。

吴用一直很欣赏时迁,攻打曾头市时,特意点名让他去刺探情报,后来又派他作为首席代表去跟曾头市谈判,李逵等人也不过是副代表。朱武也很欣赏时迁。

受天文时,时迁的职位是军中走报机密步军头领,即总参谋部侦察二科科长。

时迁有点象国民党里的戴笠,是天生搞特务的材料。他和戴笠一样,也是资历不深、级别不高,但对团体的重要性比一些资历深级别高的天罡级将领要大得多。

时迁命运不好,征方腊的战争那么艰苦卓绝,他都熬过来了,却在战争结束后被一个绞肠痧夺去了性命,让宋江感伤不已。这点也有点像戴笠。

人物传记作文 篇6

东方破晓,大梦初醒,一位小baby也出生了,开始了自己传奇般的人生。

——题记

由于祖先立有战功,戚继光不足十岁就成了四品大员(世袭),但这也不是好事,朝廷规定,但凡中高级别干部,出门要坐马车,而戚继光的家也不富(按照明朝的工资,不贪一点根本富不起来),买不起,总不能搭11路吧,老丢人所以戚继光便缀学了,在家中苦读。

小筑暂高忱,忧时旧有盟。

呼樽来揖客,挥麈坐谈兵。

云护牙签满,星含宝剑横。

封侯非我意,但愿此波平。

为了实现自己的这个梦想,他不断的努力,苦读兵书,不光读,还会修改,悉心研究,才成就了后来的戚继光。

我个人认为戚将军最难打的仗是“横屿之战”。

横屿是一个小岛,岛上盘距着千佘倭寇,人数虽不多,却很难打,这里是最贫困的地方,出来的人也格外顽劣,而且还有地势相助。

比如在白天,潮水会下落,晚上又涨潮,这就意味着,你只能在光天化日这下来进攻,更麻烦的是,弄好了,才能上岸,给倭寇来干一仗,但还要速战速绝,不然就要在岛上过夜,估计对方也不愿和你和平共处,弄不好,你会被泥巴拌住或被人当移动靶子射,胜算极小。

但是戚将军总是有办法的!

他让每个人带了些稻草。每前进一步都要撒草铺路,部队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但光靠稻草是不够的,士兵已经体力透支,东倒西歪,个个儿都成了爽歪歪,这时戚将军屹立在那里,奋力擂鼓,士兵们支撑着身躯,奋力的,努力的,前进!

经过三个时辰的浴血奋战全歼岛上倭寇,而戚家军伤亡仅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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