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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励志的句子范文大全(编辑 梦幻星辰)经过不断努力栏目小编终于整理出了今天的“工作计划方案”,谢谢您的光临如果您满意的话欢迎加入我们的收藏夹。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制作方案也是在给自己留退路,为了让工作计划顺利进行。我们现在就要立刻准备一份工作方案,方案可以提前罗列出我们要面对的问题,更好的去解决他们。

工作计划方案 篇1

1、成立科室护理质控小组,质控人员对基础护理、专科护 理、消毒隔离、急救药品等定时进行检查和分析

2、每周进行护理行政查房,尤其对重点病人管理、分级护 理、精神病行为的安全管理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 分析原因、整改后进行评价。

3、责任护士及护士长每周跟科主任或主诊医生至少查房一 次,以及时发现护理隐患。

4、每月召开科室质控小组会议和护士会议,对科室自查和 护理部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

5、组织科内护士进行应急模拟演练与考核,使护士提高应 急能力,提高抢救质量

6、加强对低年资护士、轮转护士的带教与考核,按时完成 培训计划,以提高护士的专业水平

7、不断督促保洁工搞好病人卫生,加强对护工、保洁工精 神科知识的教育,提供他们对精神科安全管理的认识。

8、不断了解病人及家属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出院后进行 电话回访。每月召开工休座谈会,收集病人的意见和建议, 及时反馈讨论整改。

工作计划方案 篇2

1、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政府部门及公司的相关要求,完成水厂、污水厂、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管网接水等水质监测任务。

2、根据上半年生活饮用水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找准切入点,加强与水利、住建、环保等部门的协作联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生活饮用水的监测力度。提高生活饮用水水质净化处理效果,建立饮水工程管理和消毒处理的长效机制。

3、通过各种途径尽快解决资质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4、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培训、学习。通过培训和内、外部学习拓宽知识面、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能力。

5、严格规范化验室技术人员的操作过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水样的检测。

6、继续加大对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的力度,从源头上对安全隐患进行预控,进一步实现中心安全生产的目标。

工作计划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师竞争激励机制,合理配置人才资,统筹城区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进一步提升城区教育水平,特制定城区教师流动工作方案。

一、流动基本原则

1总量控制。城区教师流动,按编制总控原则,由城区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实施。每年控制在2%以内的流动率,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

2加强均衡。切实强化城区各学校学科师资的平衡工作,形成师资刚性调剂机制,促使学校间的师资均衡和结构合理。

合理流动。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调动;由超编多的学校向超编少的学校调动;由学科师资多余的学校向学科师资紧缺的学校调动。严格执行流动中学科需求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

4流向控制。严控幼教与义务段之间的跨编制区域的教师流动,严格控制小学、初中之间跨学段的教师流动。原则上要求现单位在编工作满年,聘中、高级及以上职称满年及评上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满三年。

二、流动条

1师德高尚,工作态度端正,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效果好;

2教龄必须满年以上;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申请调动的教师学科专业必须对口。

三、条限制

当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调动: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公安机关拘留或经济处罚的;

2有违反党纪政纪行为,在党纪处分影响期或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无故旷工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4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不达标的;

6年度考核定格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四、流动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根据调动条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下载《教师(职工)城区内部调动审批表》填报(一式二份)。

2学校推荐。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和调动条进行审核,于8月日前报城区教育管理中心。(镇〈街〉之间流动申请材料于7月26日上交城区教育管理中心)

城区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城区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局调动总体原则要求及城区教师调动实施方案,并严格按规操作,经历申请、推荐、审核、公示等环节后,于8月24日前将《教师(职工)城区内部调动审批表》和《20xx年(城区内部)教师调动推荐对象信息一览表》报教育局人事科。

4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初审后,报局党委审核,再报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审批。

五、组织领导

教师流动工作,是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和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的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涉及到教师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为使教师流动实现公开、透明、公平的目的,中心成立城区教师流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倪柏根;副组长,金志安孙海尧;组员,春霞傅柏伟盛政李国芳赵小海张继春许羿。各有关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宣传政策,规范程序,严格纪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流动工作顺利开展。

xx区城区教育管理中心

20xx年7月20日

工作计划方案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温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由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以下简称共用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以下简称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温州市物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全市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市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鹿城区、龙湾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瓯海区、各县(市)物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并指定机构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

第五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三)住宅小区外用于销售的独立非住宅。

第六条 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

物业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标准,多层为每平方米建筑安装平均造价的5%,小高层、高层为每平方米建筑安装平均造价的6%。市物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可以适时提出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建筑安装平均造价由市物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温州市当年竣工实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进行测算,定期公布。

第七条 拆迁安置房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按照下列规定交存:

(一)在9月1日前领取拆迁许可证组织拆迁的,由建设单位交存。

(二)在9月1日后领取拆迁许可证组织拆迁的,属合法拆迁面积或者视同合法拆迁面积的,由建设单位交存;增加部分面积,由业主交存。

第八条 新建物业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代收代交。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之前,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和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待物业交付时向业主收取。建设单位应当向购房人说明,并将该内容约定为购房合同条款。 未出售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交存,待物业出售时向业主收取。

第九条 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公开选择商业银行作为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条 收取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出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票据。业主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应当提交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专用票据。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或者业主大会未决定实行业主自主管理的,专项维修资金由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代为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业主自主管理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办理专项维修资金移交手续,并报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一)业主自主管理专项维修资金书面报告。

(二)业主大会自主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的决议。

(三)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

(四)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办法及应急支取预案。

(五)专项维修资金账目管理制度。

(六)专项维修资金有关的其他材料。

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专项维修资金本息划转至业主委员会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的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将收支账目等有关资料移交业主委员会。

第十三条 业主分户账面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续交维修资金:

(一)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代管的,由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向业主出具《专项维修资金续交通知书》,并抄送业主委员会、社区组织;业主应当在收到续交通知之日起90日内将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二)专项维修资金实行自主管理的,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通过的续筹方案,通知业主续交维修资金;业主应当按照续交通知的要求将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三)专项维修资金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组织代收代交;负责代收代交的单位,应当及时将代收代交的专项维修资金明细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并抄送所在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前未建立或者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向业主出具《专项维修资金补建补交通知书》,并抄送业主委员会、社区组织。业主应当在接到补建补交通知之日起90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交存标准、交存方式将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五条 业主未按规定续交、补交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组织应当督促其交存;业主经督促仍不交存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作计划方案 篇5

一、工作要求

(一)各石料厂、石灰厂、焦化厂、钢铁厂、水泥厂、煤矿、洗煤厂、砂场等企业,要严格执行车辆装载规定,严禁为进出本厂的运输车辆违法超装超载货物,要为运输车辆开具本厂装载货物证明单。交通局、矿管局、公路局、税务局等部门要在这些企业周边设立磅站,所有出厂货运车辆必须经过磅站称重监测。对符合装载规定的,依法足额征收国家规定的.税费后开具凭证放行。对超装超限车辆,一律要卸掉超重货物重新称重监测,从源头上核载装运,减少超限超载行为发生。同时要对超限超装车辆严厉处罚,坚决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

(二)凡在全县道路上行驶的所有货运车辆严禁超载,一律加盖蓬布或车厢盖顶,捆装牢实,装载石子、石灰、石粉、煤炭、矿粉、焦炭、煤泥等容易飘散渗漏的货物要低于车厢5公分,所有货运车辆严禁私自加高车厢,同时凭货物出厂单上路。对私自改装的车辆,必须自行拆除或由有关部门强制分割和拆卸。

(三)严格管理,上限处罚。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要在全县境内主要路段,设立固定检查站,严管重罚过境超限超载和随意抛洒、飘散货物车辆,同时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正常执勤与集中查处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查处力度。违反装载规定,车货总重量超过国家规定的超限运输车辆一律依法暂扣,卸货转运,依法上限处罚,切实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在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前提下,要在企业主要的上道路口设置限高限宽标志,做到既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不发生扬尘现象,又能减少资源税的流失。对偷逃税的车辆和企业,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召开石料厂、石灰厂、焦化厂、钢铁厂、水泥厂、煤矿、煤泥厂、砂场等企业负责人会议,广泛宣传依法征收资源税和综合治理超限超载实施重大意义,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做好对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要做好对企业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凡为运输车辆超装超载飘散物超过两次的企业,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劝告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依法暂扣或吊销证照。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所包企业责任人要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工作,切实保障资源税征收和综合整治超限超载工作顺利进行。

二、责任分工

县资源运营管理局具体负责总体协调和督促检查。

县交通局:加强对车辆营运资质的管理,凡超载运营依法严肃处理,对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擅自改装上路营运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将考核、检查、通报等情况纳入年终交通考核目标。

县公路局:查处超限超载和抛洒、污染车辆,负责干线公路路面日常清扫和保洁。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税收代征手续及其它收入的收支工作,加强各种票据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完善交通标志,道路过境车辆抛洒物、路面扬尘、车辆乱停乱放、证照不全、牌照不清等不符合上路条件车辆的整治。配合税务征管部门对偷税、逃税企业的立案查处,负责指挥超限超载车辆接受检测,维持交通、治安秩序,对绕岗、闯岗、逃岗、集结过岗和故意堵塞交通及谩骂、殴打、围攻治超人员的不法分子依法进行处理。

县工商局、县城管局:负责对企业有关证照的规范整治。

县监察局:负责对各单位执法人员在流动稽查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不作为或乱作为及违纪违规等行为。

县环保局:负责道路两侧污染企业整治,防止死灰复燃,确保合法企业达标排放。

县国税、地税局:负责协助县资源局对企业资源税和增值税的足额征收和对企业偷税逃税行为的查处。

县矿管局:协助县资源局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资源税的征收工作。

有关乡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协助资源局做好辖区内资源税征收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使依法征收资源税和综合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县政府已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为组长,政协副主席为副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将一批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廉洁自律、风纪严整的同志派到一线开展工作。县政府将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企业、包路段制度。各相关部门特别是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履行职责,将这次依法征收资源税和综合治理超限超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在全县形成“领导齐抓共管,各部门联合执法、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沿路各乡镇、县资源局、县交通局、公路局、矿管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驻路执勤中队、乡镇派出所要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散发传单等有效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这次行动的重大意义,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及时报道和广泛宣传,宣传口号要强硬有力,治超治限和征收资源税氛围务必浓厚。

(三)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要建立健全例会制度、检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要定期召开会议,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和实施标准推进工作。及时排查问题,检查落实到位。要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制度,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

(四)加强检查,严格考评。县征收资源税和治超治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采取巡检、暗查、抽检和召开现场会等方法,了解、掌握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工作的进展情况、完成质量情况、存在问题等,强化考评、严格奖惩。凡因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被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现或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每辆车处罚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1万元,罚款由县政府从该单位(乡镇)经费中直接划拨。凡工作出色,在综合检查考评中获得前三名的单位或乡镇,分别奖励该单位(乡镇)5万元、4万元和3万元。

(五)落实责任,强化问责。按照整治重点及标准,结合部门实际建立健全责任制考核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管理体系。在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文明执法,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对各种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既要严格处罚,又要及时消除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办事,违者按严重违纪处理。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作为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存档备案。

(六)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各相关部门要以这次行动为契机,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发现和解决。

工作计划方案 篇6

为了切实解决园区内非拆迁区域危房户的实际困难,将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惠及区内困难群体,经研究特制定危房户拆迁安置办法:

(一)建立危房户拆迁安置领导组:

(二)危房户拆迁安置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三)办公室下设四个小组:

本园区(镇)范围内确需安置的危房户

1、书面申请:由危房户提出申请,形成书面报告交所在村(居),经村(居)核实提出初步意见交办公室,并预缴5000元评估费用(拆迁安置结束后退回,反之评估费用按实计算由申请对象承担)。

2、鉴定公示:危房鉴定小组根据危房户的申请,现场鉴定,出具鉴定意见,并将意见交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评估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危房鉴定小组将鉴定意见交评估拆迁小组,由评估拆迁小组按政策规定进行评估,并签订拆迁协议。

4、组织拆迁:拆迁协议签订后,由村(居)组织拆除。

5、复垦验收:拆除完毕后,危房户经对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复垦后移交复垦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6、选房安置:经复垦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移交选房安置小组。选房安置小组与相关危房户就近就便选择农民集中居住点,签订安置协议,进行拆迁补偿与安置费用的结算。

以上实施程序由前一个操作流程工作组制作工作联系单移交下一个操作流程工作组。

工作计划方案 篇7

为充分发挥农机部门在小麦机收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认真组织好今年小麦跨区机收工作,根据《全省小麦机收工作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

针对今年小麦收获期可能推迟、雨季提前到来,可能对小麦机收造成的不利影响,立足一个“抢”字,抢天夺时,抓住有利时机,创造条件,不等不靠,精心组织。突出一个“早”字,早准备,早宣传,早动员,全面提升我县小麦机收的组织能力、机收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到能收就收,应收尽收,确保小麦丰产丰收,安全入库。

二、确定工作目标

午收期间,计划投入各类农业机械6万台,其中联合收割机4800台(含引进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1000台),比上年增加500台。实现机收小麦138万亩,机收水平达到98%以上,在天气晴好的情况下,七天基本完成全县小麦收获任务。

三、精心组织实施

(一)麦收前做好充分准备

1、做好技术培训和机具检修。发动技术人员送技术上门,指导农民、机手对小麦收割机进行早检修、早调试,并备足易损零配件。依托农机校、驾校开办联合收割机培训班,对参加跨区机收作业的机手和操作人员进行驾驶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和跨区作业知识的培训。教育引导机手严格执行收割时留茬高度和秸秆切碎长度等作业标准,配套秸秆粉碎还田装置。到5月23日已培训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1680人次。

2、核实掌握小麦生产信息。发动乡镇农机员深入调查,对辖区乡镇小麦种植面积、适宜机收面积、预计收获开始时间、收获结束时间、拟引进收割机数量、本地收割机保有量,预计机收作业价格等重要信息进一步核实,并以明白纸的形式印发给来我县跨区作业的机手,避免机械盲目流动。

3、免费发放农机跨区作业证。严格按照跨区作业证发放要求,对持有号牌和行驶证,并经过培训合格的联合收割机手免费发放跨区作业证,同时登记发证信息,收集领证机手手机号码,通过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向社会公布。

4、组建应急机收作业队。依托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组建应急机收作业队,为困难户、外出务工家庭抢收小麦,优先保证小麦高产攻关核心示范区、示范片及时高效收获。

5、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县“两台一站”和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向本县农民和机手宣传农机跨区作业有关政策,宣传今年我县小麦收获可能面临的严峻形势,动员本地机械在麦收结束前尽量不要外出,确保机械数量,并通过网络发布我县机收信息和引进政策,为引进1000台联合收割机开展机收会战,奠定基础。

(二)抓好麦收期间的具体工作(5月28-6月5日)

1、成立服务队。以小麦主产区所在的农机站为中心分设五个机收服务队,即,临淮、城关、马店、周集、孟集农机服务队,由农机站站长任队长,配合辖区内乡镇政府搞好小麦机收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等各项保障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安全宣传和信息传递,引导收割机械有序流动,提高收割效率。

2、提供信息服务。农机局设立信息中心,公布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xxx,明确专人负责麦收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乡镇农机员在搞好各项服务的同时,还应担当辖区麦收信息员,要准确地掌握辖区内麦收进度、机械数量和需求量,并及时上报,为全县机械合理调配提供可靠的信息保障。

3、做好维修服务。农机局牵头,以县内联合收割机供货企业的售后服务人员为主,成立五支农机维修小分队,出动维修服务车,备齐易损零配件,在麦收区巡回流动,开展维修服务。同时县农机校要加强对机手和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就地排除故障的能力。

4、做好后勤服务。在城关、周集、马店、长集主要路口分别设立4个跨区作业接待站,每个接待站安排3名农机技术人员和1名维修技术人员,为外地机手免费提供“五个一”服务,即一条毛巾、一瓶矿泉水、一块香皂、一顶太阳帽、一张明白纸,并联系作业场地,提供维修服务。

5、保障安全生产。麦收期间农机监理站成立安全宣传组,抽调8名监理人员,出动两部安全宣传车,深入田间地头,作业现场,宣传安全知识,排查事故隐患,纠正违章行为,保障麦收期间不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

6、维护市场秩序。与公安、交通、物价等部门联合开展机收市场整治活动,严历打击欺行霸市、不正当压价、随意提价、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强行服务以及非法拦机、截机等严重扰乱跨区作业市场秩序的行为,妥善处置治安纠纷和交通事故,避免、减少外地机手长时间滞留。

7、上报作业进度。我局安排专人按要求每日填报“三夏”农机作业进度表,并分析动态情况,及时准确上报有关麦收进度,随时上报重特大农机作业事故,突发事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领导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全县小麦机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针对机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作业纠纷、机械转移及用油等问题,加强与公安、交通、石油部门的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解决,为机收作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整合维修资源。组织召开县内联合收割机供货企业会议,要求在今年的购机补贴中销售10台以上联合收割机的企业在午收期间必须派出维修服务队,服从农机局的统一调度,并派一名维修技术人员常驻跨区作业接待站,与农机技术人员一起搞好后勤服务。

3、开展麦收督查。麦收期间,县农机局机收工作领导组将分三个组赴各麦收区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各项小麦机收工作措施的执行情况,农机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跨区机收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4、建立奖惩制度。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对评选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上报省局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在小麦跨区机收工作中,措施不落实,服务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工作计划方案 篇8

根据《中国共产党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xx〕1号)、《XX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20xx年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安办〔20xx〕31号)精神,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做好全市20xx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和“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先省级后国家级的安全社区建设思路,在党委领导下,深化“政府负责、安办牵头、社会参与、联合共建”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社区软硬件环境和居民安全素质,逐步实现“人人平等地享有安全与健康”。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全市建成6个省级安全社区(其中,前锋区代市镇创建省级安全社区为省定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启动建设15个省级安全社区、2个国家级安全社区建设项目(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安全社区建设秉承“大安全”理论,点多、线长、面广,涉及居民生产、生活多个领域,是一项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克服迷茫、畏难、抵触情绪,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创新思维方式,有效整合行政资源,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力以赴地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千方百计完成今年安全社区建设目标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工作统筹,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创建质量。要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制定规划,保证投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存在的难点和疑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指导与服务,当好参谋,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强力推进创建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从人、财、物方面全力保障、积极参与,特别是在工程项目建设方面全面倾斜,保证创建区域内本行业、本领域全面达到安全社区标准。

(二)理清思路,细化目标,全力推进。

一是明确机构,落实人员。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构,落实具体人员,明确具体职责,真正做到按职责要求认真履职尽责。

二是细化方案,强化措施。

启动、创建工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数,采取倒排工期推进的方式,从完成数量上、时间上、标准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硬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保证工作任务按时顺利完成。

三是狠抓项目,全力推进。

在广泛摸底调研基础上,各创建单位要充分调动各项目促进组的力量,全面开展区域内事故与伤害危险因素诊断,掌握社区高危人群、高风险场所、重大危险源分布、安全隐患等情况,确定交通、工作场所等安全重点项目,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各区市县对口部门负责指导每个安全促进项目建设,工作实行每月1次阶段评估,查漏补缺,边建边治,修订完善,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四是完善条件,全力保障。

逐步做实社区内生产企业、安全隐患、各类车辆等基础台账,制定事故与伤害预防控制和风险控制计划。建立健全各类安全责任体系机制和制度,创新安全管理办法措施。分门别类建立各种文字资料和音像原始凭证,分析归类各类问卷调查和培训宣传记录,建立健全安全社区创建档案。同时,针对安全隐患和问题,抓好隐患整改,添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健身娱乐设施设备,营造安全氛围,创建健康环境。

五是搞好自评,及时申报。

各创建单位在完成创建项目建设后,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技术队伍全面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自评合格后,写出创建自评报告和评定等级申请报告,及时填报相应表册,逐级申报。省级安全社区由省安全社区支持中心派出专家组考评,国家级安全社区由国家安全社区支持中心派出专家组考评。启动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在省安全社区支持中心备案,启动创建国家级安全社区在省、国家安全社区支持中心同时备案。根据全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开展要求,20xx年全市安全社区启动备案工作在7月30日前全面完成,创建省级安全社区评定工作在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三)强化投入,多方筹措,保障经费。

安全社区创建是一项政府工程、民生工程,政府投入是主体。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必须确保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资金投入到位,广泛筹措、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千方百计保证经费落实到位,保障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创建任务。

(四)加强督查,严格督办,逗硬考核。

今年,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检查、同考核。一是坚持月报告制度。各创建单位要每月定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创建办汇总情况后,每月要向省创建办,市委、市政府报告安全社区创建进度情况,并及时通报至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二是坚持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市创建办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地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及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三是逗硬工作考核。20xx年,凡是安全社区创建任务未完成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工作计划方案 篇9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城乡低保工作质量,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市民政局统一安排,决定对全镇**年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年度审核,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年审目的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45号)、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20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省、市城乡低保工作政策法规,巩固湖南省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和我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成果,按照“政策严肃、程序规范、对象准确”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年审对象

**年10月在册要求享受**年城乡低保待遇的对象。

三、年审时间

从**年11月上旬开始,12月20日前结束,**年元月起启用年审结果。

四、程序和方法

由镇民政办具体实施,采取“户主申请、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的工作程序,对本辖区内已享受低保待遇和新申请低保的家庭进行核查。

(一)受理申请。由户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村(社区)向镇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签署授权申明及诚信承诺书,提供家庭成员户籍、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信息核对。对继续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对象和新申请对象,全部进行信息核对。核对信息作为入户调查重点内容进行核实,并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核对报告逐一打印存入个人档案。

(三)入户调查。镇民政办要组织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申请对象逐一进行入户调查,核准申请对象家庭人口、收入及财产状况;市社会救助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四)民主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镇民政办逐一组织各村(社区)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评议。

(五)张榜公示。镇民政办要组织村(社区)对本级提出的申请低保家庭拟保障意见和经市社会救助局审批的意见在申请人户籍(居住)所在地的村(社区)和乡镇进行公示。主要公示申请低保家庭的户主姓名、家庭成员、保障人数、民主评议、拟保障金额等。公示有异议的,由市社会救助局、镇民政办重新组织调查核实。

(六)审核审批。镇民政办根据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及公示结果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享受低保待遇等提出意见,报市社会救助局审批。对已受理的低保对象与低保经办人员或村(社区)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进行单独备案登记,同时报市社会救助局备案。由市社会救助局全面审查镇民政办上报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单独登记的或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低保申请家庭全部入户调查。

五、时间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11月3日至11月6日)

1、制定年审工作方案,印制年审表册,做好年审相关准备工作(**年11月3日前);

2、召开全镇城乡低保年审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议。参加人员为各村(社区)民政专干(**年11月6日);

(二)户主申请、镇村调查、评议阶段(**年11月7日至**年11月24日)

1、户主向镇民政办提出申请,镇民政办对申请名单进行信息比对;

2、镇民政办在村(社区)协助下对所有申请对象统一进行入户调查;

3、镇民政办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分村主持召开民主评议小组会议,对申请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初步确定**年城乡低保对象名单。

(三)乡镇审核、公示阶段(**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

1、镇民政办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并整理各类年审资料;

2、镇民政办将审核后符合低保政策的名单在救助公示栏、村(居)务公开栏和居住人口相对集中处第一榜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

(四)市社会救助局审批阶段(**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

1、市社会救助局组织工作人员到乡镇抽查、核实、审批、发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镇民政办在救助公示栏和村(居)务公开栏中二榜公示审批结果。

(五)数据核对、录入、汇总阶段(**年12月16日至**年12月20日)

镇民政办与市社会救助局对审批后的数据进行核对并完成所有信息数据录入(**年12月16日至20日),市社会救助局于12月24日前完成数据汇总,做好**年1月份低保金发放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六、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年审工作重点,强化年审工作措施,确保年审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要以年审为契机,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能力,夯实基础,锻炼队伍。

(二)严格坚持工作制度。按要求坚持申请受理、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等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做好低保经办人员或村(社区)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的登记备案。

(三)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各村(社区)要利用年审时机,通过信息核查等方式对今年开展的“阳光行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凡未经过信息核查的新、老对象,均不予审批。

(四)完善基础工作资料。要根据《长沙市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办法》(长民发〔20xx〕56号)和信息核对工作的要求,做好城乡低保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对不完善、不规范的低保档案要进行补充、完善,做到城乡低保档案资料完整、规范。

(五)突出培训宣传。各村(社区)要召开城乡低保年审工作专题会议,布置工作,加强培训宣传。要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张贴低保年审工作公告,通过社会救助专用公示栏、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和此次年审工作的主要措施。要统筹兼顾,把握好工作重点,做好有机衔接。

(六)严肃工作程序。在年审期间,每个申请对象必须接受年审,不主动提供资料或逾期不参加年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低保待遇,如其确实符合低保条件,须暂停3个月后重新办理低保申请审批手续。对于无理取闹或干扰妨碍年审工作的申请对象,要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工作人员在年审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现象的,要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给予严肃处理。镇民政办和联村干部要切实加强对村(社区)低保年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年审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此次低保年审结果将作为年终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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