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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时生活中,我们的日常生活已经愈发离不开合同了。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合同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请您认真阅读本文并考虑收藏保存。此外,关于合同,您还可以浏览安置房合同收藏十五篇

解除劳动合同 篇1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基于某些原因,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结束双方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在现实生活中,解除劳动合同是常见的情况之一,无论是因为员工工作能力不足还是因为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都可能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在此背景下,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并探讨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员工的不当行为、公司的改组与重组、合同期满、经济情况变化、员工工作能力不达标等等。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1. 企业组织重组或调整,或者是资产转让并导致就业岗位缩减;

2. 职工工作能力严重不符合入职要求,出现了严重的职业行为失范或者失职的情况;

3. 职工因涉嫌犯罪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被判刑、被驱逐出境的情况;

4.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支付工资的情况;

5. 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因合同约定的特定条件实现而终止。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如果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人事部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 首先,企业应当出具一份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协议中应当载明双方的信息,包括双方合同解除的原因、时间、解除后的条款等等。如果员工方同意解除,需要在协议上签字并盖章;

2. 如果员工方不同意解除,则企业应当及时通知员工,要求员工提供相关证据以免被误解。企业有责任维护员工的权益,但如果企业与员工之间出现争议,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3. 如果职工方同意进行解约,协议双方应当进行严格的文书记录,并将记录存档;

4. 如果员工方不签署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但企业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则企业可以报请当地劳动监察执法部门处理。劳动监察执法部门会进一步可口双方的情况,并根据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否则将会面临法律风险和相关惩处。

三、解除劳动合同可能遇到的问题

尽管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1. 双方对于解除原因的理解不一致,导致协商持续时间较长;

2. 双方对于合同解除后赔偿条款的协定存在争议;

3.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享有的权利和保障没有得到允许,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对员工的生活产生影响,企业应该考虑到员工的情感和生活面对变化,以便双方通过理性对话有效达成协议。

解除劳动合同 篇2

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给予过失性解除的条件;第四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条件及程序;第四十一条规定了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

第四十二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情形。第四十三条规定了单方解除合同通知工会的程序。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和不能终止合同的条件和责任。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违反上述规定,就构成了“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主要表现有:

1、滥用关于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在没有约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的约定违法,或者已过了试用期的情况下,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2、滥用关于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方解除权。在没有企业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违法;或者规章制度没有公示;或者违纪行为轻微的情况下,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3、滥用经济性裁员的单方解除权。在不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4、滥用工资奖金分配权和劳动用工管理权。随意对劳动者调岗、降职、减薪,如果劳动者不服从安排或一两天不上班,用人单位就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或旷工为由予以辞退;或者逼迫劳动者自动离职。

5、滥用关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单方解除权。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定额标准,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6、随意辞退“三期”女职工和在医疗期内的劳动者。许多用人单位觉得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和处于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对单位是一种负累,总是千方百计找借口辞退或者强行辞退。

7、辞退劳动者不出具任何书面通知或决定。当争议发生后,这些用人单位往往不承认是单位辞退劳动者,而称是劳动者自动离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还有许多,如滥用关于严重失职,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方解除权;滥用关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单方解除权等等。甚至不以任何理由,只根据老板及个别领导的好恶,或打击报复,或因人际关系,强行辞退老板或个别领导“不顺眼”的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 篇3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署了《劳动合同》(合同编号:_____)(详见附件)。基于乙方个人生涯规划发展原因,并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提前解除该《劳动合同》。

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权利的要求。

费用。乙方同意,该等钱款为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钱款,除此之外,甲方没有对乙方负有任何其他债务。

赔偿或其他请求的权利。

2、承诺与保证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2。1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一方产生对另一方的任何债务负担;

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3。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东莞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其他

乙方签字生效。

份。

4。3附件:《劳动合同》

甲方:乙方:

盖章:签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解除劳动合同 篇5

原告王某于1998年3月24日到被告青岛某佛檀制品公司(以下简称佛檀公司)从事总务工作。后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自2000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2000年6月5日,原告经胶州市总工会批复担任被告处的工会主席一职(专职工会主席)。2005年8月29日,被告向原告下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宣布自2005年8月31日起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期间月平均工资为2570元。

2005年9月14日,原告王某向胶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一、由被告支付原告赔偿金6l680元;二、支付因被告提出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0560元及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l0280元;三、支付违约金77100元;四、仲裁费由被告负担。该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作出胶劳仲案字(2005)第l61号裁决书,裁决:一、被告于裁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0560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仲裁请求;三、仲裁费3764元,由原告承担3308元,被告承担456元。原告不服该裁决诉至法院。2006年1月26日,被告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20000元(已扣除个人所得税428元)。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向原告下达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明确写明被告决定自2005年8月31日起解除(终止)与原告签订的5年劳动合同,违反双方所签劳动合同的约定,应按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支付原告王某经济补偿金20560元及额外经济补偿金l0280元(20560元的50%)。仲裁裁决后,原告起诉前,被告已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现原告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10280元,法院予以支持。原审法院据此判决:一、被告佛檀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某额外经济补偿金10280元;二、被告佛檀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给原告王某仲裁费684元;三、驳回原告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原、被告均提起上诉。王某上诉请求佛檀公司支付其因担任工会主席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年收入两倍的赔偿金。佛檀公司上诉请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

二审法院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工会主席主张年收入二倍的赔偿金应当是以其参加工会活动或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为前提,而王某与佛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佛檀公司认为双方合同期满不再与王某续签劳动合同所致。因此,王某请求法院支持其年收入二倍的赔偿金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按照法律规定,工会主席在任职期间,用人单位除法定事由外不能擅自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2005年9月1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但佛檀公司仍未举行换届选举,王某作为工会主席仍在任期内,佛檀公司在2005年8月29日作出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无论是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合同,均不符合工会法的有关规定,故佛檀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综上,原判并无不当,双方的上诉理由均不充分,双方的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均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针对双方当事人的诉请,结合案件事实,本案有三个焦点值得探讨。

焦点一:王某任工会主席期满未换届,此期间是否仍是“工会主席”?

因为工会法等相关法律对工会主席进行特殊保护,所以确定王某在2005年6月5日以后是否具有工会主席身份至关重要,对于本案的认定也起关键作用。王某于2000年6月5日经胶州市总工会批复担任佛檀公司的工会主席一职,任期5年,应于2005年6月5日任期届满,但其任期届满后,佛檀公司并未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也未将其罢免,此期间应当认定王某仍然是工会主席,履行工会主席一职,直至下届新的工会主席产生。因此,不能简单的认为,王某担任工会主席已经任期届满,其就不具有“工会主席”的身份了。本案认定王某在担任工会主席期满未换届的情况下仍是“工会主席”也是符合选举法的立法精神的。

焦点二:如何理解“年收入二倍赔偿金”的适用条件?

工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给予“年收入二倍的赔偿”的条件是:(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最高院在《适用解释》第六条中又进一步规定,针对此类劳动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裁判用人单位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裁判用人单位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并参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请求用人单位给予年收入二倍的赔偿,其前提条件是该当事人(或是工会工作人员)因参加工会活动或者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王某请求佛檀公司支付其年收入二倍的赔偿,必须先举证证明其是因履行工会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虽然王某在任期届满后仍具有“工会主席”身份,仍在履行工会主席的职责,但是佛檀公司并没有因为王某参加工会活动或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相反,佛檀公司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认为其与王某签订的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不愿意再与王某续签劳动合同才解除的,并且王某也认可是因双方所签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愿续签而解除这一事实。所以,王某要求佛檀公司支付其年收入二倍的赔偿不符合最高院《适用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其应当承担无法证明因履行工会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即该项请求不能得到支持,佛檀公司的辩解理由成立。一二审法院对此认定是正确的。

焦点三:用人单位应否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已作贡献的积累所给予的经济补偿,其数额一般与该单位工龄挂钩。

本案中,虽然王某与佛檀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自2005年9月1日届满,但由于王某自2000年6月5日起担任该公司工会主席(专职),依据工会法第十八条和最高院《适用解释》第二条,其劳动合同期限又自动延长5年。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王某的劳动合同期限自2005年6月5日其工会主席任职届满时自动延长5年,因此,佛檀公司于2005年8月31日宣布与王某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仍在双方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内,在没有证据证明王某有“个人严重过失”的情况下,佛檀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因此,佛檀公司还应当向王某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一二审对此认定是正确的。

解除劳动合同 篇6

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

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②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1)概要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2)适用类型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 篇7

大连解除劳动合同:如何保障雇员权益与企业发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加剧,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困难和挑战。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时不得不考虑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这种决策不仅需要企业谨慎考虑,也需要注重保障雇员的权益。在大连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我们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雇员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兼顾企业的发展需求呢?

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充分考虑雇员的利益。企业应该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确保在解除合同之前已经尽最大努力为雇员提供换岗、培训、重新安置等机会。这对于雇员来说不仅是一种尊重,更是一种保障,为他们提供转岗或重新就业的机会,减轻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和心理压力。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大连作为一个规划宜居、法治环境良好的城市,其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律程序实施解除合同,可以确保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给予雇员更多的保障。

另外,大连市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就业服务机构和平台,为解除合同的雇员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和解决方案。这些机构可以发布相关政策和就业信息,帮助雇员重新就业或转岗。他们还可以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解除合同的雇员提升就业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

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企业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和相关福利。这不仅是对雇员的一种尊重,也是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企业还应该积极为解除合同的雇员提供职业发展机会,例如转岗、重新培训、推荐就业等,并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帮助他们顺利进行下一步的求职。

除了雇员权益的保障,大连市政府还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企业的发展。政府可以提供税收减免、财务支持、创业扶持等政策,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只有企业健康发展,才能为更多的人提供稳定的就业机会,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小编认为,大连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谨慎对待,既要保障雇员的权益,又要顾及企业的发展需求。为此,我们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雇员的利益,包括提供转岗、培训、重新安置的机会,遵守法律程序,建立健全的就业服务机构和平台,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同时,政府也应积极推动企业的发展,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创业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在保障雇员权益和企业发展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共同创造更加繁荣和美好的未来。

解除劳动合同 篇8

先生/女士:_______________

您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向公司提出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鉴于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请您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前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并到人力资源部结算工资。

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一份。

______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

员工确认书:_______________

本人已知晓《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不续)

先生/女士:_______________

经公司研究决定,在您与公司当前履行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您续签。由于您与公司当前履行的劳动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请您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前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并到人力资源部结算工资。

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一份。

______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

员工确认书:_______________

本人已知晓《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提出)

先生/女士:_______________

根据公司与您签订的《离职协议书》,公司自 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起将与您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

解除(终止)合同的原因如下:_______________

请接到本通知后,在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前到所属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一份。

______公司

人力资源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确认书:_______________

本人已知晓《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个人提出)

先生/女士:_______________

基于您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向公司提出的离职通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具体情况,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将在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终止,请接到本通知后,在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前到所属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一份。

______公司

人力资源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确认书:_______________

本人已知晓《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

解除劳动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签订为期 ___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

1、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6、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 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 篇9

最新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范本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 篇10

解除劳动合同格式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方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甲方继续支付乙方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资,共元,于年月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三、甲方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当于乙方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元,于年月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四、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补充说明:

八、甲乙双方没有争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解除劳动合同 篇11

关于对x有限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行政处罚的通报

各区、县(市)旅游局(委),各在杭旅行社:

为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现将杭州吉吉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孙虹“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行政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20xx年11月8日,有旅游者反映杭州吉吉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孙虹在招徕旅游者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经我委调查核实,杭州吉吉旅行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孙虹在与旅游者确认次日旅游行程是否为千岛湖好运岛线路过程中,含糊宣传,致使旅游者违背真实的旅游意愿,实际参加了千岛湖龙川湾一日游。杭州吉吉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孙虹的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违法行为,根据《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委决定对杭州吉吉旅行社有限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436元,并处罚款5000元;对直接责任人员孙虹处罚款20xx元。

《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上述旅行社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侵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损害了杭州“一日游”旅游形象。希望各区、县(市)旅游局(委)要在前期我市本地“一日游”旅游市场大整顿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旅游市场监管主体作用,采取各种措施,切实加强对辖区内虚假宣传、欺骗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各旅行社及从业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诚信经营,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努力为游客提供满意的旅游产品。

委员会

20xx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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