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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1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一篇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的顺利推进及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层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加强合作、处置有力。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校园内外由学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并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和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法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破坏性地震等)及其它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事件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有效处置学校群体性事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成员:

总指挥:校长

副总指挥:分管安全的副校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校长室,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二)学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职能:

1、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年级通报事故情况;

4、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

5、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三)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其中,现场指挥由总指挥根据事故类别指派副总指挥或其它总指挥部成员担任;常务副指挥由事故发生年级的分管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部成员由相关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年级的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1、现场指挥部职责:

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执行总指挥的决策、指令和命令,指挥现场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件或险情的进一步蔓延、扩大;调配现场处置力量和救护装备物质,组织抢救伤员,实施现场救护;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2、警戒维护组:        

由指挥部指令事故发生年级的有关人员组成,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

3、紧急抢救组:

由指挥部指令事故发生年级的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能主要是开展现场施救。

4、信息联络组:

由指挥部指令局机关、事故发生年级的有关人员组成,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正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呼救求援。

5、后勤保障组:

由指挥部指令事故发生年级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6、善后处理组:

由指挥部指令成员及事故发生年级的有关人员组成,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部临时确定随时听候总指挥的调动、使用。

(四)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相关部门职责

1、公安局派出所:

负责突发事件现场警戒、人员疏散和维护秩序,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道路的畅通。出现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时,根据情况封锁现场,查清原因。若遇火灾,消防部队应及时接警,及时救护,尽量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减小到最低程度。

2、医院:

负责突发事件造成伤亡人员的及时诊断和救治,指导做好群体性卫生保障工作。

3、消防队:

负责及时扑救学校群体性事件造成的火灾及有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4、新闻媒体: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管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禁盲目报道、任意炒作。

四、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学校群体性事件的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等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特大突发事件。 

(一)一般性突发事件

指在个别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由学校为主可以处置,按规定必须向县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

指在个别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需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处理,甚至需当地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处理,按规定必须向县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 

(三)特大突发事件

指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死亡3人以上,需由当地政府、教育局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甚至需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处置,按规定必须向当地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

五、应急处置

(一)突发事件的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年级或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年级(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并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当地教育局办公室,由教育局办公室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并报当地政府值班室、教育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年级;

突发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事件报告年级。如事件紧急,为做到处置及时,可先报第1项内容,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将事态发展情况续报。

(二)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1、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组成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部;

2、指挥部迅速调集力量按照分工组织施救和疏散,根据突发事件等级,适时向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和信息的报告;

5、事件稳定后随即做好师生宣传教育及思想稳定工作;

6、开展事故调查。

(三)校园外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程序

1、接到有关部门通报后,立即报告总指挥,并通知指挥部相关成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同时通知相关学校主要领导,并由其通知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学校接到有关部门通报后,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由其通知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同时向当地教育局办公室报告;

2、现场由总指挥或其指派的现场指挥长统一调度和处置;

3、各学校领导、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应做好本校、本班学生的稳定和思想工作,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及时疏散;

4、其它参照校园内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

(一)组织领导

各年级要把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突发事件发生或扩散的,要追究有关年级(学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二)机制建设

各年级要要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理机制,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各学校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本校的预防处理预案,形成联系畅通、指挥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业务培训和演练

根据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小组进行各项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与演练,不断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

(四)物质与经费

学校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交通工具和应急资金、设施、设备等物资储备,必要时在全县区范围内统一调用或调剂。

七、其他事项

(一)学校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成立学校群体性应急指挥机构。

(二)对瞒报、错报、漏报、迟报学校群体性事件或在应急工作中由于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人对学校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同时,对在学校群个体性事件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年级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学校群体性事件信息。

(五)应急预案根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六)本预案由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二篇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杜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突发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严格落实行政人员值班制和日情况通报制

根据学校安排的值班表,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目标,强化责任,预防为主,努力将工作做在前头,每天值班情况在行政会和教师会时进行简要通报,并填写在校务日志上,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出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并在510分钟内上报区教体局。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组织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二、突发公共事件向区教体局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件发生后学校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三、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xx

(1)抢险救灾队伍

组长:xx

成员:xx年级组长班主任

(2)通讯信息组

组长:xx

成员:xx

(3)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

(4)卫生防疫组

组长:xx

成员:xx班主任

四、安全事故抢险应急预备案

(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报告。

2、迅速切断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在场有关人员应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内疏散师生,把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严禁学生参与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至医院诊治。

2、迅速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果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3)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特别是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送伤病者到医院诊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2、视情况及时向xx派出所、区教体局报告(教育科xx,办公室xx)

(区卫生局疾控中心电话xx)。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等工作。

4、通知伤病者的家属或学生家长。

5、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三篇

1.1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⑴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⑵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⑷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⑸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6应急预案体系

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⑵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⑶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⑷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⑸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⑹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1领导机构

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国务院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2办事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设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3工作机构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决定事项。

2.4地方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2.5专家组

国务院和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1预测与预警

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在境外发生涉及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我驻外使领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2.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国务院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国务院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国务院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3.2.4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要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3.3恢复重建

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3.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资源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4.2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治安维护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4.10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1科技支撑

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国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1预案演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2

为建立健全完善我市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职责,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高应对能力,预防及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构建和谐黄冈,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及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编制依据

本预案是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__〕11号)、《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鄂政发〔20__〕2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

第二条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必须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的紧急事件。

(一)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暴雨(雪)、寒潮、高(低)温、雷电、冰雹、大雾、龙卷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运、铁路等交通运输事故,工矿商贸企业、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等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故,通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核与辐射事故,重大生物、化学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 事件等。

对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共生、伴生、耦合,或者次生、衍生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统筹应对。

(二)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Ⅰ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按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执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见附件1)。

Ⅲ级和Ⅳ级分级标准按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市政府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应急工作的指导原则、处置程序规范和政府部门及其他组织,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责任义务的工作方案,是指导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其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以及涉及跨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充分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以保障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增强全社会的公共安全和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抓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和预防,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地搞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市政府负责协助省政府处置全市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全市跨县(市、区)和超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需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处置的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县(市、区)、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3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通过本预案的基本建设与实行,有效率防治、及时掌控和消解我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规范各类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率、确保有力的学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最大限度增加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身心健康侵害和财产损失,确保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平衡。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付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融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含:关键性 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轻微异常反应,以及其它关键性疑难及未明原因的身心健康危害事件。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学校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学校校长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靠科学,强化合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组织、动员师生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二章非政府体系

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1、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为学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管理对本学校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非政府、统一指挥、协同与全面落实学校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2、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副组长:周梅,统一协同统一指挥全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副组长:肖兰、潘晓,协助校长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员:蔡琼、方秋菊、濮元余、王旭青、、朱新、年级副组长、班主任负责管理协同、沟通交流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全面落实上级指示。

组员具体分工:

肖兰、潘晓:负责管理搞好人员的协同工作、负责管理日常监测、负责管理搞好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体师生的防治意识和防水能力;为学校防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提供更多舆论积极支持。

濮元余:负责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物资供应;负责消毒工作。

朱新:负责管理呈报师生每日健康状况。

方秋菊、蔡琼、王旭青:是全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业务主管,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提供日常培训指导。

年级副组长、班主任:负责管理本年级、本班的日常监控工作。

第三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

一、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晨、午检监测制度,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监测,对缺课学生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课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课者由卫生老师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注重信息的搜集,搞好防治工作。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成立一名专(并任)职报告人(保健老师),创建自下而上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保证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转,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将出现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推行24小时值守制,并启用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发动、医院病毒感染发动及其他突发性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区教育局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创建突发事件投诉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部门不履行职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第四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应急积极响应原则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高度重视,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校园稳定。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必须实行边调查、边处置、边救治、边报告、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率措施掌控事态发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内发生。

二、校内传染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必须根据发生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适当调整教学方式。发生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以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防止分散听课;发生一例上述的临床确诊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呈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对该班级和有关班级推行复课;例如发生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确诊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对齐情况不断扩大复课范围。若需全校复课,须报市教育局核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认同和满足用户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精确地发布疫情及预防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展开恰当的鼓励,消解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绷情绪,保护校园平衡。

三、食物中毒

及时掌控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出现校内食物中毒或蹊跷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当搞好以下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等部门;

2、立即将发作师生送至医院,并帮助医疗机构抢救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主动协调卫生部门展开调查,并按其建议如实提供更多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协调卫生部门分析引发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明确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相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快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命令派出专业人员进校,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实行各项措施,消解危害,阻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五章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完结后,在政府的领导下,非政府职能部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情况展开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含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置概况、病人抢救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有的问题和获得的经验及改良建议。

二、奖励与责任

学校对出席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展开表扬;对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报告、调查、掌控和处理过程中,存有玩忽职守、渎职、渎职等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其他事宜

牵涉有关索赔、补偿、奖励、社会救助等其他善后事宜,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应当秉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学校应当强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非政府建设,非政府积极开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强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统一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防治掌控体系,确保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设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内容负责管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防治与掌控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建议调集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拒绝接受卫生部门非政府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科学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学校每年非政府积极开展一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应急意识和空战能力。熟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与掌控科学知识,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宣传教育

学校必须利用广播、板报、视频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广泛开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师生以科学的犯罪行为和方式看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四、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精心安排必要的经费财政预算,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提供更多合理而充裕的资金确保和物资储备。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表示突发事件,就是指忽然出现的,导致或者可能将导致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毁坏等关键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科室、教研组主要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1、统一指挥有关教师立即抵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付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须要对师生员工展开撤离,并根据事件性质,呈报上级部门快速依法实行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展开稽查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搞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二要履行职责各自职责。对部门非政府或负责管理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理应预案,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出现事故,主动列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年段)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顺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为处置突发事件做出的同意和命令。突发事件牵涉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阅、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实行的措施,应不予协调。

二、监测与报告

(一)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巡查监测。任何人员都存有巡查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存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辨认出事件或可能将出现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当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当快速推论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抢救排险机构求助,并向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获得命令和未获得命令前,对事故可能将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必须展开维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抢救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出现后,在展开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置的同时,学校应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死伤病人嘉实超短债就近医院,对无法推论伤情的伤病员,应当及时报警求助求救。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出现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须要,可以实行临时复课、放学、撤离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实行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应急防治监控措施

(一)火灾

学校全体师生辨认出校园火灾均应当及时报警,快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出现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暂停,并对人员展开安全迁移或撤离。如果存有伤员,及时救治。涉火人员必须递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补足如下: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周边出现火灾,依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驱散,可能将损害重点部位,应立即轻易挥“119”报警。同时实行打火措施,迁移物品,关上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绝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xx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必须展开及时调查,实事求是,协调各部门提供更多适当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置根据调查结果以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置。

(三)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努力做到晚辨认出、晚报告、早隔离、晚化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为传染病病人,实行就地隔绝、就地观测、就地等候医疗部门化疗。强化防治控制措施,避免导致疫情蔓延。出现关键性 传染病疫情、群体性未明原因疾病、关键性食物中毒等,应当及时实行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涌入场所必须减少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减少户外活动的时间,特别注意劳逸结合,进一步增强抗病能力。特别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做好居室卫生,诚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出现疫情,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步入,教育学生自我维护,管制学生回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出外工作人员、学生推行备案制度,经医院展开必要的身体检查就可以复学。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1、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当协调环保部门应急撤离全校师生,并搞好学生的思想平衡工作,撤离过程保护不好师生的秩序。

2、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五)人为毁坏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当维护生者,展开人员安全撤离,对伤员展开抢救。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xx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出现打架斗殴并致人残疾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来伤者进医,维护现场,调查原因。

为加强学校治安管理,提高对校园突发治安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根据《吉林大学防范和处理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结合我校实际,保卫处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非政府领导

成立吉林大学保卫处防范和处理突发治安事件工作小组,在学校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学校突发治安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组 短:宫皓宇

副组长:刘英涛

成 员:于东峰 田 群 周中平 刘 军 刘玉崴 张士涛 魏 嘉

二、突发治安事件的范围

凡可能将导致人员关键性死伤、财产重大损失和可能将导致严重后果、严重影响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等均属突发性治安事件。主要包含:

(一)杀人、抢劫、纵火、爆炸、投毒、劫持人质等直接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二)多人参予的大规模斗殴、集体闹访、集会游行等可能将导致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事件;

(三)盗窃、破坏、侵占学校重要设施等严重妨碍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正常秩序的治安事件;

(四)毒麻品、放射治疗物被盗、泄漏,高压容器核爆、建筑设施坍塌、人员轻微冲撞等及其它可能将导致师生关键性死伤和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公共安全事故;

(五)造成师生重伤或死亡的交通安全事故;

(六)自杀未遂、未明原因丧生等可能将导致不良影响的不幸丧生事件;

(七)突发自然灾害等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

三、突发性治安事件的等级分割和处理权限

本预案划分为四个等级,根据不同情况,由不同权限的负责人启动各级预案并组织实施。突发治安事件分四级指挥权限分别为治安科长、分管副处长、处长、主管校领导。

四级预案:出现一般性治安突发事件时,由治安科长征得分管副处长同意下,调派全科人员非政府实行。必要时可以继续执行部位半封闭。

三级预案:发生较大治安突发事件时,由主管副处长征得处长同意下,统一调派全处各科室人员组织实施。必要时可执行区域封闭。各科室负责人在接到命令后,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调派和区域指挥工作。

二级预案:出现关键性突发性治安突发事件时,由副处长在请示主管校领导同意下,调动全校保卫人员非政府实行。必要时可以继续执行校园临时性半封闭。各副处长收到命令后,负责管理分管科室人员的调派和区域统一指挥工作。

一级预案:发生特别重大治安突发事件时,由主管校领导在学校党委同意下,启动《吉林大学防范和处理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调动全校各部门组织实施。

四、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的建议

(一)反映迅速

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在立即向上级领导、公安机关报告的同时,必须立即非政府力量在最为短时间内抵达现场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有关人员收到通告后,必须立即果断退出其它次要工作或休息时间,无条件的挑选最快的交通方式赶赴现场出席应急处置工作。

(二)沉着果断

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时,必须维持保与淡定,必须按照应急处理程序,快速实行人员撤离、救援抢修等各项工作,努力做到忙而不乱。同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果断实行必要的现场控制措施,避免危害和影响的进一步不断扩大。

(三)确保安全:处理突发治安事件过程中,要坚决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人身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师生员工迅速脱离险境。在确保师生员工安全的前提下,保卫人员也要注意自身安全,尽量避免损失。

(四)严格控制:突遇存有不法侵害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应当特别注意对前科对象展开掌控,条件容许的情况下,必须立即对现行犯罪人员不予军服,防范嫌疑人稳步实行犯罪和乘机逃亡窜。必须特别注意搞好现场半封闭和现场维护工作,掌控事态的发展,不得毫无关系人员步入现场(新闻媒体须要党委宣传部同意),防范有人借机生事。

(五)在进入敏感期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全处人员要进入高度戒备状态,无论是否为工作期间,都必须保持通讯联络工具处于良好的接收状态,以便随时接受紧急工作任务。在不可抗拒造成的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导致通讯无法联络的情况下,所有保卫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学校,参加学校的抢险救援。在接到指令后,要立即到达指定地点投入工作。在节假日休息期间离开本市外出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以保证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时有足够的警力调配。

五、其它建议

(一)各校区保卫办要根据此预案,结合本校区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出本校区具体的预防和处理突发治安事件工作预案。

(二)保卫处各科室和各校区捍卫筹办,必须非政府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或要部门制订的有关预案,二要将各自的预案落到实处。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政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沧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划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外县区域或境外对我县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财政应急保障。

1、3、2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政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1、3、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具体分类标准按《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的分级标准执行。

1、4工作原则

1、4、1县乡两级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保障有力的原则。

1、4、2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包括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等方面。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采取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对造成全局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同时采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对造成局部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财政收支政策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

1、4、3加强应急保障措施和决策机制的超前研究,提高处置效率。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机构及职责

2、1、1领导机构

在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的领导下,设立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安排全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政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与分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对应的主管部门的副县长、政府办公室主任、联系财政的副主任和县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发展局、县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县应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随着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启动,相应决定启动和实施县级财政保障预案,并组织领导财政应急保障工作。

2、1、2日常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财政应急保障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县财政、发展改革局、国税、地税、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审计、监察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县应急委和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研究应急资金保障措施和相关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及时安排、拨付财政应急资金,确保落实到位;做好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2、2组织体系与应急联动机制

2、2、1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后,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快速反应,沟通信息,密切配合,按以下分工及时开展工作。

(1)资金保障组

由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云县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安全和筹措应急保障资金;紧急调拨资金并落实到位;安排对征用的设备、物资和场地等进行补偿的资金;向上级财政提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补助申请。

(2)政策拟定

由县财政、发改局、国税、地税、人民银行云县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对受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在财权范围内研究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政策的调整,并组织落实;对影响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报请县政府或市政府作相应的政策调整。

(3)监督检查组

由县财政、审计、监察、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2、2各成员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的内部运作流程由各单位另行制定。

2、2、3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县人民政府应急预案框架下设置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组织指挥体系,并明确各自的职责。

3、应急准备

3、1为了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级财政保障应急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筹集与应急工作相适宜的应急资金,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

3、2应急资金的来源

3、2、1设置应急专项经费。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当年的预算编制中,按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的预备费,优先用于处置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公共事件。

3、2、2年度预算调整。在必要时,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的前提下,协调预算单位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优先保证应急支出。

3、2、3申请上级补助。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和对口管理部门申请,获得资金支持。

3、2、4社会捐助资金。社会各界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捐助资金应该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捐助者有捐助意愿的,严格按捐助者意愿安排;捐助者无捐助意愿的,由接收捐助的同级民政、财政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政府批准后统一安排。

3、2、5其他资金来源。必要时,突发事件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优先动用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历年结余、临时贷款和其他单位自有资金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县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分级响应。

(1)发生一般(iv级)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乡)人民政府启动本级预案负责处理,县(乡)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县财政应急保障指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乡镇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2)发生较大(iii)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接受县级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指导的同时,根据县应急委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由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随县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给予帮助、支持。

(3)发生重大(ii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接受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对本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的同时,根据县应急委和市政府批示,由领导小组或成员随市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给予帮助、支持。

(4)发生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市县应急委的统一指挥下,由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随市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省财政厅给予帮助、支持。

4、1、2上级财政保障预案启动,下级财政保障预案随之启动。

4、2财政收入政策

4、2、1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公民,领导小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及时研究提出税收优惠政策,按审批权根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

4、2、2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领导小组及时拟定临时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按相关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

4、2、3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到期后,突发公共事件对相关行业、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仍然较大的,按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优惠(减免政策)期限。

4、2、4因执行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原则上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负担。对减收影响重大而地方财政特别困难的,按程序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上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4、3财政支出政策

4、3、1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公民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由领导小组及时提出财政支出政策,报县政府批准执行。

4、3、2财政支出政策包括: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公民个人、行业、企业、单位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和保险公司给予补偿,没有直接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政府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时期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其他财政支出政策。

4、3、3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于中央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中央反映,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属于省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省政府反映,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属于市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市政府反映,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属县(乡)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县(乡)财政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上级财政从财力和资金调度上适当给予帮助、支持。

4、3、4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已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的,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资金。需要由部门预算进行调剂的,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外,应及时协调各预算单位调整预算支出结构。预算调整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4、3、5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不能满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时,财政部门可提出动支预备费、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小组批准,可先安排资金,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4、4资金拨付

4、4、1财政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拨付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建立紧急预案拨款和用款的“绿色通道”。

4、4、2对县本级部门或预算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县级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下达应急资金预算后,用款单位接到有效通知,即可从本单位现有账户中支用资金;财政部门应在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或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用款单位。

4、4、3对乡级财政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县级财政部门将应急资金预算及时下达相关乡(镇)。乡(镇)财政部门在接到有关预算执行依据后于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

4、4、4乡(镇)财政部门收到县级财政部门应急资金预算后,如国库存款不足以支付的,要确保应急资金到位,并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增加资金调度额度,县级财政部门在两个工作日内,办妥下级财政的专项资金调度工作,补足库款,保障应急资金的预算执行。

4、4、5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财政部门、用款单位做好应急资金调度和款项拨付工作,建立健全特别是节假日的应急资金调拨保障机制,保障用款单位对应急资金的支付,提现等工作。

4、5应急采购

4、5、1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可以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有关程序和规定。

4、5、2除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和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4、6应急结束

4、6、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结束,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相应结束。由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措施,恢复正常工作。

4、6、2财政部门应及时将本地区支持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拨付情况等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

5、应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5、1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2各级财政部门和突发事件主管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处置特点及应急资金管理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

5、3应急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有效。

5、4县(乡)财政部门、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上级各相关部门对下级对口部门应急资金使用进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资金进行清算,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5、6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变化,由县财政局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6、2各乡(镇)财政所,应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实施细则,并报县财政局备案。

6、3本预案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6、4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5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的顺利推进及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层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加强合作、处置有力。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校园内外由学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并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和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法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破坏性地震等)及其它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事件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有效处置学校群体性事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成员:

总指挥:校长

副总指挥:分管安全的副校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校长室,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二)学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职能:

1、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年级通报事故情况;

4、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

5、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三)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其中,现场指挥由总指挥根据事故类别指派副总指挥或其它总指挥部成员担任;常务副指挥由事故发生年级的分管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部成员由相关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年级的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1、现场指挥部职责:

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执行总指挥的决策、指令和命令,指挥现场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件或险情的进一步蔓延、扩大;调配现场处置力量和救护装备物质,组织抢救伤员,实施现场救护;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2、警戒维护组:        

由指挥部指令事故发生年级的有关人员组成,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

3、紧急抢救组:

由指挥部指令事故发生年级的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能主要是开展现场施救。

4、信息联络组:

由指挥部指令局机关、事故发生年级的有关人员组成,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正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呼救求援。

5、后勤保障组:

由指挥部指令事故发生年级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6、善后处理组:

由指挥部指令成员及事故发生年级的有关人员组成,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部临时确定随时听候总指挥的调动、使用。

(四)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相关部门职责

1、公安局派出所:

负责突发事件现场警戒、人员疏散和维护秩序,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道路的畅通。出现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时,根据情况封锁现场,查清原因。若遇火灾,消防部队应及时接警,及时救护,尽量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减小到最低程度。

2、医院:

负责突发事件造成伤亡人员的及时诊断和救治,指导做好群体性卫生保障工作。

3、消防队:

负责及时扑救学校群体性事件造成的火灾及有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4、新闻媒体: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管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禁盲目报道、任意炒作。

四、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学校群体性事件的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等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特大突发事件。 

(一)一般性突发事件

指在个别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由学校为主可以处置,按规定必须向县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

指在个别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需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处理,甚至需当地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处理,按规定必须向县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 

(三)特大突发事件

指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死亡3人以上,需由当地政府、教育局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甚至需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处置,按规定必须向当地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

五、应急处置

(一)突发事件的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年级或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年级(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并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当地教育局办公室,由教育局办公室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并报当地政府值班室、教育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年级;

突发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事件报告年级。如事件紧急,为做到处置及时,可先报第1项内容,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将事态发展情况续报。

(二)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1、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组成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部;

2、指挥部迅速调集力量按照分工组织施救和疏散,根据突发事件等级,适时向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和信息的报告;

5、事件稳定后随即做好师生宣传教育及思想稳定工作;

6、开展事故调查。

(三)校园外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程序

1、接到有关部门通报后,立即报告总指挥,并通知指挥部相关成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同时通知相关学校主要领导,并由其通知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学校接到有关部门通报后,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由其通知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同时向当地教育局办公室报告;

2、现场由总指挥或其指派的现场指挥长统一调度和处置;

3、各学校领导、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应做好本校、本班学生的稳定和思想工作,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及时疏散;

4、其它参照校园内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

(一)组织领导

各年级要把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突发事件发生或扩散的,要追究有关年级(学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二)机制建设

各年级要要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理机制,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各学校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本校的预防处理预案,形成联系畅通、指挥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业务培训和演练

根据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小组进行各项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与演练,不断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

(四)物质与经费

学校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交通和应急资金、设施、设备等物资储备,必要时在全县区范围内统一调用或调剂。

七、其他事项

(一)学校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成立学校群体性应急指挥机构。

(二)对瞒报、错报、漏报、迟报学校群体性事件或在应急工作中由于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人对学校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同时,对在学校群个体性事件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年级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学校群体性事件信息。

(五)应急预案根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六)本预案由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6

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520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最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最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市教育局、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学校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红色

学校发生的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橙色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黄色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市域内的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五、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成都市十二中

责任报告人:向援农、校医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学校医务室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市教育局报告,并同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向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通知本校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5、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四)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五)联络、教育与接待家长、后勤支援等应急响应过程的各工作与校园踩踏事故应急预案同。

七、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是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八、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最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我院医患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针对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地震、水灾、恐怖袭击、生化袭击事件)等事件类型,结合医院系统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制订本预案。

一、 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攀枝花市公路养护管理总段公路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日常监测预警机制及信息报告程序

(一)日常监测机制

1、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由医院发热门诊、急诊室、

预防保健科及医院医务科组成,医院预防保健科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2、建立传染病及肠道门诊登记,对病人基本信息、诊断、

去向等进行登记。

3、建立食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制度,组织有关技术力量定期对部段内各食堂食品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建立医院值班电话报告制度。

(二)信息报告程序

1、出现甲类传染病、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需抢救的突发事件时,医院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2、对于发生的影响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诸如集体中毒、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等事件,应急时向医院领导、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医院应在接诊的同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医院发现重大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医院发现涉及职工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病例时,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医院会同两委办及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同时,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医院应当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及时转院。

(三)医院对前来就诊的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 实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应当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诊的病人,应当将病历复印件随病人转送到指定的医院。

(四)传染病病人的收治应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五)当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后,应该及时上报卫生主管部门。

1、对疑似病例要及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同时要详细了解、记录患者家属情况及接触过的人员、去向、联系电话。为流行病调查医生提供详实的资料。医院要每天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相关情况。

2、医院必须加强消毒管理,认真贯彻《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别要加强对门诊、急诊、治疗、注射室、观察病房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六)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职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监测体温。为职工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或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职工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职工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场所工作的职工,如:食堂员工、医院医护人员等,以及其他窗口服务人员和就医的病人要加强防护措施,要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4、一旦发生疫情,对总段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制定人员外出总段的管理规定,限制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大型集会活动。对我院外出工作人员实行登记制度,提醒和动员工作人员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外出工作人员必须向医院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医院报到,接受必要的身体检查。

5、对从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返乡的人员, 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其作出隔离医学观察的决定。对外地返回单位的职工进行登记,安排体检,对有症状者行必要的留诊观察,对无异常的职工安排居家观察,对无异常的职工由医院安排集中观察。

(七)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在院内办一些健康专栏和讲座,宣传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预防知识。充分利用本院的现有媒体,普及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最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牢固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发挥本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正确、快速地处理本校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坪中学校内发生的,依据有关规定需要镇、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人员伤亡事故;

(2)危及学校安全的刑事案件;

(3)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的紧急事件;

(4)校内发生重大火灾的;

(5)校内一次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人数在10人以上的;

(6)学生发生群体上访、闹事的;

(7)其它突发事件。

三、处置原则:

在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抢救工作。

四、指挥系统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和组织相关人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赵明博

副组长:

成员:值周教师、各班班主任

(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启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3、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到安全区域。

4、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5、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6、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7、信息报告。

(二)各处室及相关人员职责

1、带班领导: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和送达,协调联络校长和各处室开展工作;负责事故的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等工作。

2、值周教师:负责突发事件的报告和查处等工作。

3、门卫人员:负责落实《门卫和门禁制度》和突发事件的报告。

4、教导处:负责组织师生实施防、抢、撤和恢复教学秩序等工作。

总务处:负责救援物资、器材、资金的调配。

政教处:负责事故的查处。

团委:负责事故处置前后的宣传报道。

5、班主任、各处室负责人、各项工作负责人,负责安全事故信息的登记、报告、处理、建档,按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开展事故前期的应急救援指导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死伤学生的善后事宜;负责执行预案期间有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值班;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救援程序

1、实行事故信息报告直接责任人负责制。事故发生后,直接责任人立即向校长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后,凡应上报的在2小时内向县局安全股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型,同时向公安、交警、安监、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告,请示紧急救援。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原因、等级;事故先期救援情况;建议适应采取什么措施。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拿出先期处理意见,领导师生做好事故处置及救援工作。

六、事故应急响应

(一)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的是直接责任人,事故相关的人是具体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场,迅速启动本校事故应急预案先期处置,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控制事故的扩大。

(二)组织现场抢救

1、应急预案启动后,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投入工作。各相关工作按领导小组的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2、事故发生后要与当地有关部门紧密合作,使救援各部门能顺利地进入现场;抢救人员和物资能及时到位;现场秩序能得到有效控制;师生能很快移到安全地带;受伤人员能及时得到救治,安抚工作能很快进行,促使现场抢救取得成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七、事故善后工作

1、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领导小组对损失的财产进行造册登记、测量评估,形成材料,该上报的逐级上报。造成人员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协上级做好安抚工作。

2、凡事故影响正常教学的,各处室应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尽快恢复教学。

3、依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瞒报、漏报、误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工作责任造成国家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理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

2、全校师生要严格落实学校制定的安全制度和安排,全校教师要以大局为重,不得相互推诿、贻误抢救时机。

3、各处室各相关安全工作的人员都要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事故处置能力。

本预案由大坪初级中学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7

一、组织机构

组长:刘金文

副组长:樊金波

成员:王荣起、王鹏涛、各直属单位主管领导

办公室设在安保处。

二、应急预案

(一)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踩踏事故,要立刻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群众造成的伤害。

1.启动应急预案。踩踏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相关安全预案。迅速拨打120、110电话呼救,抢救受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做好伤亡者家人的工作。

2.快速疏导现场人员。要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快速疏导现场人员,让群众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3.紧急救护伤者。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要抓紧时间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自救和互救。

4.如何进行现场急救。当群众受伤后,在事发现场应积极采取正确有效的救助措施,为救治伤者赢得时间。

(1)大量出血不止的处置。受伤者被伤及较大的动、静脉血管,流血不止时,必须立刻采取止血措施。常见的止血方法有加压包扎止血法和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是用干净、消过毒的厚纱布覆盖在伤口,用手直接在敷料上施压,然后用绷带、三角巾缠绕住纱布,以便持续止血。指压止血法是用手指压住出血伤口的上方(近心端),阻断血流,达到止血的目的。

(2)发生骨折的处置。发生骨折后,应设法固定骨折部位,防止发生位移。固定时,应针对骨折部位采取不同的方式,可用木板、木棍加捆绑的方式固定骨折部位。受伤者发生骨折无大量出血,且事故发生地离医院较近时,可让受伤者原地不动,等待医生救助。

(3)呼吸与心跳停止的处置。对呼吸与心跳停止的伤者,应采取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压的办法进行抢救。人工心肺复苏需要接受专门的训练,才能在现场救助他人时使用。受伤者呼吸与心跳停止时,正确及时的现场救护可挽救其生命。

(二)消防应急预案

1.发现火灾(爆炸)时,应立即向119报警,报警人员在报警时应同时说清着火(爆炸)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火灾状况等。

2.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通知单位内部义务消防员及医疗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参加救火行动。

3.全体在场工作人员、义务消防员必须立即加入扑救火灾行动。在现场领导指挥下,疏散救护工作要有条不紊,责任到人,由各安全员负责进行引导护送,向安全区疏散,同时要查清现场是否有遗漏人员。

4.派人员查看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随时向119指挥中心通报火情,根据火情切断电源、可燃性气体源,依据需要拨打112救援电话,指挥义务消防队和增援人员灭火抢救、伤员,疏散物资,及时控制火势蔓延。

5.在向119报警后,及时派出人员接应消防队和清除交通通道障碍,疏散周边人员物资,做好警戒工作。

6.现场指挥员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如下事项:使用各种水源,限制用火用电直至停止使用,划定警戒区,实行道路封闭等。

7.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划分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线分为建筑物外围警戒和火灾现场警戒。外围警戒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路障,劝阻无关人员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物外围秩序,为公安消防队到场展开灭火创造有利条件。火灾现场警戒要及时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出来的物件。

8.及时进行事故调查,责任分析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领导小组。

9.总结经验教训,教育职工。

(三)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或发现食物中毒,应立即上报领导小组立即安排小车将中毒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并办理有关治疗或住院手续,同时向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2.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要详尽说明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如果可疑食品还没有吃完,请立即包装起来,标上“危险”字样,并冷藏保存,特别是要保存好污染食物的包装材料和标签,如罐头盒等。同时立即封闭厨房各加工间,待卫生部门调查取证后方可进行消毒处理。

3.进行事故调查,责任分析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领导小组。

4.总结经验教训,发布通报,教育干部职工。

(四)暴恐应急预案

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同时针对不同情形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1.绑架、挟持人质,勒索应对措施

(1)如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立即疏散无关人员。

(2)正面宣传教育对话,以情感化,教育犯罪嫌疑人放下凶器,同时争取救援时间。

(3)保护好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4)立即报警,请求支援。

(5)如罪犯嫌疑人已离开,应保护好现场痕迹等证物、证人等待公安部门前来侦破。

(6)如犯罪嫌疑人已逃离公司可视的范围内,应立即追捕,同时首要考虑人质的安全,等待公安部门前来解决。

2.爆炸物威胁、已发生爆炸应急措施

(1)迅速确认信息的来源,并对信息来源进行分析准确性;

(2)迅速组织人员对所在地点进行排查,安排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

(3)一旦确定有可疑物品,确定信息来源真实,必须立即拨打110报警;

(4)立即指挥疏散现场人员;

(5)待到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后,在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下,由排爆专业人员进行处置;

(6)当可疑物品发生爆炸,指挥组织抢救伤员并立即拨打120;

(7)爆炸起火,现场总指挥应宣布立即启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8)协助工作人员在警戒区外将救护物品运往现场指挥部,对一旦发生爆炸所产生的伤员进行抢救的各项准备工作;

(9)对现场周边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可疑情况,迅速向指挥部报告,同时防止破坏分子趁机进行破坏。

(10)为防止爆炸起火,内保人员迅速携带灭火器材到达现场,为防止爆炸起火做好充分的准备。

(11)人员撤离场地后警戒人员用警戒带将现场围护下来,设立隔离区;

(12)事件结束后,立即组织清理现场,恢复正常。

(13)当发生人员受伤事故时,迅速组织现场简单救助,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并立即拨打120报警;

(14)完成后续工作,配合警方和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等工作;配合警方分析事故原因及有关责任人员;配合警方,做好人员思想工作。

3.发现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急预案

(1)如发现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管制刀具、枪械,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采取隔离措施,仔细观察盘问,疏散人员集中至安全地带并保护好相关人员。

(2)严禁人员进出,加强事故地点保卫、巡逻工作。

(3)等待公安部门派人排爆并协助其工作。

(4)对查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管制刀具、枪械一律进行严格登记,对收缴的要造册登记,妥善保管。

4.投毒应急预案

(1)如发现是邮寄毒品,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同时,集中所有可能接触到毒品的人在某特定区域,加以保护,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前来检查、检验,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

(2)如发现是放置的毒品,应立即保护好现场,严禁他人进出,同时报告领导小组,请求公安等相关部门前来解决。

(3)如毒源蔓延,立即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集中。

(4)如是食物投毒,且已发现中毒,同时启动食物中毒预案。

(五)游客溺水应急预案

1.当有游客不慎冰面落水后,保安人员应迅速利用对讲报告出事地点,并按日常演练展开施救。

2.救护者应镇静,尽可能脱去衣裤,尤其要脱去鞋靴,迅速游到溺水者附近。对筋疲力尽的溺水者,救护者可从头部接近。对神志清醒的溺水者,救护者应从背后接近,用一只手从背后抱住溺水者的头颈,另一只手抓住溺水者的手臂游向岸边。如救护者游泳技术不熟练,则最好携带救生圈、木板或用小船进行救护,或投下绳索、竹竿等,使溺水者握住再拖带上岸。救援时要注意,防止被溺水者紧抱缠身而双双发生危险。如被抱住,不要相互拖拉,应放手自沉,使溺水者手松开,再进行救护。

3.溺水者被救上岸后,如需医疗救助,立即拨打120或附件医院急诊电话请求医疗急救,同时,若具备救援常识,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医疗急救:立即清除溺水者口鼻淤泥、杂草、呕吐物等,并打开气道,给予吸氧。进行控水处理(倒水),即迅速将患者放在救护者屈膝的大腿上,头部向下,随即按压背部,迫使吸入呼吸道和胄内的水流出,时间不宜过长(1分钟即够)。现场进行心肺复苏。施救同时报告领导小组。

4.若溺水者较多,或救援困难,在施救的同时,应立即拨打110及119召集外援。

(六)特种设备遇险应急预案

1.在运营过程中突然停电,工作人员应及时关闭电源开关,注视游客动态,安抚游客,待设备停稳后,对游客做好解释工作,引导游客离场,待恢复供电后重新试车2次,确定设备正常后方可继续营业。

2.在运营中个别游客感到不适、惊慌,工作人员要及时按“急停”键,并安慰游客,待机停稳后,工作人员应迅速帮游客解开安全带离开现场,如有必要,送医务室并检查其它游客情况,若一切正常,才能重新开机。

3.在运营中出现不按安全规定的行为,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其劝说制止,如无效应立即按急停,待船停稳后,对违反安全规定的游客要礼貌、耐心的进行教育,指出危险性所在,待其接受后才能再次参加游乐。

4.在运营中发生恶劣天气变化,工作人员应对游客做好解释,待机停稳后,引导游客到安全地方躲雨,待天气好转后,继续营业。

5.在运营中出现机械故障,若可自行排除,应立即由专业维修人员排除;若无力排除,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报告质量监督部门,拨打110、120、119救援电话,同时立即取出设备相关技术资料。救援的同时应对设备上的游客进行心理疏导,以免情绪激动采取过激行为,造成更大事故隐患。

6.救援过程中,应封锁场地,除救援人员及车辆外,清除任何可能影响施救的因素。

(七)动物逃逸应急预案

1.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引导无关人员沿安全线路疏散,同时通知动物园应急救援分队展开行动。

2.若明确动物逃逸区域,采取下列方法,物理抓捕:准备足够套绳和套网,在指定的几个点,发现目标后立即套捕;化学抓捕:根据实际情况,启用枪,由专业人员进行麻醉抓捕;食物抓捕:准备足够量的喜食食物,设置抓捕点,引诱逃逸动物来食。

3.若动物逃逸区域不明确,应立即通知友邻单位及公安机关协助抓捕,同时,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进行安全提醒。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8

(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报告。

二、迅速切断电源。

三、抢险救灾组等在场有关人员应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内疏散师生,把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四、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严禁学生参与灭火。

五、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至医院诊治。

二、迅速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三、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果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四、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五、做好家长、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

六、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3)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特别是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送伤病者到医院诊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二、视情况及时向xx派出所、区教体局报告(教育科xx,办公室xx)

(区卫生局疾控中心电话xx)。

三、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等工作。

四、通知伤病者的家属或学生家长。

五、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9

(一)组织与领导

组长:

成员:

全体成员将分别担任应急预案中各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校级领导干部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中层领导干部代履行职责。

校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上级或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当学校在救援时用到医疗救护等其他应急救援机构时,学校应急指挥应该成为联合指挥中的一员。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提供救援所需的信息,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当在某个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由负责该问题的最高领导做出最后决策。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领导小组成员在突发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2、办公室做好预案的发放、登记、修改和重新修订,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应急预案的内容;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政教处要识别容易出现校内交通的风险所在,重点防范,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4、总务处要经常性地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5、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各口要切实贯彻《交通管制的规定》,政教处做好学生和家长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做好教师的宣传教育工作。

6、校医室常备一定应急医疗物资;教导处确保医生值班。

7、值日领导履行值日工作职责,坚守学校,有事外出必须自己调班,否则不得离开。

8、办公室印制全校教师通讯录并定期核对电话号码,所有领导干部、级部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内电话畅通。各级部交一份学生家长通讯录复印件到学生宿舍。班主任要在身边常备家长通讯录。

(三)启用应急预案的情况

1、重伤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10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在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规范地进行应急处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经济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南开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及其界定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影响公众健康的自然灾害、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种危害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等等。辖区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发;

2、发生动物间鼠疫,发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丙类传染病暴发或者多例死亡;

4、发生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发生罕见或者已消灭的传染病;

6、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职业病或者职业中毒事件;

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

药物预防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者死亡事件;

环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漏等事件;

8、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化学、核和辐射等危害公众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

放射性污染、丢失放射源和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等事件;

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意识,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并实行对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因素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统一指挥、属地负责

在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卫生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发生突发事件的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减少损失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不失时机地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的相关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控制工作成效,沟通信息,推广经验,完善应急处理技术规范。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七)卫生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指挥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由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科室、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八)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织。分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医疗救护技术指导组、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和检测技术指导组。各组由相应的专家组成。

(九)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十)卫生局组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设在卫生防病站。

四、参与突发事件处理的有关机构、组织职责

(十一)卫生局

1、负责草拟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政府批转执行;

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

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5、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

6、建立检查制度。督导检查本预案各项措施在平时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十二)防病机构(含结防所)

1、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预警;

2、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做出事件的发展趋势报告和评估;

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汇总、分析、评估疫情;

检测试剂、防护用品和相关器械等;

5、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后,提出改进建议;

隔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负责对在医疗机构外死亡的传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7、具体落实对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卫生宣传教育和预防医学咨询服务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其它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承担对应急处理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三)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参加突发事件的现场取证和违法事实的调查工作;

疫区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隔离、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4、监督检查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疾控机构的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中危害公众健康,造成人员病、死、伤的报告情况;

6、监督检查公共场所消毒;

7、监督传染性疾病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环境的消毒的落实情况;

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

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

依法进行其它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所涉及病例的报告;

治疗和管理工作;

隔离工作;

物品、排泄物进行卫生处理;

5、负责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样品采集等工作;

7、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8、进行疾病及有关防治科学知识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其它防治工作;

建设符合应急工作要求的门诊、病房。

(十五)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机动队伍。由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三部分组成。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各级医疗卫生等机构进行应急处理。

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

转运和后续治疗;

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十六)评估和技术指导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下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及医疗救护、预防控制和检测三个技术指导组;承担社会心理卫生教育和咨询工作。

1、突发事件评估组: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和信息,为公共卫生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预测突发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救治和医疗单位内医务人员防护、消毒隔离等工作。负责重点病例的诊断。

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统计报告、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工作。

运送和病原学检测等工作。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

1、突发事件发生时

(现场监测、现场采样、疫点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发事件原因,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要求,及时报告。

(进行应急处理;协助各医疗单位进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对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负责疫点、疫区现场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地区的相关疫情和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为政府采取预防与控制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突出突发事件的预警功能。

(储存、保管突发事件所需应急设备、药品器械,现场防护用品、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等。

(3)对相关疾控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进行模拟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突发事件应急报告

(十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向卫生防病机构报告;卫生防病机构应迅速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病中心;卫生局必须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政府和市卫生局;政府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市政府。

(十九)卫生防病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首次报告内容包括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卫生防病机构在进一步调查基础上,尽快做出阶段和总结报告,阶段报告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总结报告包括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总结,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防范和处置建议。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一)卫生局(含卫生防病机构)在接到毗邻地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疫情通报后,要做好应对准备,必要时应及时通知辖区疾控和医疗机构。

(二十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现严重威胁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露、发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时,主管部门、当事单位、个人要立即向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六、突发事件分级(执行市级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二十四)蓝色预警:

1、发生腺鼠疫,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20例;

本市存在传入可能,但未发现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

3、发生霍乱,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报告;

5、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

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二十五)黄色预警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边省市及地区疫情上升;

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中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二十六)橙色预警

1、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发生局部暴发;

,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及以上;

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50例及以上;

,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中度放射损伤人数21~50人,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

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二十七)红色预警

肺炭疽病例;

,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4、发生新发传染病或已消灭传染病;

中度放射损伤人数50人以上,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10人以上,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5人以上;

6、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应急处理

当接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蓝色预警级别)报告后,卫生局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政府提出成立区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发生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市政府,并进行应急处置。

(二十八)启动预案

1、当天津市突发事件达到黄色预警程度时,卫生局应急办公室根据黄色预警的要求,将有关情况立即上报政府和市卫生局。

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预案时,卫生局提请成立区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理需要,设置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若干工作组。

(二十九)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工作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调配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足够的标本,送市级或区级实验室,必要时送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协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询和病因诊断工作。

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区政府报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应急处理需要,按规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易感人群应急接种,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职业中毒事故物品等。

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可以依法发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x、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对流动人口进行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要进行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工作。对新发传染病作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必要时,请市卫生局或卫生部派出医疗专家组,参与和指导医疗救治工作。

8、督察与指导。区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医疗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进行事件评估。应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理调查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三十)终止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和突发事件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市卫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预案实施终止的建议。区卫生局报告区政府后,执行终止预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术保障

1、区卫生局负责建档,列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名单及相关个人技术档案资料。同时列出相对应的第二梯队名单及其技术档案资料。

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

区卫生局按照预案的要求,在市卫生局指挥下,统一组织、定期安排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工作。演练形式有:对单一突发事件从指挥到救治处理的全过程演练;局部演练;指挥系统、救治系统,涉及预案各系统、各单位、多发事件的全过程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业务培训。平时要针对不同学科举办培训班。需要公众参与的应急演练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报告组织网络系统。包括: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组织网络、卫生监测组织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监测医院监测网络、突发事件报告网络等。

、综合医院、市、区(县)传染病专科医院、后备医院及职业病防治机构组成。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指定不同的医疗机构承担应急工作。医疗救治网络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横向、纵向信息连接机制。

处理、分析、发布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十二)物资保障

诊断、治疗和预防的常备储存系统。包括:诊断试剂库、血清库、疫苗库、药品库、特效毒剂库等。

2、建立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救治仪器装备储备系统。

运行、功能状态标准,确保可迅速调配使用。

4、健全应急物资资产更新规定和操作规范,并强制执行。确保应急物资使用时的可靠性。

(三十三)经费保障

1、为了保证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正常运行,区卫生局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基金,并建立相应的补充机制。

2、每年公共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应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财务部门应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必要时,可向区政府申请专项拨款。

(三十四)人员保障

1、卫生局要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备队,随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按照工作职责,配备各类专业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3、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扩展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

4、不断完善社区防疫网络。

第三医院、第四医院、传染病医院、海河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单位作为突发事件发生时,市级指定的应急医疗救治单位。

(三十五)宣传教育

卫生局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宣传画、册等各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南开区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部门职责

一、环保局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监管医疗卫生部门对医疗废水、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监控医疗废水、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和最终走向,记录废水、固体废弃物产量、处理量、排放量并上报;督查医疗机构对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焚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等工作。

二、环卫局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加强晨扫和日、晚两次保洁工作,做好重点路段水洗压尘工作。督查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做好全区垃圾转运站的内外环境卫生和消毒,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日产日清;全天候开放转运站并增加运输车辆,及时接纳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搞好全区环卫公厕清掏、刷保、消毒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热线反映的问题。严格管理道路污染,大力处罚和处理违章饲养的家禽和家畜。根据需要,加强处理突发事件地域的清洁工作。

三、公安南开分局

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强制管理拒不服从监控隔离规定的被隔离人员和外部闯入人员。依法严肃处理严重扰乱救治秩序的违法人员。开展专项治理违章养犬行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做好查处工作;协助社区做好防治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坚决打击借机制造恐慌、造谣惑众、哄抬物价、制售伪劣防护用品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必要时,选派警力全程驻守市传染病医院、防病站、医学观察所和突发事件发生地等重要场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爱卫会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四害,使蚊、蝇、蟑螂和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重点做好疫区及周边地区的消毒工作,防止蚊、蝇、蟑螂和老鼠传染病菌。

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大力治理外来商贩违章摆卖等乱摆乱卖和违章占路摆卖;严格清理违法经营盒饭、快餐和露天制售餐饮的马路餐桌及马路烧烤;彻底清理全区干、支道路两侧的餐饮、食品制售企业的里空外卖和露天加工;大力查处和拆除违章建筑,特别是严格治理对外来人口的违章建筑。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农贸、封闭市场防控工作的检查。

六、工商南开分局

加强市场巡查,强化对防治突发事件药品及相关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依法严肃查处趁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相关商品,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查处借机进行违法经营的不法行为。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

七、建管委

全面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及其外来民工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各项防控制度的落实,专人负责各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的身体状况、外出登记、民工驻地及重点部位的督查工作;一旦发现施工人员出现传染病、中毒症状等,立即通报防疫部门,并立即进行对施工现场的消毒和有关人员的隔离。必要时,建立建管委、各建筑工地、卫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例会制度,及时沟通信息,果断处理有关防控问题。

八、财政局

强化预算管理,保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经费,并及时足额划拨。加强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九、交警南开支队

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备勤工作,及时处理交通突发事件。做好对重点医院和隔离区周边的道路疏导,确保交通畅通;严格安全检查。协助卫生等部门做好进津车辆所乘人员的体质监测和车辆的消毒工作;加强逐级报告制度。

十、教育局

全面负责辖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系统单位做好教室、图书馆、食堂、实验室、宿舍、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环境整洁,空气流通,消毒到位。督查系统单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预案、防控工作措施和建立应急队伍。督查系统单位设立隔离室;出现可疑症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毒和隔离。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按全市统一部署,调整教学安排,合理安排学生生活。

十一、经贸委

全力组织好突发事件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做好市场监控;督查所属各经营单位的消毒、通风、依规购销货等防控措施的落实;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大中型商场与超市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做好突发事件预防、治疗等工作必须的药品、器械、消毒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十二、科委(科协)

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普及各种突发事件防治科学知识和方法,提高公众科学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联合有关部门,负责驻区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十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市社会保障中心做好参保人员医治突发事件涉及疾病的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工作。

十四、民政局

做好老年公寓的预防和救助管理工作,做好低保人员和民政救助对象的疫病救治和社会救助工作。

十五、武装部

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基层武装部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织民兵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控突发事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防控突发事件民兵应急分队,建立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十六、侨办、民宗办(外办)

负责区内归侨侨眷、海外华侨华人、在区外国人及宗教活动场所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预防和其他应急措施;建立出入境人员的疫情报告制度、

十七、房管局(含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区域内各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建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工作联络协调组,开展互助和互检,做到监控管理不留死角;作好小区居民的预防宣传、保洁消毒和外来人员登记等防控工作;督查全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受理业主投诉。

十八、物价局

有效监控药店、医院、超市、市场经营的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依法从严处理拒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规定和价格干预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稳定价格和群众情绪。

十九、文化和旅游局

加强和规范网吧、歌舞场所、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督查娱乐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联合有关部门,负责文化娱乐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二十、质量技术监督局

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防控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等制假售假行为;督查食品加工企业落实从业规定的情况。

二十一、消防南开支队

做好执勤备战工作;督查火灾救援中心的各种防护措施的落实;做好参战人员和器材装备的洗消工作,防止二次感染。及时调集所需警力及器材,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时出现的其他紧急情况。

二十二、招商办

督促大中型企业落实防控突发事件总经理负责制,协助企业做好防控管理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正确处理好企业生产经营和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关系。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外资、合资企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二十三、宣传部门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市区有关突发事件防控的指示精神,广泛信息收集,全方位搞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多角度、多侧面宣传突发事件防控的科学知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抗击的良好氛围。

二十四、供水、供电、商业部门(经贸委)

负责保障医疗机构、卫生防病机构和医学观察留验场所等部门的用电、用水和有关生活用品的供应。

二十五、街道办

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帮助整改;及时协调街道办事处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共同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

二十六、卫生局

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负责疫情监测并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动态;负责突发事件病例、确诊及疑似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提出疫点、疫区实施管制的建议;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指导并实施消毒和隔离工作;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督导检查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辖区各部门都要做好相应的工作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内部防控工作到位。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11

突发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突发卫生事件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组、防疫防护组、信息网络组、后勤保障组、应急办公室等,应急办由李新负责日常工作事宜。

1、医疗救治组

组 长: 成 员:

2、防疫防护组

组 长: 成 员:

3、信息宣传组

组 长: 成 员: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

二、预警预测

防疫防护组负责开展突发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包括:自然疫源疾病疫情监测,自然灾害发生地重点传染病和卫生事件的监测、消杀等工作。

院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监测报告信息向颍上县疾控中心应急办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由 县疾控中心根据情况对突发卫生事件进行预警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

三、信息报送

辖区内村卫生所发现突发卫生事件,在2小时内拨打 电话报告卫生院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须在2小时内向 县疾控中心和 政府报告。

四、应急处置

院应急领导小组接到 县疾控中心突发卫生事件预警信息或镇内突发卫生事件信息后,立即启动《 中心卫生院突发事件和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院应急办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卫生事件的处理,积极配合颍上县疾控中心应急办采取疫情控制措施。医疗救治组根据院应急办要求立即开赴现场开展求援工作,同时及时向院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卫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伤亡(危害)程度、能否控制、是否需要增援力量、救治物品补充

和转送交通工具等。

2、院应急领导小组应靠前指挥,及时向 县疾控中心和 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和其它部门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3、防疫防护组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对传染疾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严格按要求进行转诊;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应急疫苗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采取暂时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紧急措施;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及其它事件和报告;对群体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求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协助颍上县疾控中心展开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卫生监督。

4、信息宣传组应及时准确了解救援一线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向 县疾控中心和镇政府报送信息。及时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疏通道路,劝离无关人员,保证救护车辆顺利通行。

五、响应结束

1、突发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可以终止响应。

2、做好事件村(居)民及家属的安抚与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

3、查清原因后以书面形式作出全面报告,分析情况,明确责任,总结教训,提出预防整改措施。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12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xx省烟草公司xx县公司送货部(以下简称送货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xx省烟草公司xx县公司卷烟送货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温州市烟草专卖局、xx省烟草公司xx县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行业相关规定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送货部所属范围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

1.4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域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xx省烟草公司xx县公司送货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以下简称送货部应急小组):

组长:王孝清

副组长:陈钦凡

成员:许战英许曹碧柯树雄庄明泽陈志平

应急小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附录3送货部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一览表

2.2应急小组职责

⑴接受温州市烟草专卖局、xx省烟草公司温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落实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的各项指令、指示;

⑵负责编制、修订、审定卷烟送货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审批;

⑶根据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要求,开展应急响应;

⑷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接受所属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并迅速作出判断,及时上报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挥、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⑸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⑹编制应急经费预算,审查应急设备、器材、物资、物品的配置方案;

⑺负责所属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报告和通报,协助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

⑻负责组织应急值班,公布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⑼审定并签发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有关报告。

3有关应急预案

3.1用电事故应急预案

⑴发生电器失火后,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立即切断事发地电源,利用附近的干粉灭火器等专用灭火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通知事发部门负责人。事发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送货部应急小组,并迅速组织人员参与灭火。

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组织灭火。火情继续扩大的,迅速拨打119报警。如有人员受伤应首先抢救伤员,并拨打120救助。

火灾无法控制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立即采取措施疏散人员和车辆,关闭供电系统,同时疏通消防通道,指定专人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⑵若发现有人触电,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同时用绝缘工具帮助触电者脱离电源,及时送货部应急小组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视情况现场施救或送就近医疗机构急救;出现人员伤亡的,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及时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触电急救步骤和方法见附录1。

⑶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展开事故调查,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起因、造成损失、处置结果等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2送货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⑴发现火情的第一目击人应大声呼喊,立即切断事发地电源,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向及时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

⑵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本着“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组织抢救被困人员,并视火情采取相应灭火措施。火情继续扩大的,迅速拨打119报警,出现人员受伤的,拨打120救助。

⑶火情发展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楼内人员撤离,切断办公楼总电源,关闭防火卷帘门,并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办公楼,维护现场秩序。

⑷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疏散车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指定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⑸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工作,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起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处置过程及结果等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3配送车辆交通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⑴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驾驶人员或随车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立即送货部应急小组及车队长,同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警,通知保险公司。送货部应急小组按照《市局(分公司)机动车辆事件(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⑵情况严重的,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出现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按规定报告省局(分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3.4雷击灾害应急预案

⑴接到雷击天气预警,送货部应急小组应通过oa、电话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通

知各部门切断电源和网线,并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采取预防措施。必要时组织员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⑵送货部大楼发生雷击灾害,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立即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迅速安排切断大楼电源,断开网线,组织楼内人员安全、有序撤离到安全区,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

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保护灾害现场,并随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处置进展。灾害严重的,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按规定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

⑷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善后处理及相关调查工作,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灾害情况、处置过程及结果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灾害严重的,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将灾害情况及处置结果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

3.5台风、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1)当接到气象部门较大汛情、台风(热带风暴)警报通知后,送货部各部门启动应急预案,根据汛情、台风(热带风暴)趋势,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并及时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提供汛情、台风(热带风暴)动向和对我市烟草系统影响的有关情况。

(2)当接到市政府或气象部门重大汛情、台风(强热带风暴)预计未来24小时在我市登陆紧急警报通知后,送货部应急小组领导进岗工作,听取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汛情、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台风等级、降雨量及各项抗台防汛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各项抗台防汛准备工作和措施。

(3)送货部应急小组听取汇报后立即组织、指挥各部门人员,对送货部大楼各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迅速召回一线工作员工,停止一切经营、市场管理活动,确保人员、车辆及物资安全。

(4)时刻关注台风信息的发布,动员全体配送职工全力以赴做好抗台防汛抢险工作。保持通讯、网络信息系统畅通,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5)由送货部综合部具体负责落实有关防台防汛物资,如雨具、电筒、应急灯或蜡烛、沙包等,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检查工作由公司安保部门、送货部应急小组在汛来临之前,专门组织人员对送货部大楼、送货部仓库一些易倒灌、易漏水、易漏电的危险部位作认真检查,采取加固、修理、防漏等有效措施。

送货部防台防汛重点部位见附录2。

(6)在台风频发的7-10月期间,为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公司送货部要做好防汛防潮防漏水的准备工作,把卷烟堆放在安全位置。因台风造成电源或线路中断,应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启用应急灯、电筒或蜡烛照明,在使用蜡烛照明时应注意防火安全,应放在铁盒或碗内,不能直接放在木板上或与易燃物过近的地方,不准在卷烟仓库内使用蜡烛照明;因台风造成停电或信息网络中断,信息中心人员应坚守岗位,确保计算机房里的设备、设施安全,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各部门必须在洪水来临前确定本部门电源拉闸的最低警戒线;因台风造成道路中断,支援人员无法到达指定地点,应立即向指挥中心或当地政府汇报汛情,争取得到当地政府部门支援。

(7)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原因、处置过程及结果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情况严重的,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将事故情况及处置结果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政府。

3.6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食物中毒的临床表现。食物中毒通常会引起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一般餐后少则半小时、多则48小时就可发病。患者除有上述急性胃肠炎症状外,还有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怕冷、发热、乏力、瞠孔散大、视力模糊、吞咽及呼吸困难等,中毒严重者可因腹泻造成脱水性休克或因衰竭而死亡。我国对食物中毒制定了详细诊断标准,主要是以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最明显的特征有: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在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2)发现大规模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发现人员立即向综合部主任汇报,确认核实后向送货部应急小组和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市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3)食堂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4)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人员奔赴事发现场救助食物中毒人员,并及时听取现场处理人员关于事故性质、发生地点、时间及各项救援工作安排情况汇报。同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事故情况,请求支援。

(5)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场人员报警后,要立即进行自救或互救,可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帮助催吐,尽快排出毒物,同时制止在场所有人员就餐。

(6)救援组赶到现场后,负责组织、指挥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救援组人员应冷静分析中毒原因,针对引起中毒的食物以及吃下去的时间长短,及时采取如下三点应急措施:

a、催吐。如果进食的时间在1至2小时前,可使用催吐的方法。立即取食盐20克,加开水200毫升,冷却后一次喝下。如果无效,可多喝几次,迅速促使呕吐。亦可用鲜生姜100克,捣碎取汁用200毫升温水冲服。如果吃下去的是变质的食物,则可服用十滴水来促使迅速呕吐。

b、导泻。如果病人进食受污染的食物时间己超过2至3小时,但精神仍较好,则可服用泻药,促使受污染的食物尽快排出体外。一般用大黄30克一次煎服,老年患者可选用元明粉20克,用开水冲服,即可缓泻。体质较好的老年人,也可采用番泻叶15克,一次煎服或用开水冲服,也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c、解毒。如果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毫升,加水200毫升,稀释后一次服下。此外,还可采用紫苏30克、生甘草10克一次煎服。若是误食了变质的防腐剂或饮料,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鲜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质的饮料灌服。救援过程中要给病人以良好的护理,尽量使其安静,避免精神紧张:注意休息,防止受凉,同时补充足量的淡盐开水。

(7)救护组、后勤保障组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请求、接待社会救援部门帮助,负责救援车辆调度,准备好急救药品等物资。拨打120急救电话,应讲清楚单位街道、门牌号等详细地址;事故性质(最好能讲清引起食物中毒原因);涉及范围;伤亡人数;目前救援情况;拨打电话人姓名、所在单位和电话号码;然后派专人在路口等候急救车的到来,指引急救车到现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到达事发现场。

(8)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对食品、餐具及食品用工具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以免扩大中毒范围。

(9)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组织事故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7配送车辆故障应急服务预案

(1)配送员一旦发现车辆故障后,送货员或驾驶员应及时向所属部门负责报告,并及时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

(2)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确保送货部储备一辆以上配送车辆,及两名以上驾驶员。及时安排增援车辆、装卸人员和相应救援设备,立即赶往故障地点。

(3)调度员在送货车调用时,要确保整个配送体系的顺畅运作。待增援车到达故障现场后,应做好与故障车进行货物的车与车对接工作,货物对接时应保持高度警惕确保安全。

(4)若造成送货时间推迟的,送货部应急小组必须及时告知营销中心应急小组,并由营销中心应急小组安排客户经理向零售客户做好延迟送货的解释工作。

(5)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将配送车辆故障发生的经过、处置措施、相关故障处理记录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8遭遇突发自然灾害事件、交通中断应急服务预案

(1)一旦发生交通中断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及时与气象部门联系,了解、掌握情况,估计送货时间。配合营销中心根据具体的天气、道路情况协商解决零售户的订货时间。

(2)同时,送货部应急小组通知客户经理向零售客户做好解释工作,请求谅解并告知大致送货时间。

(3)若在中转站无法将卷烟送达零售客户时,卷烟暂存于中转站仓库,由专人保管。

(4)送货员和驾驶员随时待命,一旦交通恢复,立即送货。

(5)卷烟配送车辆在送货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道路塌方、山体滑坡等,当天无法送达指定地点的,驾驶员向储配部负责人报告,同时储配部负责人应及时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等候指令。

(6)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经请示同意后可指令配送车辆原路返回,或指令车辆在途中过夜,等待救援。车辆在等待救援时,配送车组负责人应组织做好防盗防抢工作。

(7)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将事件发生的经过、处置措施、相关中断处理记录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9卷烟配送途中盗抢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⑴发生在送货途中的抢劫案,歹徒往往会先袭击再抢劫,此时重要的是驾驶员和送货员遇到抢劫时,做到处惊不乱,互相配合,记住犯罪分子的作案人数、体貌特征、穿戴衣服、口音习惯等线索供公安部门破案。在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和主管部门领导报警。在自己无法报警时,要不失时机地“呼喊”以求得附近群众的帮助报警,取得公安部门的迅速出警。

(2)如果被抢,驾驶员和送货员要坚守岗位,尽力保护好现场,共同看好车辆、货物,防止人多杂乱,现场被破坏和财物再受损失。

⑶条件许可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请求就近县局(公司)支援。

⑷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将事件发生经过、处置结果等在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10携款潜逃事件应急预案

⑴发生携款潜逃事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时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及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联系,核实情况,并及时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⑵送货部应急小组应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并协助做好追款和携款潜逃人家属的工作。

⑶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将事件发生经过、处置结果和改进措施,在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11仓库被盗事件应急预案

⑴发生盗窃事件时,仓库值班人员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同时向仓库负责人报告,仓库负责人应立即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注意保护好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⑵发现正在行窃时,仓库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仓库负责人报告,并拨打110报警,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盗窃行为,控制行窃人员;行窃人员脱逃的,值班人员应记住其体貌特征,及逃逸方向、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协助破案。仓库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向送货部应急小组报告,并视情况组织追抓行窃人员,挽回损失。

⑶发生盗窃事件后,送货部应对现场实行警戒,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

⑷送货部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并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⑸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事件调查,并将事件经过、损失情况、处置措施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应急处置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相关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在事发10分钟内向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按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善后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做好事故调查、核实损失、现场清理、恢复生产,并按市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组织整改;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6保障措施

6.1应急通讯

送货部应急小组应在仓库等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报警电话。送货部应急小组有关人员24小时开通移动电话,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一律开通移动电话。

见附录3紧急情况应急救援通信联系一览表。

见附录4送货部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一览表

6.2应急物品保障

送货部应急小组负责配备安全帽、手套、防毒面具、防身工具等必要的应急救援物品,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送货部应急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关法律法规及应急救援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7.2技能培训

送货部应急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技能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7.3预案演习

送货部应急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

8附则

8.1预案更新

本预案应由送货部应急小组结合实施和演练情况,及时进行修订,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奖励与责任

送货部应急小组对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表现突出、消除了重大险情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奖励建议;对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8.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xx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经xx县烟草专卖局(公司)批准后实施。

附录1触电急救的步骤和方法

触电急救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

触电急救八字方针。急救的步骤和方法

(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脱离低压电源的方法可用“拉、切、挑、垫”。

拉——就近切断电源开关,拨出插销或瓷插保险;

切——用带有绝缘手柄的利器切断电源线。

挑——如果导线拱落在触电者身上或压在身下,这时可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挑开导线或用干燥的绝缘绳套拉导线或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垫——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2、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1)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和其它潮湿的物品作为救护工具。

2)未采用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3)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4)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附地摔伤或摔死。

5)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二)触电者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1、触电伤员的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平躺,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平躺,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3、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抢救,并拨打120设法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救治,同时向部门负责人及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汇报。

4、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5、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见图1),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图1看、听、试

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起伏声音。

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三)心肺复苏法

触电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a、通畅气道;

图2仰头抬颏法

b、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c、胸外接压(人工循环)。

1、通畅气道:触电伤员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用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图3气道状况

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颌法(见图2)。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判断气道是否通畅可参见3)。严禁用枕头或其它物品垫在伤员头下,头部抬高前倾,会更加重气道阻塞,且使胸外按压时流向脑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

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见图4)

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1.5秒。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咀唇紧闭,防止漏气。

3、胸外按压

正确的按压位置是保证胸外按压效果的重要前提。

图4口对口人工呼吸

确定正确按压位置的步骤;

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伤员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处的中点;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剑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另一只手的掌根紧挨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按压位置。

正确的按压姿势是达到胸外按压效果的基本保证。正确的按压姿势;

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立或跪在伤员一

侧肩旁,救护人员的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

图5按压姿势与用力方法

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不接触伤员胸壁;

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骨压陷3~6厘米(儿童和瘦弱者酌减);

压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得离开胸壁(见图5)。

按压必须有效,有效的标志的按压过程中可以触及颈动脉搏动。

4、操作频率:

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

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2),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个人吹气1次(5:1),反复进行。

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按压吹气1分钟后,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7秒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秒。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5、抢救过程中伤员的移动与转院(见图6):

图6伤员的移动

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随意移动伤员,如确有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

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医院时,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移动或送医院过程中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心肺复苏法抢救,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中止。

应创造条件,用塑料袋装入砸碎冰屑作成帽状包绕在伤员头部,露出眼睛,使脑部湿度降低,争取心肺脑完全复苏。

伤员好转后的处理:

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初期恢复后,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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