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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篇1】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本合同由旅游者(以下简称乙方)和桂林中国旅行社(以下简称甲方)共同签订。
第二条:产品名称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具体产品名称报名参团。
第三条:产品费用
本产品总费用为人民币XXX元,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产品价格明细表。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报名时交付定金人民币XXX元,确认参团后应在指定日期之前支付产品的剩余金额。
第五条:线路规划
甲方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线路图中明确的内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线路规划。
第六条:住宿标准
甲方根据产品说明书和线路图中明确的内容提供适宜乙方的酒店住宿。
第七条:旅游交通
甲方安排乙方旅游交通工具为合法经营的车辆,并由正式资质的司机驾驶,具体安排由产品说明书和线路图中明确的内容为准。
第八条:餐饮标准
甲方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线路图中明确的内容,为乙方提供适宜的旅游餐饮。
第九条:游览景点
甲方为乙方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线路图中明确的内容安排参观具体历史遗迹、名胜风景、博物馆等景点及其参观顺序。
第十条: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兼职、全职导游并由有证导游为乙方的旅游活动提供导游服务,导游人数依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第十一条:旅游损失及紧急救援
甲方必须负责乙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旅游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协调斡旋工作,并对乙方合理提出的赔偿要求负责。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因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客观情况或相应条款规定的情况下,乙方需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因双方签署及履行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履行的通行习惯协商处理,其法律效力与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甲方授权旅行社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篇2】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一、旅游活动预订和确认
1.旅游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网站、微信、短信、传真和面对面等多种方式向旅游企业预订旅游活动。
2.预订旅游活动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
3.经旅游企业确认预订后,旅游者应按要求交纳预订费用(预订费、定金等)。
4.在交纳预订费用后,旅游者可获得旅游企业出具的预订确认单。
二、旅游活动的价格及其支付
1.旅游企业应依据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费用,并出具正式发票。
2.旅游费用包括旅游活动费用、无固定行程费用、保险费用等。
3.旅游者应在旅游活动开始前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旅游者可与旅游企业协商支付方式。
4.如旅游者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旅游活动,已付款项不予退还。
三、旅游企业责任与义务
1.在旅游活动期间,旅游企业应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
2.如因旅游企业的原因造成旅游者的损失,旅游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企业应提供合格的导游服务和旅游设施,并保证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4.如旅游企业未能按时提供服务或未能提供合格服务,旅游者可要求相应的赔偿。
五、旅游者责任与义务
1.旅游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按旅游企业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在旅游活动期间,旅游者应保护旅游设施和环境,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
3.如因旅游者的原因造成旅游活动的中途终止或变更,旅游者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4.如旅游者违反《旅游者责任书》的规定,旅游企业有权取消其参加旅游活动的资格,已付款项不予退还。
六、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自然灾害、战争或政治事件、罢工、交通堵塞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旅游活动无法实施或无法如期完成,双方应协商解决,旅游企业应按约定退还旅游者已付款项或采取其他措施。
七、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接受其管辖。
以上为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份合同规范了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旅游者的权益,提高了旅游活动的质量。同时,在签订合同时,为了避免核心条款被忽略,请旅客要认真审阅合同。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篇3】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服务的经营行为,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条例》、《旅游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本旅行社制定,与旅游者约定旅游服务事项,共同遵守。
第二章 合同基本要素
1、旅游者姓名(名称)、性别、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
2、旅游行程、集合、解散地点、地点等信息;
3、旅游服务内容明细;
4、旅游价格;
5、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6、旅游者的权利义务;
7、旅行社的责任。
第三章 旅游产品及价格
1、本旅行社承诺所组织的旅游产品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定;
2、本旅行社所报旅游价格均为一价全含,具体包含内容详见旅游服务合同。
第四章 旅游者的权利义务
1、旅游者在旅游组团期间有权享受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服务项目;
2、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中的内容,如有不清楚处应向旅行社咨询;
3、旅游者应当遵守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规定,如有违反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负;
4、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酒店住宿、交通工具、旅游景点、导游服务等相关证件。
第五章 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若旅游者在旅游出发前10天以上提出解除合同,旅行社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返还旅游费用;
2、若旅游者在旅游出发前3-10天内提出解除合同,或是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参加旅游,旅行社须扣除相关费用后返还旅游费用;
3、 若旅游者在旅游出发前24小时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无故不成团,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旅游费用不予退还,但应向旅游者提供其他旅游项目赔偿;
4、若旅游者因不遵守合同约定造成后果,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六章 争议解决
1、若合同内容有争议,在合同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对于旅行社在旅途中未能履行合同规定旅游服务的情况,旅游者可以向地方旅游管理部门申请维权。
第七章 附则
1、此合同未尽事项,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办理;
2、此合同一经确认,对合同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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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篇4】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合同编号:GLZXLTZT-2021-01
甲方:桂林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山南路
电话:0773-1234567
乙方:xxxxxx(具体团队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地址:
电话:
一、合同内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共同签订以下组团旅游合同。
二、旅游服务项目
本合同根据双方约定,乙方购买以下旅游项目:
1.行程:桂林
2.时间:yyyy年MM月dd日- yyyy年MM月dd日
3.乘车:旅行社安排的旅游大巴车
4.住宿:4星级酒店
5.用餐:旅游安排的当地美食,用餐包括早、中、晚餐
6.门票:旅游安排的当地景点门票
三、旅行费用
乙方支付总费用人民币xxxxxxxx元。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全程旅游服务。
四、约定事项
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行程和服务标准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不能提供或质量不满足要求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2. 乙方应遵守旅游规定,不得影响其他旅客的旅游体验和旅游安全。
3. 甲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一切个人行为和自费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如遇到天气恶劣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旅游行程,经双方协商可重新安排行程或退还相应资费。
五、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地点准时出发或违反其他合同约定事项,导致无法继续旅游,甲方不予退还旅游费用。
2. 如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约定提供旅游服务或质量不满足要求,应退还相应资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乙方人身意外或其他保险事故由其自行购买与之相关的保险。
六、争议解决
如双方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旅游行业协会或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也可以就争议进行仲裁或诉讼。
七、合同效力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两份,协议在乙方签字后生效,并且不得以口头方式进行解除或变更。合同变更需要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篇5】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一、合同背景
旅游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一种文化、经济、社会和生态多元化结合的行业,旅游业向人们展现了不同时间、不同地域、不同文化和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多样性。近年来,桂林作为中国旅游的热门城市,以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自然风光催生了众多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游客前来观光、度假、休闲、探险等。旅游组团作为旅游行业中质量较高的模式,为游客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但也存在着一些困扰和不足。如此,制定一份完善的组团合同变得非常重要,能够有效保障游客和旅行社的权益,提高组团旅游行业的规范和服务水平。
二、合同目的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的目的是为游客和旅行社提供一份完善的细则,从预订、付款、行程、住宿、交通、餐饮、保险、文化活动、责任等方面规范组团旅游和旅行社的服务行为,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提高旅游组团的服务质量,为旅游行业注入新的生命力。
三、合同内容
1.旅游产品部分
1.1 产品名称:XX旅游
1.2 负责人:姓名、电话
2.游客部分
2.1 游客姓名、联系方式;
2.2 身份证或护照号码、性别、出生年月、籍贯;
2.3 宗教信仰、饮食特殊需求、健康状况等信息
3.交通
3.1 往返交通方式、航班、车次、舱位等信息;
3.2 统一接送、代步方式、交通不便区域交通情况介绍、安全风险提醒等。
4.住宿
4.1 旅游组团预订的住宿场所标准、酒店等级及相关设施情况;
4.2 住宿前采取的卫生、消毒、紫外线杀菌等措施。
5.餐饮
5.1 餐饮安排:早餐、中餐、晚餐用餐时段及环境;
5.2 饮食指南:主食、副食、饮品、消毒、口碑等。
6.景区和文化活动
6.1 景区介绍:开放时间、门票、景区安全等注意事项;
6.2 文化活动:节日、演出、体验、文化交流等。
7.保险
7.1 保险类型、保额及保险范围;
7.2 保险理赔流程。
8.合同签署和付款
8.1 旅行社与游客在合同签署前进行了合理和充分的沟通,游客在了解旅游线路和服务内容后确认购买产品并签署本合同;
8.2 旅行社在销售旅游产品后应当向游客提供统一的旅游服务合同,并告知游客行程、价格等具体事项;
8.3 游客应当按照旅游服务合同中的价格支付费用。
9.合同终止
9.1 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组团旅游质量问题,游客有权向旅行社提出必要的索赔要求;
9.2 在旅游服务期限内,游客有合理理由不能出行的,应在出发前及时通知旅行社,与旅行社协商解决。
四、合同重要性
合同是游客和旅行社之间义务和权利的依据,有约束力的细则才能有效保障游客和旅行社的权益,并提高组团旅游行业的规范和服务水平。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对于游客和旅行社来说非常重要,不仅可以规范双方的行为,减少行业中的乱象,还可以拉近游客和旅行社之间的距离,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和口碑传播度,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消费者青睐。对于旅游行业的发展和健康运营也有着重要积极的作用。
五、合同总结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是为了保障游客和旅行社的权益、提高组团旅游行业服务品质而制定的细则。合同从产品、游客、交通、住宿、餐饮、景区、文化活动、保险、合同签署和付款等方面全面规范旅游组团服务行为。旅游合同对于组团旅游的规范化水平有着重要作用,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篇6】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合同编号:GLZTLS2019-001
甲方:桂林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各合同订单团体
一、合同目的
为保障旅游市场的稳定秩序,促进旅游经济的健康发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约束双方行为,特订立本合同。
二、合同签订
1.甲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游企业,在依法取得旅游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授权乙方组织行程和提供旅游服务。
2.乙方为旅游者,购买甲方组织的旅游产品和服务。
三、合同标的
1.旅游产品和服务种类、规格、数量、质量和价格等均由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和合同约定确定。
2.旅游产品和服务由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乙方不得要求提前或延迟。
四、合同价格
1.旅游产品和服务价格以合同约定为准,不得随意变更,乙方不得因商品价格或旅游产品提供服务价格或由收费方面的其他原因而拒绝支付商品款项或服务费用。
2.旅游产品和服务价格应包含服务内容相关的各项费用,如卫生、旅行社责任保险、参观门票、餐饮等服务内容范围内的其他实际支出。
五、交通方式、住宿条件和伙食情况
1.交通方式:按合同约定实施,如需变更应提前告知乙方。乘坐飞机的旅客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登机手续顺畅,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旅客应遵守相关规定。
2.住宿条件:按合同约定实施,如需变更应提前告知乙方。乙方应当注意保管好个人财产,避免丢失和损坏。
3.伙食情况:按合同约定实施,如需变更应提前告知乙方。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就餐,不得强迫甲方变更行程和服务。
六、旅游行程
1.旅游行程应包括旅游目的地、活动水平、成功率和其他重要信息。
2.旅游行程应符合乙方需求和期望。
3.旅游行程应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定。
七、合同履行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乘坐车辆、入住酒店、享受餐饮和游览景点,并遵守国家、地方、行业和甲方的规定和管理。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旅游产品和服务费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和损害赔偿。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附则
1.合同生效后,如双方需更改合同内容,应经双方书面确认。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桂林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各合同订单团体 (具体公司名称及代表人签字)
签章日期:年 月 日
附:
1.旅游产品简介;
2.旅游行程表;
3.费用明细表;
4.报名人员名单。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篇7】
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桂林中国旅行社(以下简称“本社”)和本合同购买旅游产品(以下简称“旅游者”)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同的目的
为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行为,本社和旅游者在平等、自愿、公正、诚信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合同的定义
本合同是旅游者与本社之间关于购买旅游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表现,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旅游者的权利
旅游者有权按照合同的规定买到约定的商品或服务,享受本社提供的旅游服务,并依据本合同享有权利和受到法律保护。
旅游者有权对合同所规定的事项进行查询,咨询,以及要求向本社提供必要的旅游服务。
旅游者有权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本社解决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争议或纠纷。
第四条 旅游者的义务
旅游者应该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并充分了解其内容。
旅游者应该真诚地提供个人信息,如实告知健康情况和旅游计划安排。
旅游者应该按照合同约章支付旅游服务费用,并遵守合同约定的规定。
第二章 产品的购买
第五条 合同的成立
订购旅游产品,旅游者应该签订本合同并且按照要求支付旅游服务费用。本社收到旅游者的费用之后,合同即成立。
第六条 产品的变更
旅游者订购的产品一旦选定,其行程、住宿、用餐和交通等事项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提前48小时通知本社并得到本社书面确认变更。
本社对产品总体安排的调整和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七条 项目的取消
1. 未成行
公司未能在出发前达到最低成行人数,准予取消出团。
2. 已成行
1)旅游者因私人原因请求到达地点未能参加不包含的任何行程,视同自愿放弃,不退费用。
2)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旅游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出团,本社应当全额返还已收取的支付费用
第八条 退费标准
如旅游者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团,产生费用的,按照下列标准办理:
1. 含机票产品,机票单独计价,退费详见本合同附加条款。
2. 不含机票产品,自由行、跟团游、定制游都可退团,线路当地服务的实际开支不予退还。
第三章 服务保障
第九条 旅游产品质量保证
1. 本社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旅游标准,并将尽力为旅游者提供安全、舒适、便利、准确的旅游服务。
2. 如出现意外事件,本社将根据旅游服务保险进行赔偿和补偿。
第十条 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当以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其解决方法应当如下:
1. 涉及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纠纷,应当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或起诉预订人所属地法院解决。
2. 涉及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纠纷,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起诉预订人所属地法院解决。
第四章 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 合同的修正与终止
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必须向对方书面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视为默认。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旅游管理部门的规定签订,由双方在法律、商业上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的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
本合同因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均由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本社和旅游者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附件
如果旅游者订购的产品中包含国内外机票,应按照以下标准退费。
为了补充规定,本合同签订具体细节,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篇8】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一、 甲方(旅行社):桂林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中山中路8号
电话:0773-282828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
二、 乙方(旅游者):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三、 委托旅行行程:
本合同按照协议的旅行路线和服务内容进行组团计划,乙方已经了解并同意本合同规定的旅游路线、行程和服务内容并愿意参加本次旅游团队。
四、 旅游时间和旅游线路:
行程: 桂林——漓江——杨堤——西山——七星公园——洛阳寺——龙胜——靖江王城——桂林
旅游天数:8天7晚
服务天数:8天7晚
五、 服务内容:
1、以对旅游线路、景点及旅游项目宣传、介绍为主要服务内容,提供旅游咨询、咨询调查、文化体验等方面的服务。
2、提供乘车、住宿、用餐(含定额)以及景点门票等产品的组合包装服务,向乙方提供服务时,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旅行者进行附加收费。
3、在旅游活动中进行协助、指导、翻译、安排、领队、协商以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为乙方提供需求信息服务、文化经验和旅游产品研究等方面的指导机构,以确保旅游活动的正常进行和旅游者权利的维护。
4、为旅游者提供旅游险的购买和理赔服务,对发生的旅游事故进行及时处理。
六、 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xxxx元整。乙方按照所协议的预付款价款或全款价款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预付款价款和全款价款的具体付款时间及方式是双方协商一致的。
七、 代办签证:
如果乙方需要中国旅游签证,可以向甲方提交申请。甲方会向乙方提供签证申请指导,但是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准确完整的签证申请材料,乙方需要承担签证费用。如果签证被拒绝,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取消、退改规定:
1、乙方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取消本合同。如果乙方在旅游团队出发前7日内取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10%;在旅游团队出发前3日内取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在旅游团队出发前1日内或出发当日乙方因故迟到或弃权不参加旅游活动,甲方有权保留乙方缴纳的全部合同价款。
2、在旅游活动开始前,乙方要求退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团费号内每位旅游者要承担的手续费及团费未使用部分的赔偿金,各项由乙方支付的国内外交通费及地接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3、旅游团队出行途中遇到国家、军队指示、自然灾害、恐怖袭击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旅游团队计划性的取消或变更,甲方依据实际损失向乙方退还团费未使用部分。
4、乙方有退团扣除的情况下,根据国家旅游行业的规定,退款由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通过银行行内转账方式返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转账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 客户履约保证:
1、乙方承诺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并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2、乙方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进行损害中国的言论和行为。
3、乙方应本着安全、文明、友好、规范的旅行行为,不得影响其他旅游者的正常旅游体验和旅游活动的正常进行。
十、 服务部门
旅游合同语言:汉语
旅游行程最后解释权属于甲方
十一、 合同生效条款
本合同生效之日为乙方确认旅游团队安排并向甲方支付预付款或全款时。
以上合同内容各方确认后,签字或公章生效。
甲方:桂林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公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