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情说说吧,你身边的情绪管理专家!

好心情说说专题汇总 心情不好怎么办

励志的句子

委托劳务合同 篇1

一、概述

劳务公司委托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务公司签订的一种合同,通过该合同,劳务公司将其所拥有的一些劳动人力派遣到雇主处进行特定的工作或服务。双方在签订此合同时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同的实施所涉及的各项事项得以顺利进行。

二、合同内容

劳务公司委托合同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和编号:顾名思义,该项内容主要为合同的标识和便于管理。

2.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的当事人信息,包括委托方(即雇主)和执行方(即劳务公司)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等主要信息。

3.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生效的日期,通常是在双方签订合同的当天。

4.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劳务公司来说,联合雇主为其提供劳动力服务,对于雇主来说,承担良好的管理职责,保证劳务人员的工作安全。

5.工资和福利待遇:对于劳务人员,合同明确了他们的工作报酬及福利待遇,保障其合法劳动和权益。

6.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是指劳务公司提供服务的时间,在双方协议范围内内具体约定。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变化和难以避免的意外情况,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相关事宜。

8.违约责任:针对违约方,合同应明确双方违约的处理方案。

三、合同注意事项

在签订劳务公司委托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条款,以确保合同的执行得到有效保障。

2.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如有解除的必要,则应事先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双方和平解决。

3.对于在劳务公司通常运用的“三方”的工作模式,合同上应明确“三方”的关系。

4.劳务公司应拥有相应的资质和证件,确保其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合同的文本应清晰明了,语言简洁,避免出现歧义或不明确的条款。

6.合同生效前应相互了解,对双方作出保证,以提高合同执行的效率。

7.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合同中重要的条款进行详细解释,并说明效力及可操作性。

四、安全保障

为了确保服务合同的有效执行,在签订服务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1.在招聘前,充分了解并核查招聘人员的信息,包括身份证、学历等主要信息,确保无假冒或冒名顶替的情况出现。

2.开发出有效的劳务管理制度,规定劳务人员的工作流程、机制、标准等,并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管理,以保证合同的质量和效果。

3.定期开展劳务能力建设,培训劳务人员,提高其业务能力,以便为雇主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4.对于成功完成任务的劳务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并逐步建立起在当地社会上的良好口碑。

五、合同的示例

此外,以下为您提供一份劳务公司委托合同的样本,以供您作为参考使用。如下:

劳务公司委托合同

委托方:(雇主名称)

执行方:(劳务公司名称)

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为更好地开展合作服务,经过充分讨论和协定,特签订此次合同,共同维护合同的实施。

一、劳务事项

执行方应依据委托方请求,提供符合委托方要求的劳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为委托方提供相关的人力资源,满足其现有的业务需求。

2.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为企业内部提供一定时间范围内的劳务支持,如文员、技术员等。

3.委托方根据具体业务需求,指派执行方的劳务人员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有能力和技术保证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规定,确保服务品质及完好的交付。

4.按合同规定规定,支付委托方协定的工资福利和费用。

二、执行方权利

执行方可按照合约规定提供相应的劳务服务,具体操作如下:

1.选择执行方劳务人员并提供相应的信息。

2.按照合同规定向委托方提供服务,并按照合规合同期限安排自己的人力资源。

3.按照合规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终止合同

1.有一方违反合同的各项规定,给对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解决;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双方同意不再续约或直接进行续约;

3.协定解除情况:(填写解除情况)。当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请双方签署解除合同书,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四、违约赔偿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造成严重损失,对方有权向违约方主张相应赔偿。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审判程序,选择受理的地方为解决争议的电子营业等级的地方。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委托方和执行方各一份,并于协商时签署确认;

2.本合同所列事项一经双方签署,则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期间如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始执行人力资源不能按时执行,双方同意避免损失,延迟履行,明确时间恢复合同执行。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合同条款请按照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协商,签署合同前以确保合同可执行的顺利及合法性。

委托劳务合同 篇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因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从事甲方所承接项目的相关劳务工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执行。

一、委托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乙方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乙方要认真执行《员工手册》相关制度规定。

4、乙方在委托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三、甲方职责

1、要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或协议终止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2、甲方不得无理或以不正当理由解聘乙方。

3、甲方在此期间应主动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4、按时支付劳务费。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周______天、每日______小时工作制。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

2、乙方必须按规定的劳动日出勤,缺勤者必须提前______天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甲方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凡无故缺勤,情节严重者,按不胜任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五、劳务费

1、甲方劳务报酬周期为每月______日发放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劳务报酬。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______银行账户。

2、乙方试用期期间的月报酬为______元。

3、乙方试用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转正后月报酬为______元。

4、甲方可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及乙方的实际劳务情况,通过协商,确定报酬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5、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六、委托约定

1、委托劳务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委托劳务协议即行终止。

2、委托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七、合同解除

1、不服从分配有违法、有_____行为的

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甲方认定乙方已不能胜任相关劳务工作的。

3、甲方破产,被宣告解散的。

八、违约责任

因本合同的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赔偿后,若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双方应继续履行,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九、其它

1、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3、因履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_____机构申请_____,对_____决定不服的,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劳务合同 篇3

陕西中厦劳务有限公司:

现委托 同志(男/女)身份证号: 为 项目部劳务合同办理签章的委托代理人,与劳动内部承包承诺书的签订。

特此委托

项目部

项目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

委 托 书

中厦集团西安分公司航天三沃项目部:

现委托 马涛 同志(男)身份证号: 为 陕西中厦劳务有限公司分包贵公司总承包的“三沃”项目劳务方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委托期限:自20xx年某月某日至20xx年某月某日。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陕西中厦劳务有限公司

20xx 年某月某日

委 托 书

中铁一局中铁铂丰.尚都城工程项目经理部一分局:

现委托任四平同志(男)身份证号: 前去贵公司办理劳动投标事宜。

特此委托

陕西中厦劳务有限公司

法人(签章):

20xx年6 月7 日

委 托 书

现委托卢民同志(男)身份证号为海荣御城12号楼项目经理。

特此委托

陕西华联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签章)

20xx年某月某日

委 托 书

现委托 马涛 同志(男)身份证号:为 陕西中厦劳务有限公司分包贵公司总承包的“三沃”项目劳务方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委托期限:自20xx年某月某日至20xx年某月某日。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陕西中厦劳务有限公司

20xx 年某月某日

委托劳务合同 篇4

委托合同为平等主体之间所签订的民事合同,受《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等法律调整。而劳动合同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调整。二者的性质及法律依据均有重大不同。但在实践中,特别是某些行业(最典型的是保险业),合同双方签订了代理合同,对该代理合同是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认识上分歧较大。以保险代理合同为例,保险代理是指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委托合同或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以保险人的名义,代理保险义务,并向保险人收取报酬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和保险人之间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劳动关系与保险代理关系在法律特征上存在以下区别:

(一)从主体上看,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劳动者主要是以职工身份从事劳动,劳动者属于单位编制内职工。保险代理人是以代理人的身份从事业务活动,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考核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方能取得代理资格,不属于保险公司职工编制之列。

(二)从法律依据上看,劳动合同是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劳动法规而签订的,保险代理合同是依据《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暂行规定》签订的。在权利义务及处理程序中均由本质不同。

(三)从取得报酬的方式上看,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只需要按规定参加用人单位的劳动,完成了规定的工作量,劳动者都应享受规定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保险代理人的劳动报酬是按所收取保费的一定比例提取手续费 (佣金),收入的高低完全取决于自己完成的保费数额。

(四)从管理方式上看,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同一单位尽管每个劳动者的'职责可能不同,但其基本规章制度等都是相同的,其管理是有章可寻的。而保险代理人拓展业务实行单兵作战的形式,代理人可自由掌握工作时间,保险公司唯一能够掌握和考核的就是其工作业绩,即收取保费的数额。

可见,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代理合同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相应的,保险代理人在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应按普通人身损害标准赔偿,而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在实践中,有的企业滥用委托代理合同,与销售人员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根据其销售业绩提取代理佣金,而非工资或奖金,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销售人员不享受劳动者的待遇。但这一做法存在规避劳动法、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风险。因保险行业具有特殊性,保险代理人均有法可依,而普通企业难以简单复制保险业的做法。

委托劳务合同 篇5

乙方: 性别:

第一条、 协议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试用期为______天。

第二条、 工作内容

乙方在协议期内由甲方派往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由所派往的单位负责安排与调整,乙方愿意服从。

第三条、 劳务报酬

乙方的劳务报酬由所派往的单位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确定具体标准,该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由所派往单位直接支付乙方,或先支付甲方,再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乙方。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权利

1.负责要求所派往的单位为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必需的工作条件;

2.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派往单位的工作规定;

3.负责对乙方违反甲方和所派往单位工作规定的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权利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所派往单位的各项工作规定;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及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由所派往的单位承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由乙方商原企业承担。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终止与续延

1.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3.协议期满,双方均可终止本协议;若均无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逐月续延。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

1.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协议时,应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协议或协议附件由双方签字有效。

3.双方协商不一致,本协议即行解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劳务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赔偿;

2、乙方在协议期内擅自离职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劳务合同 篇6

案件起因

陆某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诉称:2013年,中某公司在合肥投资设立“安徽合肥某皮革城”项目公司。2013年5月1日,我与中某公司签订了《合同书》约定,期限自2013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日止,受中某公司委托担任项目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皮革城项目的宣传策划、招商及市场的运营管理等义务。

合同约定:本人受委托从事工作的报酬为每年120万元,由中某公司每月按10万元支付;皮革城商铺对外招租到账租金收入的20%作为本人报酬。公司解除合同,则需付清当年的全部报酬,并承担200万元的违约金。

2013年5月,本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了招商策划,经中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意,同时开始对外招租。2013年8月,通过我招商进入市场经营的111家租户与中某公司签订了《皮革城租赁合同》,中某公司共收到租金3563680元,而中某公司仅支付委托服务报酬60万元,尚有60万元委托报酬及商铺租金712736元未付。

综上,请求判令中某公司支付违约金200万元、商铺租金收入20%报酬712736元、委托服务报酬60万元、垫付款7万元。

公司抗辩阶段

中某公司辩称:本案所涉合同的性质系委托合同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法定赋予委托合同的双方均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合同在不可归责于委托人的事由时,委托人不应赔偿任何损失。涉案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应承担200万元违约金的条款违背了合同法的规定,应属无效。

另,陆某未按照涉案合同约定完成80%的商户入驻率,我公司也不应承担任何违约金责任;涉案合同第5条第2款约定的是“乙方奖金”的发放,所谓的“报酬”,“奖金”这种概念本就不应当约定在委托合同的条款内,故此项诉请的依据不足。

更何况由于陆某未按约完成80%的商户入驻率,我公司也不应当支付此费用;陆某于2013年10月起就自行离职,未再履行合同义务,我公司也于2013年11月解除了与陆某的合同关系。陆某也认可我公司支付每月10万元的固定报酬已支付至10月份,不应再向其支付,请求驳回陆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结果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陆某与中某公司签订的《合同书》明确约定,陆某的工资构成、奖金构成、社会保险及工伤的办理,并依法享有节假日。该合同的内容反映其本质应系劳动合同,陆某与中某公司应属劳动法调整的法律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雇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陆某与中某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虽陆某已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以双方非劳动关系驳回其申请,但陆某以委托合同起诉显与双方存在的法律关系不符,陆某应针对仲裁委做出不予受理通知,以劳动争议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第一百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驳回陆某的起诉。

陆某上诉

陆某上诉称:1、诉请主张委托服务固定报酬、租金收入报酬、违约金及垫付款的依据为2013年5月1日双方签订的《合同书》,该合同内容和性质为委托合同,并非劳动合同,原审法院认定为劳动合同关系属于认定事实错误。

2、陆某与中某公司均已认可《合同书》性质为委托合同,本案纠纷为委托合同纠纷,原审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按委托合同性质对本案进行审理。

3、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做出生效裁决,认定陆某与中某公司签订的《合同书》是基于商事原则签订的,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应按民商事案件处理。陆某根据这一生效裁决向原审法院提起了诉讼,现原审法院裁定《合同书》为劳动关系,要求上诉人再行以劳动合同纠纷提起诉讼,不仅与生效仲裁裁决相违背,同时也剥夺了陆某获取固定报酬、租金收入报酬、违约金、垫付款的救济途径,属于错误裁判,应当予以撤销发回重审。

公司抗辩阶段

公司在二审中改变了原抗辩理由,中某公司辩称:

1、一审法院认定本案法律关系为劳动关系正确。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书》及《劳动合同书》中均载明陆某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遵守终身公司的规章制度,约定了工作地点、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而且合同中还约定了禁业竞止条款和保密条款。上述约定均是符合劳动合同关系特征的条款,这是一般的商事经济合同中所不具备的。

2、陆某依据委托合同关系直接向原审法院起诉是错误的,系自行放弃诉权的行为。陆某于2014年曾以本案所涉合同性质为劳动法律关系为由向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陆某仍然应当依据劳动关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陆某在法定期限内未予起诉,而直接以委托合同法律关系起诉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于自行放弃了其诉讼权利。本案经原审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劳动关系不属于一般民商事法律关系,其责任应由其自行承担。

3、陆某从程序上并非没有救济途径。根据《最高人民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的第一条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二)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通知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的,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一审法院也是在查明本案法律关系基础上,依据该条驳回陆某起诉的,而且也根据该条明确告知了相关诉权。综上,请求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二审判决结果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中某公司与陆某签订的合同对陆某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办理、工伤待遇、休假,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遵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守和竞业限制,均作了明确约定。上述内容表明中某公司与陆某签订的合同属于典型的劳动合同,双方基于该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陆某以委托合同起诉与双方存在的法律关系不符,原审法院依法裁定驳回陆某的起诉并无不当。陆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最高法院再审结果

陆某仍不服,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法院认为:

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判断该法律关系性质的基础和依据,人民法院对此应当依法审查认定,当事人在相关仲裁或诉讼中所作的陈述只具有参考意义。生效仲裁裁决对《合同书》性质的认定,并非对事实的确认,而系对该事实所体现的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的“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而无需举证证明的范畴,不能因此证明并确定《合同书》的性质。

换言之,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所遵循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受当事人在对法律关系的性质及内容已经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所作的`陈述或表态的影响,也不因生效仲裁裁决的认定而无需证明。

委托合同是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委托合同的过程中地位是平等的,不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的特点。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这是劳动合同关系与委托合同关系的本质区别。

本案中,《合同书》明确约定了陆某受聘担任项目公司总经理一职后的工资和奖金构成、发放方式,社会保险及工伤待遇,并约定陆某依法享有节假日、年休假等假期,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合同书》的内容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要素,体现了当事人之间在合同存续期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符合劳动合同的本质特征,故陆某与中某公司之间基于《合同书》形成了劳动关系,因履行《合同书》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二审裁定的认定正确。

陆某的一审诉讼请求是基于其对法律关系性质认识错误形成的,并不能改变双方之间争议系劳动争议的性质,其基于该错误认识而提起的诉讼请求显然不能证明并决定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

在陆某以委托合同提起诉讼与双方存在的法律关系不符的情形下,其起诉在实质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一审法院裁定驳回陆某的起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陆某的上诉是正确的。这并不影响陆某可以再行以劳动争议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相应权利,一审裁定对此也予以指明,故一审、二审裁定并未侵害其诉权。

综上,驳回陆某的再审申请。

委托劳务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人事政策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劳务保障事务,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

二、合作基本条件

1、甲方是由当地省市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就业服务和人才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型企业。

2、甲乙双方必按本协议约定诚信履行各自的义务,违约不履行义务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甲方保证委托代理事项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并负责向乙方及时提供代理服务所需有效相关的证件资料,乙方保证按照。国家及当地劳动保障事务的办事规定认真及时办理甲方委托各项事务。

4、甲方所需委托代理费按工程劳务费总额的%收取资质委托代理服务费。

三、本协议期限为年月至年月日,协议期满,甲乙双方无异议,结清劳务服务费后本协议自行废止。

四、委托服务事项

1、乙方用甲方的资质招聘劳务务工人员,为劳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和日常的管理购买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办理。

2、乙方将购买保险单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3、乙方将招聘劳务人员按进度计划给甲方提供劳务登记卡和人员花名册以便随时掌握劳务人员的信息状态,确保劳务人员工资发放。

五、劳务费用的支付

1、应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按乙方应得劳务费和施工进度支付劳务费,按协议约定支付给劳务人员。

2、支付的方法,按乙方提供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人员工资表、联名举荐书、不拖欠员工工资承诺书,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单由甲方负责发放到务工人员手中。

3、非在册人员和没有办理劳务登记卡的人员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协议约定扣除委托代理费后支付劳务承包人应得费用。

六、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必须按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大小补偿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甲方按进度收不到资质挂靠委托代理费,没有按时支付劳务费造成的工资延迟发放,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补充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基于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其向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事宜,贷款(授信)方式不限。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贷款(授信)所需要的所有证件和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如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相关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贷款(授信)金额

1、甲方计划此次贷款(授信)金额为元;

2、最终贷款(授信)金额以银行批准贷款(授信)金额为准。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贷款(授信)成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授信金额%为办理贷款所产生的劳务费;甲方应在获得银行贷款(授信)当日一次性将劳务费付清给乙方。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本劳务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转载请保留原文链接:http://www.djz525.com/a/6124469.html,并在标注文章来源。
上一篇 : 市场部工作总结
下一篇 : 租赁协议书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