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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励志的句子合同(编辑 巧克力糖)随着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合同的作用和意义日渐凸显。签订合同可以用于避免其他的争端,如何去判断一份合同是否正规呢?根据您的要求,编辑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信息:“雇佣合同”,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启示!

雇佣合同【篇1】

个体雇佣合同是一种劳动合同,是雇主和个体工作者之间达成的一份法律文件。个体工作者指的是没有固定雇佣关系的自由职业者,他们通常是为了完成特定项目或提供特定服务而与雇主签订合同的。个体雇佣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顺利实现。

个体雇佣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这包括雇主和个体工作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对于确立双方的法律关系至关重要,也有利于日后的合作和沟通。

2. 合同的有效期:个体雇佣合同应明确合同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一般而言,个体雇佣合同的有效期较短,通常在一个项目的时间范围内。

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个体雇佣合同应详细描述个体工作者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有助于双方了解各自的责任和要求,同时也能够减少可能的歧义和纠纷。

4. 工作时间和工作报酬:个体雇佣合同应明确个体工作者的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报酬。个体工作者可能需要在非传统工作时间或工作地点完成任务,因此工作时间的灵活性尤为重要。工作报酬的支付方式和金额也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避免后期的争议。

5. 双方权益和责任:个体雇佣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雇主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保障个体工作者的劳动权益;个体工作者也有义务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6. 合同终止和违约责任:个体雇佣合同应明确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双方应约定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和相应的解约责任,以及适用的违约金或赔偿。

7. 争议解决方式和法律适用:个体雇佣合同应规定当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例如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来解决。合同应明确适用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个体雇佣合同的签订对于个体工作者和雇主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个体工作者来说,合同的签订可以保障他们的劳动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合理报酬和工作条件。对于雇主来说,合同的签订可以明确他们对个体工作者的要求和期望,规范双方的合作关系,降低潜在的风险和纠纷。

个体雇佣合同对于雇主和个体工作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合同的签订,双方可以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确保合法权益的顺利实现。个体雇佣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务必仔细阅读和明确合同的各项条款,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意见,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雇佣合同【篇2】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第一条、岗位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聘用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工作任务与目标

1、乙方必须根据《带河二小门卫制度》和《带河二小门卫岗位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带河二小20xx—20xx学年门卫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2、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第三条、工作条件

甲方支持乙方履行岗位职责,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能力允许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岗位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岗位待遇

1、门卫实行聘任制,在聘任期间学校按月对其工作进行考核,以每月人民币50元作为工作考核津贴。

,按月发放,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几种保险150元,根据本人申请发放给乙方,由乙方自己交付。

因事不能到岗必须向分管副校长请假。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应由其本人负责。

4、门卫对学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况需解除本合同,可在前两周内提出辞呈申请。如门卫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学校有权及时终止合同。

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聘任期间综合考核,成绩突出将继续聘用。否则解除合同。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门卫必须服从学校的安排。遵纪守法,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坚持原则,恪尽职守,细心工作,不得擅自离岗,不得随意请人代班,不迟到,不早退。

2、校园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凡因门卫工作失职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其他节假日学校工作需要,可视为加班并给予补助。校门必须定时关闭,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开门。

大方、礼貌,并问清来意,向学校领导报告。家长来访要问清情况,报经学校领导或教师同意方可入内。

5、学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准外出,特殊情况必须持班主任亲自签字的请假条,经门卫验明身份登记后方可出校。住读生星期一到校,周五下午放学;走读生严格凭证出入,若有证件遗失,门卫有权要求学生补办,并做好登记,及时报告安全领导小组。严禁社会人员无故把学生带出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大门,必须有班主任的亲笔签名,方可放行。

6、无特殊情况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商小贩等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7、负责门卫室和校门口公共卫生,负责校门开关等日常事务。

8、遇到学校重大活动或临时性活动,必须听从学校统一安排和调遣。协助安全领导小组做好突击检查,做好服务教师的工作。

9、发现异常情况或可疑行为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发现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

物品出入须有学校证明并做好登记,发现可疑情况可扣其物品和运输工具,及时报学校处理。

第六条、岗位待遇减发、停发及合同解除

工作失误、工作方式不当造成后果,要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带河二小门卫制度》、《带河二小门卫岗位职责》和《带河二小20xx——20xx学年门卫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进行考核,减发或停发有关报酬。

2、乙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严重违纪受到刑事追究者,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备案存档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雇佣合同【篇3】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相比,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将完成的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而买卖合同则以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为目的,出卖人也应将出卖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取得标的物之所有权,并向出卖人支付价金。但二者还是不同的,其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儿点:

1、合同目的不同。

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要取得的是出卖物的所有权,在取得出卖物的所有权之前,买受人对标的物并无任何权利。而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要取得的主要是承揽人的工作,虽然承揽人最终也需要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但该工作成果的交付不一定都是所有权的转移。因为在承揽合同中,有时材料完全由定作人提供,承揽人只负责加工,在这种情况下至多只能说是占有权的移转,不能说是所有权的移转。如在买卖合同中,买方交付款项后取得衣物之所有权;而在定作人提供布料,由承揽人加工成衣服的定作合同中,承揽人将做好的衣服交付给定作人的,就不能说是将衣服的所有权移转给定作人,因为承揽人本来就没有取得衣服的所有权。

2、合同对标的物不同。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定的标的物,但这一标的物的特定性仅在于,双方当事人通过约定而使其特定,这种特定性之物可以为特定物,也可以为种类物,如买卖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出卖人卖给买受人100公斤汽油,则只要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100公斤合格的汽油即可,汽油作为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不特定,也无需特定。同样出卖人与买受人也可以约定,就出卖人所有的特定的100公斤汽油成立买卖合同,则此100公斤汽油则成为特定物,出卖人负有将此特定的100公斤汽油交付给买受人的义务。可见买卖合同标的物的特定在于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约定或指定。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的特定性则在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只能以自己的设备、技术,更主要的是自己的工作,对特定的材料进行加工,然后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工作成果本身并不一定具有特定性,特定性在于

工作成果中融入的承揽人特有的技能等,因此,承揽人以自己的工作对特定材料进行加工这一过程本身,才对承揽合同具有决定性意义。所以,承揽合同标的物的特定性在于其标的物,即工作成果必须是承揽人自己通过工作完成的,而不能是其他人的工作成果。

同时,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未来物,不可能是现存之物,而买合同的标的物即可以是现存物,也可以是未来物。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必须交付,而承揽合同中则并不一定必须要求承揽人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既然以取得出卖物的所有权为目的,则出卖物的交付为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但在承揽合同中,虽然要求一般情况下,承揽人也必须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否则承揽人不能请求定作人为其工作支付报酬。但是对于约定如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较高报酬的,如承揽人虽然付出了工作却未取得约定工作成果,则定作人仅支付较低报酬,在后一种情况下,也应认为仍是承揽合同。而且这种承揽合同在现实中还大量存在着。

4、标的物交付前所有权的归属不同。

在承揽合同中,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在交付前一般应归定作人所有,这一点从《合同法》和《物权法》规定的`留置权中也可以得到印证;而在买卖合同中,除当事人另人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交付前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卖方所有。

5、当事人双方的人身信任程度不同。

承揽合同是具有人身信赖关系的合同,故法律特别要求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必须自己完成主要工作成果;而买卖合同双方的人身信任关系较低,一般情况下,买方所关心的只是货物本身的性状,而不关心其生产者是谁,法律也不禁止出卖人将应当交付的标的物全部或者部分交由他人生产。

6、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

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在买卖合同中,除具备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是不允许随意解除合同的。

7、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承揽人的工作,而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则无此权利。

在承揽合同中,为了保证承揽人以自己的工作完成承揽任务,在不对其工作

构成影响和妨碍的情况下,定作人有权对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承揽人对此不能拒绝。同时,定作人如发现承揽人未按照约定进行工作的,可以要求其停止违约行为并请求损害赔偿;而买卖合同的交付一般都是同时履行,买受人不能事先对对方的生产能力等情况进行检查。即使在买卖合同约定义务的履行有先后顺序时,后顺序义务人也不得对先义务人的生产等进行检查。先顺序义务人同样不能检查后顺序义务人的情况,而只能就其可能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时,提出先诉抗辩。

8、对标的物的风险和责任负担不同。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之前,对于工作过程中标的物的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要由自己负担,而且因工作标的物给他人造成侵害的,承揽人一般也要承担责任而在买卖合同中,虽然一般说也是标的物的风险和责任在交付给买受人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但是,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就标的物所发生的风险负担和责任由买受人负担,这一点在买卖合同采指示交付等方式时,更是较为常见的。

9、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

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解除合同后,承揽只能要求定作人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而在买卖合同中,除特定情形外,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都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

有的理论认为两者最大的区别是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程度。比如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

二、区分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具体方式方法。

现实中的案件事实是多种多样的,如何适用这一标准处理具体案件仍须进一步探讨,否则即便掌握了区分标准也无任何益处。在实务中应针对不同情况做如下处理:

第一,在审查一份合同时,应首先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具体合同中可能写作购买人或承揽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

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

第二,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不应作为两类合同的区分标准,只能作为最后的辅助参考标准。但不是实质区分标准。但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标的物是特定的,但如果合同没有体现定作方的任何生产控制权(比如合同虽然约定由定作人提供图纸,但合同没有约定或明确排斥了定作人的监督权和随意解除权,则可以视为双方只有买卖特定物的合意,并无承揽的合意),也不能认定是承揽合同。

第三、在前述两种情况仍不能确定合同性质时,如何处理?,那要看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并加以区别对待:因为买卖合同更具有一般性,而承揽合同相对来说属于一种“特殊”合同,因为买卖合同的规定基本上都适用承揽合同,而承揽合同的不一定是用于买卖合同,既然该合同不具备承揽合同的特殊要件,应当按照买卖合同来来处理,这样更为简便易行。

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这些区别在实践中有重要意义,在起诉前正确判断合同的性质对其权利的实现程度有很大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希望大家能够重视两者间的这些区别。

雇佣合同【篇4】

甲方(聘用方):

乙方(被聘用方):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员工。为了有效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本合同从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期限为壹年。

一、工作内容

1、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乙方被安排在 部担任 。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职责之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工作时间与休假时间

1、 甲方实行每周5.5天工作日,每天7小时工作制。

2、 甲方在工作需要时可安排乙方加班。

3、 休假时间:

(1)星期六半天,星期日全休,一般国家法定假日照休;

(2)工作满一年,设带薪休假 日。

三、劳动报酬

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公司的工资制度,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绩效、出勤和纪律情 况考核发放。

1、工资:基本工资 人民币 元全勤奖 人民币 元奖金 不定额,视员工表现及公司效益情况给付。

2、工资计算时间:每月1日至当月底最后一日。

3、工资发放日期:每月1日为工资发放日(遇休假日则提前一天发放)。

四、劳动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场地、办公设备、并提供学习条件进行技能培训。

五、保证金制度

1、 缴纳:该合同签定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3000元保证金。交付方式可一次性缴纳,或分期从工资中扣除。

2、 退还:乙方提前30天通知甲方离职决定或甲方因工作原因要求乙方离职的,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所制订的人事管理章程的规定以及本合同书 的内容。

七、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变更及解除

1、 签订:本合必须由甲、乙双方自愿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2、 续签:合同到期后,若双方仍愿意继续合作,甲方应在距合同到期30天内通知乙方签订新的员工合同。

3、 变更:在劳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双方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可协商解决。

4、 解除:

(1)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A 双方自愿协商解除合同的;

B 甲方由于关闭或不可抗因素而不能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

C 乙方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岗位工作的。

(2)乙方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 补偿:

A 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受到刑事处罚的;

B 由于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C 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离职决定的。

(3)甲方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给予经济补偿:

A 无故不履行合同承诺;

B 违反国家劳动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

八、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调解未果时,当事人均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事项

1、本合同遭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2、本合同若有汇载不尽详细之处,则依照公司管理章程及国家有关政策之规定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雇佣合同【篇5】

甲方(雇主):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司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需要雇佣一名小车司机,乙方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经验,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雇佣合同:

一、工作内容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小车驾驶工作任务。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安全。

二、工作时间

1.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

三、工作地点

1.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办公场所。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四、薪酬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_______元。

2.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满,双方可以协商续签。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2.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工资,应按照拖欠工资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的违约金。

七、其他事项

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利益,不得私自将甲方车辆用于非工作时间。

2.乙方应定期进行车辆保养,确保车辆良好状态。

3.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雇主):

地址:

联系电话:

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司机):

地址:

联系电话:

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雇佣合同【篇6】

用工单位(甲方)和临时用工人员(乙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乙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报酬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最低工资规定。

第四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条例和工作岗位需要,为乙方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保护设施。

3、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5、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条劳动纪律

法规、规章制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3、乙方若擅自请他人代岗等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除甲方有权依照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六条劳动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

身份证号: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雇佣合同【篇7】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有何不同 由于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二者所适用的法律及政策法规依据不同,聘用合同的规定集中体现在《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相关规章中,而劳动合同的规定集中体现在《劳动合同法》中。因此具体比较起来二者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

一、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

对于劳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对于聘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办法》第2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二、二者的用工招聘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没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7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8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而聘用合同关系的建立,有着严格的招聘程序要求。根据《办法》第7条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岗位工资待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设置岗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第8条 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是:(一)公布聘用岗位及其职责、应聘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二)应聘人员申请应聘;(三)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四)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员;(五)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按合同期限特点分类不尽相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四、保障性合同签订条件不尽相同。

聘用合同的保障性合同表现为签订至退休的合同;而劳动合同的保障性合同表现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二者签订条件不尽相同。

对于劳动合同的的签订者而言,若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1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14条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聘用合同签订者而言,若要想签订期限至退休的聘用合同,根据《办法》第十六条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如果本人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

对于劳动合同而言,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22条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23

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而对于聘用合同而言,根据《办法》第43条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在聘用合同中自行约定,在聘用合同中未约定,但造成可计算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第44条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补偿应当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间,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单位出资培训的受聘人员应承担培训违约金;聘用单位解除合同,受聘人员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对于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4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4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对于聘用合同,根据《办法》第27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

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三)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七)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8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受聘人员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于解除聘用合同补偿标准:根据《办法》第45条被解聘人在本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事业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对于劳动合同的终止,关于经济补偿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而对于聘用合同的终止,没有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

对于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对职工的管理主要依据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而对于聘用合同而言,用人单位对职工的管理出了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外,还要依据《办法》第46条聘用单位要按照聘用合同加强对受聘人员的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考核内容应当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聘用工作组织在群众评议意见和受聘人员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决定。第47条聘用单位应将对受聘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职务升降、工资待遇和奖惩的依据。

对于劳动合同的争议,救济方式体现在《劳动法》第79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聘用合同而言,根据《办法》第48条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对公开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或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对于能否诉讼没有明确规定。

雇佣合同【篇8】

简单雇佣合同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4、试用期为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小时。

2、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资。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元;试用期内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元。

2、双方约定以确定乙方工资。

五、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甲方按照劳动保护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从事作业,可能产生**职业危害。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简单雇佣合同二: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工作。

甲方根据工作要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乙方每周工作**日,分别为周;每日工作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按小时计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度资形式为(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和职业培训,为乙方提供如下劳动保护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七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他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雇佣合同【篇9】

聘用单位:____市--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一、受聘岗位:湘A__________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押运员。

二、聘用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聘用条件:

1、受聘人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身体健康,能承担押运载货车辆相适应的劳动强度。

2、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执行危险货物运输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3、按照与公司签订的驾驶员安全管理责任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四、工作时间:乙方应知晓甲方押运员岗位工作时间特性,当有押运任务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及时跟车押运。乙方对运输全程实施监管,并应及时提醒驾驶员连续驾驶不能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能超过8小时,严禁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在工程价款内)。

五、劳动报酬:基本工资加出车补助为乙方的月工资,乙方的基本月工资为1200元,出车补助为每趟每公里0.35元。每月____日发放月工资。

指派为房屋设计师和驻地监理,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经认可后的设计图并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

六、社会保险: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乙方应缴部分在乙方工资中扣除。

七、劳动保护:甲方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及劳动保护用品。

八、其他福利: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法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或委托人签章):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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