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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通知 篇1

1. 学生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30日;中心审核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7月3日。

2. 学生报名流程:在“我的学习”——“学位英语报考”——“学位英语报名”界面,点击“提交报名信息”,信息提交后必须到所在远程校外学习中心(函授教学站)交费,经远程校外学习中心(函授教学站)审核后,才视为报名成功。

3. 校外学习中心、函授教学站审核流程:在“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学位英语报名信息”界面进行审核。

提示:中心审核要慎重,审核通过的人数就是上缴考试费用的'依据。

报名通知 篇2

2017年湖南省大学生村官等选调生考试报名公告

为充实乡镇基层工作力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2017年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中选拔一批选调生到乡镇基层工作。

一、选拔数量和对象

选拔数量为100名,选拔对象为湖南省2014年及以前选聘、考核合格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湖南省招募的2017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等“四项目”人员)。

二、选拔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学习成绩优良。

(四)在基层工作期间表现优秀,考核合格。

(五)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0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7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选拔程序

面向大学生村官等“四项目”人员选拔乡镇基层选调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和市州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推荐报名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等“四项目”人员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平台,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的各项内容,并打印一式三份,报市、县主管部门审核。市、县主管部门根据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符合选拔条件的,在其推荐表上盖章同意推荐。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湘西自治州、怀化市、张家界市、邵阳市、永州市等5个市州,最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3)。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二)笔试、资格审查、面试

笔试、面试等工作与全省公务员考录工作同步进行,统一组织。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5月下旬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各职位选拔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主要审核考生报考资料原件(推荐表一式三份、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通报考生工作单位并作相应处理。

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在相应市州分别实施。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科目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后再进行下一步合成,最终形成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进行排名。

(三)体检

按各市州选拔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考察

各市州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到体检合格的拟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并出具考察鉴定材料。

(五)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初步确定选拔对象,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不影响录用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由市州委组织部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四、工作安排和管理

新录用乡镇基层选调生的人事行政关系放在乡镇,人员安排到所辖村工作2年(含试用期1年)。在村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由市州委组织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2年工作期满后,一般继续安排在乡镇工作,表现优秀的,可提拔使用。

报名通知 篇3

2017最新江苏小高考报名工作通知和报名工作会议

江苏小高考报名工作通知

我省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5日至7日,确认时间为11月5日至7日,逾期不予补报。

一、考生报名的具体要求

1.各地要遵循高考与学业水平测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考籍号要按照“一人一号,一号到底,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编排和使用,考生在报名考试有效期内只能用同一个考籍号。

身份证等证件。

社会考生及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除须出具户口簿、身份证外,还要交验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等。

二、报名流程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按照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认真审核,市、县(市、区)招生办对每一位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最后确认。

认真阅读《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填写说明的基础上,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并确认无误。

身份证号、初始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登录后,考生将《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栏内,并请立即网上提交,逾期不予补报。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有关栏目信息有误,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栏目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4.信息修改及截止时间。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考生凭密码可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报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7日。

5.网上支付。我省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支付考试费。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所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考试费金额,考生通过网报系统进入银行系统,按照核定金额支付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

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县(市、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7日。

特别提醒:

1.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

2.考生只有网上足额成功支付考试费后,考生的报考信息才能确认入库,否则报考信息无效;

3.考生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

4.考生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5.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留存,保存期一年。

扩展阅读

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及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工作会议召开

近日,我省召开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工作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2016年高考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高考及学测报名各项工作任务。省教育厅副厅长苏春海出席会议,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鞠勤作讲话。

鞠勤院长首先简要回顾了我省顺利、圆满地完成招生录取任务,招考改革稳步推进,考试环境风清纪明,招生录取科学规范,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向全省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鞠勤院长强调,普通高考和学业水平测试直接关系着考生和家庭利益,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报名工作是高考组织众多环节中的第一个,也是最基础、最关键的环节,直接关系着考试、录取等后续工作的安全平稳实施。

鞠勤院长对做好我省加强领导,以更加审慎严谨的态度对待报名工作。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报名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和身份审查,加强相关信息的采集,强化考生户籍信息的填报指导、管理及核对,确保实现报名工作“零差错”。二是要强化统筹、精心组织,以更加尽职尽责的态度加强报名实施工作。做到学习到位、理解到位、宣传到位、指导到位、执行到位、校核到位,确保不出现遗留问题。三是要规范操作、筑牢防线,以依法治考的态度抓好信息管理工作。全省上下必须筑牢安全防线,进一步加强对网络环境的测试和检查,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保证考生报考信息完整、准确、规范。四是要加大宣传、提升服务,坚持以考生为本的态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省考试院和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坚持以考生为本,强化服务理念,充分发挥省、市、县、校四级宣传体系,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及时把报考信息和招考政策传达至考生和家长,做到宣传发动全覆盖。

会议由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林伟主持,高校招生处、网络信息中心相关同志分别部署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报名工作。各市招生考试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报名通知 篇4

山西省2017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我省人社厅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相关条件。

(二)报名方式

我省今年继续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中级资格后审,高级资格前审。

(三)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1.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省合格标准人员,由省财政厅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线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方式

我省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纸笔方式。

五、考试时间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10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六、考务日程

(一)中级资格

1.2017年3月17日前,完成全省2017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报名网址为“山西省财政厅门户网”)或“会计之星”网站。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7日。报名结束后,省会计服务中心负责向省考办报送考试报名情况。

2.2017年8月10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布我省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

3.2017年9月9日-10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纸笔考试。

4.2017年10月15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组织完成我省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将评卷数据(光盘)、评卷工作书面报告和省人社部门检查验收意见一并报全国会计考办(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5.2017年10月25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在“会计之星”网站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应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6.2017年11月30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全国会计考办、财政部会计评价中心和省考办报送2017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二)高级资格

1.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全省2017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报名网站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之星”网站,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15日至31日。

2.2017年3月21日至31日,完成全省2017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工作。

报名确认方式:网上报名后,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山西省财政厅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的审核确认。

(1)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份;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4)会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2017年4月5日前,完成全省2017年度高级资格考试缴费工作。缴费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21日—4月5日。

4.2017年4月18日至21日,考生领取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收据。

5.2017年8月10日前,省财政厅向社会公布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

6.2017年9月10日,组织高级会计资格纸笔考试。

7.2017年10月25日前,省财政厅在“会计之星”网站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咨询电话。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应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报名通知 篇5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暂停考试年份(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报名通知 篇6

报名通知 篇7

广西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旅办发〔2017〕140号)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我委定于2017年6月至12月组织开展广西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网站入口:广西旅游人才培训中心()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9:00至7月31日17:00。

(二)资格审核

今年我区采取在线资格审核方式。

1.在线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6月19日9:00至8月31日17:00。

2.初次报考考生上传审核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正面以及反面;

(2)毕业证书原件;

(3)健康证明。

3.加试考生上传审核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正面以及反面;

(2)导游员资格证书(含名字、照片、身份证号码的页面)。

注意:请考生注意在“已报考科目”中查询审核状态。若因填报信息不实或错填、漏填,影响参考资格,责任自负。资格审核完成后考生相关信息不能变更。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交费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打开“已报考科目”页面,在“操作”一栏下点击“在线交费”进行在线支付操作。交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8日17:00。交费完成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各类考生收费情况如下:

1.新考类

报名考试费为245元/人。

2.加试类

已经获得中文导游资格证,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报名考试费为65元/人。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自2017年11月10日9:00起至考试前,可以通过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打开“准考证打印”页面,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由笔试与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一、二、三、四)。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科目五考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科目五考试具体流程详见《广西现场导游》教材。

考试大纲:2017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考生可自行下载,链接如下:ta.zwgk/tzggnew/gztz/201705/t20170508_824669.shtml

五、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区设置

笔试开考城市,全区设有南宁、柳州、桂林、北海4个考区,请考生就近选择。

现场考试开考城市,全区设有南宁、桂林2个考区,请考生就近选择。

(二)考试时间

注:笔试考试具体地点、现场考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试结果公布

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结果经国家旅游局审查后公布。2018年1月31日9:00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经国家旅游局备案核准后,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领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领取导游资格证时,初考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毕业证书原件复核;加试考生另需上交中文导游资格证方可领取外语导游资格证。

九、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18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三)已经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需要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只须参加科目五的考试。

十、资讯发布及咨询

此次考试相关通知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务网(www.gxta.)和广西旅游人才培训中心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登陆上述网站了解考试相关通知。

联系人:广西旅游人才培训中心 陈俊、王琳

咨询电话:0771-2811876

技术支持:021-61948895

报名通知 篇8

2017泰州市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监局《关于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82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3日、2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设置

考点设置视各地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17年9月15日—21日,打印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二、科目设置和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4个科目。《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其余3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方式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已取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组织报名

(一)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法。

根据人社部文件要求,全国统一网报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无档案信息的,为“新考生”。

2017年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5年和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23日—7月5日。

2.报名流程: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点击“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对应报名链接,进入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报统一平台,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上传照片、选择报名点(泰州市)、填写相关信息。

3.“新考生”请于2017年7月6日到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进行资格审核,否则视作放弃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9日。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4.“老考生”(2015、2016年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9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

(二)关于考生注册。

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在本系统注册一次,今后凡在国家统一网报平台报名本考试和其它考试时,考生无需再次注册。请考生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一旦丢失,将无法再次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等操作。

(三)关于电子照片。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前需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首页左侧“国家网报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图片链接,下载电子照片审核工具,根据软件提示安装、上传照片、系统自动审核、保存照片至本机。

(四)关于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应提供以下报考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报考人员须在诚信承诺栏内签字并在报名表左下角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相应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具体格式可至报名网站首页“常用表格内”下载)。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补充说明:

①市审核机构将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核查考生毕业证书的真实性。因2002年(不包括2002年)前的毕业证书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验,如审核工作人员对学历证明有疑问的,请考生提供档案托管部门或学校审核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等佐证材料。

②市审核机构将通过市社保系统进行核查考生单位信息。如因工作单位信息与社保系统不一致或无法查询的,请考生自行提供单位工资发放名册(包括考生本人信息且加盖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③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④因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需使用条形码专用扫描设备进行扫描确认,请考生务必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报名表。

注:为方便联系考生,请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关于考试票据发放。

考生相关费用票据请于2017年8月21日-25日至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综合部(海陵南路321号)领取,逾期不领的将统一开票上缴财政,联系电话:(0523)86888539.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的规定,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按主观题每科70元、客观题每科62元标准收取。

报名通知 篇9

湖南省2017年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7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各市州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见附件1、2)对首次报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本文附件1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原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2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二、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3、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4。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5)。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4)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资格复审。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和市州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4)按照报名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7日9:00—3月14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中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在湖南省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

照片上传成功后,选择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按属地原则选择参加考试的省区市和资格审查的市州,按要求填写本人真实信息。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3月14日17:3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在我省报名,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到其他未结束报名省区市报考。

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查和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初次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报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三)在报名、考试、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信息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在报名信息确认后且在缴费前报考人员仍可以通过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来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一旦确认并缴费成功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级别

日期

考试时间

科  目

一级

5月

6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

7日

8:00-11:30(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

建筑结构

 

8:00-10: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5月

13日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

14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

5月

6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

7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科目及代码见附件6。

五、考试方式

(一)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

(二)报考人员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考生注意事项见附件7。

(三)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作图题草稿纸备专用A2草图纸,根据考生实际需要下发,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17年度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在长沙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1日9:00 — 5月4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进入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登录后,报考人员须使用A4纸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文件规定,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63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每科13元);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科152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10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70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每科20元);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科75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25元)。

缴费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核对报考信息,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于报名结束两个月后,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四)考试用书及成绩有效期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不变,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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