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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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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个人工作总结 篇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确保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质量,根据年初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特制定本次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范围

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主要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动物防疫责任体系建设情况(8分)

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状 (8分)(2分×4项,即乡镇政府同村委会、乡镇多服中心同乡镇防疫员、乡镇多服中心同村级防疫员、乡镇多服中心同畜禽规模饲养场)且落实防控措施和责任的得8分。每少一项扣2分,以检查档案资料为准。

(二)动物防疫密度情况(24分)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12分×2项,即牲畜口蹄疫和禽流感)。以免疫标识、农户免疫记录为准,检查免疫密度达100%的得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三)免疫档案情况(26分)

1、畜禽规模饲养场监管情况(10分)。畜禽规模饲养场(大户)有监管牌子、养殖档案和防疫监控登记表填写规范齐全,且大户和中心保存完整的得10分。一户无牌子扣2分;一户养殖档案未填写的扣5分,填写不规范的,一户扣2分;防疫监控登记表填写不规范的,有一次扣1分,大户或中心保存不全的每缺一月扣2分,扣完为止。

2、防疫物资领用发放台帐情况(6分)。牲畜口蹄疫疫苗和免疫耳标、禽流感、猪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疫苗分类登记,进行阶段汇总并保证帐、苗数量相符的得6分,未分类建立专账、登记不全、填写不规范、未进行阶段汇总及帐物不符的,有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3、免疫记录情况(10分)。兽医免疫记录、农户动物免疫证发放到位、填写规范,并且两种记录内容相吻合的得10分。农户免疫证发放每缺一户扣1分,漏填或填写不规范的,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四)免疫抗体检测情况(32分)。牲畜口蹄疫和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等样本抗体检测效价达80%以上的各得8分,有一抽检血样不达标扣8分,扣完为止。

(五)信息、报表报送情况(10分)。根据报送的时效性和填报质量等情况,由县级打分。

四、考核范围

(一)每个乡镇随机抽查村数量为该乡镇村级动物防疫员数的50%,每村查养猪户、养禽户各6户及村动物防疫员疫苗保存情况。

(二)每个乡镇随机抽查规模饲养场(大户)数量为乡镇防疫员人数。

(三)每个乡镇的抽样数为乡镇防疫员数×(猪2份、鸡2份、水禽2份、牛或羊2份)。其样本为规模饲养场(大户)所饲养的畜禽。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总结 篇2

20__年彰武县卫生监督所执法工作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总目标,努力提高卫生监管质量和扩大卫生监管覆盖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卫生监管新模式。充分利用信息化的监管手段,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餐饮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严厉打击公共卫生领域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健康。

一、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顿、加强处罚力度。

上半年,我所突出重点,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开展了烧烤行业整顿、无证餐饮业普查、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学校生活饮用水等专项整治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全所在各项执法检查中,共立案6起,结案6起,共计罚款人民币1.3万元,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行政处罚立案率100%。新农合骗保调查不良病例,我们抽取了十六个不良病例,破获了五起农合骗保案件,追回国家农合基金20171.51元。

二、信息办证工作。

规范管理,确保报告工作质量。半年来,信息办证科坚持在每个业户信息产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录入系统,由本机构审核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后上报;未通过审核的信息,应当在信息退回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订正,重新上报。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查重、查漏和查错,及时更新、补充、修正相关信息。定期进行经常性监督。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及时性。截至目前,国家级网络信息直报2584件,其中被监督单位公共场所670件;包括商店卫生监督98件;饭店卫生监督

373件;理发店卫生监督85件;宾馆卫生监督4;旅店卫生监督34件;招待所卫生监督1件;公共浴室卫生监督22件;美容店卫生监督12件;音乐厅监督11件;游艺厅监督9件;生活饮用水8件;学校卫生监督30件;放射卫生监督17件;以及经常性监督2337件,填报经常性监督报告卡2337份。

三、积极开展卫生监督绩效考核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__】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社发【20__】182号)精神,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人发【20__】98号)和卫生部医改工作任务要求,结合卫生监督机构管理工作需要,彰武县卫生监督所将于20__年初在全所全面实施绩效考核工作。从而提升卫生监督机构综合能力,力争业务指标达到优秀,保障指标得到县委县政府支持达标。强化监督就是服务的理念,为软环境建设保驾护航,半年里,取得较好的成效。

四、新农合定点验收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阜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我们科对274家农村级卫生室进行了校验及新农和定点验收,制作了196份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将验收合格的卫生室上报给卫生局。此次活动我们卫生监督所出动392车次,出动卫生监督员611人次。

五、应急工作。

应市卫生局邀请,为提高全市卫生系统卫生应急管理及应急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各级卫生应急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彰武县卫生监督所积极参与了阜新市卫生局组织的

“建设高素质卫生应急队伍,提高整体卫生应急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以卫生应急培训、演练、体能训练为主要形式的各种练兵活动,我所三名卫生监督员参加,并取得集体第二名和个人第三名的好成绩。通过大练兵提高我卫生监督部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六、餐饮具集中消毒整顿工作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作为餐饮服务监管重要环节,更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密不可分,根据阜新市卫生局文件(阜卫发【20__】61号)《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按照《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机构卫生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半年对所辖区内的10家餐饮具消毒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出动监督员44人次,车辆10台次。重点检查选址、布局、生产用水、设备、卫生、出厂检验、包装、销售记录,对未达到卫生标准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并对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7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进行了抽检(样品送彰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大肠菌群检验),抽检单位如下:彰武县新利洁餐具消毒中心、彰武县金峰餐具消毒配送中心、彰武县永洁餐具清洗店、彰武县哈尔套镇丽华餐具消毒中心、彰武县哈尔套镇喜客餐具消毒中心、彰武县东六镇鑫乐康餐具消毒中心、彰武县四合城乡建楠餐具清洗消毒店,各单位抽检5套消毒餐饮具,检查结果均为合格。

七、加强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全面实施量化分级动态管理制度,拓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覆盖面。

1、我所对住宿业、沐浴业、美容美发业、游泳馆四种行业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已对住宿业、沐浴业、美容美发业的173家单位进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

2、饮水卫生工作

上半年重点对市政自来水进行监督检查,所长亲自带队到自来水公司对其消毒车间、化验室进行检查。督促自来水公司购买二氧化氯测试仪,现已经到位并使用。同时协商自来水公司领导建立水质监测网并把自来水公司月检报告以及卫生监督所末梢月检结果,通过卫生监督网站进行公示。

八、医政及传染病监督工作:

1、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

依据市所文件要求,我所于4月份开展了辖区内5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执法文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2、认真履行打非长效工作机制,做好打非专项工作

为巩固我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秩序,

20__年4月,我科室接到群众举报,平安乡平安村、梨树村有人进行非法行医活动,当即在向县卫生局领导汇报此事的同时,所领导组织医疗卫生监督科监督员,由副所长张陆军带队前往平安乡调查监督处理,在当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下,一举捣毁了董某、李某等无证行医“黑诊所”,没收药品、器械40余种、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保证了当地医疗市场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的稳定、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扬。

九、联合县教委对学校督导检查

应卫生局食品安全应急办公室邀请,会同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疾控中心共同参加了由卫生局、教委共同举办的“食品安全进校园”培训班。全面布置检查内容及要求。并将“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公共场所卫生联合检查评分表”的内容逐条逐项进行了讲解。会后,我们紧锣密鼓,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于3月30日,对县内两所中学、一所九年制学校的食堂、商店(包括周边商店)进行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我所卫生监督人员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开展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澄清放射单位基本情况

今年四月份我所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县所有辐射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澄清辐射单位基本情况。经统计我县共有医用辐射工作单位23家,无非医用辐射工作单位,医用辐射单位全部从事放射诊断工作,放射工作人员44名。

二、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1、今年三月份县卫生监督所组织所有辐射单位放射从业人员开展了放射卫生法律法规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工作。共举办两期培训班,44名放射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培训。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放射诊疗单位专项检查标准和计划,对全县放射诊疗工作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在日常监督管理中,我们把放射工作单位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作为工作重点。组织所有放射从业人员到信阳市疾控中心进行了放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达100%。

3、强化管理、加大监督力度。我们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X线机房窗户无防护,机房内无机械通风设备,有的X机房无警示标识等。我们按照国家标准下发了限期整改意见书。

三、加强宣传,规范执法,树立良好的监督执法形象

1、今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期间,结合我县实际,组织相关单位悬挂置宣传条幅和标语,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劳动者相关权益保障方面的文章。

2、强化监督执法人员自身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本着“强化自身,团结一心,内树一身正气,外树良好形象”的精神来开展监督执法工作。通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我县的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不仅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同时也极大地震慑了各种违法行为,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安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总结 篇4

我所在县、市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经过同志们辛勤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为我县畜牧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使广大养殖户和屠宰场知法、懂法、守法。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XX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年存栏牛9.8万头、猪10.2万只、羊21万只、禽380万只,年检疫牛2.8万头、猪5.2万只、羊7.8万只。使用检疫证明256本,符合备案条件的养殖场168家(猪144、牛2、羊22),屠宰场点6家,具备检疫职能的分站10个。

1、搞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产地检疫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与领导和群众的认识程度有很大关系,利用例会时间对全县的产地检疫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通过电视讲话大力宣传,为产地检疫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摸清底数,尤其是规模养殖户的底数,把有关法律法规送到广大养殖户手中,要求规模养殖户主动报检。大型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场屠宰的动物和交易市场的动物产地检疫持证率100%以上。

2、搞好屠宰检疫工作,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搞好屠宰检疫工作是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重要措施,定点屠宰场定点检疫,市场补检,选派精干力量驻场检疫,对屠宰场调运的生猪查验检疫证明,无证者进行补检,对检疫合格的进行屠宰,对胴体进行宰后检验,屠宰检疫合格后加盖验讫印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效地防止了漏检的发生,使上市肉品持证率达到100%。同时加强集贸市场牛、羊、禽等非定点畜禽产品的屠宰检疫。全县共检疫胴体1.5万吨。做到屠宰动物检疫率100%,免疫标识回收率100%。查出病害肉100公斤,均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三、兽药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宣传发动。制定了《集中整治兽药市场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了以张世芳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我县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依法完善了兽药经营和使用环节登记制度。建立兽药购销记录、兽药使用记录并在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及饲养大户中推行。并在9月份对我县的兽药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重点检查,检查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和大型养殖户30家。

(三)开展兽药市场监督检查活动。3月和10月开展两次以打击假劣药品为主导兽药检查活动,两次整治活动共查兽药经营门市9家,动物诊疗单位30家,养殖大户30个。取缔无证经营企业1家,查处经营劣质兽药1家,罚款2000元。

四、“瘦肉精”专项整治情况

对出栏的动物经临床健康检查合格的,规模场提供“瘦肉精”自检报告书,不够规模的提供未添加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出省的动物检疫人员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全部合格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屠宰场除按检疫规范程序操作外,进场必须有《动物“瘦肉精”自检合格报告书》或《未添加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待宰期间屠宰场必须按规定自检,屠宰时检疫人员抽检,全部合格的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目前“瘦肉精”检测经费落实8.2万元,购置检测卡3000余条。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总结 篇5

20xx年,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职能转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为主线,以效能建设为依托,深入推行区域综合监督管理模式。全所上下政令畅通,团结合作,与时俱进,锐意积极。相继开展了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取得了必须成绩,现将全年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了校园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我市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校园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我所制订了《乐陵市校园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进一步明确分工,把对每个校园的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身上,并与教育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构成整治合力,加大监督力度,对分管辖区内的每一个校园食堂都不放过,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期间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432人,检查校园食堂62家,整改校园食堂8家,督促指导校园食堂健全完善进货查验制度6家。

二、做好“观世博、游山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我所依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自5月份开始,对辖区内的餐饮卫生安全进行了拉网检查,在强化日常监管基础上,重点加强对辖区内的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农家乐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确保重点旅游接待单位无饮食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采购、贮存、加工、供餐过程、餐具消毒等关键环节控制措施落实状况,尤其是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购进一次性筷子、快餐盒等一次性餐饮具索证索票以及采用集中消毒餐饮具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执行状况的检查,严防二次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同时,我所坚持加强宣传与督导、检查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相结合,对管理不到位、职责不落实,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依法查处,确保饮食安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余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54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5家。

三、对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整顿

我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用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先后在餐饮服务业开展了问题乳粉清查、“地沟油”查处、烧烤行业餐饮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活动。按时定期上报工作动态及报表。透过一系列的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了我市餐饮服务行业的经营意识,增强了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管理意识,提高了各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消除了卫生安全隐患,杜绝了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做好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3.15”活动期间,我所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这一主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餐饮单位、群众食堂等的卫生经营状况;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状况及是否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状况、食品及食品原料的采购、储存、加工等是否贴合卫生要求、原料进货验收台帐、卫生制度及卫生管理状况等。对检查发现问题,执法人员当场给予指导,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20xx中国乐陵富硒金丝小枣文化节”于20xx年x月13至19日在我市隆重举行,又临近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我市举行了一系列的大型活动。为做好期间的饮食卫生安全,根据市委市府的总体工作方案,成立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组,选派骨干卫生监督员及早行动,提前介入,对重点接待单位乐陵大酒店、希森宾馆、汇都大酒店、国强大酒店、金鑫宾馆等五家酒店(宾馆)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及时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对加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控,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责令整改,确保了与会人员及来宾的饮食卫生安全,确保了我市20xx年金丝小枣文化节的圆满成功。

五、发证状况

今年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345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5套,从业人员健康证明3265个。

六、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要求,用心开展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进行监督,继续以住宿业为重点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扩超多化管理实施。对9家住宿场所实行分片包干,目标管理,全程服务,经常性的开展上门指导,着重检查各项卫生保障措施落实状况,消毒间、布草间、污物筒(间)清洁工具等卫生设施,到目前截止,已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9家,量化分级管理达100%。此外,用心做好美发美容业、沐浴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逐步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规范许可发证准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

七、及时上报各种监督工作信息

一年来,上报监督工作信息12篇,市卫生监督网站录用12篇,图片新闻2篇。

八、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充分认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要性,正视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正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增加监督频次,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农村食品卫生安全水平。

(二)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活动,构成浓厚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

(三)创新工作思路,将卫生监督与社会需求相结合,增加现场监督科技含量,确保监督效果。继续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更新和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的业务潜力和知识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总结 篇6

20xx年春季防疫,我乡按照县局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我乡畜牧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总方针,以“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为主线,加强了基础免疫和科学监测,不断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确保了免疫密度和质量,保障了动物产品和人民身体健康,促进了我乡养殖业全面、协调、稳定的`发展,现将我乡春季防疫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1、今年防疫运用疫苗对我乡畜禽免疫注射615户、2.5513万头(只、羽),其中运用猪口蹄疫、猪瘟免疫猪0.1544万头;运用牛、羊口蹄疫、羊痘、羊三联四防苗、牛出败等免疫牛0.0245万头,羊0.2172万只;运用新城疫—禽流感二联,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鸡2.0946万只,运用狂犬病活疫苗犬0.0606万只。其中牛、羊、猪的耳标佩带率都达到了100%,大型猪场,养殖小区的免疫密度及耳标佩戴率也都达到了100%.真正做到了“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全面覆盖免疫。

2、病料送检:抗体检测送检:猪瘟、猪口蹄疫、牛口蹄疫、羊口蹄疫、禽流感、新城疫抗体监测血清各10份。抗体检测样品已全部按时送至县中心实验室。

3、信息报送工作:报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动态信息5条。

4、消毒灭源工作:共消毒行政村8个,养殖场6户,消毒面积1.44万平方米。

5、养殖场(户)免疫监管:对全乡的6个养殖场(户)进行了登记造册管理,签订了《动物防疫承诺书》、《动物防疫责任书》、和《告知书》,并对其指派专人驻场蹲点,将责任和任务具体到人。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1、产地检疫:今春举办村级协检员培训班一次,通过培训增强了检疫技能。一到五月份共检疫畜禽278(头、只、羽),出具检疫票证6张,其中牛两份51头,猪三份222头,羊一份5只。

2、兽药饲料监管:为规范养殖场(户)兽药使用和饲料门店经营行为,我站加强养殖场兽药和饲料门店监管,每月监督检查一次,按照国家兽医局、省兽医局公布的假劣兽药名单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力度,下发宣传资料,严格执行休药期,监督检查54场次,未发现劣质、过期、假冒兽药饲料。

3、养殖场(户)监管:为加强养殖场监管,我站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并与养殖场签订承诺书,建立养殖档案,加强了动物出栏入栏监管,规范了动物出栏报检行为,在每月两次的监督检查中,对养殖场(户)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

二、存在问题

1、部分群众的动物防疫意识淡薄,防疫工作难度较大。

2、个别养殖场(户)报检意识不强,致使出栏动物未经检疫。

3、因羊只放牧,耳标配带后导致羊耳损伤,羊耳标佩戴困难。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总结 篇7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作风建设。继续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端正执法观念,严肃纪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工作指南,工作流程,强化约束机制,加强对卫生监督执法过程和依法办事的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加强培训工作,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卫生监督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使卫生执法人员能够“一专多能,综合执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继续抓好法制稽查工作和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文书、信访投诉处理等专项稽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专项整治作为突破工作难点的抓手,并努力把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要围绕社会和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卫生监督执法中遇到的难点,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工作,以整治除隐患、促发展,推动公共卫生水平的提高。

(四)做好卫生监督信息工作。做好卫生监督信息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及时报送卫生监督信息,报道卫生监督工作动态,树立卫生监督社会形象。完成各项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

(五)调整思路,开拓创新,突出重点,全面加强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认真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全面的学校卫生督导检查,促进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力争使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继续深入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实效,加强公共场所、医疗服务和健康相关产品等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管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和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七)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加强对非法行医行为的惩处力度,保持对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固定场所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和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查处力度,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衔接配合,逐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办案制度等长效机制,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工作,规范涉嫌犯罪非法行医案件的移送工作;加大稽查督办工作力度,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流程,加强投诉xx息分析,不断提高处理效率和水平。

通过创建医疗机构示范点活动,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努力提升全县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促使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八)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总结 篇8

近年来,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我国得到了积极发展。通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乡镇层面的卫生工作得到了有效的提升,进一步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以下是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总结与反思。

首先,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促进健康教育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卫生部门通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深入基层,在村庄、乡镇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与普及。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和健康素养。群众通过参与健康教育活动,了解到了预防疾病的知识和方法,主动掌握了个人卫生常识,有效降低了传染病的发生率。同时,还加强了对慢性病的防控,并对营养健康进行指导。通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广大群众学到了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正确的饮食结构,提高了整体的健康水平。

其次,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疾病预防控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强化了对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科学制定疫情处置措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有效控制了疫情的扩散。通过开展疫苗接种、消毒灭菌等工作,有效减少了传染病的发生风险。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同时注重对非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在饮食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大了监管力度,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再次,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医疗服务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对乡镇医疗机构的卫生条件、医疗设备等进行监督检查,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保证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卫生部门加强了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提高了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还加强了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和解决,保障了医疗纠纷的及时解决和受害人的权益。

最后,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方面,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力量和力度还不够,需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卫生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另一方面,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监管不到位的情况,需加强对卫生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打击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

总的来说,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促进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服务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同时也需要面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只有不断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才能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为全社会建设健康中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总结 篇9

20xx年古交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创造卫生安全的公共卫生环境.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档案管理:

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达到了100%。对辖区内所有的公共场所(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歌厅、游泳馆等)经营单位建立台帐,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市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161户,其中文化娱乐场所6家(舞厅),公共浴室12家,美容美发126家,旅店业9家,浴池12家,足浴8家。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其中已有证单位71家,今年应发证单位90家,实发85家,发证率达到95%,监督检查(644)户次,监督频率为4户次,体检人数856人,从业

人员的体检率达到了100%以上。培训率达到了100%以上。

2、卫生培训:

根据市卫生监督所的具体要求,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卫生培训。并于疾控中心六楼会议室举办了服务行业单位人员培训讲座。

3.公共场所量化分级:

今年下半年我们对所管辖区域公共场所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现场审查,初步评分工作。各单位按照监督意见进行了硬软件设施增补、改进工作。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两个游泳馆达到B级,两家酒店由C级升为B级,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4、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自9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我所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到10月底为止,己对相关经营单位责令整改。同时事后进行了巡回检查,直至整改合格。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我市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已得到进一步规范,为社会各界创造了良好的卫生安全环境,促进了我市的发展,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五、自身学习: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六、存在问题:

1、一些单位负责人对硬件设施改造要求还存在“看、等、拖”的消极思想,无证经营,无证上岗,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依然存在,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继续对全市住宿业、美容美发业等公共场所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总结 篇10

***市畜牧兽医管理局

关于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我局积极响应要求,大力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饲养场监管情况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全市畜禽养殖场进行调查核实,明确监管的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每一名负责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员,加强对养殖场的畜禽补栏、出栏、用药、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规范畜禽养殖、防疫档案,家畜耳标佩戴符合要求。监管人员每周至少到场巡查监管两次,并根据养殖种类、数量及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监管,加强指导。养殖场所用兽药必须为通过GMP认证企业的产品,严格控制停药时间,避免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等现象的发生;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完善记录档案,规范生产行为,依法生产经营;对于在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做到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逐步建立和完善“防疫体系健全化、免疫程序标准化、监管机制规范化、检疫监督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有成效。

二、产地检疫情况

产地检疫是检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历来高度重视产地检疫工作,对饲养动物实施出栏检疫申报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建立户口档案。同时要求经营、屠宰加工单位(个人)凭证收购,凭证屠宰,持

证上市。动物检疫员做到到场到户实施检疫,一畜一证,一批(次)禽一证,在检疫中对运载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对检疫合格动物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对发现的病害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畜禽不出场(户),不进入流通环节。为提高检疫质量,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畜禽产地检疫操作规程,经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凭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进场屠宰和流通环节,全市规模化饲养场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了100%。

三、屠宰场检疫监管情况

为确保上市肉品安全卫生,我们强化了屠宰检疫工作,对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肉鸡屠宰企业派驻检疫人员,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执行检疫规程,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检必严,保证病害产品不出场、不进入市场流通,对检疫合格的产品要加盖验讫印章和加贴验讫标志,规范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达100%。同时做好出入厂登记制度,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四、票证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使全市证章标志管理走向规范。二是按计划订购及发放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全市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实行计划订购及发放制度。三是规范填写使用证章标志。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领取和登记制度,设定专人、专库、专帐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在使用各种证、章、标志过程中严

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和使用了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四是认真回收,严格销毁证章标志。认真按上级要求,落实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回收和销毁制度,把回收登记使用过的检疫证明存根,在限期内统一保存,并按规定严格审核定期销毁。

五、跨省调运动物及产品情况

一是严格偶蹄动物的调运管理和移动控制,确保调入和调出安全。二是加强跨省种用、乳用动物的监管,对调入动物登记造册,做好跟踪检测,一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三是做好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重点做好进京入沪企业监督管理,按照北京上海两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对备案企业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问题。

六、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落实养殖环节、屠宰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明确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二是推行动物防疫责任书管理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三是建立养殖环节监管工作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对不履行职责,监管措施不落实,发现情况不报告,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总结 篇11

抚顺市监督所 2009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2009年抚顺市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局领导的指导与支持下,通过全所同志的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圆满的完成了主管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在外引动物监管,规模场监管,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行政许可审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就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年重点工作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加强外引动物监管。

今年,我所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外引动物管理的通告》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外引动物报批报验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外引动物报批报验,指定通道进入,和隔离监管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调运行为,重点抓好合作组织和经济人的监管工作。新宾、清原2个省界间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查证验物,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截止11月,共审批外引动物55次,审批引入动物猪:414头;羊:200只;禽:只。查获非法引入动物案件1起,牛21头。

明年我所将在望花区建立了外进动物隔离场,对外进动物进行隔离观察,有效防控外源性疫情。

(二)深化规模场监管。

(1)饲养场。 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工作。截止11月末,现场审核验收基本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的屠宰点、饲养场288个、仓储场所共3个。其中:54个屠宰点、234个饲养场。

(2)屠宰场。 要落实屠宰厂的“入场报告,病死报告,屠宰报告和入出库报告”制度,要按规定执行入场时限,按规定执行待宰时限,按规定消毒,按规定处理”。要做好入厂检查,宰前检疫,屠宰同步检疫,标识及三证回收,依法出证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工作。对回收的检疫证明要分类统计,妥善保管,保存期在一年以上,对未经分割的动物产品加盖验讫标志;分割包装的动物产品内,外包装上加施检疫标志。截止11月末,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6481只(头),病害产品吨。

(三)推进防疫条件达标建设。

要着重推进,落实饲养场(养殖小区)的“引入报告,发病报告,死亡报告,出栏报告”,保证“按规定隔离,按规定免疫,按规定消毒,按规定无害化处理”。要健全“防疫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员,基础设施,制度措施,记录档案”。我所每季度监督检查饲养场一次并于管理相对人签订承诺书责任状,确保监督管理相对人责任义务履行监管到位。截止11月末,开展免疫调查饲养户2161户,规模场414个。

(四)、强化证章标志管理。

一是使用辽宁省统一证章标志;二是我所明确一名票证审核负责人,加大对票证审核管理力度,极大规范了票证填写工作;三是加强了检疫员、监督员管理,继续实行检疫过错追究制度,并对全市名检疫员名监督员进行了重新审核,备案,做到了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我市各种检疫票证的管理、用证、出证更加规范,用证量有了显著提高,截至11月末止,全市发放县境内产品证3090本,产地检疫证3910本,出县境动物检疫证695本,运输消毒证425本,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证57本,动物强制免疫证9730本,动物产品粘贴标志46万枚,有效保障了检疫票证的出证率和检疫票证指标的完成。

(五)、探索完善检疫管理。

(1)、产地检疫。2009年,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都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了对产地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用证量大、出证规范的县区,给予通报表扬,鼓励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全市产地检疫生猪万 头,牛、羊 只, 家禽 羽。 (2)屠宰检疫。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严格执行生猪凭免疫耳标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入场和卸后消毒制度,我所派驻厂监督员到定点屠宰场驻厂监管,在屠宰环节坚持做到全面实施同步检疫,真正落实屠宰检疫责任制,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动物产品严格处理,严格遵循“四个程序”,严把“四关”,确保消费者的食肉安全。全市检出病害动物产品吨。

(六)、加强执法监管工作。

今年,我们继续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全市共对500余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82起,结案382起,161件立案、总罚款万元,结案率均达到100%。在处理案件时,我们始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热情服务,没有发生一例要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七)、加强重点防控区域消毒工作

严格按照省局《辽宁省动物及其产品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对饲养、屠宰、加工、仓储、经营动物及其产品场所、运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和往年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危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全年消毒药品使用公斤。

(八)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管。

(1)两病净化扑杀规范到位。全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的原则很顺利完成“两病”净化13次,扑杀:奶牛74头(5头犊牛);黄牛1头;羊75只(6只羔羊)销毁及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扑杀登记表及其它相关材料,规范、及时上报省监督所。

(2)动物诊疗监管工作。 开展全市动物诊疗整治活动,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对动物诊疗单位的动物防疫条件和动物防疫行为活动的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全年查处违法案件6起,罚款4200元。

(九)加强执法体系自身建设管理工作。

(1)强化制度建设管理。按照省所千分考核文件要求,日,今年,我所对清原县、新宾县、抚顺县、顺城区、东洲区、望花区、开发区,全面细致季度检查,指导。

(2)加强行风建设管理。年初,我所与各县(区)监督所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和责任追究体制和机制,层层签订《行风建设承诺书》、建立健全系统内部行风举报员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自查和不定期组织实施明察暗访活动。加大对违法违纪执法人员处理力度。行风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今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系统未出现重大恶性行风事件,未出现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十)对全市养殖小区和加工企业达产能力核定工作进行验收。

为推进抚顺市规模饲养场(小区)、畜产品加工企业防疫条件达标建设,规范防疫活动,确保达产能力核定工作落到实处。2009年11月10日,抚顺市监督所对全市209家养殖小区和加工企业达产能力核定工作进行验收。

二、存在问题及明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少、产地检疫率低、执业兽医管理不力等。明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定期与不定期开展肉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整顿规范肉食品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2、继续加强流通领域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由于我们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大都为从事生猪屠宰白肉经营的小刀手,少部分管理对象极为野蛮,暴力抗法的现象屡见不鲜,在执法及违章处理过程中取证及处罚极为困难,再加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在处罚力度上限制,如何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依靠多部门尤其是公安部门的支持也已成为我们当前的一个主要问题。

我们认为,通过我所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今后我们动物防疫监督工作一定会有一个大的突破,我们的各项工作一定会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全市的畜牧业也一定会更加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我市的“放心肉”工程也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3篇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度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室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员工作总结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总结 篇12

204、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按照《动物防疫法》应给予什么处罚?

《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03、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管理包括哪些环节?

《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条监督管理的环节包括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

202、货主王某运输的100公斤猪肉未附有检疫证明,被查获后依法应给予王某什么处理和处罚?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

201、什么是官方兽医?

《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

200、《动物防疫法》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责任有哪些规定?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1)对未经现场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或者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拒不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的;(2)对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动物、动物产品重复检疫的;(3)从事与动物防疫有关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在国务院财政部门、物价主管部门规定外加收费用、重复收费的;(4)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199、动物疫情由谁负责认定和公布?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及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

198、发生二类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哪些控制和扑灭措施?

《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二条(1)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限制易感染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及有关物品出入等控制、扑灭措施。

197、开办动物屠宰场如何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手续?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首先,应向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其次,接受现场审查,经审查合格,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196、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动物防疫法》第八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195、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1)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2)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3)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4)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5)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6)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需要,经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车站、港口、机场等相关场所派驻官方兽医。

194、简述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动物防疫法》第五十条(1)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2)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3)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4)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193、动物防疫法禁止经营的动物、动物产品有哪些?

《动物防疫法》第十二五条(1)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2)疫区内易感染的;(3)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4)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5)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6)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192、简述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和隔离 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的动物防疫条件。

《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1)场所的位臵与居民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2)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3)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消毒清洗设施设备;(4)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5)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6)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191、《动物防疫法》立法目的有哪些?

《动物防疫法》第一条《动物防疫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36、存在那些情形,行政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的注销手续?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30、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三种?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9、什么是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5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在何种情形下原告可以申请撤诉?

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5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在何种情形下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经两次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59、有哪些情形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58、如何界定较大数额罚款?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通知》对从事非经营性活动中的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中的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于10000元以上罚款的,视为较大数额罚款。

57、什么情况适用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且当事人要求听证的,适用听证程序。

56、什么条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9、农业部六条禁令是什么?

(1)严禁只收费不检疫;(2)严禁不检疫就出证;(3)严禁重复检疫收费;(4)严禁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5)严禁不按规定实施饲料兽药质量监测;(6)严禁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

80、违反《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的应如何处罚?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79、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者承运人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者承运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78、违反《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和水产苗种到达目的地后,24小时内未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应如何处罚?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和水产苗种到达目的地后,未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77、动物检疫后的处理方式或程序是什么?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经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第十八条 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监督货主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技术规范处理。

76、某屠宰场需要销售一批生猪皮,符合哪些条件该屠宰场方可取得官方兽医签发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出售、运输的骨、角、生皮、原毛、绒等产品,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一)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二)按有关规定消毒合格;

(三)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75、王某需要运输一批种蛋,他运输的种蛋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方可取得官方兽医签发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出售、运输的种用动物精液、卵、胚胎、种蛋,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一)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种用动物饲养场;

(二)供体动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三)供体动物符合动物健康标准;

(四)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五)供体动物的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

74、王某合法捕获了一头野猪,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报检,他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条件有哪些?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合法捕获的野生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饲养、经营和运输:

(一)来自非封锁区;

(二)临床检查健康;

(三)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73、产地检疫时,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一)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二)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三)临床检查健康;

(四)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五)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乳用、种用动物和宠物,还应当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健康标准。

72、《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动物检疫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六条 动物检疫遵循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63、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应如何处理处罚?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收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62、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多少米以上?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五条第三项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61、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应如何处理处罚?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60、养殖场建设竣工后,养殖场主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交哪些材料?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场所建设竣工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二)场所地理位臵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三)设施设备清单;

(四)管理制度文本;

(五)人员情况。

59、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当具有哪些设施设备?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十三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动物装卸台配备照度不小于300LX的照明设备;

(二)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设备,地面、操作台、墙壁、天棚应当耐

腐蚀、不吸潮、易清洗;

(三)屠宰间配备检疫操作台和照度不小于500LX的照明设备;

(四)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58、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臵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35、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 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

(三)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四)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

(五)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六)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七)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34、动物诊疗机构使用不规范的病历、处方笺的应当给予怎样的处罚?。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不规范的病历、处方笺的。

33、动物诊疗机构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应当给予怎样的处罚?;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

32、动物诊疗机构未在诊疗场所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的应当给予怎样的处罚?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未在诊疗场所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的。

31、动物诊疗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应当给予怎样的处罚?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变更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未办理变更手续。

32、执业兽医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有那些?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执业兽医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

(二)按照技术操作规范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诊疗辅助活动;

(三)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兽医职责;

(四)爱护动物,宣传动物保健知识和动物福利。

21、申请乡村兽医登记的,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乡村兽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乡村兽医登记申请表;

(二)学历证明、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或者乡镇畜牧兽医站出具的从业年限证明;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46、一类动物疫病有多少种?请说出五种以上。

《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一类动物疫病(17种):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鲤春病毒血症、白斑综合征。

122、生猪屠宰检疫的对象有多少种?请说出五种以上。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2.检疫对象 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猪副伤寒、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丝虫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

39、生物安全处理是指什么?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2.1 生物安全处理是通过用焚毁、化制、掩埋或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学等方法将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或附属物进行处理,以彻底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达到消除病害因素,保障人畜健康安全的目的。

26、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填写和使用基本要求是什么?

《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

一、填写和使用基本要求1.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出具机构及人员必须是依法享有出证职权者,并经签字盖章方为有效。2.严格按适用范围出具动物卫生证章标志,混用无效。3.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涂改无效。4.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所列项目要逐一填写,内容简明准确,字迹清晰。5.不得将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不规范的责任转嫁给合法持证人。6.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打印填写。

13、请说出五种以上口蹄疫的易感动物?

《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2.1.1.1?偶蹄动物,包括牛科动物(牛、瘤牛、水牛、牦牛)、绵羊、山羊、猪及所有野生反刍和猪科动物均易感,驼科动物(骆驼、单峰骆驼、美洲驼、美洲骆马)易感性较低。

49、甲状腺是动物和人类的一个内分泌腺体,它的主要成分是甲状腺素,人食用甲状腺后,会出现各种中毒症状。问题:(1)动物甲状腺所在部位?(2)食用甲状腺后为什么会出现中毒现象?

(1)位于动物颈脖的喉头气管处。(2)甲状腺素性质稳定,耐热,一般的烹调方法很难将其破坏。大量的甲状腺激素扰乱了人体正常的内分泌活动,造成一系列的精神、神经症状,同时也干扰了人体正常的物质代谢,出现各种中毒症状。主要包括:头痛、头晕、心慌、气短、烦躁、全身无力、抽搐、食欲亢进、失眠、多汗、怕热、脱发、手足或全身脱皮等,有时出现精神失常。误食甲状腺引起中毒时,可给予一些镇静剂如安定,并适当休息;吃高热量、高蛋白的饮食,以便及时的补充能量;输10~25%的葡萄糖溶液,同时补充电解质、维生素B、C;给予促肾上腺皮质激素,以降低新陈代谢。

33、如何识别老母猪肉?

老母猪皮厚、多皱折、毛囊粗,与肉结合不紧密,分层明显,手触有粗糙感。肉色暗红,肌纤维粗,纹路乱,水分少,用手按压无弹性,也无黏性。脂肪松驰,呈灰白色,手摸时手指沾的油脂少。母猪奶头长、硬、乳腺孔明显。

32、白肌病和白肌肉鉴别方面知识:在实际生活中,在市场上我们有时可以看到动物肉体肌肉呈白色或黄白色条纹或斑块状,切面干燥,似鱼肉外观,或是呈现肌肉苍白,质地松软,切面有液汁渗出。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白肌病或白肌肉。问题:(1)引起白肌病肉与白肌肉的原因是什么?(2)白肌病与白肌肉如何鉴别?(3)白肌病或白肌肉能否食用?

(1)白肌病,是由于硒-维生素E缺乏引起的;而白肌肉也称“PSE肉”或“水煮样肉”,仅发生于猪,它产生原因是由于猪在宰前应激所引起,与遗传、品种有关。(2)一是白肌病呈白色或黄白色条纹或斑块状,切面干燥,似鱼肉外观。而白肌肉则呈现肌肉苍白,质地松软,切面有液汁渗出。二是白肌病可发生于猪、牛、羊、马等动物,且多见于幼龄动物,而白肌肉仅见于猪。(3)白肌肉不是病历变化,仅可做食用。由于保水性差不可做腌腊制品、肉松和罐头的原料。白肌病是一种病理变化,全身肌肉有病变的胴体,不可食用。仅有局部病变时,剔除病变部分,其余可食用。

31、实际生活中,在市场上有时我们看到动物肉体皮下脂肪或腹腔脂肪呈黄色,有的全身皮肤、脂肪、粘膜、肌膜、关节囊液均显黄色,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黄疸肉和黄脂肉。问题:(1)黄疸肉与黄脂肉如何感官鉴别?(2)引起黄疸肉与黄脂肉的原因是什么?(3)两种肉能否食用?

(1)黄疸肉全身皮肤、脂肪、粘膜、肌膜、关节囊液均显黄色;黄脂肉皮下脂肪呈黄色。(2)黄脂肉主要由饲料或脂肪代谢障碍引起,与遗传有关,吊挂24小时后黄色变浅或消失。黄疸肉是由疾病引起胆汁代谢障碍而引起,放臵越久,颜色越深。(3)黄脂肉一般可以食用,但伴有不良气味应复制加工或作工业用。黄疸肉原则上不能食用。

30、什么是冷却肉?它在食用上有什么优势?

冷却肉又叫排酸肉,冷鲜肉。它指的是在24小时内降到0℃~5℃,并在以后的一系列加工、流通和销售过程中始终保持这个温度,就能够抑制肉中酶的活性和大多数微生物的生长繁殖,使肉的纤维结构发生变化,增加了鲜味和营养,好熟易烂、口感细腻,容易咀嚼和消化,营养的吸收利用率也高,口感更好。我们平时所吃的鲜肉,很容易受到微生物的污染而腐败变质。

29、如何感官识别病死禽类肉尸?

①禽尸的皮肤呈不同的紫红色、暗黑色和铁青色。皮肤干枯,毛孔突起,拔毛不净。翼下或腹下小血管有大片的血液沉积,极度消瘦。如翼基部或肢下部有局部性淤血、破损等,系生前长时间捆绑过紧所致。②病死禽冠和肉髯呈紫红色或青紫色,有的全部呈紫黑色,以边缘部较严重。③眼部污秽不洁,眼多全闭,眼球下陷。④嗉囊青紫、空虚瘪缩或有液体、气体。肛门松弛或污秽不洁。

28、怎样识别注水肉?

未注水的猪肉呈红色、干燥、有弹性,注水肉表面“水汪汪”、弹性差。将卫生纸或吸水纸贴在肥肉上,用手紧压,待纸湿后揭下来,用火柴点燃,若纸不能燃烧,则说明猪肉中注了水。用手指按一下猪肉,然后用两个手指夹试,不注水的猪肉,指间有黏性,而注水肉则无黏感,只有水湿感。

27、如何鉴别病、死畜肉?

健畜肉放血良好,肉呈鲜红色或淡红色;病畜肉(急宰肉)放血不彻底,内呈暗红色。健康畜肉具有正常畜种肉味,无异味;急宰病畜肉有腥味。

26、什么是安全肉品?

安全肉品是指经产地和屠宰检疫合格,合法进入市场、超市等地销售的肉品。

25、如何简单鉴别病死猪肉?

(1)肉的颜色。正常:肉呈红色,脂肪呈白色;病死畜肉:肉呈暗红色,血管内有血液,脂肪呈红色(2)体表皮肤。病死畜肉一般有不同程度的病理变化,如密布出血点等(3)淋巴结。正常:切面呈白色,无异常;病死畜肉:切面紫红色,通常肿大。

34、如何识别瘦肉精猪肉?

(1)看该猪肉是否具有脂肪(猪油),如该猪肉在皮下就是瘦肉或仅有少量脂肪,则该猪肉就存在含有“瘦肉精”的可能。(2)喂过“瘦肉精”的瘦肉外观特别鲜红,后臀较大,纤维比较疏松,切成二三指宽的猪肉比较软,不能立于案,瘦肉与脂肪间有黄色液体流出,脂肪特别薄;而一般健康的瘦猪肉是淡红色,肉质弹性好,瘦肉与脂肪间没有任何液体流出。(3)看清该猪肉是否有盖有检疫印章和检疫合格证明。

33、猪肉中含有“瘦肉精”会有什么危害?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注意什么?

“瘦肉精”是盐酸克伦特罗的俗称,既不是兽药,也不是饲料添加剂,医学上叫克喘素,人用平喘药。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外养猪业广泛研究应用“瘦肉精”提高瘦肉率。由于“瘦肉精”化学结构稳定,在动物机体内不易分解,残留时间长,含“瘦肉精”残留的肉经过126℃油煎5分钟,只能破坏一半的残留。人食用有“瘦肉精”残留的猪肉,特别是猪肝,猪肺,会造成中毒,出现头晕,心悸,呕吐,全身肌肉颤抖等症状,甚至造成畸变和诱发恶性肿瘤,严重影响人体健康。消费者在购买猪肉时,最好到正规市场,不要买肉质松疏且偏红色,肥膘很薄并带有很多气泡的猪肉。

32、官方兽医怎样严格动物运输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

A.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执行《河北省动物经营者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动物经营者备案管理和责任承诺制度,加强动物收购、贩运环节的监管。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的动物经营者方可从事动物买卖活动,未经备案的动物经营者不得从事动物买卖活动。B.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要严格按法定程序对运输的动物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填写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检查登记表,对我省调运出省的动物查验签字盖章的《动物“瘦肉精”自检合格报告书(溯源单)》和检疫证明。没有《动物“瘦肉精”自检合格报告书(溯源单)》的劝其返回调出地,同时通报调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C.对发现“瘦肉精”检测阳性的动物养殖场(小区)实行3个月的禁调。

31、官方兽医如何扎实做好动物屠宰环节动物检疫和“瘦肉精”检测同步工作?

A.官方兽医负责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批批自检制度,并检查屠宰企业有关“瘦肉精”检测记录凭证。B.官方兽医对屠宰中的动物按照各设区市农业(农牧、畜牧水产)部门确定的抽检比例进行“瘦肉精”快速抽检。C.经屠宰企业自检合格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抽检合格后,官方兽医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屠宰检疫规程的要求,严格实施同步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并做好相关记录。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总结 篇13

20__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县卫生监督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及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等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美丽上思·清洁乡村”活动,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维护了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力推动了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现将20__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科学管理、积极创新,严格执法

我所针对卫生监督执法是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高度统一的特点,着重加强队伍建设。

(一)做好分工落实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个人,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理顺工作目标,所领导、各科长经常对各科室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卫生行政许可情况、卫生行政处罚开展等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积极整改,不断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了卫生监督员的执行力。

(二)在卫生综合执法工作中,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不徇私利,做到执法程序合法,文书书写规范,引用法律条款准确,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有专人负责。卫生行政许可审查发放程序逐步规范,从受理到现场卫生审查、签发许可证,严格执行“谁发证谁负责”的责任负责制。

二、继续严格卫生许可,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职责

我所负责的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在开展卫生许可审查时,坚持以国家相关行业卫生标准为依据,在把好准入关,保证许可审批质量的前提上,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做到严格审查、严格发证,坚决做到了受理审查程序合法,审查许可有标准、有时限,受理许可无差错为确。

20__年1月至今,卫生局窗口共办理办结各类卫生许可申报100件。其中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注册15件,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变更执业登记53件;公共场所复核22件,公共场所新申请10件。现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

三、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对全县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建档,建档率100%,同时建立了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相结合,确保经营单位资料的完善,同时做好档案的日常管理,及时更新,有效做到档案的最新化,并及时的进行网络直报,规范了资料的信息化管理。

严格对全县154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其中住宿业58家、美容美发场所48家、娱乐场所18家,其他30家)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348户次数,监督覆盖率100%。

按照自治区工作方案和要求,根据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对全县58家住宿场所及32家美容美发场所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住宿业量化分级覆盖率均达到100%,其中住宿业B级单位12家、 C级单位46;美容美发业量化率67%其中美容美发B级单位6家, C级单位26家。

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开展艾滋病防控宣传工作,每个住宿单位都设有一个艾滋病宣传栏,每个客房间都贴有宣传画,客房安全套的投放率达100%。

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给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培训人数为758人,11月6日举办了住宿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对住宿业卫生规范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较系统的培训,提高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卫生知识。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对市政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农村学校自建设施供水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县政府所在地市政供水单位1家,乡镇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8家,学校自备供水5家。抽查供管水人员54人,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35人。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限期进行了整改,确保我县生活饮用水的安全卫生。

(三)学校卫生监督

根据自治区20__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我所组织开展对县城以及乡镇的23所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生活饮用水的管理、教学环境、教学设备设施、学生住宿环境等卫生状况,针对每个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限期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今年二月份,针对麻疹疫情,深入到县城所有幼儿园,督促指导幼儿园做好各种防控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疫苗应急接种;九月份在广西发生登革热疫情后,我所及时派出监督员深入全县各中小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防蚊灭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避免学校发生突发卫生事件。

(四)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

加强对上思县康君餐具消毒中心消毒监管,每季度对的消毒中心进行监督监测,委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餐具消毒中心的产品进行抽检,重点检查餐具消毒工艺流程、使用的消毒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生产记录、餐饮具检验报告、包装及标签等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从业人员的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监督意见,限期整改。20__年总共抽检了60件消毒产品,检验的结果全部产品符合卫生标准。

(五)医疗市场监督

全县共有卫生医疗机构159个,其中县人民医院1个、县妇幼保健院1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县计生服务站1个、乡镇卫生院(分院、所、门诊部)15个、医务室2个、村卫生所(室)83个;民营机构有:民营医院2个、门诊部3个、个体诊所50个。20__年我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每个医疗机构进行不少于3次的常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共出动执法车38辆次,监督执法员156人次,对72家医疗机构专项督查今年共查处了7家无证非法行医,罚没金额万元,查处1家村卫生室的其他违法行为,罚没金额万元。同时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群众的举报投诉及有关案件的查处情况在“上思论坛”等网络上公布。不但震慑了违法分子,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也不断得到改善。

(六)传染病防控工作

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全面覆盖了全县8个乡镇的各级医疗机构72家,其中县医院1家,乡(镇)卫生院15家,私营医院2家,妇幼保健院1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门诊部4家,医务室2家,个体医疗诊所47家。对每个监督对象进行了不少于2次的巡回监督检查,保证了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落实,有效地预防了各类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八)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我所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加强对放射性射线装置与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受检者和公众的身体健康权益,保护环境。本县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3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有3家。

(九)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督导检查工作

为了提高我县个乡镇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水平,今年,我所举办了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对全体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了较系统的业务培训。我所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采取学习培训、现场检查、和翻阅资料等方式,对各乡镇卫生院今年以来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指导和检查,使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监督的氛围

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环境。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饮水卫生、职业病危害、传染病管理及非法行医等热点问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服务行为,我所20__年以来共对全县公共场所的119名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结合“”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生活饮用水宣传周、6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共计印发放近7500多份简洁、通俗、易懂、实用的卫生法制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参加县政府、卫生局组织的《职业病防治法》等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和手段,使广大群众卫生法律意识和卫生知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门的信息报送员,及时在政务信息公台统一平台上公开我所工作动态,让人民群众能够了解到我所的卫生监督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五、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挂钩村“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较好完成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

根据中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我所高度重视,所领导亲自领头,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结合监督所工作实际,认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 、认真组织学习、深入研究讨论, 广开言路征求意见,认真查找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以“改进作风作表率、服务健康见成效”为总的载体,贯穿整个学习活动,多管齐下取得良好成效。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使我所党员干部深受教育,作风转变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群众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制度建设取得重要成果。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践行“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某、情为民所系”理念,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扎扎实实推进本所卫生监督工作,促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运转更加高速高效的目的。

同时,按照自治区、市委和县委关于“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的统一部署,我所作为平福乡板含村挂钩单位,积极响应号召。所领导和驻村指导员克服路途遥远、难走等困难,经常奔赴平福乡板含村与村两委干部,深入所挂钩村板含村农户家中,经过访谈、实地查看等形式开展调研摸底,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美丽板含·清洁乡村”活动。并且与扶贫、甘蔗生产及计生工作结合起来,督促村两委干部带领村民开展抗旱、防涝保丰收、推进甘蔗良种示范等工作。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六、存在问题

(一)我所执法人员年龄偏大、素质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

(二)卫生监督员配备严重不足。我所原有卫生监督人员编制15人,现在职在编9人,严重的减编使我所无法再引进人才。人员少工作量大,已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监管任务和形势要求。

(三)非法行医现象仍然一定程度上存在,主要原因在于非法行医手段隐蔽、取证难度大。黑诊所流动性大,容易死灰复燃,难以彻底地消灭某些隐蔽性很强的非法行医活动。

20__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作风建设。继续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端正执法观念,严肃纪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工作指南,工作流程,强化约束机制,加强对卫生监督执法过程和依法办事的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加强培训工作,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卫生监督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使卫生执法人员能够“一专多能,综合执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继续抓好法制稽查工作和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文书、信访投诉处理等专项稽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专项整治作为突破工作难点的抓手,并努力把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要围绕社会和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卫生监督执法中遇到的难点,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工作,以整治除隐患、促发展,推动公共卫生水平的提高。

(四)做好卫生监督信息工作。做好卫生监督信息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及时报送卫生监督信息,报道卫生监督工作动态,树立卫生监督社会形象。完成各项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

(五)调整思路,开拓创新,突出重点,全面加强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认真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全面的学校卫生督导检查,促进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力争使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继续深入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实效,加强公共场所、医疗服务和健康相关产品等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管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和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七)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加强对非法行医行为的惩处力度,保持对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固定场所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和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查处力度,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衔接配合,逐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办案制度等长效机制,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工作,规范涉嫌犯罪非法行医案件的移送工作;加大稽查督办工作力度,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流程,加强投诉举报信息分析,不断提高处理效率和水平。

通过创建医疗机构示范点活动,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努力提升全县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促使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八)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按照省、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了蓝盾一号和三号、卤肉制品、豆制品及卤菜加工小作坊、纯净水、饮料、月饼、饮用水等各类专项整治42项。重点针对商场、超市、药店的保健食品、散装食品的规范销售,打击保健食品的虚假夸大宣传;整治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结合区政府“清无”工作要求,强化农村食品卫生监管,严格卫生准入,严厉查处无证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食品;特别是在奥运期间,我所始终绷紧预防食物中毒这根弦,结合蓝盾三号专项整治行动,以交通干线辐射区、游泳景区、食品生产加工集中区为阵地,进行重点整治,实现了“平安奥运、和谐奥运”。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630人次,检查各类单位65000余户次家,责令整改2123户次,立案查处175家,罚款万元。查处销毁不合格食品公斤,收缴暂扣非法生产用工具3卡车,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户72家。

开展春、秋季学校卫生及学校周边食品店专项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693人次,检查各级各类学校212所,对1所学校实施了行政处罚。监督覆盖率达100%。

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全区212所学校的214家食堂100%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继续在餐饮业、快餐业、纯净水生产企业,单位食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并加贴了分级标识。全区共有a级信誉度单位92家(其中学校食堂84家、纯净水企业4家、餐饮业4家),b级278家,c级2266家。今年又有9家单位申报食品卫生a级信誉度。

根据区政府《__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开展规范餐饮店建设,目前全区已有规范餐饮单位62家(其中a级信誉度单位3家)。

创建卫生镇、村工作。根据常州市下达的创建卫生镇(村)任务,配合相关镇政府做好食品、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同时对业主、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新创建国家卫生镇2个、省级卫生村55个。

(四)、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向纵深拓展

认真宣贯《职业病防治法》,对化工、医药、纺织、农药、电镀、蓄电池等行业的用人单位进行督促、指导和服务,对其劳动者体检、防护设施和用品、警示标识、危害因素检测及规范化建档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要求每个综合监督科室每月完成10—15家企业的监督覆盖。截止11月17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531人次,共检查厂企279家,比去年同期增长%。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体检达12800余人,全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规范化管理工作台帐的厂企有158家,劳动者个人建档6122人份。检查中,对2名存在职业禁忌症的工人予以合理安置,对6家存在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罚款万元。对31家重点建设项目存在或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进行上门告知其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五)、“五小”行业长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五小”行业长效管理工作:为巩固“五小”行业整治工作成果,今年在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工作制度、工作措施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补充,针对市、区考评办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采用堵疏结合、监督与服务并重的方法,有效推进了“五小”行业长效管理进程。在店堂内外环境、“二证”持证、硬件设施和内部管理等诸方面均取得了很大进展。截止11月17日,考评区域共有3055家“五小”行业单位。持证的有3017家,无证的38家。卫生许可证持证率%。对8家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共罚款万元。与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取缔行动,共取缔各类无证单位128家,收缴暂扣违法生产用工具5卡车。顺利完成了“五小”行业从业人员的免费培训工程。

一年来,虽然我所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离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满意还有一定差距。新的一年即将到来,面对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任重而道远。我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迎接挑战,为再创卫生监督工作宏伟蓝图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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