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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子大全# #为什么不建议员工申请仲裁(必备七篇)#】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精选7篇),一起来看看吧!

为什么不建议员工申请仲裁 篇1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仲裁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特别要注意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此致

XX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为什么不建议员工申请仲裁 篇2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申请请求: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期间的加班工资______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份工资96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自________年____月起每月按960元支付申请人生活费直至被申请人安排申请人工作止。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足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期间最低工资差额部分______元。

5、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返还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期间的依法应由被申请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______元。

6、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期间以及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期间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申请人进入被申请人处从事机械加工工作,自________年____月被申请人才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但缴纳社会保险时,被申请人要求承担全部保险费用的一半,否则就不为申请人缴纳。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期间,双休日仅休息一天,节假日有时也加班,但被申请人未支付申请人相应的'加班工资。被申请人每月支付的工资也低于最低工资标准。________年____月,被申请人找理由就没有安排申请人工作,但没有支付申请人相应的生活费。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为了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起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

日期:

为什么不建议员工申请仲裁 篇3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解除;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xxx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和各项补贴xxxxxx元;

4、裁判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xxx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费xxx元;(20xx年xx月份加班费)

6、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年绩效工资xxx元;

7、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第xx个月工资xxxxxx元;

8、裁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xx年x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社会保险费;

9、裁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xxxxxx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正式工作,并于同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限为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xx个月;工作内容为工程师;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报酬为年薪xxxxxx元,支付方式:年薪中xx%约定为年基本工资,共计xx元,按xx个月发放,第xxxxxx个工资参照当年业绩评定进行发放,约定月度基本工资为xx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xxxx元,年薪中的xx%约定为年绩效工资,共计xxxxxx元,在财年度发放;《劳动合同》还对其它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合同签订后,由于申请人工作表现出色,被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提前转为正式工并提升为用服部经理。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努力工作,但被申请人自申请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办理社会保险。且自xxx20xx年xxxx月份起也未向申请人足额发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xx元交通及误餐补助,xx元的电脑补助);更为气愤的是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协商一致,于xx年xx_月xx日未擅自变更了申请人的工作岗位;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时间:

附:证据:

1、申请人身份证和被申请人营业执照;

2、劳动合同,调岗协议;

3、工资条复印件;

4、律师代理费收据。

为什么不建议员工申请仲裁 篇4

申请人:,性别,住所:,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x有限公司,住所:。

法定代表人: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元。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连带支付申请人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元,延迟支付的25%经济补偿金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公休日加班工资元,延迟支付的25%经济补偿金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元,延迟支付的25%经济补偿金元。

……、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职位是,工作时间是每天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法定节假日未休息,但被申请人却从未支付相应加班工资。

……。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无故解雇申请人,已构成违法解除,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经济赔偿金。

为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提出申请,请贵会支持申请人的全部请求事项。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时间:

为什么不建议员工申请仲裁 篇5

申诉人:___,女,__年10月2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___号。

第一被诉人:武汉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___

法定代表人:___

第二被诉人:武汉___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___街

法定代表人:___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613.8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11974.45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__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__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__年3月和2007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20__年3月19日到期。20__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___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20__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此致

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

日期:

为什么不建议员工申请仲裁 篇6

一、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截止xx年11月底,我股共接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9件,作出不予受理案件3件,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6件,现已结案5件,1件审理中止,1件正在处理过程中,实际涉及金额元,其中为劳动者追偿工伤待遇金额元,为劳动者补缴养老保险金25919元。

二、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新时期劳动保障信访维稳工作

共处理来信来访案件25起,来访人员36人,其中涉及养老保险投诉8起,涉及职工12人,工伤投诉7起,涉及职工10人,其他投诉案件10起,涉及职工14人,均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依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劳动用工

截止xx年11月底,新签、补签劳动合同271份,解除劳动合同132份。

xx年劳动仲裁工作谋划:

(一)搞好劳动争议实务培训,组织企业劳资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人事劳动仲裁相关法律、法规,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高依法用工意识,最大程度地发挥仲裁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

(二)加大劳动争议预防、受案和处理力度,努力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切实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以县、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三级络为基础,推动劳动争议“大调解”机制的建立和健全。构筑劳动关系协调平台,建立多元化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体制;

(四))落实工作职责、优化办案程序、规范办案行为,改进办案方式、强化责任意识、创新工作体制。加强仲裁中心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着手,不断借鉴学习经验,提高劳动仲裁服务水平,培养高素质的仲裁员队伍。以“快立、快审、快调、快结”为原则,深入创建劳动争议“阳光仲裁”品牌。

(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信访工作原则,从规范化管理入手,进一步完善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建立信访维稳长效机制。

(六)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劳动合同意识。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增强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法制观念,树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意识,避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违法违约行为,为劳动合同制的运行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为什么不建议员工申请仲裁 篇7

一、恪遵仲裁员职业操守,积极勤勉高效优质地审理案件

当接受每一件仲裁案件后,作为兼职仲裁员,一定要克服“工作忙、顾不上”的思想,切实把接手承办的仲裁案件放在重要位置,集中精力抓紧抓好,那种“平时忙于其他,临时仓促上阵”的方法,对办好仲裁案件非常不利,应当注意克服。

第一,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1、及时召开或按时认真参加庭前会议。根据仲裁委办案规则,组庭后,应组织召开庭前会议。这时,作为仲裁员就要积极主动,尽快地进入角色,为尽快地进入“角色”,首席仲裁员,就要尽快安排召开庭前会议,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不应该拖拖拉拉。具体说,就是要在第一时间内,集体查阅和分析案卷材料,使基本案情了熟于心。

2、庭前会议要初步做到“三熟悉”、“一确定”。所谓“三熟悉”,一是熟悉基本案情,了解纠纷产生的来龙去脉,便于庭审的驾驭;二是熟悉相关证据和事实,初步审查考量其证明力,便于庭审中能够有目的的调查和确认。还可根据证据的数量确定是否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将双方当事人均予以确认的证据记录在案,可提高庭审效率和效果。三是熟悉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庭审时心中有数。根据集体阅卷和案件的性质,及时熟悉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为顺利庭审打下基础。所谓“一确定”,即在熟悉案情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争议焦点或需要查明的重要问题,制定详细的审理计划,预测庭审中可能发生和出现的问题,对可能出现的反请求、抗辩、管辖异议等有一点应对准备。拟定庭审提纲,为庭审中准确确定争议焦点打好基础。

3、按程序要求及时确定开庭时间。注意发现庭前调解的可能性因素,双方同意调解的及时调解结案,将调解贯穿于仲裁程序的始终。

第二,全面驾驭庭审。

一是认真细致地开展庭审调查。在庭审过程中有的放矢地发问,根据当事人各方的陈述迅速而准确地概括出争议的焦点,合法而娴熟地驾驭庭审活动,避免离开争议焦点的东拉西扯,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同时为裁决书的制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要充分体现仲裁的价值观念,平等地对待当事人双方。说话的语气语调、用词谴句应保持中性,对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有情绪化的语言,包括肢体语言。特别是对选择自己做仲裁员的当事人,庭审询问时要把握语言分寸,切不可在庭下与其单独交谈,避免误会。倡导“亲和仲裁”,树立“让当事人双方都满意”的仲裁工作理念。

三是注意引导当事人在有限的时间内陈清事实和理由,始终把握良好的陈述气氛,避免吵架式的辩论。不武断地截住当事人说话,对当事人冗长的且与案件无关的陈述与议论,委婉地以提问的方式引导其走向正题。对当事人之间细枝末节的争论,可以用轻松善意的幽默缓和气氛,把当事人的注意力吸引到重要的问题上来,牢牢把握庭审主动权。

四是注意提醒当事人要调整语速,与秘书的打字速度相适应,避免遗漏、记错需记录的内容。

在仲裁的任何程序中尽量做到体现仲裁员个人的话语魅力。仲裁员的裁断权是双方当事人授予的,仲裁员对此应当十分珍惜并对当事人的信任心存感激。在加强业务能力提高的同时,注意加强个人修养,丰富办案语言艺术,体现个人魅力。生、冷、硬的纠问式语调和语气不应出现在仲裁程序中,商讨式、调和式、沟通式的语言,应当成为仲裁程序中主体用语,形成一种让当事人能够接受和喜欢接受的语言风格,为纠纷的顺利解决打好基础。

二、恪遵仲裁员职业操守,公平、廉洁地审理案件

公平是包括仲裁在内解决争议方式均应遵循和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当事人寻求解决争议时最主要的心理期待。仲裁员作为裁判者,必须要强调公心,不谋私利,决不以牺牲法律的公正、仲裁员的名誉、仲裁机构的信誉和当事人的利益来换取人际关系和物质利益。特别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坚持中立,不要做当事人的“代理人”。仲裁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论是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还是一方选定,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并始终牢牢把握住一个基本的立场:中立与独立,决不做当事人的“代理人”。

(二)应当充分体现公平合理。仲裁的最终目标是在温和友好的气氛中协商解决当事人的利益纷争,既省事、省气,又省时、省钱。我们应当明白,民商事纠纷的发生绝大多数是偶然的,是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发生的,不能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把将来进入仲裁的情况想象得那么清楚明了,即使当事人在证据、事实等方面不能提供完整、有力的文字,但只要合乎逻辑、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也是可以在裁决中弥补无过错的实际损失,尽量减少用“证据不足”、“没有法律依据”等简单理由驳斥当事人。诉讼中硬碰硬的对抗,不适用于仲裁。只要真正替当事人着想,耐心向当事人说明情况,相信当事人即使没有完全满足初衷,也会接受仲裁庭的意见。

(三)“关系案”的处理。仲裁案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为获取较大利益,当事人会利用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干涉仲裁案件,“碰到案子找关系、有理无理求关照”的情况普遍存在。因此我们仲裁员要做到向理不向人、关系服从规定,以事实和法律定案。

(四)保密问题。仲裁员应当严格保守仲裁秘密,不得对外界透露案情、审理过程、案件涉及的商业秘密等,不得向当事人透露本人对案件的看法和仲裁庭合议的情况。否则就会失掉了仲裁员基本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三、恪遵仲裁员职业操守,审慎地审理案件

(一)树立和强化仲裁服务意识。关注当事人,首先要把当事人当作服务对象来看待和对待,在遵守法律法规、廉洁制度、办案程序和仲裁员守则的前提下,真正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仲裁法律服务。这就要求仲裁员做到热情服务、公平裁决,真正体现圆桌会议解决纷争的效果。

(二)遵守开庭时间。仲裁员应当按时参加庭审,按时参加合议、现场调查及其他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但从实际情况看,仲裁员不按时参加合议、拒绝参加调查、庭审迟到、中途随意进出仲裁庭甚至缺席现象也是存在的。这些情况有三大危害。首先,不守时是对当事人的不尊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其次,不守时是对当事人的不公平。申请人迟到或者缺席,我们可以动用权力,视其撤回申请,使其丧失挽回利益的权利;被申请人不按时到庭,我们同样可以依权缺席裁决,使其丧失辩解和反请求的权利。虽然仲裁以仲裁员为中心,但遵守庭审规定、守法守时是对仲裁员和当事人的共同规定,仲裁员理应率先垂范。第三,仲裁员不守时直接影响仲裁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连自己确定的时间都不遵守,能否依法办案吗?仲裁员一定要守时,这既是办案的需要,也是人格的要求。

(三)随时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仲裁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让当事人双方都满意。仲裁员应该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想方设法减少当事人的损失,风险告知是非常必要的。仲裁员在案件办理的各个阶段,对当事人变更请求、反请求、申请鉴定、评估、审计以及数额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他们可能发生的种种后果,使当事人明白其风险,以权衡利弊,确定自己的行动。决不能为了高收费而暗示、怂恿当事人无故增加申请数额。对涉及当事人承担的处理费的使用以及鉴定、评估、审计等活动要合理安排,以避免浪费,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四是自我宣传要适当。我们不反对仲裁员在政务、商务以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公开自己的仲裁员身份,但自我宣传应当坚持真实、合法、严谨、适度,不能有夸大、虚假、误导甚至欺骗的内容,不得明示或暗示自己与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党政领导及其他与仲裁有关的组织和个人的特殊关系,尤其是自己在仲裁机构的特殊地位、影响和作用。不得以比较的方式贬低其他仲裁员和仲裁机构。

(四)关注当事人。许多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在签订仲裁条款的时候对仲裁并不知晓,更谈不上了解。在发生纠纷后,往往是受律师或法院的指点才来到仲裁机构。对这些当事人来说,仲裁机构、仲裁员乃至仲裁的一切都是新鲜的。要使仲裁为当事人所了解、接受和欢迎,让每一个当事人成为仲裁制度的正面宣传员,我们仲裁员必须做到关注当事人。因为当事人是仲裁之树常青的土壤,没有当事人也就没有仲裁,仲裁当事人越来越少,仲裁之树就会慢慢干枯、死去。所有当事人都有争取最大利益、避免最小损失的初始仲裁意愿,对此,我们应该了解和谅解。不少当事人没有法律知识和出庭经验,情绪激动甚至恶语相向时有发生。仲裁员应当学习和掌握做思想工作的本领与技巧,多做“灭火器”和“减压阀”,多做安心工作,切忌简单、沉默,放任双方当事人唇枪舌剑。可亲才可信,仲裁员在当事人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可信形象,他们会心悦诚服地听从你的劝解,案件的顺利解决也就有了基础。

(五)适当的语言仪表。言谈举止、仪表风范是一个人内在素质的外在表现。当事人对仲裁的感知,往往是从对仲裁员的第一印象开始的,能否信任仲裁,接受仲裁制度,也往往取决于能不能从仲裁员身上获得信任感。仲裁员要避免在庭审前后和庭审过程中说话过于随意、过于情绪化的现象,从而避免降低仲裁的社会公信力。如不自觉地把自己不愉快的情绪流露出来,不耐烦地打断当事人的陈述,或者自以为是地替当事人下结论,增加当事人的心理压力等。在庭审中对熟识的代理人要按照庭审中的规范称呼,不给对方当事人以“关系户”的印象;不要在庭审间隙或庭审后,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窃窃私语”,使对方当事人疑窦丛生。从仲裁员的穿着来看,如果没有统一服装的话,建议着正装。

(六)杜绝草率办案。仲裁员肩上所担负的是裁断市场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神圣职责,公平和正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很可能因为我们的一纸裁决而维护或改变,所以应该认认真真、小心翼翼地把案件办好,决不能草率办案,走完程序就算完成任务。我们知道,“无论做什么事,你的态度决定你的高度。”如果仲裁员以漫不经心的草率态度办案,不仅不能展现仲裁优势,反而随时都可能出现差错。如有的仲裁员自恃专业很熟,把自己的行政领导身份带进仲裁庭,不耐烦地打断当事人的当庭陈述,武断地剥夺了当事人发表意见的权利。有人说:喜欢工作是喜欢自己的一种方式,如果一个人轻视他的工作,而且做得很粗陋,那么他决不会尊重自己,因为一个人所做的工作就是他人生的部分表现。这话对指导仲裁员办案是很有意义的。

(七)避免“传统诉讼式”办案。仲裁和诉讼都是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途径,那为什么要在几千年的诉讼制度之外又产生并迅速发展出仲裁制度呢?就是因为仲裁有许许多多不同于诉讼的优点,它的协调、和解以及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特点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有广大的市场需求。仲裁员应该按照仲裁的规矩来从事仲裁,尽量避免传统的诉讼色彩。有的仲裁员误认为审理案件就该“严肃阴森”、“高人一等”,对当事人态度冷峻,言语生冷;有的不懂得仲裁的“柔性机制”,过于刻板仔细,过分强调法律依据和法律条文,体现不出仲裁独特的公平合理原则。这些都是仲裁员应当避免的。

(八)不超审限办案。快捷是仲裁的重要优势,是我们应该始终守住的“金矿”。市场瞬息万变,当事人选择仲裁的最大愿望就是在一个合理的程序中以最短的时间得到公正的结果。而为数不少的仲裁员却没有用好快捷的优势,缺乏起码的责任感和效率观念,无缘无故地拖延办案时间,使有些案件在组庭后五、六个月不能审结,个别的甚至拖上一、两年,严重违反仲裁规范,触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仲裁员的一言一行,都应体现出完善的人格魅力和特殊的职业教养。一名好的仲裁员,一名严守仲裁员职业操守的仲裁员,他应该兼有优秀法官、优秀公证员、优秀律师所具有的优良素质:

1、具有正义感、责任感、良心感和荣誉感;

2、具有健康的人格和温和的性情;

3、机智、果敢、幽默,见微知著、触类旁通;

4、诚信执着且不无细腻,虚怀若谷又持有定见,谨言慎行而刚毅善断。

读了“为什么不建议员工申请仲裁(必备七篇)”,您get到快乐和感悟了吗?这些短句很有收藏的价值,值得您发发朋友圈。djz525.com小编推荐您阅读为什么建议社保,希望您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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