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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通知【篇1】

尊敬的女士:

我们非常荣幸的通知您,经过综合评估和慎重考虑,x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正式邀请您的加盟!此份录用通知书同时提前知会您相关聘用条款,希望您同意并接受。

有关职位具体描述如下,将会在您正式接受委任时生效:

1、约定职位:

2、报到时间:20xx年3月7日之前

3、合同期限:3年(从入职第一天开始计算)

4、试用期工资约定:您的试用期为3个月(从入职日起计算)。从您就职并签订劳动合同时开始,试用期工资为试用期结束后本公司将对您在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评估。

5、转正工资约定:转正工资为x

6、绩效奖金:3个月标准工资(绩效奖金根据本公司经营状况及个人工作绩效按比例发放),绩优员工可获得高于3个月标准工资的奖金。

7、社会保险:根据的相关劳动法规,本公司将为您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8、医疗计划:根据本公司的制度,在您转正之后,可以享受本公司医务所的医疗福利。

9、其他约定:

1、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本公司政策,您必须在本公司职工医院或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才能办理入职手续;

2、您需要向我们您的个人资料,包括原公司离职证明原件1份、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4份(正反面)、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并携带证书原件以备核查,如果你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

20xx年x月x日

录用通知【篇2】

尊敬的各位应聘者:

首先,感谢大家对我们公司的支持和信任,经过仔细筛选和严格面试,我们已经完成了对各位应聘者的评估和考核。在众多优秀的候选人中,您的出色表现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作为一家知名企业,我们一直以来都致力于吸引和培养有才华的人才,因此,我们充分认识到挑选最优秀的员工对于企业的发展和长期成功的重要性。在您的简历中,我们看到了您优秀的学历、卓越的才华与实践经验,并且在面试过程中您所展现出来的出色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以及专业素养也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信心。

经过我们全体面试官的综合评分和综合考量,我们有幸向您宣布,您已被我公司正式录用,并获得了我们的聘用资格。您的辛勤努力和敬业精神在我们眼中得到了充分的认可。

作为我公司一员,您将会享有以下福利待遇:保险和医疗福利计划、富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爱岗敬业的企业文化氛围、以及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同时,作为一家注重员工成长的企业,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培训计划和个性化的职业发展规划,帮助您不断完善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实现个人和公司的共同发展。

接下来,我们将安排您的入职手续。请您尽快与我们联系,确认您的入职意向。同时,您需要备齐以下入职所需的相关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所需材料。请勿忘记携带这些材料,以便我们为您顺利办理入职手续。

最后,再次恭喜您成为我们公司的一员。我们相信,在您的加入下,我们的企业一定能够更上一层楼,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也期待您能够与我们共同开创辉煌,并在这个大家庭中取得优秀的成绩。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认可和选择,衷心祝贺您即将开始的工作生涯取得圆满成功!祝愿您在我公司的工作中事业顺利、快乐幸福!

祝好!

此致

敬礼

HR部门

录用通知【篇3】

新员工入职邀约函

尊敬的xxx

女士/先生: 您好!您已经顺利的通过了我们的面试,很荣幸的通知您,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起被公司聘为

xx部

担任

xx

职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职材料及流程

新员工入职当天需要交纳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称、技能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及工资证明原件;

4.北京银行卡复印件(需和身份证正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5.一寸近期彩照4张(新参保人员需提供一寸白底彩照);

6.新参保人员还需提供户口本本人页及户口本第一页(带有户籍性质页)复印件。注:入职材料交纳不齐者,公司可不予其入职。

人力资源部人员收齐新员工入职材料后将带领员工进行指纹录入、工位引领、各部门方位介绍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讲解等相关事宜。

二、工作及休息时间

您的岗位实行的是每周 xx 天工作制,每天上班时间为

xx 至

xx(午休及用餐时间为xx共x小时)。确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加班的,将给予您相应时间的调休。

三、人力资源部人员在您入职第一天将对您进行《员工守则》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并且考核。

如您还有其他任何问题,可与人力资源部联系,联系电话为xx转xx

本人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全部内容,且已接受《员工守则》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并深知、保证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且保证以上所有信息保密,不向第三方泄露。

签字确认: 日期:

录用通知【篇4】

中央编译局2016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和专业考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中央编译局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和专业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和专业考试安排

1、面试于2月25日(周四)举行,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专业考试开始时间与面试开始时间同步。

2、报到地点为中央编译局1号楼四层贵宾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西斜街36号(详见附件1)。

3、具体安排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1月29日(周五)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电话。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cctbhr@,并拨打联系电话010-55626232、55626231进行确认。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中央编译局××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和专业考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和专业考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发送扫描件至cctbhr@,并将原件邮寄中央编译局人事部。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和专业考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和专业考试程序。

四、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和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体检。由中央编译局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中央编译局承担。

3、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考试成绩×15%。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可使用相关语种的纸质词典(不可使用电子词典或笔记本电脑等带存储功能的电子产品)。

3、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的考生,在结束全部考试后方可离开考点。由中央编译局提供午餐。

4、请考生务必安排好时间,面试当日上午提前到场。

5、联系方式: 010-55626232、55626231(电话)

cctbhr@(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点击下载>>>1-5.docx

1.中央编译局地址

2.放弃面试和专业考试资格声明

3.同意报考证明

4.待业证明

5.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中央编译局人事部

2016年1月19日

录用通知【篇5】

广西地震局2017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录用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3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dzjrenshichu@,并同时传真到0771-2836391。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XXX(单位)××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3日24时前传真至0771-2836391或发送扫描件至dzjrenshichu@。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4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7年2月23日下午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办公楼一楼(南宁市古城路33号)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由于此次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8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00点在广西地震局大门口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 0771-2836391(电话、传真)

点击下载>>>附件1-4

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4.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录用通知【篇6】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1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2010年10月13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法律专业知识)。

(三)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州(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经批准也可在个别县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试地点,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含法检系统的司法警察)的子女,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笔试成绩加3分。

(五)笔试分数公布

经国家有关部门对考生答题情况进行雷同卷鉴定后,考生个人可于2013年5月21日至27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分数,对分数有疑问的考生可以申请分数查疑。2013年5月30日官方网站将公布全部考生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后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首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报考未明确说明面试比例岗位的考生,笔试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内的人员为首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四、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是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必要阶段,是指进入面试比例范围内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对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环节进行确认。官方网站将在笔试成绩发布后公布网上确认的人员名单。未按时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

网上确认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过程的人员中,若出现放弃资格复审、放弃面试、放弃体能测评或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的,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根据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并视情形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给予5年内禁止报考全国范围内公务员的处罚。

网上确认分为四个阶段,即:首次确认、首次递补确认、二次递补确认、确认表打印。

(一)首次确认

首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请于2013年5月31日9:00至6月2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对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确认。

2013年6月3日9:00至6月4日18:00系统将开放“信息查看”功能,以便首次确认人员再次核对确认状态。如发现异常,请立即联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也可将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传真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传真发送完毕请电话确认)。

(二)首次递补确认

首次确认结束后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比例,根据笔试岗位排名和岗位空缺面试人数递补人员进行网上确认。

首次递补确认于2013年6月6日9:00至6月7日18:00进行,首次递补确认人员名单可于本次递补确认开始时,登录官方网站查看。

2013年6月8日9:00至18:00为确认状态核对时间,操作过程同首次确认。

(三)二次递补确认

首次递补确认结束后仍未达面试比例的岗位将开展二次递补确认,操作过程同首次递补确认。二次递补确认于2013年6月13日9:00至6月14日18:00进行,二次递补确认人员名单可于本次递补确认开始时,登录官方网站查看。

2013年6月17日9:00至18:00为确认状态核对时间,操作过程同首次确认。

二次递补确认结束后仍未达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确认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

(四)确认表打印

确认表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必要凭据,网上确认结束后,确认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过程的人员,请于2013年6月20日至资格复审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两份确认表。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面试及后续考录程序。面试前一至两周,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公布本地区资格复审的安排。网上确认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及确认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视违纪违规程度,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

定予以处理。

省级及州(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按权限分别公布最终面试人员名单,并发布关于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资格复审后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开展面试,不再进行递补。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全省的面试工作拟于2013年7月底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省级和州(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面试地点

面试工作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统一组织。

(三)面试方法

面试可采取单一面试方法,也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多种测试方法(包括专业测试)。面试的具体通知待笔试结束后另行在官方网站公布。

(四)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七、各项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法律专业知识成绩)+ 笔试加分; 面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100%-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3+ 面试总成绩)×50%。

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八、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及胜出规则,根据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仅公安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其它岗位无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出现体能测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时,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

九、公示和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招录机关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报考岗位代码,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录用

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能兼职的规定,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签署的用工合同,必须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十、郑重提示

1.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公告所附所有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本次考试的政策咨询及解答均通过网络进行,请登陆云南省公务员考试论坛

(/gwybbs)进行查看。如在论坛置顶贴中未发现个人所遇问题,可发帖提问。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可直接联系招录单位或州(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询问。

5.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报名和网上确认的计算机技术支持,并具有对计算机网络所涉各项数据的最终解释权。

6.2013年云南省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将一并进行,考生只能参加其中一项公务员录用考试,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7.2013年云南省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大学生村官选聘的报名、笔试同时进行,笔试相同科目统一试题。报考了2013年云南省任一类公务员招录岗位,符合大学生村官选聘条件并有志到农村基层任职的人员,可以同时报考大学生村官选聘岗位。具体程序条件请参见在云南网、云南人事考试网等媒介发布的《云南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8.招考简章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发布。

录用通知【篇7】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按照《加强选调生选育管用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我省干部队伍结构,储备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后备力量和工作骨干,经研究,开展2024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2024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分两批开展选调工作,共计划选调1640名。

第一批,面向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17所高校毕业生实施定向选调。

第二批,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及相关专业(见附件)毕业生实施定向选调;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毕业生实施常规选调。

二、选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人民、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3. 截至2023年10月底,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2024年底前取得)。

4. 定向选调范围的高校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综合表现比较突出,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性荣誉称号的优先选调。常规选调范围的高校毕业生须是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录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担任学生干部时间:须连续半年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学生干部且录用报到前能达到半年以上。

5. 具备选调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独立学院不列入定向选调范围。

7. 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4、被开除公职的;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9、已被国家和地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10、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11、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等不良行为的;12、现役军人;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10.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三、报名和考试

1. 第一批选调

1) 提交报名信息(10月9日9:00—10月18日16:00)。符合条件且具有报考意愿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查看职位计划、提交报考信息、选择报考职位,点击“报名确认”后,等待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2) 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0月9日11:00—10月18日18:00)。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10月18日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2024年度选调生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查盖章后,笔试时交给工作人员。凡未经组织推荐,或虽经组织推荐但与报考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职位的报名人数形成竞争方可开考。被取消选调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2. 考试

1) 笔试。10月29日,地点设在校内或高校所在城市。报考人员于10月26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凭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推荐报名表》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等,满分为100分。根据选调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察人选,竞争比例达不到1:5时,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考察范围。

2) 面试。11月中旬,在济南或高校集中进行。面试客观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拟选调计划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客观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1.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组织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选调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考察组与进入考察环节人选的同学、老师或院系负责人进行谈话,客观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等内容。考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等结果,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拟选调人选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或报名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第一批选调已公示人选不得再报考第二批选调职位。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拟选调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对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未按规定要求完成签约的,取消录用资格。签约后,未经组织部门同意,不得解约。

六、补充录用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成绩依次递补。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及无递补人选岗位,视情组织补充录用,未被确定为选调人选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均可报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反报考规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七、培养管理

1. 岗位安排。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报考定向选调职位人员,录用后一般安排在省、市、县级机关工作;报考常规选调职位人员,录用后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工作单位确定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为选调生。拟录用人选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送到录用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转送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生录用后,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录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 基层锻炼。选调生录用后,统一到基层锻炼2年,优先安排到乡村振兴示范村或第一书记帮包村工作。其中,市级及以下选调生到村任职2年;省直机关选调生到村任职1年后,再到乡镇(街道)锻炼1年。在基层锻炼期间,由县级组织部门安排一名思想好、作风正、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对其进行思想引导和工作指导。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基层锻炼期满后,对基层锻炼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作为跟踪管理培养使用的重要参考。定向选调生锻炼期满后,返回选调单位工作,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安排留在县乡基层工作。对在县乡工作的选调生,基层锻炼期满表现优秀的,及时安排担任乡镇(街道)、县(市、区)直部门中层正职。

3. 培养提升。将选调生培训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正式到岗前,由省委组织部统筹开展初任培训,帮助选调生熟悉情况、转变角色。强化理论教育和能力提升,省、市组织部门每年组织推荐优秀选调生参加各类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党性修养培训班。省委组织部每年举办选调生示范培训班,市委组织部定期组织选调生参加各类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强化实践锻炼,有计划统筹安排岗位轮换,通过挂职锻炼、参与重大工作专班、到先进地区企事业单位实践等方式,为选调生历练成长搭建平台。在县乡换届、日常补充调整时,注重将表现优秀的选调生选拔进县乡党政领导班子。

4. 政策保障。在基层锻炼期间,根据有关要求发放生活补助。省直定向选调生每人每年安排2万元工作经费,市直定向选调生工作经费按各市制定的标准执行;录用单位为选调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定向博士选调生工作满四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可提拔到副处级领导岗位,在省内统筹安排。符合当地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应支持待遇。

八、其他事项

请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录。考生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选调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组织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选调生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报名期间,每天在报名系统或报名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咨询电话请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站,在“应用”模块中选择“录用选调生”一栏进行查询。本公告由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2023年9月27日

近日,山东省发布了2024年选拔录用选调生公告,共计招聘1640名选调生。这是山东省政府为了引进优秀人才,推动地方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公告内容,此次选拔的选调生将会被分配到山东省各个重点部门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选拔范围包括了文科、理科、工科、农科、医科等多个专业领域,凡是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都可以报名参加。对于报名者的选拔标准主要包括学历水平、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

据了解,选拔录用的选调生将享受到一系列优厚的待遇。首先,他们将获得较高的薪资待遇,以及完善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同时,选调生还将享受到培养和发展机会,包括定期培训、岗位轮换、晋升晋级等。此外,他们还将获得丰富的实践锻炼机会,有机会参与到一些重大项目和工作中,提高自身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此次选拔录用选调生的公告发布,得到了广大人才的积极响应。很多有志于在山东发展的年轻人纷纷踊跃报名,并通过了一系列的选拔考试。这不仅说明了山东省为人才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也反映了年轻人对于自身发展的渴望和对山东省发展的认可。

对于山东省而言,选拔录用选调生不仅可以为各个部门和单位引进优秀的人才,还能够为地方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选调生们的专业知识和创新思维将为山东省的各个领域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动力。同时,选调生们还将成为地方干部队伍的重要补充,为地方政府的决策提供新的思路和方向。

总之,山东省2024年选拔录用选调生的公告发布,为山东省引进优秀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机会。这不仅是对优秀人才的一种认可和激励,也是山东省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相信通过这次选拔录用,山东省将会有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地方发展的队伍中,共同推动山东省的繁荣和进步。

录用通知【篇8】

先生:

您好,很高兴通知您,您已通过了我公司的面试,公司决定录用您为我公司员一职,请您于4月1日上午8:30准时到我公司报到。

入职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与原单位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5、担保书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所在地工作证明(岗位为财务及采购人员需要提供此项);

6、一寸免冠近照3张;

7、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填写:银行卡号、姓名、部门、岗位);

8、健康体检证明(体检项目:身高体重、五官科、眼科、内科、肾功(三项)、肝功、胸透、心电图、血压、尿检;体检单位:本市三级及以上甲等医院;注意事项:携带身份证且空腹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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