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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反担保保证合同(优选十一篇)#】在企业开始谈合作的时候,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工作当中,相信很多人都曾经看到过合同。合同是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我们听了一场关于“反担保保证合同”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1

保证反担保合同

(本合同适用于自然人保证)

合同编号:

河北决策律师事务所 宗方超律师制

致:               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                        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借款人)签署的编号为                的《委托担保合同》,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               (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    个月,金额为人民币(币种)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工程/其他)提供贷款(贷款/履约/其他)担保。

本人      应借款人/委托人的请求,愿意以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并做如下保证:

一、本反担保保证书所担保的债权种类为:依据委托人/借款人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由贵公司为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提供的金额               为                     万元人民币(币种)的流动资金(贷款/工程/其他)担保而对委托人/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具体内容以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主合同以及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本反担保保证书担保的范围包括:

(1)直接损失:代偿之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所约定的本金、利息(含复息、罚息)、追索费以及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违约金(主合同)等,以及贵司因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贵司支出的与债务人借款相关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调查费、公告费、邮寄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话费等);

(2)可得利益损失:

□ 贵司承担担保责任之次日起,反担保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含透支利息)、罚息、复利、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违约金等向贵司支付,直至清偿之日止。

□ 贵司实际代偿本息×10倍(可放贷款比例)×      %/年(担保服务费);以上各项合称“被担保债务”。

三、本反担保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证期间为:自本反担保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贵公司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 受益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起两年。如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主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被担保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二十四个月;被担保分期履行的,保证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四、本反担保人保证对委托人/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债务(如本保证书第二条所述)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即主合同)或相关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债务,本反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索偿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提出任何抵销主张,不得附带任何条件,不得有任何异议(每逾期一日加收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五、本反担保人特别保证:如贵公司还同时享有由委托人/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不论贵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提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请求,本反担保人自愿优先承担对贵公司的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责任,无条件地承担第一位的反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贵公司给予反担保人的任何时间宽容或其它容忍,或延缓执行对反担保人的任何行动或调整等,均不影响反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应负之保证责任。

六、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因上述委托担保合同、委托人/借款人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合同、贵公司与债权人/受益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反担保保证书不受上述协议或合同效力的影响,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七、反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反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反担保;

2、反担保人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其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3、反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反担保人已征得配偶的书面同意;且即便今后反担保人与其配偶离婚,反担保人及配偶仍同意以原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

4、反担保人承诺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确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5、反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所列财产均未设立抵押、质押、转让等任何限制。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反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分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反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则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本反担保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6、如以上全部资产尚不足以承担对贵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则反担保人保证对不足部分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本反担保保证书第二条所述款项及费用全部还清为止;

7、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反担保人或其重大经营性资产、并将会对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或其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8、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不会与反担保人必须遵守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相违背和抵触;执行本合同不会引起反担保人违背所应遵守的其它合同;

9、当主合同债务人同时面临反担保人履行反担保责任后的追偿和贵公司在委托担保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反担保人同意主合同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贵公司的欠款;

10、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经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未加重主合同债务人的债务或履行期限进而加重被担保债务或其履行期限的;

(2)因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而导致“被担保债务”发生变更的;

(3)贵公司将“被担保债务”之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但须及时通知反担保人转让事宜)。

11、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反担保人发生继承,则本合同项下义务由继承人承担;

12、当主合同债务人同时面临反担保人履行反担保责任后的追偿和贵司在委托担保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反担保人同意主合同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贵司的欠款。

八、本反担保保证书下的反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委托人/借款人是否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本反担保保证书更不受委托人/借款人与其他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文件的制约,本反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九、本反担保保证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书引起的或与本反担保保证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纠纷,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河北省金控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仲裁、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由贵公司发出的文件,电传、传真一经发出,信件在投邮(包括平邮及挂号与速递等)七天后,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送达反担保人;由反担保人发出的文件,应以贵公司签收视为有效送达。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均按下列地址送达;若需要更改,更改方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本合同其它相应方,如变更方没有及时通知本合同其他各方,导致书面通知无法及时、准确送达的,变更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共     份,双方各    份,备案登记机构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声明条款

1. 在签署本合同时,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反担保人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异议,并对双方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等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2. 反担保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签字页】

反担保人(签字):                        

(指模):                                  

身份证号码:                                                                                                    

送达地址:                              

电话:                                    

传真:                                    

反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          的配偶,本人__    同意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述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且即便今后本人与反担保人离婚,本人仍同意以我们原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

反担保人配偶签字(指模):                    

身份证号码:                                    

送达地址:                                      

签约地点:                        

合同填写人:                    

年   月   日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2

乙方(借款方):

丙方(担保方):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元,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为元(RMB)

第三,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第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收据/银行转账手续。

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

第五,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将担保物交由甲方保管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

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六,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七,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3

甲方(抵押权):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话:

乙方(抵押权人)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话:

查看乙方为借款人***向贷款人**贷款**10000元提供担保(贷款合同号为:**)。应乙方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担保。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甲方合法拥有的财产/土地抵押给乙方作为乙方提供上述贷款担保的反担保

第二条第(一)款抵押房产状况:房产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房产所有人:**共有人:**,抵押房产价值:**。

(2)抵押土地状况:土地位于**,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证和地块件数:**,土地所有者:**,总所有者:**,抵押土地价值:**。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土地反担保范围:当事人B根据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代借款人垫付借款本金、违约金、违约金、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应会同乙方代理人到有关登记部门按甲方规定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乙方安排,抵押登记费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和有关材料,以及抵押登记证原件等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双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条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被甲方占用的,甲方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和维护抵押财产,保证抵押财产的完整性,并接受甲方B的随时检查。

第八条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如实向乙方报告以往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担保。

第九条甲方的声明和承诺如下:

1、甲方保证其为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财产。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确保担保物是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并确保担保物不存在权属、扣押、扣押、隐匿租赁、隐匿共担等纠纷。所有权等。否则,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2、抵押物权人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内容。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是真实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的签字已经合法授权。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声明和凭证均准确、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4、甲方保证不会发生任何涉及抵押品的扣押、诉讼、扣押、仲裁等纠纷,不会对抵押品的价值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5、在贷款合同项下的本息还清前,经乙方事先同意,甲方不得对抵押财产设立任何其他担保,乙方不得捐赠,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出租或处置抵押品,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任何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涉及抵押物的扣押、扣押、诉讼、仲裁、拆除或其他纠纷) .因甲方过错或其他原因导致抵押品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当于乙方确认的减少价值的担保。 ,或提前结清所有贷款本息。

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检查抵押品。当抵押品因意外损坏或遗失或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偿还时,甲方应及时将情况通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品或恢复抵押品价值或提前结算。清除贷款本息。

8。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处置和变现抵押品。如有,甲方应积极配合转让及相关手续。

9.在抵押财产存续期间,如抵押财产属于拆迁范围的,甲方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该抵押财产将继续作为抵押财产进行拆迁补偿或置换财产。在达成拆迁协议前,乙方应提供符合乙方抵押条件的新抵押物重新登记抵押物或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10.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与第三人就抵押财产发生争议的,应当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条贷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已清偿贷款本息的,乙方应自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解压手续。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 :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4

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20XX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精选8篇)甲方愿以其在乙方开立的下列资金帐户及其下挂的证券帐户内全部资产向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资金帐户:证券帐户:_________(上述帐户如与所附资金及证券对帐单上记载不一致。

鉴于担保人与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担保协议”);若乙方未收到丙方出具的书面通知,不得为甲方已质押资金帐户办理资金划出。

鉴于担保人与银行分行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如甲方帐户内总资产低于_________万元(即平仓线),丙方有权指示乙方卖出甲方证券帐户内证券并禁止甲方基于上述帐户的证券交易权。乙方同意予以办理。

第一条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1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

1。3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

1。4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

1。5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第二条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11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币种)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

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3。2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范围

4。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

在第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第五条保证期间

5。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5。1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作为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

5。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

第六条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6。1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

(d)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2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6。3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6。4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但无论如何,假如代理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

6。5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6。6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6。6。1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

6。6。2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6。6。3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6。4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i)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iii)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

6。6。5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6。7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7。1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6。7。2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6。7。4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6。7。5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6。7。6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6。8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6。9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

6。10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j)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

6。11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6。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

(l)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实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7。2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

3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

(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7。3。1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7。3。2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7。3。3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7。4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6。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代理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代理人;

8。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3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担保人在此承诺,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代理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代理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

第十条合同文本

10。1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反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5

甲方(担保人)

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反担保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为反担保人,债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合同提供担保。为保证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的追索权,担保人与反担保人通过友好协商,就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是在担保人按照_____________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后产生的向反担保人索赔。

第二条担保方式

反担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以_________(抵押/担保)形式向担保人提供担保.

反担保第三条的担保范围

1、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保证人向债权人支付合同中与赔偿、补偿和实现债权有关的一切费用。

2、保证人为实现债权人的追索权和优先受偿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第四条债务履行期限

反担保人应当在担保人按照_____________合同对债权人履行担保责任后的________日内向保证人全额偿还保证人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而支付的款项。

第五条担保财产

合同。有效成分。

附件1:担保物权一览表

第六条担保

反担保人向担保人担保下列事项:

1、反担保人对上述担保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

2、反担保人不以上述担保财产作为本合同项下的责任 对上述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反担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约:

1. 反担保 2. 反担保人向担保人提交的与其担保的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陈述和陈述 被他人认为重要的方面被证明是不真实的、不准确的,不完整或故意误导;债务;

4、本担保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因反担保人的过失而被取消、终止或无法执行。

发生上述违约事件后,担保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反担保人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反担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人应当按照上述__________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自保证义务履行之日起,保证人应当每天向保证人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保证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除按照本合同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金额____%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事项

1、上述_______________合同无效或失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上述_____________合同无效或无效后,合同应予延期,反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人的所有义务是??连续的,其接收人、转让 实体合并、重组、更名后具有完全约束力;

3、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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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后按指纹;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 ___ __ __ __ 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 公司 乙方:__________ 公司

__________ 银行(以下简称__________ 银行)与乙方于_____,_____项目签订了人民币_____元的贷款合同(见附件1 )。应乙方要求,甲方与_____银行于____,___,_____签订了一份最高金额为_____元的担保合同(见附件二)。

应甲方要求,乙方同意就上述担保出具反担保,特此不可撤销、无条件地向甲方作出如下保证:

1.乙方同意上述担保合同的全部条款;乙方保证在三个月内提前解除甲方为乙方设定的上述担保,并与XX*银行就上述贷款金额单独设立抵押担保。

2、甲方要求存入XX*银行的____%定金由乙方提供,乙方按要求将款项转入甲方在XX*银行的存款账户。甲方,保证金的利益归甲方所有。

3、乙方应按担保期限向甲方支付担保费。 , 担保期限不足 3 个月的,担保金额按 计算;超过3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担保金额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担保金额计算。贷款到账次日,甲方在提供发票后收取一次性担保费。

4、乙方自愿预售_____路_____层_____层现有店铺,总价_____元_____平方米,转让给甲方,共同出走通过房地产预售合同登记手续。相关文件和收据由甲方保管;乙方已完成附件1项下的贷款抵押担保手续,XX*确认甲方在附件2项下的担保责任。注销后,甲方应立即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本次借款人的注销手续。房地产预售合同登记;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实际担保期限为3个月。担保逾期的,乙方应提前15天说明情况,逾期不超过1个月。担保逾期1个月,即实际担保期限届满后4个月,甲方有权处分上述房产预售合同项下的全部财产,乙方应无条件配合。通过相关程序或转让。

6、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处理上述预售合同项下的不动产取得的价款,用于支付甲方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贷款本息、担保乙方对不足部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如有超出部分,应将超出部分全额退还乙方。

7、附件1和附件2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他相关文件不排除对本协议的支持,但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担保期限以本协议第五条。占上风。

8、本协议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按照附件二规定清偿所有应付账款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之日止。

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向甲方营业地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反担保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公证处和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月____日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7

7.1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2 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3 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 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7.3.2 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7.3.3 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7.4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6.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8.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3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8

甲方:XX有限公司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电话:

丙方:(乙方提供第三方担保时适用)

地址:电话:

双方友好协商后,商议甲方提供后的反担保乙方担保 同意以下条款,相互遵守。

第一条反担保基础及反担保人

乙方与厦门城市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编号),甲方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乙方贷款本金的75%,即1万元。

为降低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意根据本合同提供以下反担保:

(二选一):

□以反担保形式为甲方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仅限抵押或质押);

□提供丙方作为反担保人,反担保的形式为(抵押、质押或担保)。

第二条解释

1、反担保受我国安全法律法规的约束。根据反担保的选择,本合同中的反担保人是指乙方或丙方或双方。除非另有说明,下文所称的保证和反保证应按词义使用。

2、本合同所称担保期限,是指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即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所有债务清偿之日止。完全还清。

3、本合同所称担保物,是指抵押、质押、质权的总称。

第三条抵押状况

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或质押如下:

1、乙方拥有详见《乙方提供的担保物清单》;

2、丙方拥有的房产价值1万元。详见《丙方提供的担保物清单》。

第四条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限

丙方提供保证的,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主要债务为担保期内履行完毕,自担保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称的本金债务是指甲方在上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后向乙方追回的债务。主债履行期限自甲方履行上述借款合同中的担保责任之日起至甲方对乙方提出追索权之日止。

第五条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担保范围,所有款项甲方因履行借款担保、对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而作出的,均在本担保范围内。如贷款合同的担保范围,包括甲方在履行贷款担保过程中补偿或支付的主要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行使对乙方的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等的各种诉讼和非诉讼费用。

第六条:担保财产的占有、保管、使用和处分 >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按所有权归反担保人所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担保财产的原始物权证明由甲方保管A. 反担保人同意随时接受甲方对被担保财产的检查和评估。

2、乙方应妥善保管、维护和保养担保财产,确保担保财产安全、完整、有效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3、在担保期内,反担保人无独立处分被担保财产的权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担保财产。包括出售、租赁、借贷、置换、转让、转让、放弃、隐匿、外包、赠与、再担保、重复担保、托管、实物合资、合作、参股等处置方式。

4、在保证期内,无论是否有不可抗力,如担保物价值减少或面临减少、损坏或灭失,反担保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积极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负责恢复。保证财产价值。担保物在30日内不能全额收回的,反担保人应当提供和补充相当于减损价值的担保物,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5、担保的效力与被担保财产的担保物、权利和利益有关。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以拍卖、议价、变卖等方式单方面处分担保财产:

(1)乙方因甲方能够按照贷款合同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承担或面临担保责任的;

(3) 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部分或全部规定的;重大损失、企业解散、倒闭、倒闭、破产、查封、查封、拍卖、没收,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正常使用。

甲方处分担保财产时,视情况而定,可能会或可能不会通知反担保人。决定通知反担保人的,反担保人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担保财产的转让、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担保登记及费用承担

1. 应当依法办理担保登记的,由反担保人负责为在甲方的配合下完成注册手续,并将取得的相关注册文件交甲方接收。

2、反担保人应保证担保登记在担保期内有效。

3、担保登记机关要求的,申请书、合同等相关文件需另行签署。如果这些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4、反担保人承担并支付本合同所涉及的公证费、担保登记费、维护费、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税金等费用。反担保人不付款并可能导致甲方垫付的,反担保人应当及时向甲方付款。

第八条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受借款合同无效的影响。贷款合同。无效,也不受贷款合同终止或修改的影响。

2、反担保人理解:甲方同意修改或补充借款合同的,甲方无需取得反担保人的同意,反担保人承担根据修改后的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 .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贷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为由要求减免反担保责任。

第九条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反担保人保证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准确、真实、完整、有效;

A.与银行或其主要负责人恶意勾结,相互卷入重大纪律、违法或法律纠纷的;

B、有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纠纷;

C.有重大债务和或有负债;

D.存在未向第三方披露担保的情况;

E. 有其他未披露的担保财产共有人;

F.其他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担保能力的。

2、反担保人向甲方担保:

A.甲方在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反担保人保证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立即支付甲方全部赔偿金额和应付费用;优先偿还甲方的追偿款;

D. 反担保人依法保证对担保物具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权。如涉及其他共有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E.担保财产不涉及任何权属纠纷、法律纠纷,不存在此类权利限制如被查封、扣押或影响使用等,今后如出现此类情况,反担保人将出面纠正,费用自理;

F.反担保人保证本保函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保函的情形均已消除。反担保人被依法排除在外;

G. 保证财产不存在甲方未明确理解和接受的明显或隐藏的质量缺陷;

H. 担保绝不会以任何理由妨碍或妨碍或干扰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处分担保财产;

第十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非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合计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违约方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向违约方支付其损失与违约金之间的差额。

如发生双方违约,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上述部分或全部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未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明确表示不履行或表示不履行- 以自己的行为表现;

2. 延迟履行合同义务;

3、合同义务的履行不符合约定。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后,不合规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必须继续履行并酌情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通知和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或服务均应以书面形式并在本合同地址或其他有效方式中注明为对方服务。

2、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立即通知对方。

3、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发送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方式(如地址变更,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视为已下列日期送达:

(1)如为信件,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出后5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管辖权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均受以下国家管辖,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发生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合同如不涉及担保登记,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涉及担保登记的,自担保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丙方(公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担保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保证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 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银行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 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一条 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二条 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 签订的______号借款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定如下条款:

第三条 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 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

甲方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

第五条 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

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 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账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账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 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

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第九条 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条贷款人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

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条借款人愿遵守贷款人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

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货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10

编号: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银行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

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代理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代理人或各债权人。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

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代理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

条 丙方保证代甲方清偿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

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公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

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

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合并、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变更、合并后的机构承担本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

(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

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

(c)除非代理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第九条:通知

(b)代理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代理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代理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借款人因购房需要,经保证人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

如果乙方在本协议未第1.4条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或乙方未在本协议第1.5条规定的事项发生后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则每延迟一日。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对借款人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

(签字);

(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反担保保证合同 篇11

什么是反担保合同

例如,银行向借款人发放担保贷款时,担保人要求借款人为自己提供另一份担保,因为担保人承担风险,借款人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为反担保。签订的合同为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合同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向乙方申请为人民币贷款金额提供担保元和一个月到银行。金额为人民币元。为确保安全,应甲方要求,丙方作为甲方的反担保,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向乙方提供反担保自己的财产。为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此签订本合同,以求相互遵守和履行。

1、丙方提供的反担保形式

丙方以其全部财产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担保的反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代表甲方退还给银行。

2、甲方向乙方支付赔偿金的利息及违约金(每月利息按赔偿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按赔偿金额的1‰计算)每日担保总额(自还款日起至甲方履行还款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索权和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3、本合同设定的担保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并存,债权消灭,担保责任也消灭。甲方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4、本合同未尽事宜,补充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甲、乙、丙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或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办法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乙方已提醒甲、丙双方充分、准确理解本合同条款,并应双方要求对条款进行了解释。 .

6、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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